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程瑞大一认识,同寝住了四年,四年里我从未跟他说个“求”字,但那次我不但求他帮忙解决酒窝妹的事,还求他帮我躲过医院的条条框框尽快办了出院,没几天我就顺利踏上飞往地球另一边的航班。
程瑞气我,说来也不尽是因为我的性向。他自己是直男,想当然以为我也是,可后来很多事情让他渐渐有所察觉,以至于到他恍然大悟时,他也只是骂我没有跟他坦诚。
相比我的性向问题,程瑞更看不惯我那样不要命似地爱着唐闻秋,而唐闻秋却只是把我当傻子一样利用。他恨唐闻秋的冷酷,可也更恨我一再作践自己不知悔改。
程瑞见我不说话,而唐闻秋也只是挂着一丝意义不明的笑抱手看着,他再受不了似的从沙发上起身。他的酒还没有醒透,以至于他的包就在脚边,他却抖着毛毯找了又找。
我看不过去,问他:“你干嘛?”
“回家。”
程瑞没好气,却跟毛毯过不去,团到一起重重扔到沙发里,这下倒看到他那个包,一把拎上就要走。
我走上去,扯着他的包带将他甩回沙发里,沉着声说:“醉成这样你怎么回家?你想找死我不拦着,要不要我先打个电话给许竟?”
程瑞一听许竟,对我的那点恨铁不成钢又更深了些,他看看我,又看看唐闻秋,然后再看向我,嘲讽道:“你干嘛?留我看你们演活春宫?”
“你也没少看?”我不耐烦地踢了他一下,“醉了就睡,醒了再滚。”
程瑞仰着头,眼底的红血丝一览无余,咬牙切齿地看着我,却又无可奈何:“宁狗,要是拳头能让你清醒点,我一点都不会吝啬。”
我弯腰从他身后扯出毛毯,兜头罩在他头上:“你还是顾好你自己吧。”
因为程瑞,我原以为要上演的动物世界,最后变成了马戏表演,现在观众都已经睡了,我和唐闻秋隔着几米距离,衣衫不整地看着对方。
还是他先撇开眼,从斜靠的姿势站起来,低头整了整身上不可能平整的衣服,漫不经心地问我:“宁远,你恨我吗?”
我恨他吗?显然是恨的。
可我和他理解的“恨”是不一样的。他大概以为我恨的是他利用我,而我恨的却只是他不爱我,无论我怎么做,他并不爱我。
我在他抬头望向我时,对他笑了笑:“你不用介意,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那你爱我吗?”
他又问。眼睛眯缝起来,将他原本冷淡的神色稍稍挡去一些,倒像是调侃。或许他原本也不那么在意我的答案。
“爱啊,”我笑着朝他抬抬下巴,“可惜了。”
“可惜什么?”他已经走到沙发边拿他的大衣,却只是抖了抖,随意地搭在手臂上,视线往沙发里不知道是否睡着的毛团轻笑了声,“你好好安慰安慰这位小朋友,心理阴影了可不太好。”
程瑞果然没睡着,他一脚踹开毯子,却被我眼明手快地又摁回去。我问唐闻秋:“你回哪边?”
他挥了挥手,转身走了出去。
我看着门已经关上,程瑞还在我手底下挣扎,我松了手,慢慢坐回到茶几上,身上的血早已经冷却,此时才终于感觉到了凉意。
程瑞在毯子下嗡嗡地喊我,我用膝盖顶了他一下算回应,他却不依不饶:“宁狗,我是为你好。”
我知道,所有人都是为我好。我妈,唐闻秋,程瑞,所有的人。
我没吱声,起身回卧室,把自己丢进床里,手机却在床头柜上震动,我爬起来接了,是唐闻秋。
“下来。”他说,命令的口吻。
我心灰意懒:“干嘛?”
“十分钟够不够你哄人?”唐闻秋顿了一顿,“我在车里等你。”
作者有话要说:
真的很烂吗?我脸盲症晚期。
第29章 第二十九章
我没有下楼去见他。
手机又响过几次,我一直看着,直到它也终于心灰意冷,再也不响。
离农历年还有半个月,公司里俨然已经有放假的气象,很多人都开始休假,或者正兴致勃勃等待休假。
艾玛过年出国游,要绕好几个地方,所以一直忙着看攻略,偶尔也过来问问我,我其实经验也不多,除了瑞士那几年在周边国家晃了晃,其他地方都没去过。
“大哥,你这样可一点都不gay。”吃饭的时候艾玛一句话,差点让我喷出来 ,她却无辜地吐了吐舌头,“这里没别人,而且我早知道了,你不用否认。”
我看她的几秒里 ,在脑海里认真搜索了一遍,但完全想不起来,我在什么情形下暴露过这一点,我问她:“你怎么知道。”
她用手指点了点自己的脑袋:“看,想。你二十七岁,没女朋友,也不参加聚会,不喝酒把妹,可是又有人给你中草莓,再加上安森独独对你无事献殷勤……放心,我又不会歧视你。”
我倒是没什么好不放心的,只是艾玛都看出来的事,估计别人也都有所察觉,不说不过是因为不到说的份上。
过两天安森找我。
其实最近他都不在公司,昨天下午才进办公室,连着开了几个会,我也在场,但直到下班我们也没单独说过话。
他突然内线找我,我猜不透他什么想法,去了后倒知道我是多想了,他只是让我陪他出差。
安森坐在大班椅内,笑容和煦:“分公司已经筹备得差不多,但系统这一块还得请你把把关。对了,我已经跟杰瑞谈过,他也觉得交给你比较合适。”
杰瑞是IT部的老大,也是我的顶头上司,我原本想说分公司的活谁都可以做,要听上面安排,但安森早打好招呼,我找不到理由拒绝。
分公司在北方。
年关气氛骤降,到达那天晚上就开始下雪,隔天早上酒店楼下花园已经铺上厚厚一层雪,几个小孩子裹成球,在雪地上追逐打闹,留下一排排深深浅浅的脚印。
早餐时,安森问我是不是没见过这么大的雪,不如上午就不回公司,出去逛逛看雪景,但接着他又想起来,拍着额头笑,说他忘了我在瑞士待过,那里冬天漫山遍野白雪皑皑,看过的人都再看不上别地的雪。
我倒不是在想哪里的雪好看,而是隐约想起很小时候,唐老先生带唐闻秋和我去滑雪。
我那时候很胖,胆子也不够大,抖抖索索,怎么都掌握不好平衡,以至于整个滑道,我都是摔着下去。唐闻秋那会儿也才十四五岁,身量早早就已经拔高,手长脚长裹在滑雪服里,摆什么姿势都很好看。
况且他是真滑得好,就连最爱玩的唐老先生,也忍不住啧啧称赞。对比如此强烈,我又羡慕又着急,一着急果然就出大事。
我偏离了滑道,第N次摔出去的时候,终于把额头磕出一道口子,顿时血流如注糊了满脸。我吓破了胆,都忘了痛,也不知道哭,只记得好像过了好久,唐闻秋终于急慌慌找到我。
他大概也是被我吓到了,煞白着脸,手在我头顶扬了杨,却没有落下来,反倒脱下他的外套,把我裹紧了背回去。
后来去医院缝针,我痛得掉眼泪,唐闻秋抿着嘴在旁边看着,过一会儿他终于走开,我这才敢哭出声来。唐老先生大为惊奇,说我怎么怕唐闻秋比怕他还厉害。
我其实一点都不怕唐老先生,但我的确怕唐闻秋,总觉他是一团高亮冷光,照得我那些斑斑劣迹无所遁形。我害怕被他嫌弃。
小时候犯的错,现在还像烙印一样留在我右边额角上,只是时间够长,疤痕已经收缩到很小,又用头发挡着,不仔细根本看不出来。
我抬手摸了摸,心里闪过一个好笑的念头,如果那次唐闻秋没有来找我,而我因为犯倔不肯求救,我是不是早已经流血而死。
我关在新办公室的机房里忙了一上午,中午被安森敲门,说是陪他去见几个当地客户。
对方请客吃饭,上的都是些只闻其名不见其实的野味,还喝了当地出名的烧酒。五六个人吃吃喝喝就用了一下午,晚上还没完,又开去夜总会续摊。
安森挨着我咬耳朵,说待会儿看到什么都不要太在意,大家就是逢场作戏玩玩而已。
我明白他的意思,不过他的担心有点多余,一来我并不关心他做什么,二来我以前在唐氏实习,跟着林凯什么没见过 。
没一会儿就进来十几个男男女女,在包间中央站成一排等着被挑,我借口接电话溜了出来,后来也没回去。
晚上安森果然来敲门,他已经醉得不轻,歪歪斜斜靠在门框上,望着我笑,说:“……宁远,你也太不够意思,专门给你拉的局,你倒先跑了……”
我笑了笑,跟他道歉:“的确是有事。”
他大着舌头:“大晚上能有什么事,你就是,就是太放不开……”
“托尼来了。”我认真道,“刚到酒店,我刚才是去机场接他。”
安森神色一凛,犹自不信:“谁?你说谁来了?”
“托尼。”
“他来干嘛?”安森扶着门,却依然摇摇晃晃站不稳,“他不是在国外吗?这边的事是我负责,他来凑什么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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