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次他故意说:“不,我减肥,今天就不吃了,出去散散步。”
乐然半张着嘴,备受打击的模样,几秒后垂头朝门口走去,低声道:“哦,那我一个人去吃。”
他笑着赶上,“教育”道:“你应该说寻爸陪我吃吧。”
乐然斜了他一眼。
他又说:“寻哥陪我吃也行。”
乐然叹了口气,“我去找小白哥。”
这时,已经填饱肚子的白小越吹着口哨回来了,时机正好地来上一句:“噫,你们还没去食堂?今天的红烧鸡翅忒好吃,再晚就没了。”
乐然闻言就想跑,却被沈寻抓住后领,“看你急得,不就是红烧鸡翅吗?”
“放开放开!”乐然急着去食堂,拧着眉喊:“沈队你放开我!”
身为曾经的特种兵,他有很多种让沈寻就地趴下的方法,却居然一个都没用,而是选择了最没效率的“劝诫”。
沈寻干脆一把勾住他的脖子,“算了,陪你去食堂好了,红烧鸡翅我也会做,如果没了,周末我烧一锅给你吃。”
乐然眼睛顿时就亮了。
几天后的周末,沈寻果真在家做起红烧鸡翅。乐然中午赶来时,他正围着围裙在厨房忙上忙下。
锅里的酱汁咕噜噜地冒着泡,乐然深呼吸似的闻了闻,馋道:“真香!”
沈寻还做了糖醋排骨和娃娃菜,蹄花汤和白斩鸡是上午去酒店买的。四菜一汤上桌,乐然吃了三大碗饭还想添。
沈寻怕他撑坏肚子,放下筷子道:“没饭了。”
他下巴还贴着一颗饭粒,“有,我刚才看见了,还剩差不多一碗。”
“那是我的。”沈寻说,“你已经吃三碗了,我才一碗。”
他愣了一下,自知理亏,只好坐下,眼巴巴地看沈寻端着最后一碗饭走进来,咽了咽口水,夹起一块糖醋排骨啃起来。
沈寻饭量不大,吃个七分饱就差不多了,最后那碗饭几乎没怎么动,乐然看了半天,试探着问:“沈队,你不吃了吗?”
沈寻用筷子头在他前额敲了一下,“不吃也不能倒你碗里吧。”
“为啥?”他眉头一皱,“太浪费了!”
“因为这是我吃剩的啊。”
乐然想起被夺走打包食物的那回,立即依葫芦画瓢道:“你舔过?”
沈寻心里一乐,笑着看他,“对呀,我舔过。”
乐然这下没话说了,起身洗碗擦桌,暗骂自己不知道变通。
5月下旬,天气已经与夏日差不多,金道区再出命案,尸体被发现得晚,在连日高温下,已成了一具令人头皮发麻的巨人观。
乐然只在影像和图片资料中见过巨人观,得知案子已经转移到市局,立马跟打了鸡血似的想出现场。
乔羿却一副倒了血霉的表情,不情不愿收拾工具箱。
案件由一中队负责,沈寻监督。然而正当警员们赶往现场时,省厅特别调查组却横插一手,直接将尸体带走。
这已是特别调查组第三次不请自来,从市局手中抢案子了。
第二次发生在沈寻与乐然赴北京开会期间,死者是锦和区夜店一条街里一家酒吧的老板于起。
乔羿赶到现场不久,特别调查组的人就到了,出示移交证明后带走尸体,至今没有传出破案的消息。
回警局的路上,乐然再次问起吴令洋的案子,乔羿摇头道:“上面不想我们查。”
说完又拍了拍沈寻的椅背,“沈队,有空到我办公室来一下,有事跟你汇报。”
技侦部门的办公区比刑侦队冷清得多,各个科室都异常安静整洁,尽管已是初夏,人走在走廊上却不免感到一阵寒意。
难怪乔羿没事时就爱往刑侦队跑。
主检法医有独立的办公室,乔羿关上门,给沈寻倒了一杯水,开门见山道:“我怀疑出了大案子。”
沈寻坐在沙发上,不动声色道:“上次死的那个于起,你看到尸体了没?”
“看到了,但还没来得及进行尸检。”
“能辨别出致命伤吗?”
“能。”
“哪里?”
“和吴令洋一样,气管被切断。”
沈寻手指抵着下巴,眉间隐有皱痕。
“这案子绝对和高层有关。”乔羿说,“于起被带走时你不在,我私底下跟省厅的朋友打听过——白舸你知道吧,省厅主检法医,我师兄。我本来只是想问问于起的尸检细节,你猜他怎么说?”
沈寻虚着眼,“他根本就没有机会看到尸体?”
“对!”乔羿食指在桌上敲了一下,“我在这个行业也干了七八年了,从来没听说过这种事。命案尸体不经法医之手就被转移销毁。”
“已经被销毁?”
“不确定,这是我的猜测。”
办公室里安静了一会儿,乔羿又道:“我问起吴令洋的事,他犹豫了一阵才跟我说,尸体当天就被转移走了。他当时有些疑问,问过调查组的组长,组长叫他别管,说这里头水太深,省厅都只是替人办事的工具。”
“他们动作越来越快了。”沈寻拿着杯子,却没有喝,看着平静的水面道:“第一次,我们还有时间进行尸检和现场勘查。第二次,只来得及看尸体一眼。第三次,赶在我们到达之前劫走尸体。”
“照调查组组长的意思,这三起命案的背后都有一个我们挨不着的势力,调查组、省厅都不过是傀儡。”乔羿话锋一转,“我前阵子比较闲,成天琢磨这件事,越想越多,越想越深,就突然想起一件事。”
“什么?”
“你还记得骆燏是怎么死的吗?”
沈寻眼角一张,手腕抖了一下,嘴唇抿成一条冷硬的线,眼神深不见底,“骆燏?”
这是一个他这辈子都没办法忘记的名字。
两人同年,骆燏年长他两个月,与他同时穿上警服,一同进入刑侦队。
骆燏很优秀,身材高大,长相出众,为人风趣,很会照顾人,但时不时会开一些不伤大雅的玩笑,捉弄捉弄他和乔羿。
早在念高中时,沈寻就摸清了自己的性向,大学时有过对象,但实习时因为异地而分手。
第一次见到骆燏时,他心脏就颤了一下。
这个身高与他不相上下的男人穿着一件黑色的背心,手臂上挂着串串汗珠,单手捋开被风吹乱的额发,冲他笑道:“哥们儿,你也来报到?”
骆燏毕业于一所稍次的警校,但个人能力却极好。两人时常切磋,沈寻隐隐能感觉到,骆燏似乎总是不尽全力,明明有十分力,却云淡风轻地使出七分,输了会坐在地上耍赖,眸底是明亮得让人失神的光。
沈寻那时刚刚工作,虽然极力掩饰自己的家世,身上却仍有纨绔子弟的脾性。
比如看上一个人,就会霸道地想要占为己有。
他追过骆燏,而且并不低调,送卡送名牌这种事没少干,但骆燏总是笑呵呵地还给他,用赏心悦目的笑容说出扎心的话——寻仔,你燏哥是直男,这辈子咱俩注定只能当好兄弟了,下辈子你争取变成女孩儿吧,我马上跪在地上求你嫁给我。
他每次掏心掏肺的表白,最后都会演变成一场斗殴。
骆燏打人手挺重,揍他时却似乎老是全力出手,一分力收尾。
他就没被打痛过,所以吃不了教训长不了记性,明知骆燏喜欢姑娘,还一意孤行觉得自己能创造掰弯直男的奇迹。
他甚至想过,如果骆燏没有那么年轻就离开,自己会不会已经得手了?
但骆燏没有给他继续追下去的机会。
最后一次见到骆燏是一个大雨倾盆的下午,他和乔羿准时下班,骆燏却因为要参加联合行动而留在刑侦队待命。
那次缉/毒行动中,刑侦队共有6人被点名征调,骆燏是最年轻的一员。
因为这事,骆燏跟他得瑟了好几回,说什么“燏哥就要升上去了,以后当了刑侦队长一定罩你”。
他虽喜欢骆燏,工作上却一向与骆燏竞争得厉害,自然不服气,那天被骆燏惹烦了,离开时招呼都没打一个。
“再见”没有说出口,想要再见的人就再也见不到了。
骆燏被送回来时已经没了呼吸,身上有十几个弹孔,浑身血污,眼睛都没合上。
他跪在地上抱着骆燏的身子,几近竭斯底里。
近30年的人生中,那是他唯一一次失态。
那次行动以牺牲1名警察、2名武/警的代价,打掉了一个大型贩/毒/窝点。
他消沉了很长一段时间,而乔羿正是从那时候起,以追他为名义逗他,撩他,陪他走过突如其来的低谷。
回忆戛然而止,他看着乔羿,用一种极沉的声音道:“被毒……”
“犯”字哽在喉咙里,他瞳孔一收,眉头深深地皱起来。
“你也意识到了吧?”乔羿双手平放在桌沿上,表情有种自嘲的严肃,“当年我们都还太年轻,骆燏出事后,你我只顾着悲痛,根本没有往深处想。这些年慢慢淡了,操心的事又多,更没工夫细想。”
乔羿顿了顿,又道:“如果不是这回的案子,不是白舸跟我提到‘水太深’,省厅只是某种势力的工具,我压根儿不会想那么多,更不会再次想到骆燏为什么会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