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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哥 完结+番外 (初禾)


  在这几日的相处中,他其实已经察觉出沈寻有些“关系”,但不清楚这“关系”有多深,如今听小白一说,才知沈寻的背景也许是能够通天的那种。
  而他最恨的,便是只手遮天的权贵。
  这么一想,心里就很是别扭。
  一方面沈队人挺好,照顾他,给他讲案子,还买了一堆食物让他夜里饿了吃。另一方面沈队却是权贵阶层,是不用怎么努力就可以踩在别人头上,将普通人的人生与梦想践踏得一无是处的人。
  他无法忘记自己在这类人跟前吃过的亏。
  离开军营时,他甚至觉得一辈子都被这些人毁了。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沈寻开完会回来,不知他心理起了变化,经过他的座位时在他头上一拍,心情似乎很好道:“周末有安排吗?”
  他下意识地一躲,头都没抬,“没安排。”
  沈寻以为他只是不喜欢肢体接触,索性收回手,也不尴尬,“上次说好指导我射击,明天行吗?”
  乐然险些忘了这茬,心里虽有些不乐意,但想着答都答应了,反悔未免太小人,于是点头道:“没问题,明天几点?”
  “上午10点吧,我睡会儿懒觉。”
  下班后,乐然去食堂吃了饭,休息片刻后又赶去器械训练场锻炼,9点多回到宿舍,洗澡洗衣,一通忙活下来,虽然没饿,但想着冰箱里有食物,嘴里就有点馋。
  忍到10点多时,理智终于败给了食欲,他拧出一包虾饺快速撕开,又拿了一包干面,蹲在地上馋兮兮地等水煮开,倒上固体汤料,吃出了火锅的架势。
  洗碗筷时,他又很自责,倒不是怕吃太多长肥,而是吃了“嗟来之食”。
  自打知道沈寻家里“不得了”,他心里就有点堵。
  想来想去,他决定将钱还上,但怎么还,他打了个嗝,暂时没想出来。
  次日,沈寻果然按时到了。
  与工作日不同,周六的刑侦队长穿了一身黑色运动服,远远看去,显得身材修长,两腿尤其惹眼。
  乐然却还是穿着一身警服,像个周末加班的倒霉孩子。
  沈寻笑着走近,英俊的眉目似乎比工作时温和许多,往他背上一拍,笑道:“师傅,今天就麻烦你多多指教了。”
  乐然心尖抽了一下,酥麻感随着血液涌向全身,他挺起腰背,不太自然地咳了一声,刻意老沉道:“说不上指教,交流交流罢了。”
  室内靶场空无一人,两人取了92式手qiang,站在离胸环靶15米远的地方。5声qiang响后,乐然的靶子中心只有一个弹孔——特种部队qiang王的绝活,多qiang同孔。
  而沈寻的靶子就比较惨了,只有1发挂在10环圈上,另外4发分散在6到8环。
  沈寻没认真打,但就算认真打,比无法保证qiang qiang10环,跟别说多弹同孔。
  乐然取下靶纸,一本正经地用部队的那一套说教,“弹着点分散,说明稳定性低。稳定性为什么低,因为你没有控制好呼吸,也没有协调好击发瞬间的手指运动……”
  理论道理沈寻在警校时早就学过,这些年也没忘,不过刑警不比特警,更不比军队里的特种兵,qiang法过得去就行了,没人在破案之余还潜心研究如何qiang qiang10环。
  不过被乐然“教做人”时,沈寻却听得十分认真,时不时点个头,一副受益匪浅的样子。
  乐然讲完后,两人继续练习。沈寻的弹着点还是分散得厉害,几轮打完后,乐然有些看不过去了,竟然从后面抱住他,握着他的手,严肃道:“应该这样瞄准……”
  沈寻嘴角扬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线,笑道:“好的,师傅。”
  练至中午,两人都出了一身汗。乐然饿了,建议去食堂解决午饭。沈寻却说:“今天周末,食堂没几个好菜。这样吧,我们去菜市场买些肉和菜,去我家里自己做。”


第15章 第十五章
  沈寻的家离市局不远,开车不堵的话,一刻钟就能到。
  乐然本以为像沈寻这样“有背景”的人,住的一定是豪宅,家里说不定还有佣人。到了小区才发现,那不过是一栋普通的中档电梯房。
  沈寻的车也很普通,20来万的大众,虽然比乐然在部队开习惯的“勇士”军用吉普坐着舒服,但终究比不上官宦子弟标配的豪车。
  坐上沈寻车之前,乐然甚至异想天开地以为他的座驾是一辆红旗。
  时值周六中午,走在小区里能听到各家各户传出的炒菜声响,小孩儿三两成群在健身器材边追追打打,几位老人坐在凉亭里,杵着拐杖,一脸幸福地嗑叨着东家长李家短。
  乐然跟着沈寻进电梯,顺口问道:“你就住在这儿?”
  “不然住哪儿?”沈寻双手都拧着购物袋,手臂贴着左边裤兜,“帮我拿一下钥匙。”
  乐然犹豫了一会儿,手刚刚伸进裤兜,电梯门就“叮”一声打开,门口刚好站着一个背书包的小孩,大声喊道:“大帅,有人摸你包!”
  乐然立即缩回手,难堪地瞪着小孩。
  沈寻走出电梯,笑着踹了小孩一脚,“大帅乐意让他摸,多管闲事,快进去,要关门了。”
  电梯门合上时,乐然看到小孩冲他做了个鬼脸。
  沈寻说,那家伙是隔壁家的小孩,6岁,淘气得不得了,警匪片看太多,成天幻想自己是市局的刑侦队长。
  乐然开门的手顿了一下,扭头道:“市局刑侦队长不是你吗?”
  “所以我是他偶像啊。”沈寻挑起眉,“没听见他叫我大帅吗?”
  “不是长得帅的帅?”
  “他觉得是统帅的帅,不过也有长得帅的意思吧。”
  乐然唇角撇了撇,钥匙转三下,门开了,里面光线很好,有一股浅浅的洗衣粉味道。
  沈寻将菜放在地上,从鞋柜里拿出拖鞋,绅士地一摊手,“欢迎。”
  乐然换了鞋,走进一看,才知道洗衣粉的味道来自哪里——开放阳台上,一套蓝灰格子的床单与被套正因为微风而轻轻摇晃。
  沈寻拉开运动服的拉链,露出里面的黑色背心,“看什么呢?”
  “那是你自己洗的?”乐然指着被套问。
  “是啊,昨晚洗的,怎么?”
  “……没什么。”
  乐然左右看了看,客厅的装潢与摆设都非常简洁,奶白色的皮沙发,透明玻璃茶几,落地窗,电视……和普通家庭似乎没什么区别。
  沈寻脱下外套,一边朝卧室走一边说:“我这儿面积不大,两室一厅,另一间是书房……对了,你玩游戏吗?”
  乐然摇摇头,“不玩。”
  “不玩就来给我打下手,时间不早了,争取早点吃上饭。”沈寻站在卧室门口,将外套往里一扔,又道:“你穿那么多不热啊?”
  乐然看看他光着的双臂,与黑色背心下若隐若现的胸肌,喉咙有些干涩,后颈上也早已渗出汗珠,却突然倔起来,“不热。”
  沈寻笑了笑,也不继续劝,提起菜走进厨房,蔬菜丢进水池里,肉放在砧板上,动作熟练,像个做惯了家务活的家庭煮夫。
  乐然跟着他淘米洗菜,忽然怀疑小白信口雌黄,胡乱编料唬自己——沈队没住别墅没请佣人,床单自己洗饭菜自己做,怎么会是一手遮天的权贵之子?
  一小时后,午餐出炉,三菜一汤,三荤一素,油酥猪蹄、红烧小排骨、干炒带鱼、豌豆尖蛋花汤,个个色香味俱全,吃得乐然怀疑上了一回价格不菲的馆子。
  收拾碗筷时他更加确信地想,小白一定撒谎了,要不就是记错了。
  午后阳光大好,沈寻却有些春困,坐在沙发上就不想起来。乐然吃得太撑,坐着难受,在客厅里来回走了好几圈,停在茶几前时,才注意到沈寻好像睡着了。
  他充分发扬当特种兵时“行无声”的本事,蹑手蹑脚走近,弯下腰,细细观察沈寻睡觉的样子。
  如电梯里那小孩喊的一样,沈寻就算单看长相,不管气质与职业,也担得起“帅”这称呼,而且不是那种小白脸一般的帅,而是磊磊落落,棱角分明的帅。
  乐然看了一会儿,直起身子,目光落在沈寻手臂的肌肉上,退后几步,小心脱下自己的警服,小臂折上,挤出上臂的肌肉,又对比了一下沈寻的,得出还是自己比较强壮的结论。
  不知为何,心情突然变得很好。
  沈寻其实没有睡着,乐然瞎得瑟的时候,他虚眼看着,险些没绷住笑出来。后来乐然得瑟完了又在客厅里走了走,学着他的样子占了另一个沙发,也闭眼困起觉来。
  乐然是真睡了,蜷缩在奶白色的沙发上,头微微向下垂着,大半个身子都落在午后的阳光里,仿佛裹着一圈柔和的光,像个天使一样。
  沈寻微笑着看他,满眼底都是晶亮的喜爱。
  下午,休息够了后,两人又比划了一番拳脚。
  在警校与刑警队里,沈寻都算得上一等一的高手,但乐然的本事却远远在他之上,几个回合下来,他不得不笑着认输。
  乐然将他拉起来,毛遂自荐道:“沈队,以后你有空的话,都可以来找我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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