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因为一个人心里还有道德就可以忽略他杀人的罪孽,就像不能因为一个人拥有悲惨的缘由就应该放纵他杀人一样,这世上悲惨的人何止千千万万,那是不是每个人都应该去杀人呢?如果是这样,法律和人的理性就会失去存在的意义。
喻江成功了,林雪迟已经是变成了刽子手。
“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Allison说:“在你杀了我之前。”
喻江慷慨道:“好,你问。”
Allison问:“为什么要给这些人做开颅手术? Briden Gore杀人是为了追求所谓的神,他是个邪教徒,但你不是。雪迟说你是个无神论者,你并不相信所谓的左小脑移动后可以看见神的理论吧?你不是因为相信教义而去杀人的。那为什么你还要帮助Briden?”
“这个问题问得不错。”喻江说:“我的确是无神论者,但Briden是我的朋友,我应该帮他。”
“就因为这样?你杀了这么多人只是为了帮助朋友?”
喻江一哂:“当然我自己也是为了学术上的好奇。你是学宗教的,你知道我们国家邪教研究这一块其实还有大量的空缺要去填补,Briden是个非常好入手的例子不是吗?”
Allsion气愤:“你根本不配做学者!”
“宗教是一门和人非常紧密贴合的学科,要去了解人,深入地了解人是什么样的,才能理解为什么会诞生各种各样的宗教。一些非常规化的研究手段可能你不能理解,但对我来说是值得的。我已经收集了大量的素材,这会是一篇不错的文章。”
Allison很难想象自己敬重了许多年的师长、华盛顿大学宗教系久负盛名的系主任是这样一个可怕的恶魔。喻江的学术水准是毋庸置疑的,他的治学态度堪为典范,可只要想到这些超凡的学术成背后的尸骨累累堆积,甚至还被喻江教导过的和喻江交好的学生、教授和师职人员因此大加赞赏,她只觉得不寒而栗。
Allison按捺住心中的惊惧,逼迫自己尽量整理出清晰的思路。
为了让林雪迟从纽约回西雅图,这个男人不惜杀了养育多年的女儿,也证明喻江是铁了心要留下林雪迟并将他变成自己的共犯。但如果换做Allison,她是不愿意付这么大的代价和风险的。道理普通人都想得明白,一旦杀了林雪眉,即使换回了林雪迟,做儿子的必然恨透了父亲,别说成为共犯,不去警察局报警就很不错了。喻江大可以杀了林雪迟,再找一个忠心耿耿的人来当自己的帮凶不是吗?为什么一定要是林雪迟呢?仅仅是因为自己培养多年耗费无数精力,不舍得放弃吗?
Allison说:“你爱上他了,对吧?”
喻江没说话,皱了皱眉头。
Allison看不见他的表情,继续说:“但他不会爱你的,他对你只有厌恶和恐惧。强行留下他这个人你又能改变什么呢?喻江,林雪迟永远不可能爱上杀了他亲妹妹的人。”
喻江看了看表,冷漠道:“Owell小姐,我很抱歉,我的时间不多了,雪迟还在等我回家,我们今天说的话够多了,该道个别了。”
Allison听见了他的脚步声,沉稳而冷静。她紧张地想要尖叫,一瞬间陷入死亡的绝望中。
林雪迟回到家的时候头还晕着,他酒量不好,和Walter聊尽兴了多喝两杯结果吐了一路。
Walter好不容易把他送回家,喻江开的门,做父亲的被儿子潦倒的样子逗笑了。
“都是你不好,全怪你!”林雪迟扒拉着他的脖子一个劲儿蹭。
喻江一边背着莫须有的罪名一边安抚:“好,全怪我,胃还难不难受,喝不喝水?”
“嗯。”林雪迟坐在浴缸里,身上衬衫脱了一半,领口卡在头顶半天弄不出来,他所幸就罩着件衣服在头上,如老僧入定般等着喻江给他端茶倒水。
喻江转身见到他幼稚的造型,帮他把扣子解开衣服脱掉:“喝点酒就衣服都不会脱了是吧?”
林雪迟扁着嘴巴,闷闷的不说话。热水渐渐漫过他的膝盖包围住他冰凉的身体。
喻江喂了两口水给他擦背洗头发,林雪迟一边抱着洗发水的瓶子,一边认真地说:“我今天听了一些你的事情,你以前还在我们医院让一个护士长追求过,是不是?”
喻江坦诚道:“嗯,我去你们那里开讲座认识她的,她现在已经结婚了,孩子都有了。”
“那你还去讲课干什么?”林雪迟瞪他:“你还喜欢她是不是?”
喻江好笑:“那是工作,雪迟,我总不好推脱你们院长的邀请。”
“我不管,你以后不许去。”年轻的医生干纲独断:“听到没有,不许去!”
喻江当他是喝醉了说胡话:“好,那我不去了。”
林雪迟满意了,低着脑袋让他搓头发,一副十分乖巧的模样:“他们都不喜欢我,Walter说我个性太不近人情,他们都觉得和我一起做手术很紧张很怕,总觉得我脾气不好。我有那么可怕嘛,又不会吃了他们。”
喻江透过水面看到倒映出来的林雪迟的脸,显得柔和而秀丽:“那你要反省反省是不是应该对人温柔一点。大家在一起工作,不要和同事的关系闹得太僵,这样不好。万一有一天你需要帮忙,别人也不会主动来帮助你对不对?”
“你也觉得我脾气差是不是?”林雪迟顶着一头泡泡表情严肃地看着他。
喻江亲吻他的鼻头:“我是你父亲,不一样。你怎么样我都会爱你。”
“你还和Briden抱怨我。”医生不依不饶,十分记仇。
“这不矛盾,就像你对工作也会有抱怨,但是你仍然爱这份事业。难道你没有抱怨过我吗?”喻江打开花洒为他冲洗:“如果大家只是抱怨一下,或许也不是坏事,至少证明他们认可你,也认可你的工作能力。偶尔你也可以和他们抱怨一下,这样他们会觉得你有人情味的。”
“我不喜欢工作的时候抱怨。”林雪迟扬起脖子,感受着热水梳理着他的头发。他叹了一口气:“他们还说你太宠我了,没见过男人三十岁还和自己父亲住在一起、爸爸跑到医院来送毛衣、大晚上还要打电话回家报备行程的。”
“嗯哼?”喻江捏着他的肩膀:“还说了什么?”
林雪迟轻哼:“没有了。他们都说你人好,都说我不好。哼。”
喻江笑:“所以你看看,脾气不好是要吃亏的是不是?”
好不容易洗完了澡,林雪迟只裹着一条浴巾蹬蹬跑回床上蜷进他父亲的被子里。
医生宣称:“我不困。你给我讲故事。”
宠孩子的教授从善如流:“要听什么故事?”
“以前那本‘I don’t know why’呢?再念一遍吧。”
“好。”教授去书房找回了那本短篇集,“从头开始?”
林雪迟把头靠在他的膝头上,抱着一个枕头在怀里:“嗯,念吧。”
教授用低沉温柔地声音照着念:“‘我们到东部的第一天,清晨四点钟就起床了。前一天晚上,我们在镇子旁边爬下了载货的火车。凭着肯塔基少年那种真正的本能,我们好歹穿过了镇市,一下子就找到了赛马场和马厩……’*”
(*以上及后所有读书部分出自舍伍德安德森《I don’t know why》,黄宏煦译本。)
林雪迟眯起眼睛,舒服地蹭了蹭他的大腿根部。透过低垂的眼睫昏黄的晚灯在喻江的大腿间投射出一个阴影幢幢的颠倒世界,窗户、床头柜和外头银杏树的影子勾叠摇晃,颜色忽浅忽深,如默剧背景空寂寥落。故事里的少年说到自己旅行去看赛马,他们四个少年带着不足五十块钱踏上了去萨拉托加的火车。少年在枯燥的旅途中想起了自己作为律师的父亲,又好像没什么可想起似的,除了“律师”这个职业以外,这位父亲没有太多的其他资料了,他就像个抽象的概念一样存在着,对他的描述还不及一匹让人惊艳的马来得多。
“‘ “一道光”就象一个你时常想念可又从没见过面的姑娘一样。它浑身结实,也挺可爱,你瞅着它的头就想吻吻它。这匹马是杰利?蒂尔福德训练的。他认识我,好几回都对我挺好,比如让我走进马厩,贴近马的身边看马等等。再没有比那匹马更逗人喜爱的了。它安安静静,不露声色地站在起跑线上,其实它的内心象火一样地燃烧。栅栏刚一吊起来,马儿就象它的名字——一道阳光一样闪出去了。看着它跑使你紧张,使你难受。它一股劲地跑,象一只捕鸟的猎犬一样……’”男人呢喃般的语调落在他的耳边。
林雪迟发出叹息,他想象得出那是怎么样一匹马,尽管作者没有实际描写它是什么颜色,它的毛发是否丰厚,眼睛有着怎么样天真的目光。但是林雪迟觉得这样反倒更好,它不应该有个具体的颜色,或许在阳光下它会是热烈的枣红色,随风而动时就像冉冉而升的火焰。而在月光下它会散发着油亮的黑光,比一匹纯粹的黑马更漂亮。它应该是五颜六色的,应该随着少年的心意而变换,它应该是无可挑剔的世间仅有的一匹梦想中的马。
这样它的驯马师,那位杰利?蒂尔福德先生才能显示出他的本事来。林雪迟肯定少年爱上了杰利?蒂尔福德,喻江读到这一段的时候,林雪迟几乎同时可以背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