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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罪者 (全知闲)


  《猎罪者》全知闲
文案:
写在前面的话:
这部小说完成于2017年7月7日,是个巨蟹座,因而故事会有点tough,不太好入口,撬开壳子,很多黄,却没肉。
这是我的第一本小说。
如果没人看的话,它将会成为我最满意的一本。(笑)

正文导读:
阳光底下总有阴影,黑暗之中罪恶流布,正义并不照耀每一个角落,因此便有了被誉为“神之手”的猎罪者的存在。
全文讲述了在一个虚构的城市里七宗围绕“密室”展开的荒唐、谬妄的案件。
剧情若要以一句话概括,那就是:“真相绝非你想的那样。”
如果你能读完第一个案子,且有打算看到结尾,请一直牢记这句话。

最后,就以埃勒里·奎因的名言开启这段故事吧——
“真相就要揭晓,祝狩猎愉快。”

内容标签: 幻想空间 都市情缘 异能 悬疑推理
搜索关键字:主角:乔可均、温白凡 ┃ 配角: ┃ 其它:



  第一话 木偶剧的主角

第1章 一、序幕
  那是一个天气很好的傍晚。
  灿灿的桂花缀满枝头,与士多店门口盐水菠萝的清甜混杂在一起,弥漫在小学边上窄窄的街巷。伴随着一声滋味悠长的吆喝,小摊上,铁锅的边沿腾地溢出一团白茫茫的水汽,竹筒粽子的香气窜进了杜小清的鼻尖。
  杜小清是个十岁的小姑娘,正在念小学四年级。她的眼神不自然地飘向香味的来源,悄悄咽了咽口水,用力抱紧了怀里的一套画具,快步走过被各式诱人小吃占据的街道。
  已是深秋,天气转凉,小孩们大多都在校服外套里穿上连帽衫。放眼望去,轻巧鲜艳的小兜帽从脖子后探了出来,随着他们蹦蹦跳跳的动作上下起伏,十分可爱。
  只有杜小清还穿着一件改小的灰色女式外套,尺寸不太合身,被笨重地裹在校服外,连手背都盖住了。暖则暖矣,然而与同学们入时又利落的打扮相比,实在算不上美观。但杜小清从来没有抱怨过衣服不好看,每当想起妈妈眯着眼睛在昏暗的灯下一针一线为自己裁衣的场景,她便无法生出半分嫌弃之心。
  况且,美好的事物并非与她彻底绝缘。
  小清的美术老师曾对她的绘画天分表示惊叹,在得知小姑娘家境贫寒以后,便爽快提出让她每周三下午到美术室去,老师利用课外拓展时间,亲自对小清进行一对一的绘画指导。
  只是,对于捉襟见肘的杜家而言,买纸笔、画板和颜料的钱也不是一笔小支出。穷人家的孩子早谙世事,面对每天早出晚归维持生计的杜母,小清迟疑再三,还是没有开口向妈妈索要零花钱。
  杜母下班很晚,小清从来都是一个人上学放学。从几个月前开始,每天放学之后,她便独自一人到公园里捡些瓶瓶罐罐卖到废品站,换得一些钱,攒了将近一学期,这才终于拥有了人生中的第一套真正属于自己的画具。
  美术老师说,小清对色彩的感悟力很强,只要努力,将来一定会有大成就的。她这句鼓励的话,无异于在贫穷内向的小女孩心里种下了一颗润满的种子,假以时日终会开出动人的花朵。
  轻纱似的黄昏将整座城市笼罩,杜母今天回家的时间比往常要早一些。
  她手里提着一袋子青菜,叶尖儿有些蔫黄,是她赶在菜市场收摊前用极低的价钱买下来的。菜品确实已经不太新鲜,只好在摘洗的时候更用心一些。
  她臂弯里搭着一件红色的儿童外套,当费劲地伸手开门时,不甚将钥匙掉落在地上,蹦出一声脆响。进门以后,她将衣服放在显眼处,以便女儿回家第一眼就能看见。
  杜母是一名钟点工。新雇主为人很和气,见杜母勤快又老实,又知晓她一个单亲妈妈抚养小孩的艰辛,便将自家孩子从前没怎么穿过的衣服送给了杜母。虽说是旧物,但那质地一摸便知是好料,裁剪合度,样式一点儿都不过时,杜母欢喜地谢受了。
  小清长相肖母,肤白眼大,笑起来的时候脸上还有小梨涡,被明快的颜色一衬,就显得尤为娇俏可爱。杜母模样生得柔弱,但刚强都长在骨子里。当年她不顾旁人的劝解与非议,毅然与酗酒家暴的前夫离婚,又在远亲的帮助下,孤身一人带着襁褓中的女儿来到大城市谋生。背井离乡,举目无亲,小清刚出生那阵子经常生病,很快就花光了她的积蓄,对女儿的愧疚与绝望犹如巨蛇勒紧了胸膛,她曾不止一次有过轻生的念头。
  幸好,小清还是健康快乐地长大了,而且十分懂事,尽管这份懂事有时实在教人心疼。记得有一次,母女俩在看一部家庭剧,剧中的女儿热泪盈眶地对她妈妈说,下辈子我还要当您的女儿。晚上睡觉的时候,杜小清扯了扯杜母的枕巾,贴在她耳边说了一句话,“妈妈,下辈子我来当妈妈吧,我养你,你不要太辛苦了。”
  那一刹那,泪水冲破了杜母的眼眶,就算过往再艰难,她也对命运生不出哪怕一句的怨言,女儿就是她灰暗的人生之中唯一的光亮。
  杜母抬眼看了看墙上的挂钟。按理说,平时的这个时间,小清也该到家了。小学离她们住的地方只有不到一公里的距离,也不需要过马路,她每天送孩子上学,放学就让小清和同学结伴回来。
  她不甚在意地笑了笑,转身打开冰箱,孩子最近长身体,老是喊饿,今天时间充裕,就给她烧一道鲜肉丸子吧。
  这辈子前头苦是苦了点儿,但日子终归是越来越有奔头了。
  归家的行人步伐匆匆,夜色如一片鸦羽飘落在地上。
  巷口外,一辆摩托车飞驰而过,车轮碾过一地细碎的桂花,气味馥烈。
  灯光昏暗的巷子里,隐约可见散落一地的水彩,崭新的画笔被掰成两半,破碎地躺在了污浊的水泥地上。
  警笛的轰鸣由远而近,令喧闹的街道霎时变得无比寂静。
  门外传来突兀的敲门声,杜母急忙跑去开门,经过挂着外套的椅背时,她不慎将衣服勾落在地上,小小的红衣散落一地,恍似一朵倏尔绽放的血花。
  -
  二十年后。
  王宗将摩托车停在郊外一个废旧的仓库前,推开嘶哑沉重的大门。空气中充斥着铁锈与腥臭的气味,他的视线落在了蜷在地上瑟瑟发抖的小猎物身上。
  小孩浑身□□,脖子上紧紧套着一个铁项圈,像狗一样被拴在栏杆上,稚嫩的背部隆起了一道道触目惊心的纵横血痕,伤口边缘还有化脓的迹象。
  “那个姓温的臭条子已经被我甩掉了,他不可能把你带走的。”王宗的眼中透出桀厉的光芒,他弯下腰,粗粝的手抚上孩子幼滑的脖颈,享受着急促的脉搏在他掌心奔突:“小亲亲,你真的太不乖了,为什么要喊?知道给我带来多大的麻烦吗?”
  他的语调蓦地一冷:“以前也有过像你一样不听话的哥哥姐姐,他们最后的下场都很有趣哦……”
  话音未落,一个迅疾的身影从黑暗中扑出,在他身后快而狠地飞起一脚,踢中了王宗的侧腰。他半身顿时一麻,晃荡着倒退两步。未等他彻底反应过来,又见一记反勾拳迎面袭来,重重挥向他的侧颊。王宗后背抵着墙角,剧痛让视线变成黑白,一个逆光的高瘦身影覆在了他蓦然睁大的眼中。
  “是你!”他啐出一口血沫,心有不甘地盯着不远处的年轻男人。
  那人头发微卷,皮肤奶白,眼眸圆润分明,流露出无害又无辜的气质。若非方才几下切肤之痛,王宗怎么也不会想到,白天碰见的那个迷迷瞪瞪的小警察和眼前的这个出手狠辣的角色居然是同一人。
  就这片刻的工夫,已有埋伏多时的警察鱼贯而入,一拥而上将犯人制服。年轻男人弯下腰,从王宗身上搜出钥匙,小心地取下孩子脖上血迹斑斑的项圈,舒展长臂,将这团脆弱的小生命牢牢护在怀里。
  被押上警车之际,王宗突然顿住脚步,皮笑肉不笑地对那个年轻人说:“上一次我也是栽倒在一个姓温的条子手上,看来我和这个姓氏实在有缘。”
  这不是王宗第一次犯下猥亵儿童的罪行。
  二十年前,一名年仅十岁的女孩在放学途中被王宗掳走,随后遭到侵犯。因孩子尖叫反抗,王宗用砖头敲破她的头颅后扬长而去。等到她在冷巷之中被拾荒者发现的时候,早已断气多时了。
  没有什么比一个注定要犯罪的人在可以被法律包庇的年龄里萌生恶念更令人绝望的事情了,被缉拿归案的王宗竟最终因年不满十四周岁而逃脱了制裁,只在少管所里关了三年。被释放之后,身无长技的王宗便成日与地痞流氓混迹,坊间传闻他曾意外救了一位大人物的命,从此更加不加收敛、横行无忌。
  有的罪恶根本不配得到宽恕,哪怕只有一次。
  -
  一名高瘦的青年快步走进酒吧大门,只见他身穿浅褐色连帽卫衣,戴着一副黑色粗框眼镜,背着一个流行款的双肩包,这副打扮低调又不失朝气,旁人很难看得出温白凡已经快三十了。再者,比起七年前初出茅庐那会儿,他现在的性子倒要活泼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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