文山只是糙,他可一点都不傻,作为一个可以自豪地说自己是工作百事通的人,在干活的时候少不了和人打交道,情商杠杠的!就很快看出了孟余忘对沈一岑的感情,他眼神一亮,这还真是来见“家长”。
“这是文山,我一个老朋友,你叫阿文也行。这是孟余忘,快喊哥。”
文山绷着傻兮兮的笑乖乖喊了哥,沈一岑眯着眼感觉很满意,又和孟余忘说:“别看他是个人形二哈,什么都做的来呢,不过有个毛病,三百六十行,他换个工作就能改个名字,用最久的是‘阿文’,哦,有段时间崇洋媚外给自己起名儿叫‘伊森’。”
英文名也多的是重名的,孟余忘对这个名字的印象大概是一部外国剧里的笑颜担当,倒是蛮适合文山这个暖兮兮的笑脸。
文山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那是我调酒师出道的艺名。”
孟余忘客套了两句:“杰瑞也挺好的。”
“我干DJ的时候用了。还是叫阿文吧,习惯了。本来我想改了名字死乞白赖也要赖上岑哥的,但是想想你要是知道我想把名字改成‘沈一文’,我可能会死的很惨。”他哈哈一笑,觉得自己讲了个不错的笑话。
第23章 第 23 章
文山为他的玩笑付出了“代价”,以往见面沈一岑一定会带他买小零食的待遇没有了。
他抓着沈一岑抛给他一把钥匙,还不及说些别的来调节气氛,就眼睁睁看着那俩人弃他而去奔赴美好的“二人世界”,这下自己天生的笑脸都绷不住了,站在原地叨叨了好几遍“见色忘友”。
那头老朋友目瞪口呆直呼交友不慎,沈一岑一个回眸都没有,往前的步子迈得毫不犹豫,兼顾优雅和傲娇,跟只猫一样。
倒是孟余忘对这个初次见面的朋友的朋友生出了一点不忍心:“不管他?”
沈一岑凑近了压低声音,活像接头似的:“让他自己玩,丢不了。”
一个从小在孤儿院照顾弟弟妹妹,十几岁就敢进社会闯荡,走过大江南北,比燕池还要不怕事的人,他无所挂念,每天都活得开开心心,是绝对不会把这些小事放在心上的。他自己就能玩的很欢。
孟余忘瞧出他的意思了,连家里钥匙都给了,被丢在一边哪里是什么难以忍受的事情?不是真的好朋友玩不了这个花样。不过这本来就该是沈一岑和孟余忘两个人约好的散步,管他是谁呢,想变成电灯泡在旁边晃眼睛,还有理了么?
他们直接往桥上走,同路的行人大多是出门散步的,流动速度不快,悠闲得正好。这座桥是木石复合结构,乍一看是一座木头桥横跨河川,但实际上桥墩使用了巨型石块,加之古代匠人的巧思使材料完美契合在一起,历经了几百年的风雨依旧,还是那么美。
就好像时光在这处悄然减慢。
一条不算宽的河川穿过旧苏向东流去,河川两岸分成了新老城区,由两座桥连接起来,船只除了游览之用不再行驶,白天的时候还能看到河岸边有人钓鱼。
这是一座飞速发展却保留着慢节奏生活的城市,或者和其他城市相比小了点,可是孟余忘格外中意这块地方,每一丝空气都能让他想起十年前到江南来时感觉到的舒心和平静。
在桥上散步的年轻人里小情侣居多,也有几对不明显的同性恋人偷偷牵个小手什么的,沈一岑匆匆看了两眼,出于不可言说的心里也伸手拽住了孟余忘继续往前走。
一行两人,没有说话,气氛却和谐得很。
桥是古桥,照明的灯光也配合着做成了灯笼的样子,光线偏暖,孟余忘的视线落在沈一岑露出来的一小节脖颈上,鬼使神差上手摸了一把。沈一岑出了汗,后脖子是凉的,而孟余忘的手心滚烫。
沈一岑停了下来,没敢回头:“干、干嘛呀?”
就鬼使神差的,哪有什么为什么。孟余忘把他拉到一边,装作看风景:“这儿风大,不热。”
两个各怀心思的人站在桥上往外看,微凉的风迎面吹来,往远了的河面都是一片黑,两岸的高楼大厦灯火明亮。
孟余忘显然很中意这种慢节奏,在城市里远离人群的喧杂和烦恼是一件不容易的事,难得的休假,暗恋的男孩,足够心情变好的要素,能叫人忘掉一切烦闷的事情,专心享受生活,回头一看才觉得不是所有事情都很糟糕。
沈一岑心情不好,孟余忘有所察觉,不过没有询问的意思。
“听说古代的时候旧苏不只是苇花如雪有名,七夕的河灯也是盛景。这是个历史上从未涉及兵家之争的小城市,两朝打仗的时候旧苏人还是照常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到了七夕放河灯,顺水流向战场那边。很奇怪啊,明明没有山川天险阻御外敌,还能过得和世外桃源一样。”沈一岑靠在了护栏上,放松了身体,自己主动道来,“我就想啊,这可能是懒病的一种,天生就不爱争夺。争什么呢,过得好不就行了?”
“有点消极,你今天遇到不开心的事情了?”孟余忘有些了然又有些不解,他少时一直在外,在国内的应酬都是商业上的往来,还不太了解沈一岑参加的同学聚会的本质。
沈一岑捡了一些说给他听,孟余忘也不作任何评价先听着。沈大魔王脑子聪慧,却没在商场上争城掠地,只做了一个小小的咖啡店老板,不像孟余忘创业多年,什么牛鬼蛇神都见怪不怪。阅历能够造就一个人的格局,沈一岑说不上见识浅,但他确实故步自封,和一众成长为成功人士的同学们有了断层,不能苟同他们的商业互吹和联姻战术。
沈一岑手里的钱不算少,可就是没有钱生钱的欲望以及野心,可以的话他也不想有这庞大的家产,做个小资总舒服多了。
好像沈家人都有这个通病,并不是单纯地相信“千金散尽还复来”,而是看有些事情没有精力管,就索性都散了出去不再管,他爷爷晚年的时候就散去了很多手上的生意,他爸爸更甚,直接放手,虽然听说那些股份还在,每年的分红也很可观,但轮到沈一岑继承的时候就肯定不再是子承父业代代相传。
“你应该听过一句话,‘没钱是万万不能的’。对有些人来说,手上的资本,包括身份人脉,都只是为了赚更多的钱,不能触碰的底线是存在的,但是每个人的标准都不同。”孟余忘一顿,继续说,“你总不会不知道旧苏沈家在这块地区有多大的影响力,对别人来说是块金子,能赚到更多的金子,对你来说是活的开心就好,所以别人说服不了你,你也没办法改变他们的想法。”
“不搭理,也是做不到的事。”沈一岑叹了一口气。
“很抱歉不能分担你的心烦,不过相对于这个,别人给你推荐对象的事情倒是好解决了。”孟余忘笑说,他可不觉得沈一岑对这事束手无策,只是心烦罢了。
沈一岑痞痞地挑了个眉:“一个护花的骑士,我值得拥有。”
孟余忘实力捧吹:“你哪儿是花?你是一颗星星,我都想象不到谁会是最后摸到星星的幸运儿。”
“那么你想摘星星么?”沈一岑看着对方眼里难以掩饰的深情,心情忽然变得很好。他迟来的敏感终于促使他把关键的话丢出了口,微妙的难为情都被暂时地遗忘了。
他值得拥有一位骑士,此时此刻,男孩心境通明,却把暗恋自己的人绕进了不知所措的境地。
孟余忘呆愣了一会儿,不明白谈心的对话怎么就突然变成了试探和情感倾诉,沈一岑的脑回路跳转太快,让他准备好的安慰说辞都只能丢了,想要告白却结结巴巴说不出话来。
“你愿意么?”他耐心十足,提问更加简单明了。
沈一岑的眼睛亮得可怕,孟余忘晕晕乎乎的,觉得这事情走向有点不对啊。
然后他后知后觉地想到,自控这事真特么玄乎,他以为自己控制得住,可实际上他现在用尽全力才忍住没直接上手把人摁着亲个昏天黑地。
谢锦小老板是个撩货,魅力十足。
尝到暗恋将要变为初恋的甜香喜悦,孟余忘花了点时间平复自己激动的心,才能正常地说话,可语速过快,像是他慢不下来的心跳:“你更喜欢这种婚礼宣誓一样的方式提问并得到回答,而不是在精心布置过的小餐厅、提琴手躲在暗处拉一首悠扬的曲子、我单膝跪地手捧玫瑰,等你回复‘我愿意’?”
这也是不按常理出牌的一段话,沈一岑的回应只有压低的笑声。
孟余忘才磕磕巴巴地补上一句,说:“我愿意!”差点没让周围的人侧目相看。
“真是教科书一样的浪漫,可我喜欢自己握住主动权。”他说话的时候好像故意舔了舔唇,嗓音别说多勾人了。
“我愿意!”
“不愿意也来不及了。”沈一岑定定地看着他,“你是我的了,孟先生。”
第24章 第 24 章
旧苏的天气不能说不好,就是热。全国性高温,别的地方下雨属于蒸煮,但好歹下了雨啊,这个地方的那点子小雨滴算个什么降水,一路上飘在头顶,黏在身上的水还不如流出的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