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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成猫被友戏 完结+番外 (辞桑)


只剩下一片澄澈的宁静。
谭景和还接受点歌服务,沈华只要坚持不懈地嗷嗷叫几声,再滚来滚去地卖个萌,谭景和就会把他想听的曲目都弹出来。
有时沈华摇头晃脑地听,有时只是窝在谭景和脚边,静静地读着谭景和未宣之于口的脉脉心意。
曾经沈华能够给予默契的应和,但现在却只能默默聆听。沈华对此感到过些许无力,曾经装作漫不经心地和谭景和提起过。
当时谭景和的眼神很远,声音却很清晰:“起码你还在听。”
最大的不同或许是亲近时的紧张一式两份地同时砸入两人心里,不再是一个人的情不自禁和心潮澎湃。沈华占便宜行为被抓了个现行,但谭景和对此没发表任何看法。
……脖子偷偷红了一片算不算?
如果沈华一直得寸进尺地到处摸摸亲亲,有一定几率触发谭景和恼羞成怒技能,会被一把抓过来揉来揉去。
沈华变成猫了竟然也有痒痒肉,一开始总是四处乱蹬地张牙舞爪,被挠久了就败下阵来,控制不住地一抽一抽,奄奄一息地举白旗。
不过这幅死相并没持续多久,沈华稍稍喘个气就能继续生龙活虎地作乱,全然忘记了刚刚的怂样。
谭景和有时都觉得沈华这是缓兵之计,示敌以弱。
枝条抽出新芽,细细绵绵的雨开始陆陆续续地滋润大地,鲜亮的绿色大片大片地随着清风蔓延到各地。天气开始回暖,打牌唠嗑的大妈大叔们也结束了蛰伏,楼下复又喧嚣了起来。
萧条的世界转瞬就恢复了大摇大摆的活力十足。
沈华终于如愿以偿地和谭景和一同漫步在小径上。他得意地将之前的设想全部实现了一遍,只觉人生真是美满啊美满。
沈华的猜想只错了一处。他在草地上乱七八糟地滚了自己一身草时,谭景和只是盘腿坐在一边笑看,没有阻止他把自己搞得脏兮兮的玩闹。
他们还在楼下遇见了何屿。谭景和病好后各种公事私事都纷至沓来,使得他还没来得及正式跟何屿道个谢,此次恰逢偶遇,正好问问近况表表谢意。
沈华昏昏欲睡地听了一会,果断在叫一声提个醒后就抛下闲扯的两人自己跑一边玩耍去了。
谭景和注意了一下沈华离开的方向也就随他去了。沈华觉得当动物最大好处就是可以尽情放飞自我,不需要被困在各种社交礼仪和人情世故里。
能纵情欢笑,沉迷爱好,狭窄的心只需要放着喜欢的人和喜欢的事,无所顾忌地把忧虑烦恼丢在脑后。
沈华没想走太远,虽然他肯定不至于迷路或者跟某个小母猫跑路,但还是在谭景和目所能及之处为好。
然而计划赶不上变化,他遇上了同样被放养的一只狗。
一只大型金毛。
沈华余光一瞄到就打算改变方向了,虽然不知真假,但“猫狗不和”的传闻他也是听过的,沈华没兴趣来一场体型悬殊的猫狗大战。
也不知道他究竟是哪个动作触犯到了那只金毛的神经,那只金毛立马兴致勃勃地追了上来,看样子特别想嗅嗅沈华身上的气味。
沈华是拒绝的。如果他是孤身一猫,说不定就怂得躺平了,但现在谭景和就在不远处,有人撑腰胆儿肥。
他马不停蹄地跑了一段,然而速度完全拼不过金毛,只好四爪并用地爬上了树。树下那只金毛不死心地守在一旁,痴痴地看着他。
沈华:呵呵。
沈华摇头摆尾异常嘚瑟地喵了几声,休闲地坐在枝杈上等这只狗发完疯自己回家,亦或是不情不愿地被主人拉回家。
然后他等来了谭景和。
谭景和对这一猫一狗的对峙啼笑皆非,简直无言以对。
当猫当得太久,沈华好像已经彻底摒弃了智商这种东西了。
“下来吧。”谭景和拍拍树,朝沈华喊话。
沈华就“是像炮弹一样直接把自己发射出去好”还是“先爬下树再窜到谭景和怀里比较好”这个问题陷入了沉思。
没见沈华有回应,谭景和误以为他在顾虑仍然虎视眈眈地傻立在旁的金毛,仰头似笑非笑地说:“有我在,你还怕什么。”
已经下到另一根树枝的沈华闻言认真地想了想,顿时深以为然。原本的决定霎时间烟消云散,沈华用电视剧标准的殉情姿势毅然地向前一倒,准确无误地跌进了谭景和手上。
沈华还没来得及变个姿势,就被谭景和恶狠狠地拍了一下背。
“要命不要了?突然砸下来吓死我了。”言罢,谭景和突然上下举了举沈华,口吻笑眯眯地转成了“我都懂”的心照不宣,“胖得站不住了?”
沈华:“……”
他有一堆想一股脑丢出去的反驳与吐槽,迫于现状却只能憋屈地气沉丹田用力喵一声聊表愤怒。沈华又一次想回起那个浮现过无数次的问题——我当时是瞎了哪只眼睛才会觉得谭景和翩翩君子?
看这个误差程度,大概两只都瞎了吧。
既然心灵的窗户打不开,那就只能无可奈何地打开心灵了。
可惜现在“重获光明”为时已晚,沈华只好从善如流地将错就错了。
一人一猫慢悠悠溜达了一圈。沈华偶尔会小碎步跑在前面,但在剩下的大部分时间里,他会将步调调整成和谭景和一致的节奏,隔着一掌距离,齐步走在林荫下。
这时沈华既不左顾右盼,也不嗷嗷乱叫,只是略略低着头,专心嗅着空气中似有若无的花香。
与其说是暧昧,不如说是自在。
不需要交谈,也不需要打闹,只要和你一起就好。
沈华性子能动能静,动是常态。只有当某样引人入胜的东西出现,让他不住沉迷的时候才会静下来。
沈华从未想过和另一个人一言不发地散步会是什么享受,他随便一列就能列出一长串更有意思的活动,散步连消磨时间都不够格。
他本不是个会欣赏风景的人,大多数景色在沈华眼中都一个样。更别提小区里不过几丛灌木和几棵大树,非是伤春悲秋惯了的诗人大概都不会对此感兴趣。
所以他不欣赏风景,他只欣赏谭景和。
可见所有被认为枯燥无味的事情,只是没遇上一个让你愿意和他一起做的人。
沈华揣着一怀心满意足,像巡视完毕的领导一样意气风发地回了家。
进门直奔谭景和给他手工制作的吊床。
这吊床自打出生就荣获沈华最爱宝座之一,与之并列的是谭景和的腿及能挨着他的任何地方。
谭景和动手能力一般,做个吊床需要连文字说明书带指导视频双管齐下,就这样进度条也老是卡住。
沈华在一旁看着拾足了乐子,不过同时还是自以为善解人意地道:“亲,网上多的是,淘宝一个就好,我不介意的。而且也没什么不同,能免了许多功夫。”
谭景和罕见地飞了他一眼刀,直到完工之后才补了一句:“是没什么不同,不过我高兴。”
事后沈华每每回忆起来,都觉得自己是个傻。
纯的那种。
此吊床简陋的很,却常常得到沈华的临幸。谭景和干正事的时候他就把自己摊在上面思考人生,一开始略略有点补救心理,但是很快,“这是谭景和亲手为我做的”的暗爽迅速淹没了一切,看这吊床哪都顺眼,每个节点都能拉出一段谭景和的制作经历,连瑕疵都分外完美。
除此之外,沈华还有一个常用的床位。
谭景和的床头柜。
沈华不常洗澡,因此也不上谭景和的床,但是孤零零地睡客厅他也不乐意,于是强占了床头柜的一大片地。
谭景和的书、笔、台灯全被凄凉地被挤到一边,被迫地众星拱月般呈半包围形式守卫着他。
沈华的强行入驻其实没什么目的,只是单纯地从心所欲。自从互通心意,沈华已经很少再在晚上偷偷凝视谭景和了。
看也好,不看也好,那份不甘与孤寂都不会再次涌上来了。他可以平静地在经久不衰的淡淡喜悦中轻松入睡。
如果非要说的话……大概是看着喜欢的人入睡,再在喜欢的人的陪伴下醒来这个充满诱惑的念头促使沈华跑进来吧。

第14章 十四章

沈华当猫当了一年有余,生活圈子被迫缩小了很多。但幸运的是,他感到孤寂与无所事事的时候屈指可数。
他虽然看起来像猫,但终究不是一只猫——例如,他几乎不舔毛。沈华从不满足于简单的吃喝拉撒睡,也不真正对彩色的毛球感兴趣,他仍然保留着身为人的思考能力和爱好。
所以,就算沈华暂时被囚困在猫的身体之内,他的灵魂也是自由的。
他有了大把的时间去花在自己感兴趣的事情上,不必再挂心孔方兄。沈华将一直想看的书籍补了个遍,也再次有了一次性用好几个小时来思索一盘棋的机会。
如果一个人能心无旁骛地将自己完全投入某件事,那么无论他境况如何,想来是都不会无聊的了。
沈华不是特别喜欢交际的人,不过闭嘴的时间久了,偶尔也会有闲扯的欲望。这时候他就跑去匿名论坛用大众马甲和别人唠唠嗑,甚至还兴致勃勃地参与过一场争论。
不过当争论变成掐架,他也就默默退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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