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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曾是少年 (孟伊然)


宋昱认识的人大多是中学时候的同学,袁菲本来比他大了一届,本来就没有很多共同认识的人。唯一一个比较熟一点的就是李思了,然而寒暄了两句,却因为心里各有忌惮,不敢说更多,大概是怕尴尬,索性一个人在角落里吃点自助餐,喝点红酒。
可是那个人出场的时候自带巨星气场,大厅里的每个人不管当时在干什么,都不由自主的被他的光环所吸引,看向他。宋昱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有小女生尖叫着“孙远均、孙远均”,不顾矜持地围上去索要签名了。
宋昱看到他身边立刻有个女人帮他挡掉了这些靠近的人,动作很快,但是不失礼貌,看起来是类似保镖或经纪人的人。宋昱远远的看了几眼,也不过是只瞟到了侧脸和一个背影,但是没来由地觉得他看起来有点孤零零的。宋昱想,至于吗?人家可是终于过上了梦寐以求的生活呢,大明星的生活前呼后拥,到处是人,一下飞机就有万千粉丝丧尸般的奔向他,就算现在略有过气,但是铁杆粉丝还是很多的,何来孤单一说,宋昱觉得自己还是想多了。
那人似乎往这边看了一眼,宋昱无意识地往后退了几步,拐了个弯,去了洗手间。
在豪华星级宾馆的洗手台前,宋昱洗了洗脸,顿觉清醒了些,抬头一看,镜子里却又多出一张脸来,依然还是帅得不真实,不像现实中的人。宋昱还觉得是自己出现了幻觉,却眼见镜中那人眼神复杂地看着自己,瞬间反应过来,身体就如雷击一般,只想做个缩头乌龟般逃走。
遇到他就不冷静,脑子完全不会思考,等到脑子不再一片空白时,宋昱才明白,自己已经莫名其妙的上了他的车。特意来参加袁菲的婚礼,却这样半路逃跑是怎么回事啊?
这时手机却响了,那女人应酬客人的空隙竟然还打了电话过来:“喜欢我送到这份礼物吗?”宋昱咳嗽了一下,“这是哪儿和哪儿啊?”
袁菲开玩笑道:“给你和娱乐圈当红小鲜肉制造机会呗。”
这么直白是袁菲的风格,但是宋昱不知如何往下接。
袁菲忽然认真道:“宋昱特别感谢你能来参加我的婚礼,我一直都觉得你和孙远均不在一起了,我都不相信爱情了。你们都分手了,这世界上还有谁和谁是不会分手的吗?”
袁菲的话让宋昱泪目了。
车是那个先前陪他一起的那个女人在开,时不时通过车上的反光镜打量着自己。
“这是去哪里?”宋昱问。
“去吃个饭吧,或者去哪里走走,都可以的。”孙远均说话很慢,用一种近乎于商量的口吻在问。
这时,前面开车的苏可插话:“这附近有家不错的粤菜馆哦,菜式清淡不辣,最重要的是安保条件又很好。”
任谁都听得出来她的重点在最后一句,宋昱接话到:“那就去那里吧。”
还是一如既往的善解人意,孙远均想到。
环境确实是很好,这样高档的价位也让一般人望而却步,但是宋昱却很难得的食不知味了。不是说因为孙远均在他面前他吃不下,而是真的这菜不合他的胃口。白切鸡里还有着血丝,宋昱自然不吃。烧鹅是青瓜味的,茄子不知是什么做法,反正吃不出茄子味。上来一只帝王蟹,卖相不错,黄黄的,竟然是咖喱味的。整桌菜转来转去,宋昱吃得最多的竟然是青菜。
孙远均自然看得出来他没吃饱,宋昱以前最不爱吃的就是青菜了,如果不是自己以前一直在他身边念叨,他根本一根都不会吃。
吃了一半,有眼色的苏可先告辞了,临走时候把明天的通告时间告诉了孙远均,是下午两点。
宋昱要自己回宾馆,孙远均却偏要送他。车开了十分钟,宋昱才后知后觉地发现根本不是去宾馆的路,宋昱在心里暗骂自己为什么一遇上这个人智商就掉线。
宋昱生气地叫他停车,孙远均歪头看了他一会,慢慢把车停下。
却不开车门,宋昱气得要砸门,却听到孙远均幽幽的声音响起:“宋昱,回我家好吗?”
宋昱摇了摇头,干脆地答道:“不好。”
“那你就陪我多呆一会,什么也不干,我保证。”宋昱看了一眼孙远均,孙远均眼睛垂下来,记忆里他还真没这样低三下四讲过话。
以前一向都是宋昱追着他跑,他太习惯高高在上的孙远均了,这个人从小就被宠坏了,他太习惯那个小霸王一样,说话颐指气使的孙远均了,甚至就连求欢的时候那个人都带着某种不容质疑的自信与冷漠,所以,宋昱觉得眼前的他有点不像他,甚至有点可怜。
“孙远均,我们已经分手了。”宋昱冷漠的说。
是的,我们早已分手了,已经分手七年了。宋昱这样提醒着自己。
可是你却没有一天不在想他,心里的另一个声音却又如是说。
孙远均点了一只烟,抽了两口,似乎是要掩饰这车内狭小空间的尴尬。听见了宋昱的咳嗽声,摇下了车窗,然后又熄灭了烟。
“对不起,这几年学会了抽烟喝酒,没办法,应酬需要。”
“不用和我解释,和我又没关系。”宋昱故作冷漠道。
可是当孙远均出其不意的把脸凑过来时,宋昱几乎下意识的就闭了眼睛,他一下子好像又变回了当年那个十四五岁的少年,一接吻就会忘记呼吸。
孙远均帮他系好了安全带,侧身回正,继续开车。
眼睛里却又一丝掩饰不了的笑意,问道:“我只不过帮你系安全带而已,你闭眼干吗?”
宋昱囧得说不出话,孙远均的身上尽管带着烟味,可是他闻到了孙远均身上那略带汗味的熟悉体味,他平生最熟悉的气味之一,既是情动时催发他所有感官欲/望的荷尔蒙,又是欢/爱过后比安眠药还要能让他一夜安睡到大天亮的神奇的存在。
他能说自己只是被荷尔蒙撩到了吗?
半个小时后,孙远均把车停到了T城某个高档小区里的地下车库里,他几乎是用生平最富有魅力的声音开口问道:“宋昱,你真的不愿意去我家看看吗?”
“不去。”
“上去喝杯茶吧,相信我,你不会后悔的。”孙远均简直是把电影里说台词的功力都拿出来了,他相信现在自己的眼神即便不需要表演,也是含情脉脉的。
然而似乎宋昱并不为之所动。
“上去吧”,孙远均的声音听起来近乎于哀求,“浪仔它很想你,我——”,当说完“浪仔”这个字眼的时候,他发现宋昱的眉毛突然跳动了一下,他知道他不用说完了。
然而他在心里默默把话说完了,“浪仔它很想你,我更想你。”

第14章 第 14 章

十四
浪仔是在宋昱十三岁的时候养的一条小狗狗,按照人类年龄换算,它应该是一条接近百岁的老人了。如今,它的皮肤发皱,耷拉着,眼神混沌,不再是小狗那样活泼,一切动作都慢吞吞的。即使它是一只狗,也很明显的看到它真的已经老了。
宋昱没想到会有一条狗能够见证他从一个少年到青年的过程。再见到它的时候,浪仔先是不可置信般犹疑了好久,围着他不停的打转,之后辨别出了宋昱的气味和声音,像小时候一样发了疯般地扑向他。
宋昱一边掉眼泪,一边不停的用手安抚着不停扑过来亲他的浪仔。狗狗把他的脸上弄得到处都是它的口水,它发出急切地“汪汪汪”的叫声,好像在说:“你这个没良心的,你这么多年到哪里去了,也不来找我,我都快想死你了知道吗?”
过了好久它也冷静不下来,宋昱惊奇地发现狗狗的眼睛里全都是泪水,原来动物真的难过高兴也是会哭的。
其实算下来,宋昱很早就随父母一起搬离T城,真正和浪仔一起的时间并不多,但是浪仔却始终把自己当成它的第一个主人,始终记得他。
生命真的是不可思议神奇的事情,哪怕只是一只狗的生命。
等浪仔终于稍微冷静了点,宋昱就把它抱在沙发上坐着,孙远均去给他煮牛奶。他还记得宋昱晚餐没有吃饱。
“浪仔的身体还好吧?”宋昱问道。
“除了老了,没什么不好的。对了,去年刚做了白内障手术。”
“狗也会得白内障啊?”
“是啊,狗也会老啊”,孙远均把天然气灶调成小火,问道:“还是加两勺糖吗?”
宋昱答道:“是的。”
孙远均是聪明人,就连做饭都比一般人有天分,就连牛奶都煮得比别人好喝。
孙远均看着宋昱喝牛奶的时候怀里还抱着大狗。就上前把已经睡着,打起呼噜的浪仔一把抱起,抱到它的专属狗窝里。
看着宋昱惊奇浪仔被抱来抱去都不会醒,孙远均解释道:“它这两年特别容易困,一天里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睡觉的。”
宋昱打量了一下房子,房子很大,但又不是过分的大,装修的风格很简洁,主要颜色以黑白灰为主,但是却又不简单,是孙远均的风格。
“房子很不错。”宋昱道。
“其实这里比较少住,平常大部分时候都在北京或横店。”
“你是想炫耀你是多有钱吗?哪里都有房子?”
孙远均略一愣,可能是惊讶于他的脑回路异于常人,回答道:“但我总觉得这里才是我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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