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认为这事不能让任何人知道,必须找一个不会被人发现的地方写信。然而,这是一件很伤脑筋的事情,宿舍里不成,赵秋帆和任家豪都在,另外还有任家豪的两个朋友在那里玩;他到图书楼的阅览室去看了一下,那里更不行,人太多了;教室里这会儿倒应该是空无一人,但是很难说就不会被人发现。这是周末,一般不会有人呆在教室,整座教学楼都是空空荡荡的。可正因为如此,那里更不能去,万一被校卫队的人逮住,说不准会被当成小偷送到政教处去。他先前作出把信塞到周丹的课桌里的决定,是鼓起了莫大的勇气的,再说那也费了多少时间,不消五分钟就可以搞定。然而要写这么一封信,就不知道要在那里磨蹭多久了,尽管他打过腹稿,但也别想一时半会就完成。
学校的四周围,只有前面是村庄,后面和左右两边都是茂密葱茏的树林。叶宏到那些树林里去玩过不下十次,熟悉里面的每一条路径。要想清静,不受人打扰,树林无疑是个绝佳的去处。不要说一个人,就是一支大部队开进去,要隐蔽起来也毫无问题。他决定就到树林里去。
他在学校背后的那片林子里选了一个地方,那里有几棵大松树,树下有几块表面扁平的石头,近旁还有一道汩汩流淌着的小泉。叶宏知道,并非只有他才肯光顾这些树林,那些谈情说爱的男男女女往往也会到树林里来玩耍。他选的那个地方离道路比较远,他本不用担心有人会闯到那里去的,但是为了万全起见,他还是环顾了一下四周,看有没有别的人。确定只有他一个人在那里以后,他便在一块石头上坐了下来。他把装在衣兜里的信纸、信封和笔掏出来搁在膝盖上,怀着异常兴奋的心情准备开始写他人生中的第一封情信。当他拿起笔来的时候,他感到手上潮乎乎的,好像有汗污,于是他又放下纸笔,到水沟边去把两只手都搓洗了一遍。
他在衣服上把手擦拭干净,然后又在石头上坐下来。他心里思量着,这是情信,不同于别的文件,字迹不但要工整,而且还要尽量写得好看些,一笔一画都不能潦草。只有这样,才能显示出他的态度是极其严肃认真的,也只有这样才能博得周丹的好感。如果不是心情太糟或者有别的情况,每天晚上睡觉之前,他几乎都要坐在床上写一会儿日记,所以养成了在膝头上写字的习惯。然而今天,他感到有这样的姿势写字特别别扭,任凭他怎么摆弄,就是不能把信纸在膝盖上摊平。最后他只好把信纸铺在石头上,脚站在石头下,把身子紧贴在石头上去写。这个姿势总算还凑合,尽管石面不够平坦光滑,但是有那么厚的一叠信纸,也不怎么感觉得出来。
他在第一张信纸的端头写上“周丹”两个字,然后在下一行写上“你好”。然而,刚一收笔,他就后悔写“你好”这两个字了,他觉得这两个字应该去掉,按照这种传统的套式写情信未免显得太呆板、太老土了。他毫不犹豫地把这张信纸撕了下来,接着又在第二张纸上开始写。这下他没有写“你好”,可是,这次仍旧不顺利,他发现“周丹”两个字不仅写得难看,而且很不协调,“周”字比“丹”字大了很多。于是他又毫不犹豫地把这第二张信纸也撕了。在第三张纸上下笔的时候,他就格外小心谨慎了。然而,把名字写上后他就卡住了,不知道接下来该写什么。他心头乱糟糟的,似乎有千言万语,但却不知道从何说起。他发现他打的那份腹稿根本不能用,觉得那些话太直白了,而且全是些没有半点创意的话,不知道被多少人说过,说过多少遍了。不行,他想,周丹可不是罗恋恋那样的女孩子,她文静腼腆,有内涵,措辞稍稍不当就可能惹她生厌反感。要想扣动她的芳心,既要说些好听的赞美的话,告诉她他对她是多么的倾慕,但是又不能把话说得太直接了,否则她会觉得他冒昧而放肆的。
可是,怎么说才不直接呢?他冥思苦想了好一阵,真所谓绞尽了脑汁,但连一丁点头绪都理不出来,不知道这封情信到底该如何下笔。他知道,照这样下去,就是想破了脑袋也是徒劳。
他懊丧地把纸和笔收起来揣到衣兜里,在林子里随处走动着。他一边观赏着风景,一边仍在苦苦地思索。
过了好一阵工夫,突然,他脑子里灵光一闪,一个他先前完全没有想到的主意出现在他的脑海里。他顿时有一种如获至宝的感觉,高兴得神采飞扬。他走回那块石头旁,重新把信纸摊在石头上,开始动笔写起来。
“周丹,”他在纸上写道,“请允许我讲个故事给你听吧。
我无需告诉你这个故事发生在什么时候,在哪里发生,因为这些都是无关紧要的。不过,我希望你能相信它是一个真实的故事,绝对真实的故事。
有一个男孩,他出生在贵州一个非常偏僻、非常贫穷的山村里。像所有生活在那里的人家一样,他家里也很贫穷。尽管贫穷,但他老爸老妈还是不顾一切地供他读书,直到把他送进大学。
他上大学的地方,是一个大城市,到那里以后,他眼界大开,见到了许许多多他以前从未见过的东西。和他的家乡比起来,那简直是另外一个世界。这让他心头充满了喜悦,但同时也让他感到酸楚和悲凉,因为他深深地领悟到了‘差距’这个词的含义。
在他们班上,有一个女孩子,她也是从一个大城市来的。在开学的第一天,大家作自我介绍的时候,那个从贵州来的男孩就被她深深地吸引住了。他发现她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女孩,人长得漂亮,举止文雅又大方,说话同样也很斯文。在她身上,有一种特别迷人的气质。她那头披在肩上的乌黑秀美的长发,低下头时那垂眉顺眼的模样,还有那像樱桃一般飞红的双颊,都使男孩联想到徐志摩的两句诗:‘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从那以后,女孩的身影时时刻刻都在男孩的脑海里盘旋着,怎么也挥之不去。他总是希望看到她,一看到她,他心中就充满了快乐。看不到她的时候,他就感到空虚和失落。他们的座位离得很远,而女孩的身边又时常都聚集着一些人,所以他平时很少有机会接近她。每逢集会的时候,他就找个离女孩很近的地方呆着,默默地看着她。但是他却没有勇气跟她说话,他怕她不答理他,因为他听说女孩是从大城市来的,家里很有钱很有钱。
一连好多天过去了,他们之间都没有说过一句话。学校的女生宿舍楼在男生宿舍楼的对面,很多个黄昏和夜晚,男孩就站在走廊上看着女孩所在的那间宿舍发呆。
男孩注意到,下午吃过饭以后,女孩常常和她们宿舍的几个同学一起坐在足球场边上的石凳上看踢球。有一天,他看到和女孩在一起的另外那个女孩是他老乡——她也是从贵州来的,平时大家还算比较熟。于是他鼓起勇气去了她们那儿。他本来打算趁这个机会跟女孩说说话的,但是在他和另外那个女孩说话的时候,她一直在低着头玩手机,他又不敢冒昧地去打扰她,所以自始至终他们都没有拉上一句话,只是在他离开的时候,女孩冲着他微微地笑了一笑。
不过,从那以后,他和女孩就有些熟了。每次碰面女孩都会冲着他微笑,还主动跟他打招呼。这让他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女孩的每一个微笑,每一句话语,都在他的心中激起朵朵快乐的浪花,让他回味很久。有一天,他从贴在教室墙壁上的卫生值日表上知道了女孩的值日,那天放学以后,他故意在教室里逗留了一阵,等大家走了之后,他就去帮他们打扫教室。他很想跟女孩说说话,但是却找不到话题。后来女孩到楼下去打水,他有意把钢笔留在教室,然后匆匆离去,到了楼下以后他借故回去拿笔,在楼梯上与女孩相遇。他看到女孩提了大半桶水,非常吃力地一步一步向上挪动着,他就上前去帮她提水。能够为女孩做点事,还能跟她说说话,他感到幸福极了,心里暖融融的。
不管什么时候他都盼望看到女孩,只要能看到她,他就感到很满足。课间休息的时候,女孩喜欢跟同学们一起到走廊去上玩耍和聊天,他也常常去凑热闹,偶尔他还能找到说话的机会跟她聊上两句。有天他听女孩跟别人说她们早上到足球场上跑步了,于是第二天他也去足球场上跑步,那天女孩真的又去了。在接下来的几天里,他天天都去跑步,然而女孩却再也没有在足球场上出现过。他以为是女孩不想看到他,所以才不去跑步的,一连好多天他都感到很难过。后来知道是因为天气冷了她们才不去的,他心里才踏实了。
他一直都在寻找机会靠近女孩,然而这样的机会对他来说实在太少了,因为女孩的身边总是有些人在围着她转,那些和她关系要好的同学总是形影不离地跟她呆在一起。他也有两次跟她呆在一起过,不过那都是有几个、甚至很多人在一起的。有一回是星期六,他到市里去玩,回来的时候在学校外面的一家饭店里碰到了她和另外两个女孩子,他和她们一起吃饭。还有一回也是星期六,他到中山公园去玩,在那里他见到了她和一大帮同学,他们又一起逛了一会儿。不过那次他不是碰巧在那里遇到他们的,而是头一天他听女孩说她们要去逛中山公园,他才特意到那里去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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