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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人生的糖 (冉语)


  《你是我人生的糖》冉语
文案:
那一世,你把我打入冷宫,我懂你,不怨,只求以后你我无缘相识相爱!
那一世,你将我送于他人为妻,我理解你,不怒,只求以后苍天眷顾,你我安好!
这一世,我遇着他,他爱我,才能把我刻在心上,他虽骗过我,但那不曾消失的印记,让我不舍得忘记;更何况,他从未放弃过我。

内容标签:
搜索关键字:主角:冉冉,林木森 ┃ 配角: ┃ 其它:



第1章 而你,只在我的回忆里
  “我看到一句话: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你看你,到死了,连个尸体也没有。五年了,谁还记得你。”
  凌晨的墓地格外的安静,细雨轻轻入土,安静温柔,似那人的思念浅浅而又绵绵,点点却又厚重。他抚摸着碑上的照片,时隔多年,一想起她与自己的过往,眼眶还是会红。
  “我去找过他,那个你最爱的人,他结婚了,一年前有了个女儿。他不记得你了,你知道吗?从你离开那天起,他完全不记得你了,所以你说你这死的到底有多值得,你对我说,你之所以执着,是因为他一样爱着你,为他做一切傻事都值得;现在呢?”
  情绪就像酒越喝越醉,越想越浓。泪悄悄述说着想念,嚎啕是为别人喊,平静大多数是为自己而泣。
  “其实吧,我觉得那句话本来就有错,人死了到最后不都是一抔黄土吗?哪来的轻重啊,就算有很多人记得又怎样,生前不能快乐,死后有人缅怀有个屁用,对吧。”他搽掉眼角的泪,站起来道:“毛毛虫,我决定放弃了,我可不要做你,为别人耽误了一輩子,最后却看着他结婚生子。我不玩了,我林晨,没有他,还有音乐,还有朋友,还有自己,我一样能活得很开心。毛毛虫,真的,我真的好想你。”
  转身,却很沉重,她若在还能有些只言片语,还能有个拥抱,甚至有句嘲笑。身无负重,脚却很沉,路还很远,步却缓慢,远方,还有谁,能让他快马加鞭;远方,还有什么事,能让他行色匆匆。最好的朋友埋在自己身后,最爱的爱人,哦!连恋人都不是。确实喜欢音乐,确实有些朋友,可都微不足道。
  一道琴声响起,他连忙掏出手机,阴郁的心情犹如雪遇火,立马就化。点“接通”的手微微颤抖,耳边短暂的安静又把他的激动冷却。对方迟迟不说话,他也不说,还说什么,他要说的,说了这么多年,对方一句都不听。他想着:该放手了,干脆点,果断点,痛快点,还有,争气点。挂断,放回兜里,一气呵成。快步往外面走,心里委屈的道:你以为我真放不下里吗,太把自己当回事了,要不是因为你曾养过我,我会和你亲近才怪,从今后,你再也别想见到我。越这么想,脚下越如生风一般。
  突然,他停住了。铁扇公主的风遇到定神珠了。那个日日思念的人,就在他的车旁,笔直的站着,一生黑西装,撑着把黑伞,眼神平淡中带点威严。彼此就这么看着,他呆在原地,惊讶他为何在此,又吐槽他的着装,又想到自己刚刚的决定,立马恨恨的瞪着他,看他要怎样。
  哪知,他走过来,那么的自然,走到他的面前,看着他道:“她再重要,也得注意自己的身体。虽然是小雨,淋久了,也是不行的。”林晨再一次愣住,这是关心?有听他说:“帮我把伞拿着”林晨拿着伞,看着他脱下衣服,披在自己的身上。他又拿过雨伞,握住林晨的手说:“我们回去吧”那么温柔,他拉着林晨欲走时,林晨不动。他说:“我····想和你过完这辈子,我爸妈也同意了。你,愿意嫁给我吗?”林晨低着头,就像一个沉入深海的人,这声音就好像海面的救援声。他用尽最后的力气,奋力往上游,直到看到那救援的人。泪如水流,匆匆湍急,无法言语,他用拿着伞的手臂,将林晨拥入怀中,轻轻地说:“对不起,让你等这么久,”这一刻,林晨,有感受到他的温柔了,还是像以前一样,把他抱在怀里,安静不说话,却很幸福。
  这一刻,林晨又知足了,甚至于,毛毛虫的离开也没那么伤心了。
  “猫咪,人生短暂,前十年,迷迷糊糊,快乐悲伤不能由自己;很几十年,昏昏噩噩,无法有所作为;只得这中间几十年,是悲是喜,是甜是苦,还是能由自己决定的,然而,死又未知。所以他们总是在努力寻找自己的价值,存在的意义,归根到底,只不过是渴望有更多的人肯定罢了。有的人要全天下的人肯定,而有的人,只需要一个人肯定。他的一个眼神,能容下天下万物;他的一句话,能抵千言万语;他的一笑,能胜旷世美景。”
  作者有话要说:
  好激动,终于把自己想的写出来了。


第2章 生,为何
  林晨坐在副驾驶,刚刚的一切短暂却有那么长久,以前的他面对他滔滔不绝,现在却变得格外安静,这回他才真正像他自己了,想他一只尊贵又威严的狸花猫,从来都是人哄他,还嫌人类唠叨麻烦,自从他变成人后,就变成他哄人。这人是谁,是他的小主人,是他的家人,是他的爱人-----林爱旻。他为他变成人,历经艰辛,为他变得唠叨,为他流了这一生中的第一次泪;也因为他,他才会遇到冉冉,那个让他深深想念的朋友。
  林晨沉浸在自己的思想中,突然感觉到有东西在摸自己的头,往旁边看,那个占据自己所有思想的人正在看自己,眼神温柔的问道:“你今天看的那个人就是以前经常和你一起的那个女孩子吧,” 林晨点点头,只见他又说道:“她五年前来找过我,说了很多你的事,你是谁,你为我做过那些事,她还说,林晨这个名字是她随便乱起的,我学识渊博,让我再给你取个好的名字。”林晨有点乱了,他的真实身份居然被那只毛毛虫这么草草的说出来,爱旻会怎么看他,他看向林爱旻,林爱旻好像懂他的疑惑一样,微笑着道:“说实话,一开始知道你的身份很惊讶,她一说我和你的过往,我就更加明白了,然后,又很开心。本来打算立马找你的,可我又要出国了,就想着也许等我回来,你已经遇到对的人了吧。阿晨,对不起,其实从你第一次拿着玫瑰在图书馆时,我就喜欢你了,那个时候被你的外表惊讶,真的,太美了。”那个时候,林晨从天君那里借来的钱把自己捯饬的人模人样,让冉冉给他抱着九十九朵红玫瑰跟着,自己就揣了枚男士戒指,双手插兜里走进图书馆,可是找了一圈却没找到要找的人,反倒收到一篓筐的羡慕嫉妒恨,没想到,他居然看到自己了。
  “可是你是怎么知道我在这里的?还有你这一身打扮是怎么回事?”
  “我问了你的助理,他好像认识我,一见到我就很激动,就把你的位置告诉我了。我想着你到这里的原因只有一个,所以就想顺道来拜拜她,看你在她碑前说着话就没上前,你迟迟未出来我担心你,天又下雨,所以给你打了电话,却不好开口。她对你来说,非常重要吧,你在她碑前很伤心,你,喜欢她对吗?”在他嘲笑林晨的爱意后,他很长时间都没看到林晨主动出现在他的面前。那次,因为好奇gay的这一群体,和测试一下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欢男人,他去了gay吧,确实刷新了他的三观,可却更加证实了,他不喜欢男人。当他看到在台上狂舞的他时,他发现他真的喜欢上他。然而接下来的一幕,让他心酸,他看着他跳到台下那女孩的身上,脑袋一直在她的脖间动着,像一只撒娇的大型犬,女孩一只手搂着他的腰,一只手摸着他的头,很是幸福。那一刻,他觉得自己失恋,
  林晨嗅到了他话里的酸味,心里有点小得意,嘴上却解释道:“她一开始只是我任务的对象,相处久了,一起经历多了,就成了很好的朋友了,我喜欢她,是朋友、家人那般的喜欢。
  ”
  林爱旻笑笑,他当然知道这只猫咪爱的是他,只是那些暧昧,他无法释怀,如今听他亲口解释,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
  “那你可以讲讲她和你的事吗?我想知道。”林晨想了想,讲道:
  “在我们妖族,蝶族和九尾狐一族都是等级最高的,她们的王都是由上天来决定的,蝶族的王被尊称为‘公主’而判断她为公主的方法就是在她化蝶时,不是因情······”
  琴声悠悠,一弹引万蝶来朝,一拨如流水湍湍,风扬起发丝拂过脸颊,那双眼如秋水微波粼粼,红唇微起,一双修长洁白的手在古琴上拨弄,着一身淡蓝色古装,犹如天上仙子。树上桃花灼灼,片片花瓣飞落,落在她的发上,落在她那淡蓝色长裙上,蝴蝶围绕,琴声由缓到急,直逼云霄,骤然一停,所有蝴蝶都向南方飞去,穿过一片花海,来到一悬崖瀑布前,往东,绕进一洞里,洞内有一潭水,水中有一块空地,地上又高出一块石,石上躺着一人,身上爬满了花。那群蝶来到潭前,却不敢在前行,水虽不深确是天河之水,牛郎织女尚不能跨越,何况这些小小妖族。这天河之水养着起死回生的花,花色蓝,三瓣,本来只有一株,如今三百年过去了,花已爬满了那人的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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