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梓今天画了一个很温婉的眉形,但一蹙起来就不太好看了。
苏杭叹了口气,放下剧本,后背渐渐放松碰到座椅靠背:“想问什么,问吧。”
方梓恭敬不如从命:“你昨天跟谁在一起?”
苏杭禁不住笑了:“你直接问吻痕是谁留的不就好了?”
“苏杭。”方梓盯着道路前方,语气严肃,“是男人吧。”
苏杭眨眨眼,朝经纪人竖了个大拇指,谄媚道:“眼真毒,不愧是方梓姐,这都能看出来。”
“别跟我玩这些花花绕,我不爱听。”方梓道,“是谁?”
苏杭也不正面回答,只是笑嘻嘻地反问方梓:“你觉得是谁?”
这句话不知给了方梓什么刺激,她突然猛打方向盘,一脚刹车停在了路边,似上了发条的吓人玩偶似的坐直了,面色警惕地看着苏杭,眉头紧皱着不知在想什么。都说女人的第六感非常强,苏杭看着她表情的变化,隐隐感觉到方梓心里很可能已经有了一个很接近的答案。
他没等方梓将事情挑明,便自己摆摆手,给她扎了一剂定心针:“放心吧方梓姐,现在谁也没有,这是……老死不相往来炮。还有个事要麻烦你,帮我把现在住的这套公寓给退了吧,我看中了一个新房子,打算搬到那儿去住。”
不知道方梓信没信,总之在僵持了五分钟后,她重新发动了车子。
“苏杭,房子我可以帮你退,只要你能自己处理好,你的私生活我也可以不过问。”临到目的地,方梓终于开口说话,“但我还有个问题。”
“嗯?”苏杭有点困,看看窗外已经接近家的方向了,不知道家里那个王八蛋走没走。
方梓说:“你之前真的没有受过表演方面的系统培训?”
苏杭一听这问题反倒乐了,一脸邀功求赏的奉承笑容,巴巴地瞧着经纪人:“怎么,我刚才表现太好,惊艳到了?”
“你不像是没经过培训的,也不像是科班毕业的路子,我带过那么多的人,只相信天道酬勤,什么老天爷赏饭吃都是瞎扯淡,再好的苗子也是实践出来的。我之前处理你档案的时候,发现你的户籍是几年前才落到云城的,再往前什么都查不到,你实话告诉我,参加选秀之前是做什么的?”
苏杭很是无辜,一本正经地随口胡扯:“我能做什么呀,家里穷,爹妈思想落后,兄弟姐妹超生了一大窝,天天东躲西藏,防着计生办的人,就没户口了呗!长大了才花钱托人建了一个,不然没有医保多惨啊,你说是不是啊方梓姐?”
方梓:“……”
苏杭自觉也没说错,他亲生的兔爹妈是超生了一大窝,多得他都分不清谁是谁,满眼都是大大小小白花花的团子,跟下了一锅汤圆似的,只不过他这些兄弟姐妹还没来得及长大化形,就全被人逮去炖汤了。
方梓明白他是不打算说实话了,也就干脆不再问,把苏杭送到公寓,又提醒了一大堆接下来几天要完成的通告,还把《酿》合同的相关事宜商量了一遍,商讨完工作,方梓深深看了苏杭一眼,莫名其妙地叹了口气,才倒车离开。
苏杭上了楼,发现家里没有王八蛋,大老板不仅吃干净了桌上的饭,还破天荒地洗了碗。
他紧绷了一天的神经终于得以缓解,直接脱掉外套瘫在沙发上,小眯了十几分钟,爬起来胡乱摸手机的时候手指碰到沙发缝里的一件硬物,抽出来一看,是安洋寄过来的那张专辑。他昨晚上楼的时候才从入户信箱里把它取出来,到底是谁那么幼稚,给塞到了沙发缝里简直是一目了然。
苏杭嘴里骂了句“神经病”,一边拆了外壳包装取出CD,然后插进笔记本的光驱里。
安洋是才华型的原创歌手,从曲到词到唱,几乎是他一个人完成的,公司团队负责后期润色和调整包装,因此曲子保留下了很浓重的安洋的个人风格,再配合他独特的嗓音,似夜晚共枕而眠时情人的殷殷私语。等着电脑读盘的时候,他打量起专辑封面,上面的安洋是阳光暖男的造型,暖色光源斜着投下来,更显得这小歌手眉眼开朗,似颗温暖的小太阳。
苏杭躺在沙发上,似在兔妈妈怀里时那样蜷起来,娓娓的音乐声从音响中流泻出来,耳边不是激昂的快节奏歌曲,而是一曲舒缓如民歌般的调子。
“你是我背上稻草,
是我脚下的无垠沙漠。
我负重千里万里,
只为寻一棵不死的梭梭……”
苏杭带着困意从沙发上起来,踩着音乐的节拍走到厨房,他忽然觉得口渴,特别想喝一杯鲜榨的胡萝卜汁,最好是刚采摘的又清又甜的橙红色胡萝卜,然后打成汁水,加上他自己特制的蜂蜜冰块,他想想就觉得高兴。
但当他拉开冰箱,翻遍了所有的冷藏抽屉,却只找到一根已经腐败变质了的胡萝卜。
客厅的音响里还在放着安洋的歌。
“日出前,
你是我初生的希望;
日落后,
你是我沉坠的梦想……”
苏杭看着被他翻烂了的冰箱,忽然觉得特别特别特别的委屈,就现在,就这一刻这一分这一秒,他就是想喝胡萝卜汁,格外的想喝,别的什么都不行,什么都不能替代,就是拿金砖银砖、拿他平常爱吃的榛子蛋糕来劝他也不行。
他抱着那根已经变色的胡萝卜发愣,越看越难过,忽然就蹲了下去,在冰箱前哭起来。
……
他只是、只是想喝胡萝卜汁而已啊。
作者有话要说: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过这种感觉,就有时候突然的特别想吃一个东西,但是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吃到,然后就莫名其妙的,委屈哭了……
炒鸡委屈,感觉自己受了天下最大的委屈QAQ等过了那阵再想想,就只有:雾草这因为没吃到好吃的就哭成傻逼的人竟然是我?
第二十二章
因为不可言说的部位被磨破了皮,俞叶舟走起路来姿势奇怪,实在是没法出门见人,于是干脆在公司请了几天假,把办公室搬回了自家别墅,吴睿作为工作助理,自然成了别墅里的常客。
吴睿还记得那天来的时候,只见俞总手腕发红,走路瘸拐,左边脸微微肿起,嘴唇上还结了好几个痂,最关键的是,从他家居服圆领口里还露出几个吻痕,那副惨样跟被人蹂|躏了一整夜似的,他一边帮俞总处理会议记录,一边忍笑,最后还是没忍住,嘴一快,冒出了一句:“俞总,你是不是……好S|M这口?”
俞叶舟一口水喷出来,呛得直咳嗽。
“哎呀呀,资料全在电脑里呢,俞总您怎么这么不小心!”吴睿手忙脚乱去擦,一大坨纸巾被他攥在手里,从电脑屏幕一直快擦到俞大老板脸上去,还又插一刀,“别激动,您放心,我有助理的职业素养,就算您喜欢跟那个谁玩那个什么,那也是你们俩的情|趣,我肯定不会说出去的!”
哪个谁?哪个什么?
俞叶舟握着已经洒了半杯的水,面色不善地盯住吴睿,那眼神似乎是在盘算拿什么理由开了这个嘴比脑子快的助理。
然而吴睿没有察觉自己很可能要成为下岗职工了,还拧着一坨纸巾扭扭捏捏:“不就是苏那个什么……您不是知道么……”
俞叶舟脑袋一疼:“站好了说话!”
“好嘛!”吴睿顿时腰板一直,变脸跟唱戏似的,也不跟老板逗乐子了,认认真真地收拾起桌子来。他收拾东西的时候,俞总不知抽什么风,竟然听起了歌儿,但别说,俞总的书房实在是忒乱,可能自打跟苏杭拆伙以后,就再也没人给他收拾了。
吴睿把下午要看的资料和明天视频会议要用到的文件分门别类地摆开,再把桌面上几百年没翻开过的书摞好,收拾到一册小说时,他“咦”了一声。
“又作什么怪。”俞叶舟连视线都懒得分给他了,动动鼠标,又换了一首歌。
那是本靛蓝色皮质、精装设计的小说,书名以暗金花体烫在封面上,吴睿虽然看不懂具体内容,但能识别出这是本法文小说,书页不是很新,但都保护得很好,翻开后在印刷文字两侧的空白处,还有用红墨水写上去的注记。
细长秀气的手写斜体字,字母的尾巴上卷起一个圆圆的勾,若按照“字如其人”的说法,这笔迹的主人一定是个灵动隽秀的人,应当是那种捧着一本书、一支笔,在科尔马的露天咖啡馆里与雀对饮、与河相望,悠闲得一坐便是一下午的文雅青年。
这不是老板的字,俞总的字苍劲有力,一钩一划力透纸背,没有丝毫温柔的感觉,就像他管理公司的手段一样雷厉风行。而且俞叶舟在国外留学时掌握的是英德两语,对法文只处于一知半解的程度,除非是他嫌自己不够忙,日理万机之间又学了法语。
吴睿将书翻开,默默递到俞总面前去。
俞叶舟只看了两眼,便愣住了,问:“这是什么?”
“不是您的东西吗?”吴睿诧异说,“在这堆杂书里的呀,不是俞总您的那是谁的,这别墅除了您住过……呀!不会是苏杭的吧?”
俞叶舟接过来仔细翻了翻,翻到扉页,看到了一个可能是字母缩写的签名,后头跟着一串买书时的书店地址和日期,看这地址应该是法国北部的某个小镇。他的确恩准过苏杭使用这间书房,那之后,苏杭在书房待的时间比俞叶舟自己还要多,有时是看书,有时是写字,俞叶舟的手指扫过烫金的精致封面,隐约记起来某个盛夏的晚上,苏杭在房间里看书,灯光不是很亮,他眯着眼睛一行一行地读着,嘴边含笑,时而写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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