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颜色的花语是不同的。”
“例如咧?白色是什么意思?”
“纯真啊。”
“黄色呢?”
“黄色的是代表友谊啊,蓝紫色的是想念,蓝紫色的鸢尾又叫爱丽丝。鸢尾英文名就叫Iris,本色是蓝紫色,所以蓝紫色又叫这个名字。”
“好的!我都记住啦!谢谢老板。”
“不客气呀。”乔冬阳笑着挂了电话,所以他才喜欢花啊。
他快乐,也能给别人带来快乐。
殊不知,杜小雨转身就把这些都告诉了柳北晔。
也将这份快乐传递给了柳北晔。
柳北晔又表扬了她一通,柳北晔想到那小猫居然叫“秋英”,不自觉地便又笑了起来,他就知道,乔冬阳一定是喜欢他的。
沈助理恰好推门进来,不妨见到他这张笑脸,差点没被吓着。
柳北晔略有些尴尬地收起笑容,问道:“什么事?”
“忘记敲门了,不好意思老板。”
柳北晔摆摆手,意指没关系。
“李助理刚刚给我打电话,说是她收到了一份结婚请柬,是林先生与吴小姐的婚礼。”沈助理说着,把李助理发来的照片给他看。
柳北晔一直记得这事呢,他看了照片上的请柬,时间是十月二日,国庆节的第二天。
“让李助理帮我转告送请柬来的人,当日我一定到。”
“好的。”沈助理说完,便走出了办公室。
柳北晔将椅子转向窗外,太阳已从正空中缓缓往西移去,已是下午两点多。也已好几天没有吃到乔冬阳做的饭,还真的很不适应。
乔冬阳做菜很清淡,油盐都放得少。这一个多月来,他已经吃惯了。这几天,吃公司食堂的饭,被腻得一顿饭喝了三杯水。
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再次吃到乔冬阳做的饭。
乔冬阳吃饭,吃着吃着,又放下了筷子。
他也想到柳北晔了,习惯是很难改的。他没什么朋友,柳北晔却天天与他一起吃饭,吃了一个多月。他自己不知道,他其实渐渐已经依赖上了柳北晔,如今柳北晔不在桌子对面坐着,没人与他一起吃饭。
他再吃自己做的饭,一点成就感都没有。
没人再沉默地快速吃完他做的饭。
也没人吃光了所有的肉,却还要对他说:“明天再多做点肉。”
平常他很喜欢吃的莴苣与蛋皮,全部没了味道。他甚至想到,柳北晔还没吃过这道菜呢,如果他吃到的话,不知是否又会不愿吃莴苣。
他烦躁地趴到了桌上,被他放到桌上的小秋秋动了动。
他露出两只眼睛,看向小猫,轻声道:“真烦啊,怎么办。”
下午生意一般,他又心烦,索性抱着秋秋去对面文露的奶茶店。
这个时间段,大家店中的生意都很一般,文露也靠在吧台上在发呆。见他过来,才猛地回神。
乔冬阳见她满脸的愁容,即便因为看到他怀中的秋秋,眼睛稍微亮了亮,脸上的愁容也不见少。他不由担心地问:“文露姐,你怎么了?”
文露勉强地笑了笑:“没什么。”又看他怀中的猫,“养猫了?真可爱。”
“嗯,刚养呢,它叫秋秋。”
“名字也可爱。”文露站直了,问他,“想喝什么?我给你做些饮料喝。”
“不了,文露姐你别忙了,我就过来找你说说话。”
文露不知自己的脸上满是愁容,却看得出来乔冬阳很烦躁的模样,也问他:“你心情不好吗?”
乔冬阳找不到人可以说心事,此刻被文露问到,突然就想全说出来,这些事憋着太难受了。他想了片刻,轻声道:“文露姐,你记得经常来我店里的人吗?”
“记得。”
“他说他喜欢我。”
“啊——”文露是早就听文远说过的,说那位柳先生追乔冬阳,可她倒是没看出什么来。也可能她身边全是异性恋,她也不知该如何发现。她见乔冬阳说完这句话,脸上一副快哭了的表情,立刻心疼道,“那你是什么想法?不高兴吗?你喜欢他?不喜欢他?”
“这不是喜欢不喜欢的问题,我怎么能喜欢他?”
“为什么不能?”
“他是我好朋友的哥哥,他的爸妈对我很好。他也是有妻子的,虽然正在办离婚,但是他是因为我才和他妻子离婚的,虽然他说他跟他的妻子是因为某些不可抗力的因素才结婚的,也说不是因为我才离婚。可是没我的话,他也不会急着去离婚啊。”
前面几项理由倒还好,最后一串话把文露也给惊着了,她细细想了片刻,说道:“牵扯上这些事情,是不好。”
乔冬阳低落道:“是啊,这样的事,不管到底什么原因,别人只会记得是因为我,他才离婚的。所有人都会骂我。”
“那你喜欢他吗?”
“啊?”乔冬阳抬头看她,“有区别吗。”
“当然有,假如你喜欢他,想和他在一起,可以试着去努力一下。也许他当初结婚真的有不得已的苦衷?那位柳先生我见过很多次,也说过好几次的话,我觉得他是个很有担当的人,应该不会骗人。”
“可是他是我好朋友的哥哥!他家人要是知道我跟他有什么关系,会讨厌死我!”
文露笑出声:“那你是喜欢他咯?”喜欢才会担心这些问题吧,不喜欢的话,被一个同性喜欢上,只会觉得恶心,哪里还会在意这些?
“喜欢?什么叫喜欢?”乔冬阳茫然地问他。
文露也不禁深思,是啊,什么叫喜欢呢。她看向斜对面文远的咖啡店,往常总是坐在外面晒太阳,看似不务正业的文远,已经消失快一周了。她心中暗暗叹气,说道:“喜欢就是,当你看不到他的时候,会想念他吧。”
乔冬阳的脸色微变,他今天的确想到好几次柳北晔了,这是想念吗?
他不想喜欢柳北晔啊!他不想柳南昀和他的家人讨厌他!
文露收回视线,看着面前有些慌张的乔冬阳,柔声道:“冬阳啊,‘喜欢’这个东西,可遇不可求,要珍惜哦。”
“珍惜?”
“嗯。”文露伸手,拍拍他的手背,“不要想太多,假如真的是喜欢,你早晚会明白的。”
“可是我不敢喜欢他。”
“有什么不敢的?人啊,就是怕这个怕那个,结果与最珍贵的东西擦身而过了。这多可惜?”
“……”乔冬阳眼带茫然地看着她。
文露也收起心中的落寞,说道:“给你,给我,做杯甜甜的奶茶喝。喝完呢,就都好了。”
乔冬阳抱着小秋秋和文露做的奶茶,回到店中,看到了桌台上,早晨他新插到花瓶中的花。
是蓝紫色的鸢尾,爱丽丝。
他不禁想到爱丽丝的花语,脑中也还回转着文露的话。
想念就是喜欢?
喜欢就要争取?
可是万一争取到手,只能换来除两人以外,所有人的失望与讨厌,那该怎么办?
那还应该去喜欢吗。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柳北北要“偶遇”我们弟弟去了哈哈!
第47章 爱丽丝·三
乔冬阳连着烦恼了好几天。
最开始的时候, 他害怕柳北晔又给他打电话。
几日之后, 柳北晔不谈电话了,连个信息都没有。他才知道是自己多想了。
他又觉得自己有点好笑。
他不是没有被人喜欢过。他家出事之前, 他真的是他们学校里的风云人物, 他家有钱, 他长得又帅,那时候很多人喜欢他。有女生, 也有男生。男生有同班的同学, 有高年级的学长,甚至还有外校的男生。
那时候, 他虽然成绩差, 但是脑袋比现在聪明很多。他知道那些人喜欢他, 他笑嘻嘻地总是当面拒绝。他们都还小,被拒绝了,那些人似乎也没有很难过,隔几天, 照样围着他转。
他有钱有闲, 那时候特别喜欢带着一群人一起疯。老师拿他也没辙, 学校里的新楼就是他爸出钱盖的。
他哥乔熠宵特别讨厌他这副模样,也瞧不起他。他哥与他同一所学校,在高中部,每次看到他就当完全没看见。他有次还故意上去招惹乔熠宵,乔熠宵差点就要打他,结果追着他的几个小姑娘, 第二天就追着他哥跑了……当时他被气得不轻。
现在他隐隐约约还能想起一些当年的事,可以确认的是,当时无论谁对他表白,他的确没有一点的伤心与难过,该怎么玩,还是怎么玩。
他不知道他喜欢上一个人,会是什么样子的。
他知道他现在的脑袋瓜不太灵,所以做事情时也很努力地去多想几遍。
其他事,想一想,要么想通了,要么就彻底忘了。
唯有这件事,他怎么也想不通,也怎么都没法忘记。
而柳北晔已经一个星期没有与他有任何联系了。
他戳戳秋秋的脑袋,秋秋抬头看他,往他手心贴了贴。
“你说他是什么意思?”他问秋秋。
秋秋哪里知道?秋秋继续贴着他的手心蹭。
乔冬阳继续叹气。
好在吴姐姐的婚礼快到了,他开始参与到了婚礼的筹办工作中。
打样是早就打好了,与吴姐姐也确定了最终的方案。婚礼场地比较大,九月三十日晚,陶浩然便送他去了婚礼场地。董阿姨帮他看花店,乔冬阳把秋秋也交给了董阿姨,拜托她帮忙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