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
作者:你爸爸
文案:
第一人称主攻,受追攻,傻白甜,没有剧情,行文啰嗦又拖沓,注意避雷。
每一个章节完几乎都可以打上全完文三个字。
第1章 第一个关键词 民谣
今天天气挺好的,特别想讲下自己的故事。
其实也不算故事。
哪有那么多故事可以讲。
好些年前时候我去了趟南京特意去看逼哥的演唱会,跟着无数人在下面喊着臭不要脸,哑着嗓子在人群中嘶吼着“爱情不过是生活的屁,折磨着我也折磨着你”。
那天挺冷的,我却热的浑身燥热。
汗一簇簇地从头顶上冒出来,吼着自己嗓子都哑的快说不出话来。
伴奏组唱结婚的时候,才开口第一句话我嗓子痒的像是有万千只蚂蚁在里面爬。
你像我见过的那个少年。
背着青春走在九月的街头。
散场的时候我还特别懵,好像大喝了几斤二锅头,酩酊大醉了一般地昏沉着。
迷迷蒙蒙地跟着人群出了会场。
脑子一阵放空好像突然想到了好几年前我跟那个谁,我刚大学毕业那一阵子。
我们在出租房里探讨着这些唱歌的。
他说民谣应该穷,越穷酸越民谣,越苦才越民谣。
我嘲笑他不食肉糜,我说该火啊,不火谁给你做民谣。
我就这么脑子里晕晕沉沉一下是万人大合唱着“此刻我在异乡的夜里,感觉着你忽明忽暗”,一下是出租房里烟雾缭绕着喋喋不休地聊着天。
最后晃着脑袋跟人拼了辆车回的宾馆,我们还就演唱会发表了十分钟路途时间的看法。
他说逼哥牛逼,把民谣唱成了摇滚。
我说嗯嗯牛逼牛逼。
牛不牛逼姑且先不提。
我只知道很多年前还自己打碟卖的逼哥开上了万人演唱会,很多人爱他爱的要死。
还知道当初读中学的时候缩在座位上偷偷看的小说很多都搬上了大荧幕。
我的好青梅小叶女士说她初中看的所有言情小说哐哐全给搬进了电视里。
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一下就觉得青春像喂了狗。
就像陈应楷跟我说的,民谣应该穷啊,不穷就没那股味了。
什么味啊。
你十几岁的时候晚上缩在被子里黏糊糊汗湿湿着手握着一个丁点大的电子阅读器,用意淫来弥补些不管你是现在还是将来生活中都根本不可能发生的生活。
下了出租车我还跟他交换了一下微信号。
朋友嘛,多一个不嫌多。
到宾馆刚往床上一躺,还没来得及回味一下刚刚的演唱会,就听见自己的电话铃在响。
接过电话听见莫杰沉着声音问我在哪。
我说在南京。
他很言简意赅地问我说哪。
我说宾馆。
他直接挂了我电话。
然后用微信给我发了个位置共享。
十分钟后我宾馆的房门响了。
我打开门,就看见他站在外面。
穿了件灰黑色的呢子,外面可能刚飘了点小雨,他的头发上沾着些像露珠一样的雨水。
我说哟你怎么在这呢?
他进了房间回头关了门,他总是沉默不语,脸上的表情也称得上个始终如一。
他关门之后脱了自己带了雨水的呢子外套,挂在了一旁的台子上。
整个过程他都没有说一句话。
直到我看到他有条不紊地把全身上下收拾了一遍,还去浴室拿了毛巾把自己头上的水珠擦掉了,出来后他从兜里掏了包烟,沉声问我:“抽烟吗?”
哟,我伸手接过了,低头看了眼,八厘米的利群,很是嫌弃:“这是新版啊,很难抽的,现在还有便利店卖这版的?”
他沉默了一会儿,又从兜里掏了包芙蓉王递给我。
我看他:“你抽起烟来了?”
他穿着件浅色的高领毛衣坐在了我的床上,摇了下头:“不抽,给你带的。”然后他问我,“演唱会好看吗?”
我突然一下想到我大学跟他住一起的时候,晚上坐在电脑前打游戏,嘴又痒又懒的动,总是喊他出去给我买包烟回来。
他会说:少抽点烟。
然后出去给我买烟。
这么时间一长,他养成了个见我就掏烟的习惯。
这习惯不错,这么长时间也没忘。
我很开心,叼了根烟在嘴上,然后告诉他演唱会的事情:“爽死了。”
好一会儿,他都没说话。
我一根烟燃了快一半,实在无奈:“你怎么来了?”
他端坐在我床上,沉声说:“陈应楷要结婚了。”
我说:“我知道。”
年初就结婚。
我能不比他清楚么。
他又沉默了许久,这次沉默的气氛很是凝固。
我一根烟抽完后从烟盒里又拿了一根,脑子里还嗡嗡着回放着逼哥在台上唱着歌。
然后就在逼哥的歌声里听见莫杰沉着声音这么说着。
他这么对我说道:“公主,我把国王赠予我的宝剑弄丢了,还可以帮你屠恶龙吗?”
第2章 第二个关键词 希望
我楞了一下,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一下就想起我上大学跟他一起在外面租房子住的时候。
想起那阳台上挂着的我俩晒着的衣服,想起齐刷刷一排内裤挂在自己头顶飘扬的样子。
想起那凌晨也亮如白昼的闹市,脏兮兮的路面上总有穿着高跟鞋的女人踩着步子走过。
想起那个24小时便利超市里收银的小姐姐一张昏昏欲睡的脸。
想起他总是试图从我的烟盒里摸出一根烟给自己燃上。
想起自己总是立即抢回来嫌弃地表达:“干嘛呢,不会抽烟还抽烟,浪费我的烟。”
他会咬着烟蒂,眼珠黑沉沉地望着我,不说话。
他真的很不擅长表达情绪。
所以我咬着烟头楞了一下,觉得有些好笑:“公主大概仍是要你帮忙屠龙的,反正得救之后
总是会跟王子在一起的。”
莫杰面无表情地说道:“王子已经跟城堡外面的女人私奔了。”
我闻言觉得很有趣,看着他一双黑沉沉的眼珠,好像从里面能翻出许多关于我的记忆来一般,我龇了龇牙,冲他笑着道:“那可能那个才是真正的公主,她等着你去帮他屠恶龙。”
他转头看向我,嘴角咧出一个勉强能称之为笑容的东西。
嚯。
其实他要真笑起来挺好看的,但是这个笑大概笑的太不走心了,看的我一口烟都呛在喉咙里。
他就咧着这么个要笑不笑的表情对我说:“那也是他的公主,不是我的。”
噗嗤嗤,我却直接笑出声了。
我没忍住伸出手蹦了下他脑门,吐槽着:“你喊谁公主呢你。”
他被我弹了下估计也有些懵,我看见他明显楞了一下,然后他一双眼睛静静地看向我,问我:“演唱会好看吗,唱了什么歌?”
我说:“他唱啊,爱情不过是生活的屁。”
这话我嘻嘻笑着很随口说出来,却看见莫杰在床上静坐了一会儿,接着他突然站了起来,把他浅色的高领毛衣脱了下来。
毛衣卷过了头发,把他的头发卷的一团糟。
然后我就看见他里面穿着上个月他过生日我淘宝上给他买的保暖衣,特别骚的粉红色。
我直接给喷笑出来了,本来淘宝买给他是买着玩的,没料他还真的穿在身上了。
伸手扯了扯他衣服,我说:“你真傻还假傻啊?”
就看见他伸手把保暖衣也脱了下来,丢在床上。
紧致的皮肤这么出现在了我的眼前,我一下消了声说不出话来。
他这么光着上半身站在我面前,低头看我,一言不发。
我问你干嘛?
他牛头不对马嘴地回道陈应楷要结婚了。
我看了他一眼,伸出一根手指比在他面前,然后告诉他:我笔直,你知道的。
他低头面无表情地伸手弯下了我那根手指,然后告诉我:你不直。
我抽出我自己的手指,看他:莫杰你再喜欢我也没用,我是直男。
我看见他好像笑了一下,然后他弯下腰,慢慢地贴近我的脸,我嘴上叼着的烟几乎都要烫到他脸上。
我脑子一阵恍惚,突然觉得这个场景跟记忆里某个场合重叠在了一起。
还在读书时候的夏天午后,我在地上铺了个凉席,大大喇喇地就躺在上面午休,电风扇的声音在我耳边呜呜地响着。
睡了没多久我就醒了,很奇怪的,毫无预兆地直接清醒了。
睁开眼睛看见莫杰贴的很近的一张脸。
我吓一跳,从席子上直接坐了起来,然后我就看见他顿了顿,从我枕头下面拿出了我睡着觉听歌不小心卷在里面的耳机,他没什么表情地问:“我吵醒你了?”
我抽出了自己叼在嘴里的烟,怕把他给烫到了,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一张愈来愈近的脸。
看见他脸上的表情很细微的变化,看见他一双深褐色的眼珠内倒映的我的脸。
他的脸停在离我有一掌宽的地方,然后他直起了身子,那脸上的表情我在很多年前就看过。
大学毕业那个聚餐的晚上我喝的不知东南西北了,他扛着我去酒店开了房,又是给我倒水喝又是给我擦脸的。
他伸手解我衣服。
我半醉着还能拦他。
我当时怎么跟他说的来着。
哦,我当时跟他说我前几天看了一个宗教类型的悬疑小说,主角一层层的破解密码,其中有一个密码直指向约伯记第三十八章第十一节,然后我问他知道那谜底是什么吗?
他沉默了许久,然后问我:什么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