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歪理!那你怎么就没一个长久的?还美好回忆了,敢情您以后是活在记忆里的人了?”
叶松叹气:“我倒是想长久,都是对方说分手,说什么跟我在一起感觉不到我的爱,只有疼爱,这算什么嘛,疼爱不是爱了?”
“那你疼爱你的哈宝吧,是那种爱吗?”陆征帆问。
哈宝是叶松养的萨摩耶,这汪星人过的日子比陆征帆舒坦太多。
叶松脑子卡壳,闭嘴了。他没安静几秒又开口:“说你的事怎么扯到我?今晚跟你说的正事你也考虑考虑,别把自己搭进去了。”
陆征帆若有所思地点头。
叶松说的他不是没想过。当年叶老明明白白告诉过他,他这个“养子”将扮演的角色,以及他会得到的资源,陆征帆是无条件答应与服从。不然呢?那时候他如果拒绝能全须全尾离开叶老的宅子?
最有可能的下场是他的存在会被抹杀掉。他不是没做过把人抹杀掉的事,他太清楚叶老的行事风格了,要么服从要么永远没办法开口说话。
可是叶老待他的感觉对比其他棋子,还算是如沐春风了,因为陆征帆能力卓然,因为陆征帆的软肋太好拿捏,而且时效够久。不比其他人,得了足够的好处就能把软肋当脊骨抵抗。
最后是以卵击石,得了个家破人亡的下场。
陆征帆要找弟弟陆谦,陆谦一直没有线索,只要陆谦没找到,陆征帆就会很听话,办事稳妥。
而且陆征帆除了陆谦,没有其他牵绊。打蛇打七寸,但陆征帆的弱点没几个人知道了。
叶老也有他的算盘,他这老奸巨猾的人,怎么能让最得力的养子在计划成功前找到弟弟呢?所以说,叶老手里不是没有关于陆谦的线索的,只是他拿到的不比陆征帆多多少,他知道陆谦离开买了他的那户人家后,去了哪里,被谁收养了。
最新线索是,陆谦在哪座城市出现了。叶老还在让人调查中……
陆征帆和叶松是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么多年的苦苦寻找,不是他们资源不够,诚意不够,是运气不好,叶老的人总是先一步抹掉陆谦出现的痕迹。
叶老怎么能心冷心硬至此?他不是不知道陆征帆几十年如一日寻找陆谦的苦心,他不是不知道陆征帆在得知他的资源可以借给他寻找弟弟那一刻有多开心,他怎么能?
可是他能,因为他心里有着比亲情更重要的物质。
混混沌沌睡了一夜,千帆醒过来,感觉整个城市从秋天直接跨入冬季了。窗户下的树被昨夜一阵风剥去了最后几片叶子,孤苦伶仃地只剩下光秃秃树枝,朝天空摆出张牙舞爪的讨要的姿势。阴云密布,似乎酝酿着下一场冷空气,千帆打了个喷嚏,此时还穿着短袖短裤的他在窗前瑟瑟发抖。
抚平了一阵寒毛,手臂又迅速爬起一片。突然胃一阵痉挛,这下好了,老毛病造访了。只要天气骤冷,他的胃病就如约而至,这么多年没有一次缺席。千帆抱着肚子慢慢挪到衣柜前去翻冬衣。
三分钟换好衣服,两分钟收拾了个人卫生,他按着腹部站在窗前适应外面的冷空气,这时候发现眼皮底下有一辆熟悉的车子开进来。
那是陆征帆的车,他哪里能不知道。
陆征帆下车,抬头就发现了他。
第19章 第十九章
两个人隔着数十米的距离,隔着被北风肆虐的时间,对视的那十几秒仿佛被冻住了,经年经年,那十几秒仿佛长得像过了许多年。古人有诗:“经年疏隔。小立风前,恍然初见,情如相识”,想起来有点应了此情此景。
陆征帆来的路上如果是风雨交加,那么他说他是风尘仆仆栉风沐雨给千帆送围巾还多少有点神经质的味道。千帆摸不准他来干什么,心里七八个水桶一起打翻了,手不是手脚不是脚地到楼梯口去迎接他的梦中情人。
只见陆征帆一边胳膊夹着文件包,一边胳膊上搭着千帆的围巾,手里还提着早餐。
所以,他起了个早,真就为了送围巾?
“我想跟你一起吃早饭。”无利不起早的陆征帆提了提手里的早餐袋子,说话时呼出的白气把表情包围了,千帆没看见他认真的眼神。
所以,他起了个早,只是为了跟我一起吃早饭?没毛病吧?千帆内心狂吐槽。两人都是高高帅帅的模样,站在楼梯口大眼瞪小眼的实在惹眼,千帆接过他的袋子,才后知后觉补一句:“帆哥早。”
要说昨晚,千帆没睡多好。他是“寤寐思服,辗转反侧”,偏偏脑袋里不知道应该先想哪一个问题。他的自学已经进入第二个阶段,打算去考个什么检验水平了,但不知道第二阶段他该学习哪一个?是跟陆征帆目前的工作有关还是自己的兴趣?
他心里更喜欢做生意,他忘不了给他带来第一桶金又不幸夭折的烧烤生意,这一惦记,惦记了许多年。
求之不得所以才念念不忘啊。千帆总想着重操旧业,但他要做大做精做出规模与口碑。
这个听起来既宏伟又朴实的计划他是搁心里捂着的,因为当年不现实,时机也不对;后来余小鱼跳出来了,他也辞职了,却为了某个人接手了另一种职业。
这么一回顾过去,千帆发现自己都是在为别人的生活而生活着。
是边学边创业还是全部学好了再创业?
跟谁商量去?资金呢?余小鱼知道了肯定资助。真创业去了,是不是以后就见不到陆征帆了?
绕来绕去最后还是绕到了陆征帆这里。
所以千帆今天看过去更憔悴了。加上早起胃病的折磨,他那一脸菜色汹涌。
陆征帆跟在他后面看着那瘦削摇晃的身形,天晓得千帆走在前面的心理活动:他是不是在看我?一定是的,要不然我不会觉得身体很沉重!帆哥的目光一定有重量的吧?怎么办这么走会不会帅一点?会不会显得我特别挺拔?
只见他一手插裤兜,一手拎着早餐,上一个台阶前把脚提起来,弯成九十度再平稳踩下去,后背有一股紧张又小心的气势。走个楼梯这么认真,以至于陆征帆感觉他在很严肃地完成一套运动。
他走得这样仔细,在进门换鞋这一环节掉了链子,磕绊到一个纸箱,好悬没给地板来个拥抱。陆征帆极快地揽住他的腰,将他往自己方向带了半步。那速度让人觉得他是一眼不眨地留心着千帆。
千帆稳住了身子,听身后那位慢悠悠的口气说:“当心点,不要着急着吃。”
他回头去看,说话的人嘴角挂着笑容,眼睛弯成了两个月牙,却没有眼纹。他那本就怀着爱意的心痒了一下。
凑近了才发现千帆的睫毛长而密,鼻梁挺直,是大多数女孩对“帅”的定义。可在陆征帆眼里,那嘴唇的弧度,那下颌的线条,那修长的眉眼,每一处都为合他的心意而生长着,以前怎么就没发觉呢?
以前他被千帆的性格和脾气吸引,觉得这孩子有趣,是调戏的好对象,以致忽略了对方的外貌。当一个男人觉得另一个男人长得合衬心意,却没有那方面的想法,这是不是一种更长远的情感?
陆征帆悄悄咬了咬嘴唇,他有一瞬间想将千帆真正地搂抱在怀里,将他脑袋按在他胸怀里,还想认真地亲吻他。
千帆轻轻推拒了下,就从陆征帆手臂里挣扎了出来,他说:“我刚烧了开水,帆哥喝一杯暖下?”
陆征帆也跨步进来,态度不置可否,所以千帆就找了两个杯子,一人倒了一杯,然后他就从余小鱼的房间找了个抱枕抱在肚子上。
各怀心事的两个人对面坐着,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没有话题。
千帆吹了吹热开水,眼睫毛被蒸汽熏的有些湿气。而陆征帆呢皱起了眉头,因为他在千帆的卧房门口的垃圾桶里看见了一袋泡面的包装袋还有两个面包包装袋……
“你不是跟余小鱼有约吗?约吃泡面了?”他的语气听起来不算好了,即便平淡,却让人感觉他有些生气。
千帆欲盖弥彰地解释:“哦,后来他有事就不来了。那泡面是他之前吃的没有扔掉。”他的谎真是张口就来,不知道为什么在面对陆征帆,他有一种“不希望对方生气”的本能的想法。想想那句老话说:“先喜欢一个人你就输了;你的爱更深,你也输了。”
说谎的报应来得真快,千帆把抱枕猛地箍紧,弓起了脊背,发出一声呻、吟……
他再也装不下去了,身体明明就一处在疼,但以那处为中心,疼痛细细密密地扩散,犹如无数看不见的细针在扎。
陆征帆早就坐不住了,过去拿掉他的抱枕,大手掌按在他捂着的位置问:“这里疼?”
千帆想笑说没事,但那个笑只起了个头就后劲不足了,所以他只好认命地点了点头。
“你啊!”陆征帆又皱了眉,习惯性想数落他几句,看他疼得背都直不起来,叹气地弯下腰,把千帆抱了起来。
“好了别动,你害羞个什么劲?这里又没别人。”陆征帆以最标准的公主抱把千帆往他房间抱,边走边说,“我送你去医院?不过出去前你得加两件衣服,这么穿出去得冻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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