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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昱不再挣扎了,像一个尸体一般躺在床上,对男人的简直无休止般的索求予取予求。
他厌恶自己简直到了极点,这具明明已经好几天过度纵欲的身体,在这样的暴力入侵之下,竟然还会有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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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昱奄奄一息的抱了一下孙远均:“哥,再弄我会死的。”
宋昱看见孙远均突然如梦初醒一般的醒悟过来,一抬头,他的眼睛里全都是泪水。宋昱甚至有点心疼他,伸手为他擦眼泪。
孙远均抱他起来,说道:“我送你去医院吧。”
宋昱摇了摇头,“不去,你让我休息一下就好了。”
孙远均坚决要去。
宋昱说道:“你那工作的性质,被爆出来你就完了。”
孙远均痛苦地抓了下头发,起身去洗了把冷水脸,拿了毛巾,打了盆热水,来给宋昱擦身。
宋昱身上本来就细皮嫩肉的,白的出奇,平时身上哪里被抓一下,碰一下,红了一下就会特别明显。现在看上去,浑身上下青一块紫一块,简直没有几块好肉。孙远均拿着毛巾简直下不去手,倒是宋昱冷静地安慰着他:“没事,不疼。”
擦完了全身,硬是一声也没叫过。不是宋昱坚强,是宋昱知道其实孙远均比他更疼。
然后又是漫长的上药的时间,宋昱也不害臊,躺在床上,乖乖地不动。那人跪在地上,用棉签小心翼翼的一点一点的上药,态度之虔诚面部表情之认真,好像对待的是一个什么宝贝的玉器,好像和刚才把他弄伤的人不是一个人。
上完药,甚至还在宋昱的嘴唇上轻轻亲吻了一下。
然后并排躺在床上,孙远均问道:“宋昱,为什么我们会变成这样?”
宋昱摇摇头,表示不知道。
孙远均又说:“我只想我们在一起。”
宋昱苦笑一下,“可是我们在一起只会彼此伤害。”
“宋昱你以前一直都那么爱我,为什么现在就不能爱我了呢?”
宋昱看着孙远均,他很想说,他一直这么爱他,从小到大,一直到现在,就算是刚刚在对他施以暴力的孙远均,他都没办法不爱。
小时候人群中看一眼就喜欢上了,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十三四岁的年龄,正是少年追星崇拜偶像的年龄。而宋昱从小到大的偶像就只有孙远均而已。他像向日葵追逐太阳一样热烈追逐着孙远均。看他哪都好,简直是没一处不完美的。简直是看哪儿哪儿都好,而人生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你追逐的偶像竟然也喜欢你。
那些年的宋昱爱得如此小心翼翼,他总觉得自己是耗尽了人生中所有的运气才遇到了孙远均。他是他生命中的光和热,他让一个平凡的自己变得不那么平凡,人生开始了各种其妙的旅程。
直到某一天,他忽然看到了太阳光亮背后的另一面,竟然有如此多的黑子,甚至是暗物质。
孙远均终究是个平凡的人。他也会对生活,对这个世界妥协。
他不再是那个大声的告诉他,人生应该有梦想,告诉他要勇敢追梦的少年了。
可是宋昱依然很爱他,长久的岁月陪伴,彼此的生命早已交融到一起,呼吸一样自然的存在,他怎么可能不爱他?他是他的□□,只有他能撩拨起自己的爱意和所有的欲望之火。他们是彼此的□□,离开了彼此,性和野兽的交/配没有什么不同。
他的青春已经深深烙上了他的气味,从此他的嗅觉失灵,再也无法闻到任何花香。
他所有的别扭,来自于他只是不喜欢这样的自己。
他不再想去做一只只知道追逐太阳的向日葵了。
孙远均轻轻抱住宋昱,小心翼翼不去碰触那些触目惊心的伤痕,像个委屈的小孩一般问道:“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他真的不明白,成功有错吗?赚钱有错吗?为什么他们明明可以共患难的,却不能一起共甘了呢?
过来一会,他听见宋昱说道:“你明明是知道的啊。”
第16章 第 16 章
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
孙远均不知怎么就想起了这句话,其实一直都知道自己不是那种标准意义上的好人,他觉得自己可能是那种为了达成某种目的而不在意中间过程是如何达成的人。他从十七岁开始参加各种选秀,开始半只脚踏入娱乐圈,明白了这个看起来光鲜亮丽的圈子有多少不成文的潜规则。看到别人的上位,他不无嫉妒,但他从来没想过要出卖自己。
当年学校的“□□”乐队,没有了宋昱,就像失去了灵魂主唱,但其实也并不是毫无机会。宋昱和李思都不知道的是,其实有不少娱乐圈的经纪公司有私下来打电话找过他,问他要不要单飞,说愿意捧红他,却不愿意让他以乐队的身份出道。甚至有国内比较著名的几家大公司也有人来找过。
很明显,他们只是看上了他的那张脸。孙远均的心里很清楚,如果看重的只是这幅皮囊,总会有看厌的一天。他也许会出道,也许能短暂的昙花一现,但是他走不了多远,就像当年很多红极一时的选秀歌手,很快媒体和公众就会对他们审美疲劳了,然后他们的消失就和他们的走红来得一样的快。
当然,他也不想背叛李思,这个中学时代一路陪伴他长大的最好的朋友。明明心里讨厌同性恋讨厌的要命,却硬是接受了他和宋昱的恋情。甚至每一次吵架,他还愿意做和事佬,在中间和稀泥,想尽各种办法,让他们和好。
高三一年,收心学习,终于以年级第三的高分,考上了北京最有名的985院校之一。李思则上了名不见经传的二本,但好歹凑到了一起,乐队还是得以延续。孙远均除了偶尔消失一段时间去看宋昱之外,每天都在琢磨着写歌,谱曲,练乐器的事儿。到了大学,依然是雷打不变的学校风云人物,毫不夸张的说,喜欢他的女孩可以从学校的大门排到学校的宿舍楼。
和在中学一样,从没见他和哪个女孩去看过电影,去吃过饭。同寝室的男生,甚至发现他连黄片都不看。因为每次大家一起聚众狂欢的时候,他要么出门,要么把自己裹进被子,蒙头大睡。大家都觉得他怪的要命,不合群的要命。
有人听说他在三里屯酒吧唱歌的时候,被星探发现了,签了经纪公司。但是也就是传闻,没人听过他出过什么歌,也从没见过他上过电视。
甚至有些事,连宋昱都不知道怎么回事,比如孙远均为什么一进公司就被雪藏那么久。
他怎么可以和他说呢?他能告诉他那个在酒吧里信誓旦旦保证要签他的乐队,要捧红他,说欣赏他才华的女人其实就是个拉皮条的?
而所谓演艺公司的顶层,是个喜欢鲜肉的变态老gay。那个人才华是有的,要不也不会不到四十就能爬到这么大公司的几乎最高位置。然而却色厉内荏,一肚子坏水。
难道他能告诉宋昱,他和大boss第一次见面,那人就故意把红酒倒在他身上,要帮他脱衬衣吗?当那人顺势要往下摸他下身的时候,他恶心的不行,就把他打了一顿吗?
再后来,被大公司雪藏的人,小公司也不敢用。孙远均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里。每一次给唱片公司寄的小样,都无一例外的石沉大海。那时,孙远均生平第一次怀疑了自己的才华。他甚至开始考虑自己的人生是不是还存在着另一种可能:是不是要趁着还没毕业,要不要重新好好学习,把之前翘课太多而缺失的学分补上来,然后收心做一个踏实上进的上班族?
也就是那时,在那间北京的地下室里,宋昱陪他度过了他人生最灰暗最无助的时光。
那也是他人生最美好的记忆之一,但是孙远均是个有野心的人,他要的不是这些!他不要宋昱陪他吃苦,他要成功,他要向这个世界证明自己不是笼中鸟,池中物。
然而这个世界上有才华的人太多了,有野心的人也太多了。干干净净的,一身清白的人也可以完成自己的梦想,但是真的太少太少了。
丛林法则告诉他,只有成功的人才有资格谈自尊,否则一切都是零。
于是他接了那个电话,命运给他安排了一次电影男配角的试镜。导演是个台湾人,圈内著名的拍文艺片的导演,以敢大胆启用新人著称。
面试之后,导演对身边人说,就是他了,他说孙远均不说话的时候就像个忧郁的小狗狗,但是说起话来就像个有执行力的野心家。他喜欢这样丰富又有多层次的人。
一部电影,三个月的拍摄,简直电影圈里闻所未闻。第一次拍戏的孙远均面对镜头,甚至连走路都不知道怎么走,挨过多少骂,吃过多少苦可想而知。然而当年台湾的电影节撒花姑娘,孙远均却拿到了人生中只能拿一次的一个奖——最佳新人奖。
所谓的无心插柳柳成茵。
孙远均换了家新的经纪公司,一切都是从头再来。他现在的经纪人苏可教会了他许多许多。关于怎么样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怎么样给媒体抛话题,她告诉孙远均你不能永远说那么少的话,记者会没有东西写。
手把手的教他背很多官方语言,比如怎么样回应和女明星的绯闻啊,教他和媒体打太极,教他上综艺节目一定要多笑。孙远均每次看到自己的笑就觉得假的要死,可是这个世界每个人都喜欢笑面相迎的人。谁会管你是不是真的开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