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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颜 番外完结 (Yukikaze)


在他心里,这个笑容,是无价的。
只是不知道,他现在是否还能笑得这么美,是否还有,真心的笑容。

四十三
1986年8月,北京。
睡梦中,江流被一阵刺耳的电子音吵醒,他皱皱眉头,翻了个身,用枕头盖住头。过了两秒钟,又挣扎着爬起来,找到手表,看了眼时间。哦对,不用看了,正在放暑假。胡撸一下乱糟糟的头发,他又把头埋进枕头里。
又一阵撕裂扭曲的电子音,江流忍无可忍地坐起来,抓过一条短裤穿上,闭着眼睛用脚找拖鞋。刚走出一步就踢倒了一个酒瓶,旁边还有三四个等着他踢。不过从床到门也就三步,不用他踢了也就出去了。
同院的大妈早就不能忍了,站在院里叉着腰气哼哼地理论着。江流推门出屋,坐在院里树下的长发男子想跳癞皮狗似的油盐不进,用手里的电吉他回应着大妈的指责,大妈喊一句,他就拨出几个刺耳的音节,就是不停。
江流面无表情地看着他无赖的样子,长发男子感受到了视线,扭头看过去,江流开口:“先吃饭,吃完饭去排练厅练。”
长发男子很听话,马上就拔了电源跟江流进屋了。
解决了一桩纠纷,江流清醒了不少,他进了屋就端起门后边半满的夜壶出门去倒。身上的白T恤很宽松,让他走路带风,正面印着一大堆扭曲血红的英文字母——“I want to eat you”,就算不怎么扭曲,院儿里也没几个人认识。长发男子看着江流出门,明明是自己的T恤,却莫名其妙地被背面血淋淋的竖中指图案羞辱了一番。
一大早就制服了院里的癞皮狗,又出来倒夜壶,江流的辛勤懂事让大妈忍不住感叹,阴阳怪气地朝里屋说:“哥哥就是哥哥,比弟弟懂事多了!”
从厕所回来,长发男子也换好衣服了,俩人背心短裤的出了院,都是一副刚睡醒的样子。这是一个只能供两辆小轿车并排走的窄小胡同,西口的早点摊还冒着热气,出来的不算晚。
“晚上在民族宫,你来吗?”
江流正喝着一碗没放糖的豆浆,他觉得味道不怎么好,就皱起眉头,长发男子识趣地把盛着白糖的碗拿来,递给他。
“我去干嘛?你不是不愿意让我去吗?”
“没事儿,大玮他们都见过你了,就说是我表哥。”
放了三勺糖,嗯,味道差不多了。
见他光顾着喝豆浆,也不回答,长发男子就不再追问,心情郁郁地吃下了半张油饼,喝干了碗里的豆腐脑。
吃完早点一前一后的进了院,大妈看见江流跟看见任东——长发男子的名字——完全不是一个表情。虽然不知道这混小子从哪儿冒出来这么个表哥,但这位表哥的修养和谈吐征服了院里各个年龄段的女性。江流一来这儿住,连刚满五岁的小姑娘都要穿上她最漂亮的裙子。
任东的本家在离这个院不愿的另一条胡同里,父母住在那边,而他独居的这个院原本是他爷爷家。当年他妈早产,就在这间屋子里生下了他,撕心裂肺的叫喊声也没能惊动正憋大胡的任老爷子。随着一声啼哭,任东落了地,他爸兴冲冲地跑出来找爷爷讨名字,老头子在打得正关键的时候,摸了一张臭牌,气得往桌上一扔:“东风!”
现在户口本上的名字还是“任东风”,是任东自己嫌麻烦给改了。小时候学写名字,“风”字的“?”的笔画,总写成“心”字的“乀”,而且越撇越长,一个字总要占两个字的地方。上小学的时候爷爷带他,看见他本上写的名字就劈头盖脸一顿打:“你这撇的这么老长,是想撇到谁的被窝里去吗!”在名字上遭受了重大的打击,小学二年级的任东含着泪把自己那“风”字舍弃了。
八月份的上午,温度一点点地升高,炎热得让人想要爆炸。任东找到皮筋,把半长的头发扎起来,收拾起吉他和音响。晚上要演出,一会儿乐队的同伴就要过来拉乐器。
脱掉那件极富摇滚精神的T恤,江流在床上翻找着自己的衬衫。刚揪出皱皱巴巴的蓝细格衬衫,那只癞皮狗就蹭过来,搂着他的细腰,额头抵在他的背上。
江流以为他就是想撒会儿娇,也没理会,手上继续整理着衬衫。等他感觉有只手伸进了自己的裤裆,来不及出言阻止了,头就被扳过去,未出口的指责被封进了一个吻里。
手上有弹吉他磨出的老茧,细碎地滑动在江流那敏感的器官上,稍稍一抚弄,就颤抖这微微仰起头来。

1984年的东单公园,并没有像日后名气那么大,很多圈外人了,那里是同性恋聚集的地方。那时候的东单公园还很安静,多数是散步的老人和谈工作的情侣去,偶尔会出现一些来玩儿的年轻人。江流和同学一起去逛王府井,路过那里就顺道进去玩儿了。爬山的时候,几个女同学走在前面,不知道看见了什么,吓得脸色煞白,低着头往山吓跑,也不说话。江流以为是什么虫子就率先上前查看,没想到竟看到两个中年男人赤身裸体地抱在一起,已经衰老发松的皮肤随着扭动而颤抖,正快活的欲仙欲死!
当时他大脑一片空白,没做停留,也快步离开。
两个月后,被那个场景折磨得夜不能寐的江流,独自一人来到东单公园,开始了一段时间打野食的生活。
任东应该是江流在东单公园里认识的最年轻的一个。他通常碰见的人年纪都比较大,三十多的不多,四五十的最多。江流没办法接受太老的,超过四十岁就算了。
他一个月去两次,也不是每次都能如愿。上了山,两相对视都满意,就会有一搭无一搭地闲聊两句,然后并肩走一走逛逛公园,最后看天边擦黑了就进厕所,做那一番事业。
只用手和嘴,不走后门,是江流的原则。只有一次,一个盯了他很久的老男人,趁着夜色主动上前,一阵语无伦次的肉麻话之后,江流也是饥不择食了,半推半就地跟着他进了厕所。
那时间都要静园了,老男人满脸的胡茬在江流的胸前乱蹭,可他嘴上的功夫却真是很有技巧,舌头灵活地游走在江流那器官上,仿佛那是一颗甜美的棒棒糖,需要他嘬的啧啧直响,才能品出其中的滋味。
底下那两颗很少被照顾,也被老男人含进嘴里,胡茬还若有似无地扎着江流的敏感的地带,他快活地喊出了声音。然而心里却有点气自己,总是放不开,早俩月就感受到老男人炽热的目光了,早跟他进来不就能早快活一天?
老男人的手指悄悄地向后伸去,就为使用的入口有些紧涩。江流刚射了精,正靠在墙壁上倒气,正想提起裤子,就被翻了个身。
头被人死死地按在墙上,五官都被压迫地扭曲了,后面也被三根手指粗暴地开发着。江流疼的像条刚被钓上岸的活鲤鱼一样挣扎着,双手却被抓着禁锢在了后面。他想呼救,可一想到这样的场景会被人看到,即将被强上的恐惧,都没有这丑态曝光的恐惧来得强烈。想到此,他骤然浑身冰冷,仿佛已经听到外面有脚步声了。
“真他妈紧!”老男人失去了耐心,一挺身干涩地捅了进去,那凶器又短又粗,江流只剩下被撕裂的痛楚。他紧咬住手腕,沉默地承受着这才刚刚开始的撞击,身后的老男人呼吸逐渐粗重起来。
老男人离开他身体的时候,他抽搐着从喉咙里发出了一点声音,嘴里一片甜腥。他顺着墙壁滑跪到地上,打摆子一样地颤抖着。
甜言蜜语起作用之后就不再需要了,老男人洗了洗手离开了。江流都没看清他长什么样子,只是一心期盼着他能快点离开。
不知过了多久,江流扶着墙,站起身,慢慢地挪到水池边,用水沾湿了手,小心地清洗后面的伤处。虽然看不到,摸上去感觉有点红肿,仿佛还流了血,但是血已经干了。腿是软的,提个裤子都累得他直喘。
走出公园,到了街上,大半夜的没什么人了。偶尔路过一辆车,江流的侧脸被瞬间照亮后又没入黑暗。借着路灯,他看到手臂上有一圈血印。公园南边就是医院,江流扶着墙慢慢向那边走去。靠近医院的大楼,他的脸渐渐清晰,那张清秀的脸上依旧没有什么表情,只是脸上有水渍还没有干透。

任东细致地亲吻江流的手臂,在手腕处那并不明显的伤痕处停了下来:“怎么弄的?”
江流收回手臂:“要做就做,不做我就走了。”
对这个一脸寡淡的家伙,任东已经无可奈何了。
他刚迷上摇滚乐的时候,总在新桥饭店有演出机会,他时常提早来到这边,到附近的东单公园里抱着吉他练练,省得上台丢人。对江流记忆深刻是因为他的气质,猛一看拒人于千里之外,其实只是漫无目的地在公园里走动,眼神也是趋于麻木的。这个人长得很标致,但如果身边能有个姑娘跟他一起逛公园,那可能就平常了一点,也就不会引起任东的注意了。
有天突发奇想,任东上了山,刚抱着吉他坐稳,就听见林子里就细碎的声音,不像是什么动物,好像还有人声。走近一看,竟是看见那常在公园里走动的文静男人,正陶醉在身前男人的卖力的吞吐中。
任东当时才23,就是了解男女之事,也没见过两个男人这样啊。刚跑远两步,他忍不住停下了脚步,又回来了看了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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