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的晨训取消了,朦胧的晨曦中,众人全副武装,以山林徒步行军的形式,跑向17公里以外的野外水库。
起床哨响起时,韩孟就起来了。家庭的熏陶养成了他极其自律的性子,这接近4个月的军营生活又让他习惯了早起,何况今日对他与秦徐来讲,都是个重要的日子,他睡不着,也不想继续躺在病床上。
感冒还没有好,但症状已经减轻许多,不用再输液,早上打过针之后,只需按时吃药就行。
他独自去食堂吃早餐,听其他战士说选训队伍已在天亮前离开。回病房时,洛枫已经靠在门边等待了。他连忙进屋收拾一番,精神抖擞道:“首长,我准备好了!”
洛枫笑了笑,“走吧。”
猎鹰纪念堂并非一栋独立的建筑,它位于行政大楼的顶楼,由小型礼堂改建而成,是行政大楼里面积最大的一间。
洛枫推开门,倾泻而出的阳光令韩孟下意识抬手遮住眼。
洛枫往里面迈了一步,回头道:“没想到这儿这么亮堂吧?”
韩孟虚着眼,看到洛枫逆着光的轮廓,又看到一整面墙的落地玻璃,心脏不由得猛然加速,微张着嘴,“这……”
“进来吧。”洛枫朝他伸出手,“这里是猎鹰的所有建筑中,阳光最丰沛的地方。”
第48章
韩孟上前一步,惊异地发现这纪念堂与自己想象中的地方完全不一样。
本以为它一定是灰色调的,是肃穆、庄重、浑厚、弥漫着悲壮感的。但事实上,它却是一间绿意盎然的“花房”,即便已经入秋,仍有花朵热烈地绽放。
朝阳之下,它生机盎然,就像英烈们曾经如灿阳一般光彩夺目的生命。
韩孟环视四周,发现纪念堂除了有一整面玻璃墙,另外一面墙上也有一排明亮的玻璃,天花板有一部分用透光材料打造,如若太阳升至天心,阳光会从屋顶洒下来,映出环状光晕。
阳光照着一个个擦得几无尘埃的相框,相框中的人有的笑得爽朗天真,有的紧蹙着眉头,仿佛天生不会笑。
而每一个相框下方,都有一个金色的铭牌,写着烈士的名字,其下才是国旗、国徽,以及猎鹰的队徽。
再往下,是一排玻璃柜,里面陈列着一些个人物品——贵重的遗物已经交给家属,这里留下的只是承载着特殊回忆的什物。
照片里的人,大多是年轻的。
韩孟目光落在他们牺牲时的年龄上,眼眶一阵刺痛。
那些被定格在时光里的战士,大多是20多岁的年轻人,比他大不了几岁。年纪最大的也不过40多岁,而最年轻的,还未满18岁。
韩孟站在那18岁的小烈士面前,看着他稚气未脱的脸与闪闪发亮的眼睛,胸口就像被什么压住一样,难受得发紧。
洛枫走过来,指尖碰触到金色的铭牌,声音透着遥远的怀念,“他是在执行爆破时出的事……那次任务必须有人在前方控制炸药,你别看他年纪小,事实上,他是我们大队最厉害的爆破手,冷静、灵活、胆大心细,将炸药玩出了花儿。爆炸发生的时候,他其实是能够逃出来的,但他没有走,因为一旦逃出来,就会暴露……爆炸启动前,他的搭档撕心裂肺在通讯仪里呼叫他的名字,而他留给队友的最后一句话是——‘我有点想妈妈,我很久没吃过她做的糖醋排骨了’。那次行动算得上成功,但咱们的战士最后只带回了他的……”
洛枫深吸一口气,笑了笑,“他不到17岁时成为我们的正式队员,一次家都没有回过。我当时答应他,说在他18岁生日的时候,给他放个探亲假。他明明高兴得眼睛都放光了,嘴上还说‘不用,我又不想家’。我逗他,说‘你上次给你妈妈打电话时都哭了’,他还挺生气的,说我身为大队长,居然胡说八道造他的谣。真是……特别孩子气的一个兵。他牺牲的时候,是17岁零357天。他们中队的队长——就是梁正,你见过的,当时已经提前给他买好了回家的火车票,准备给他一个惊喜。”
韩孟目光向下,看到了那张泛黄的火车票。
洛枫又道:“那是他的遗物,我们没有交给他的母亲。我、梁正,还有一中队的其他队员,有时会来看一看,看着它慢慢变黄。也许有一天,上面的油墨都会渐渐变得不再清晰。”
洛枫扬起头,眸光一闪一闪,苦笑道:“不过最近一年多,他一定挺寂寞的。”
韩孟抬起眼,“为什么?”
洛枫向前踱步,目光在一张张照片上逡巡,声音压得很低,“一年多以前,在一次行动中,一、二中队几乎全军覆没。他的战友们,已经很久没来擦一擦他的相框与铭牌了。那段时间,他的名字上,第一次落了灰。”
韩孟脑子“嗡”一声响,指尖发麻,难以置信地看着洛枫,又见他深深地看着那一排照片,轻声道:“他们全在这里,是我猎鹰最优秀的军人。”
韩孟忍着内心海潮一般翻涌的情绪,一张一张看过去。照片里的男人或稳重,或憨厚,或纯真,或机灵。如果将他们放在人潮中,你无法一眼将他们认出,但当他们穿上军装,为了某种目的出征时,他们便成了这个国家最可靠、最鲜明的一群人。
洛枫指着一位名叫邹子朝的战士道:“他曾经是我们大队最好的狙击手。牺牲之前,退伍文件已经下来了。如果不是那次行动太重要,他不会执意参加。如果他没有那么倔,而我又没那么好说话,他现在不会在这里,而是作为一个普通人,与他的妻子、他的孩子在一起。”
“我……”洛枫低下头,“我与他,都对不起他的家人。”
韩孟看向那一双鹰隼般的眼睛,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沉默片刻,洛枫再次向前,停在一中队纪念区最末一张照片前。
韩孟跟了过去,一看照片上的人,浑身血液几近停止流动,颤声道:“柯幸!”
“对,柯幸。”洛枫指了指照片下的玻璃柜,“他是那一届选训队员中最出色的一位,选训进行到一半时,一、二中队的两位队长就跑来找我要人。我当时跟他们开玩笑,说柯幸这种又帅又厉害的好苗子,我谁也不给,得留在我办公室给我当警卫员。后来梁正单独找过我几次,软磨硬泡,非让我把柯幸给他。选训结束前,我找柯幸谈话,告诉他一、二中队都是猎鹰的精英中队,问他愿意去哪一支。你猜他怎么说?”
韩孟鼻腔一阵酸,忍着眼泪道:“他性格老实,对谁都不说重话,应该会说‘听从安排’。”
“你错了。”洛枫笑着摇头,“他非常明确地跟我说,如果能留下来,希望能分去一中队。我问他为什么,他说二中队听上去就很‘二’,他已经有一个亲生的二货弟弟,还有一个捡来的二货弟弟了,不想自己在分中队时,也被归入‘二’里面。”
韩孟一脸不信,哑然地张开嘴。
洛枫戳了戳他额头,“那个捡来的二货弟弟,就是你吧?为了纪念他而劳神费力筹划一部电视剧,你的确二出了风格。”
“怎么可能……”韩孟双手插进头发里,紧皱着眉,“柯幸老实巴交,怎么会说这种话?”
“老实巴交?”洛枫耸耸肩,“他在你面前表现得老实巴交?”
韩孟怔怔地点头。
“那是因为他比你年长,他肩上扛着兄长的担子,总不能……向你撒娇或是耍赖,跟你置气吧?”洛枫微笑着看向柯幸,“但是你别忘了,他来到猎鹰参加选训时,其实也只是个20岁不到的孩子,和你与秦徐一般年纪。就算是牺牲时,他也才21岁。21岁才多大啊,放在社会里,还是个大学没毕业的学生娃呢。”
一直忍着的眼泪终于夺眶而出,视野一片模糊,韩孟慌忙抹掉泪水,又听洛枫道:“你以前也许想象不出他在猎鹰里的样子,但是经过这半个月,你应该能想象了——他与他的同龄人相处,就像你和元宝、凌舟他们一样,会发疯打闹,会拼尽一切,会背地里说教官的坏话,挨训后会翻白眼,甚至冲教官的背影竖中指……他不是你印象中那个一味老沉的勤务兵,他有他的活力、理想、雀跃,他与所有年轻而优秀的战士一样,是展翅的鹰。”
韩孟肩膀抽搐,嘴唇轻轻颤抖,右手不知不觉间已经向上抬起,指尖碰触到被阳光照得微温的相框时,心脏重重一抽。
洛枫说:“他返回原部队办手续时,我们已经置办好了他的装备,肩章、臂章,你看,都在这儿。”
韩孟低下头,看见玻璃柜里一枚崭新的猎鹰臂章时,紧紧地咬住了下唇。
那是一只展翅翱翔的雄鹰,它象征着柯幸的特种兵身份!
“没能亲手为他戴上,我遗憾至今。”洛枫说完擦了擦眼角,声音有些哑,“但是如果我有幸为他戴上臂章,不知道他会不会躲过一中队的那场浩劫……或许他挺了过来,就像我一样,或许他没有,就像一中队的很多队员一样。”
韩孟吸了吸鼻子,“不管怎么样,他都是了不起的军人。”
洛枫目光一凝,旋即笑道:“对,他是了不起的军人,是猎鹰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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