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忍轻轻把卧室门带上,狭窄的客厅里坐着一个中年女人,是居委会的干部。他倒了杯水递给她,然后坐到她面前。
“你看看你大小伙子的,要在外头工作,顾不上你爸爸,我们居委会也能理解,平时愿意帮你多照应,但你爸月月都要这么寻死觅活,我们实在不敢担责。”
“谢谢您,但是我们也是没办法。”
“我们也晓得你们爷俩苦,家家都有难念的经。但是咱们得想个办法是不是?你爸爸这种要是单纯是个瘸子,还好办了,大不了送到养老院你给钱,但他现在是什么,是血友病,人家养老院轻易也不敢收啊,敢收你能放心吗?毕竟你亲爸爸是不是?有个三长两短的怎么办。”
“是是是,我爸是觉得拖累了我,才想不开,我没有做好他的心理工作,给你们添麻烦了。”任忍低着头。
这阿姨喝了两口茶,看着他精瘦精瘦的,手腕的骨节都瘦的凸起了。好歹也是看着这个孩子长大的,要不是生在这样的家庭,哎……她内心也有了些波澜。放缓了语气说:“我们这样行不行?要么呢,你辞了你现在的工作,你看你这个工作也不着家,辞掉了回来,阿姨给你在这附近介绍活,给人洗洗车当当跑堂的,还能顾着你爸爸,你看怎么样?你高中也没上完,咱也不能好高骛远啊。”
任忍抠着自己的手指,过了好一会,说:“阿姨,恐怕不成,一来我现在的工作是签了五年合同的,要是辞了不干,违约金我赔不起,二来,我现在来钱算是挺快挺多的,虽然不大稳定,但是勉强也能够我爸的医药费,还有小软的生活费……我多少得顾着她。”
那个中年女人抬头看了看昏黄的灯,上面结满了黑色的蛛网。同情道:“都说孩子是父母的讨债鬼,轮到你家倒反过来了。我要是有你这种儿子,做梦都能笑醒,任洪文和张一萍是修了八辈子的福分。就是可怜你,投胎投到他俩这。你顾着你爸爸已经够累了,小软虽说是你妹妹,我这种外人本来不该多嘴,但是她是你妈跟外人生的野种,你就是不管也没有人说闲话的。哎,你再想想。或者你就请个护工。也不早了,我要去接我儿子补习班下课了。”
灯光下任忍一张精致的脸,眼睛里什么情绪都没有,跟这破旧的屋子格格不入,以往他们居委会的聊八卦,也说过这孩子是命不好,一张好脸,一手烂牌。
任忍含着歉意道:“谢谢阿姨,等我爸醒了,我再跟他谈谈,下次肯定不给您麻烦。”
送走居委会的人之后,任忍靠在客厅的沙发上,那个皮沙发还是他爸妈当年结婚时候置办的,已经二十多年了,咯吱咯吱的不算,一直掉皮屑。他也不敢用力靠,只是虚虚地倚着。不知道发了多久呆,他好像才三魂归了七窍,把之前打包的饭拿出来,也没有回锅热一下,就狼吞虎咽起来。
吃完之后他拿出一个小本子,开始计算这个月的支出和结余。
钱!钱!钱!
钱真是要人命。
他记账才记了一半,听见里屋一阵咳嗽声,任洪文在那嚎着要喝水。大概是睡了一觉已经醒了。
他冷着脸倒了杯水走进了里屋。
第2章
“拖拖拉拉这会才把水拿来!我知道你早就想我死了!我死了你好解脱!”任洪文身体不好,嗓门倒很大。
“你要是真想死,就挑个没人的时候,别挑着居委会上门的时候演戏。你每个月来这么几出,你不累,我都累了。”任忍把水放到床头柜,然后站到了衣柜前面。
“你现在说出心里话了啊?啊?你就是想要我死!我怎么生了你这么个儿子?还不如养条狗!”
“你倒是看看哪条狗这么伺候你?早把你吃的渣都不剩。”
“你跟你妈一个样!毒!你妈活该死得早!死无全尸!这是报应!你也逃不掉的。”他古怪地笑起来,喉咙里像卡了一口痰,声音嘶嘶的。
任忍心里很累,他对任洪文没有爱,除了小时候,任洪文的病还没有怎么恶化的时候,有过一段尚算美好的童年回忆,后来的记忆都不算美好,甚至有点丑恶。
他是亲眼看着人性是怎么在病痛中扭曲的。
任洪文先是因为血友病残疾了,成为了一个瘸子,腿畸形地扭曲着,但那个时候家底就散得差不多了,他本来在一个电器厂里上班,也不能去了,只能凭着自己的一点手艺开了个维修点,好歹能维持一家人的生计。没多久他老婆张一萍出轨了,跟那条路上开面包车做黑车生意的一个司机好了。街坊邻居多少知道这里头的事,风流韵事捂不住,本来还是在背地里说闲话,看张一萍根本不在意名声,也就把“瘸腿武大郎”的名号说出来了,任忍小时候经常被人笑话,说他妈是潘金莲,是不要钱给人白嫖的鸡,叫他鸡崽儿,有些中年男人往往还要站点口头便宜要他叫自己爸爸。
张一萍出轨这件事,任忍是不怪他妈的。自从变成瘸子以后,任洪文整天疑神疑鬼,看见她跟男人说几句回来就拿着拐杖打人。任忍亲眼见过张一萍被打得手指露出森森白骨,额头全是血。
任洪文以前不这样,没有犯病的时候斯斯文文的,相貌也是一等一,长得又高又俊,当年还没有查遗传病的概念,医疗也不发达,只知道自己凝血不大好,但是面上还是一表人才的。说亲的时候家里的门槛被媒人都踩烂了,他偏偏喜欢张一萍。所以他后来格外不能接受张一萍跟他同床异梦离他越来越远,他担心她会跑,老犯疑心病,犯了就打人,想威胁张一萍,恶性循环,最后张一萍果然跑了。
自从把张一萍手指打折后,任洪文又犯了一回病,张一萍却不怎么回家了。她姘头在乡下有老婆孩子,那男人也不管,只是跟张一萍在外头做便宜夫妻,两个人都没离。
任忍那个时候已经上小学了。他对自己从小到大的记忆除了爹娘不管,就是穷。没有别的回忆。没有感情深厚的同学,没有美好的校园活动,也没有怕家长开家长会的恐惧。反正他娘老子没一个会来开他的家长会。
他没有机会学坏,因为任洪文那个时候不死心,各种偏方大夫的来治病,糟蹋了不少钱,他如果自己不去攒钱,学杂费就没有着落。他年纪太小,人家也不收童工,只能帮忙串珠子,做成那种景点常卖的廉价手链。一分钱一串。攒的钱基本交完学杂费,买了教辅资料,也不剩什么了。
他上初中的时候,个子长得很快,渐渐有人发现,包裹在洗得发白,裤腿嫌短的旧校服下的少年,长得很美。不是那种五官清秀能说一声长得好看,而是远远高于好看,能让人心服口服的美。
也正是任忍初中的时候发生了三件对他来说很重要的事情。
第一件,他发现自尊是这个世界上最没有用的东西。
他初二的时候有一个市级演讲比赛,当时的班主任想让他去,如果那个比赛得奖,他就能评学校的校级优秀学生,有奖学金。但是他需要自己准备比赛的衣服,这是演讲比赛的服装要求。他回家跟任洪文说了,任洪文特别高兴,拿出来自己结婚时候穿的西服,要他穿这个。
任忍那个时候十四岁,营养不良,勉勉强强才长到了一米六五,任洪文不瘸的时候有一米八几,他的旧衣服对任忍来说太大了。而且款式也旧,非常老土。任忍不愿意穿,恳求他爸说能不能买个新的,合身的衣服?他已经一年多一件衣服都没买了,以前的衣服也嫌小了。
任洪文把脸沉下来,阴鸷地问:“你是不是要花光你老子的钱!挑三拣四的,是不是嫌这个家?你要跟张一萍那个婊子一样走吗?你身上流着我的血,我到死都是你老子。你认不认!”任忍小声说没有,任洪文把他锁进房间里锁了一天一夜,没有给饭吃。如果他不答应穿那个衣服,就别想出来,任洪文会打电话给班主任说不参加那个比赛了。
任忍当时年纪不大,不明白自己哪里触到了任洪文的霉头,急的要哭,那个演讲他练了很久,他答应了班主任会好好加油的。
最后他妥协了,他穿着那件过时的,肥大的,衣摆上一大块洗不掉的污渍的旧西装去参加了演讲比赛。他上台的时候下面一片哄笑,他努力说完了自己的稿子,眼睛不敢看观众席,匆匆跑下台。
他躲在少年宫的厕所里拼命压抑泪水。当众的哄笑,对一个十四岁的孩子来说太过残忍了,他觉得自己鲜血淋漓地在太阳下暴晒。掩面之时他在厕所隔间里听到两个男生说话。一个说:“任忍这种穷逼也有女生喜欢,她们长不长眼啊?还不如喜欢我。”另一个说:“过了今天没人会喜欢了吧?哈哈哈哈那个衣服笑死我了,什么年代的啊!你发学校贴吧了吗?哈哈哈哈哈哈。”
他躲了很久确定没人了才走出厕所,看到镜子里的自己面如死灰。
后来班主任对着他叹气,说早知道他家里这么困难,他可以帮忙的,怎么会想到穿成那样上台呢?当然最后拿到了一个安慰奖。任忍拿到奖状之后一直跑回家,把奖状撕碎了扔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