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回去了。钟轶想道。
沿着人行道走了几步,一架儿童三轮电动车从钟轶旁边驶过,现在是红灯,车上的小男孩甚至没有看一眼过往车辆,便横冲直撞地往机动车驾驶道上开。
耳边响起几声摩托车的喇叭声,钟轶来不及细想,身体已抢先做出反应,他一步上前,猛地把小男孩从玩具车里拽了出来。
“砰!”一大一小一起摔倒在花坛旁,与此同时,疾驰而过的摩托车瞬间将玩具车撞飞了出去。
孩子被钟轶紧紧搂在怀里,两个人都惊魂未定,钟轶只知道坐在发烫的水泥地上喘气,脑子都是懵的。
过了好一会儿,迟钝的家长这才姗姗来迟,小男孩这才“哇”的一声大哭起来,挣脱了钟轶,摇摇晃晃地向大人跑去。
“好险啊,差一点点!”
“还好那个年轻人反应够快!”
“现在的家长也是心大,就这么让小孩开着玩具车上了路!”
围观群众的议论声慢慢聚集起来,孩子的母亲亦是在围观人群的讨伐中声泪俱下:“都怪妈妈不小心!吓死妈妈了!是妈妈不好!”
钟轶看了看表,差不多快到下午上班的点了,眼见小孩毫发无损,他也无心上演好心人与事主相认的戏码,便悄悄从人群中退出,一瘸一拐朝公司的方位走去。
才走了两步,只觉得鼻子一热,起初他还以为是鼻涕,用手一抹,一低头,手掌胸口均是血淋淋一片。
大概是刚才救人时被小孩的头盔撞的。钟轶随手蹭了蹭,想找餐巾纸,才想起可乐和汉堡都被落在了路边。
自己的凝血功能不好,一流鼻血就很难止住,正准备尽快找个药店清理一下,不远处一辆黑色的轿车突然响了喇叭。
钟轶还以为自己挡着人家的道了,又捂着鼻子往旁边挪了两步,只见车门一开,从上面下来一个西装革履、人模狗样的青年,对他一脸凛然道:“你太不小心了。”
尽管多年未曾交谈,两人分手后也再无一通电话,但凌煊的语气还是跟当年一模一样。
这种熟悉的感觉,就好像他们从未分手,他们属于彼此的人生里,全然没有一段长达五年的分离。
可偏偏是这个狼狈的样子,他们分开后的第二次见面,就让他看到了最毫无准备的自己。
钟轶摆摆手想说自己没事,鼻血却一下子涌到了嘴边。
“你怎么样了,还有哪里伤到了?说话。”凌煊赶紧上前一步扶住了钟轶。
大热天的,人人都是一身臭汗,恨不得裸奔上街了,就他穿的整整齐齐,好似橱窗里的模特,冰冷、精致而无情。
钟轶摇摇头把人推开,“我没事,我,我还得回去上班。”
实在是丢脸至极,他只想赶紧离开。
“你还想到哪去?你这个样子。”凌煊一把扯住他,口气不容置喙,又侧头对副驾座上的女人道:“有没有纸,拿点纸给我。”
钟轶这才注意到车里还有其他人。
车里的女人比他们大几岁,约摸三十出头,一头打理的很精致的短卷发,穿着合身的职业套装,肤色不算白,身材管理的不错,整体看上去精明强干的样子。一双眼睛却又有着少女般的羞怯和烂漫,隔着车窗朝凌煊回望了一眼,满心的倾慕呼之欲出。
几年不见,这小子竟然换了口味改了取向,还是这种性感女强人款的。钟轶不咸不淡地想着,先前碰面时那点蠢蠢欲动的东西,瞬间像肥皂泡一样破掉。
处理一下伤口就各走各的,反正也不吃亏。此刻他反而理智下来,依言上了车。
11/
短发俏佳人买来了药、矿泉水,按照医嘱让钟轶滴了药,看他止住了血,又主动下车拦了的士,对凌煊道:“这次欠我一顿饭,我记下了。”说完偏风姿绰约的上车走了,连眼神都没多留一个,行走间那背影凹凸有致,晃动的指间都透着成熟女性的自信,看上去无可挑剔。
“行,我记着呢。”凌煊抖了根烟出来想点,说话间又把烟夹在指尖,目送女人离开,这才拿出了打火机。
听着两人讲话时熟稔而亲昵的口气,钟轶迅速转开了脸,突然对玻璃上细小的尘埃燃起了兴趣。
凌煊看了他一眼,坐进主驾座关上车门,一时之间,车厢里的两人都未出声,只有电台里正在放的法文歌在浅吟低唱。
钟轶低头看着自己血迹斑斑的衬衫,鼻血已经不流了,他明白自己该走了,可或许是因为失血有些多,整个人晕晕乎乎的,车里的空调又太过凉爽,他闻着那股若有似无的香水味,竟然对此处产生了不应有的贪恋。
“什么时候回来的?”凌煊的手搭在方向盘上,看似随意地开了口,声音很低。
“刚才那姑娘挺漂亮的。”钟轶正看着路边驶过的一架三轮车,糊里糊涂答非所问道。
“哦,一个朋友,刚巧一起吃饭,在路上看到你……”凌煊爽朗的笑了笑,又解释道:“她是深圳报业集团驻G市办事处的副主编,姓胡。我们公司挺多业务都跟他们打交道,一来二往便成了朋友。”
“是这样啊。”钟轶傻乎乎道。
又是一阵沉默,沉默如同在午后热风中融化的冰淇淋,流淌出粘腻的白色的眼泪。
“你……”“我……”两人不约而同一齐开了口,像清风吹动风铃,钟轶的心弦也随之颤了颤。
钟轶扶着额头,笑了笑,道:“就上上个星期回的国。”
那和我碰到他和他女朋友的时间,差不多。凌煊从后视镜上方观察着对方苍白的脸色,心中默想道。
“回国以后,有什么打算?”一根烟到头,凌煊慢慢道。
“还没定下来,家里有些别的安排……”钟轶已经戒烟差不多两年了,闻到烟草味,烟瘾又蠢蠢欲动,他回过神来,道:“那个,我已经没事了,先回去上班了,今天真是谢谢你了。”
“嗯。”凌煊不知再说什么,他们也没有可以再继续的话题。
“等等。”男人道。
钟轶有点诧异的回过头,见凌煊快速的把身上的衬衫脱了下来,丢给他道:“你这个衣服……跟凶案现场似的,回公司吓到小姑娘也不好,不嫌弃的话,就先穿我的。”
“不用了……”他心里像是被蛀虫狠狠咬了一口,眼睛扫了一下对方背心下的结实肌肉,慌乱道:“真不用,我从这边随便买件衣服就好,你这衬衫也挺贵的,弄脏了难洗。”
他指了指路边的便利店,又对凌煊摊了摊满手干涸的血迹。
“那行。”对方也未再劝,将衬衫丢到一边,注视着他的眼睛道:“钟轶,再见。”
“凌煊,再见。”钟轶浅浅一笑,在路边挥别了黑色轿车。
他们之间很少有如此严肃正式的告别,这样直呼其名显得有些滑稽。钟轶把染了血的餐巾纸投进垃圾桶,突然想起当年自己出国的时候,他们好像还未说过再见。
这次补上了,别有下次了。钟轶摸了摸胸口项链吊坠,在心里默默道。
12/
下午五点三十分,晚会最后一次彩排即将结束,现场导演在进行最后的细节确认。
钟轶和龙嘉褀作为合作网站联络方,到晚会场馆与对接公司的人联络时,意外发现电话那端的童家力声音哽咽。
自打钟轶接手了这个项目,和童家力打交道的次数比跟凌煊还多,几回合下来,对这个热情老实还略有些二楞子的后辈印象挺不错,便多问了一句道:“小童,怎么了这是?”
“我,我……我说不清楚,轶哥你来了就知道了……”听筒里同时传来了彩排现场某摇滚歌星歇斯底里的咆哮。
此时司机已经刷了门卡,将车开进了会场,钟轶往窗外望了望,太阳的热力比这巨星的歌声还带劲儿,压根没有点傍晚黄昏的气氛,他“嗯”了一声,道:“我们也快到了,一会见。”
龙嘉褀正带着耳机摇头晃脑地哼哼,见钟轶挂了电话,连忙凑过来好奇道:“怎么了?出事了?”
“没,估计就是挨说了。”做传媒这一行,新人都是从苦力做起,钟轶也是这么挨过来的,当初在实习的时候,台里经不起压力躲在机房痛哭的小姑娘比比皆是,他已经司空见惯了。
虽然天气酷热,但全然挡不住粉丝们想要见偶像的心,会场前门已经有许多小姑娘在排队等候进场,各种明星的应援口号此起彼伏。
车绕到了会场后门,两人下了车,一眼望去,一个一米八几的大男孩在门口朝这边张望着,肩膀一耸一耸,仔细看看,眼圈和鼻头也是红的。
“轶哥,小龙……”童家力费力地吸了吸鼻子,冲他们招手道。
“哎哟,谁欺负你了,快跟哥说说。”龙嘉褀一把搂住了童家力的脖子,拍着对方的肩膀道。
“毛裤……”童家力看了看场馆门口左右如同门神一般的保镖,小声道。
这两年金属色系毛裤突然被各家大牌设计师青眼有加,各色潮人争先示范,其中一位新晋走红的女歌手,因为全年度92个毛裤街拍造型,当之无愧成为了今年毛裤的代言人。
钟轶虽然看不懂这种时尚,也不懂这些名人大热天穿着毛裤凹造型的苦心孤诣,只是一提到毛裤,他便明白了个大概——该女星的团队在业内难搞、矫情的名声,恐怕比她本人在歌坛的名气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