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达飞快地奔跑,来不及跟任何一个熟人打招呼,一直跑到他要找的人面前,他才身体灵巧地刹住了车,喘着粗气问:“你又赖床了吗?”
被质问的人耸了耸肩,一副“这有什么大不了”的表情:“昨晚我睡得晚嘛。”
“你为什么睡得晚?”少年邦达瞪着一双又黑又亮的眼睛,很认真地问,“刘进宝,你的旧伤又疼了吗?”
刘进宝背着手摸了摸脊背,非常靠近心脏的位置有一道旧伤,那里曾经被远距离打进一颗子弹。邦达第一次看到那道伤疤时就认真地表示,如果子弹再偏几毫米,也许刘进宝就没命了。
贫民窟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三年前,刘进宝神秘出现在贫民窟里,用现金买下阿吉老汉号称黄金商铺实则已成危房的临界商铺,改造成一间卖杂货的小店。他懒散,怠惰,一来就成为贫民窟新一代烂泥扶不上墙的代表,他那家小杂货店什么都卖,古巴雪茄都能搞到几支,如果认真经营,说不定能叫他成为贫民窟富豪,他却天天睡到中午才开门,天还没黑就收工休息。邦达本来像其他人一样瞧不起他,直到有一次看到他用流利的俄语跟一群俄罗斯毛子进了五瓶正宗伏特加,他才惊觉这人可能很不简单。
至于多不简单呢?邦达到现在也说不清楚,即便那天两人一起喝完一瓶伏特加后已经成为了非常好的朋友。
“还好吧,最近不怎么疼了。”刘进宝挑眉感受了一下,确定真的不痛,然后低下头,促狭地问少年,“昨晚怎么样?第一次去砍人还顺利吗?跟你想象中有没有差别?”
贫民窟的孩子是不上学的,邦达也不例外。他有个梦想,就是成为巴西最令人闻风丧胆的黑帮老大,为此他一直不懈努力,终于在上个月得到当地黑帮老大的赏识,接到了第一个任务——跟前辈们去敌对帮派砍人。邦达心情激动,刻苦训练了自己一个月,还叫刘进宝教自己中国功夫,好不容易盼到昨晚,刘进宝在家里等了半夜,没等到小少年带着砍人后的兴奋来敲自己的门。
所以不顺利?
“还好,”邦达挠了挠自己的头发,与刘进宝一同向他的杂货铺走去,“就是刀砍在人脖子上时跟我想的不太一样,那种感觉……刘进宝,你杀过人吗?”
刘进宝点点头:“当然。”
“你杀人的时候也像我一样,有点恶心,还有点……”邦达心地纯粹,干一行爱一行,他立志混黑帮,就不觉得杀人有什么不对,所以当他惊觉自己的心情时,他感到羞愧,“有点害怕吗?”
“第一次会有点恶心害怕,”刘进宝很感同身受地安慰,“后面就不会了。”
“要杀到第几个人的时候才不会?”年轻人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问题多。
刘进宝半仰起头,食指摸了摸自己的下巴,抱歉道:“我也忘了,应该没几个,毕竟我总共也没杀几个人。”
其实刘进宝刚到贫民窟时曾短暂地引起过骚动。因为他长得太好看了,眼睛大,鼻梁高,嘴唇的形状完美到很像广告牌上那些性感的模特。而且他是亚洲人,黑头发,黑眼睛,虽然是黄种人,皮肤却白得接近欧美人种。他的气质与脏乱差的贫民窟格格不入,很多人都赌他是白领误杀了人躲进贫民窟来的。这种人以前有过不少,杀人往往是一时冲动,因为不愿坐牢所以一躲了之,其实既没本事防身,内心又胆怯懦弱。他们以为刘进宝也是这样的人,一部分人开始蠢蠢欲动,另一部分人则已经开始行动。可没人能从刘进宝身上占到便宜,人们不知道刘进宝究竟做了什么,只知道所有吃了亏的人都缄口不言,见了他也躲着走。慢慢的,大伙都学乖了,没人再敢招惹他,大家背地里管他叫“来自东方的神秘力量”。
邦达一直认为刘进宝叫人心服口服,靠的是中国功夫。邦达无父无母,可他黑眼睛黑头发黄皮肤,个子又矮四肢又细,他一直觉得自己是个亚洲人,具体哪国没想好。第一次喝酒时他曾问刘进宝来自哪里,中国、韩国还是日本?刘进宝仰头干了杯里的伏特加,顶着脸颊上两团红扑扑的酒意大声道:“记住了,只有中国才有我这样的帅哥,只有中国,我伟大的祖国!”
原来是这样吗?那以后,邦达自我介绍时一律宣称自己是中国人。
正午的太阳越来越猛,两人走到毫无遮挡的土路上,不一会儿皮肤上就浮起一层汗珠。邦达两手交叉脱下自己的破旧背心抓在手里,刘进宝却宁可忍着热,也不愿撩一撩他的T?衣角。邦达有时候觉得刘进宝活得累,他对自己的要求有点多,有时候又觉得刘进宝活得特别自在,毕竟他跟自己一样穷,却完全不急着赚钱,更不梦想出人头地。他看刘进宝看得出了神,那人忽然低下头,眯起带着明显卧蚕的眼睛,像忽然想起了什么。
“对了,我还没问你呢,”刘进宝说,“你刚才急匆匆朝我跑过来是有什么事吗?”
邦达顿时想起自己忘了正事。
“有有有!”邦达大声道,“你店里来了个大客户!”
“啊?”
“大客户!一位西装革履的先生!要买你摆在店里的牛头!”邦达兴奋地手舞足蹈,“就是你托人从非洲运来的那个巴拉拉牛头,带有神秘魔法力量,低于五十万美金不卖的那个!原来你没有骗人,那个破牛头真的值这么多钱,那位先生说他找了这个牛头好久,愿意出五十万美金买下来!”
“啥?”刘进宝掏掏耳朵,再一次确定自己没听错,“可是我确实在骗人啊。巴拉拉牛头是我胡编乱造的,那个牛头只是普通的黄牛头骨架而已,根本不值钱。那个人说他找了很久?你确定他脑子正常?”
“正常正常,而且非常有钱!”邦达连说带比划,“他不是一个人来的,还带了四个保镖。而且他开了辆好大的轿车,就停在山脚下,据说比多吉老大的车还要名贵,哈桑他们已经去围观了!”
“哈?这么有钱,而且脑子正常?”刘进宝狐疑地打量着邦达,慢慢慢慢,表情变得复杂,“他真的说他找了很久吗?”
邦达肯定地点了点头。
刘进宝猛地站在原地。
他的那家小杂货店近在咫尺,只要前进一步,等在店里那人就能看到他的身影。
不能被他看到——要跑!
刘进宝向后退了一步。
就在这一刹那,店里走出一个熟悉的身影。
那人的脸上洋溢着和善温煦的笑意,时隔三年,他仍像当初那样对刘进宝打招呼。
“好久不见,容鹤。”徐书易笑道,“找你可真不容易啊。”
容鹤像小鸡似的被徐书易抓走了。
徐先生到底人脉广,路子多,隔着广阔的太平洋也神通广大。他在里约找到一幢二层私宅,宅子外头是低低的院墙,外观低调朴素,其实里面别有洞天。宅院处处安装二十四小时摄像头,楼上楼下配备无数保镖,每道大门都有指纹加远红外瞳孔扫描两道锁,二楼徐书易所居住的那间房更加固了大门与墙壁,保证迫击炮都轰不开。
容鹤看得叹为观止,忍不住重新审视徐书易对自己的感情——说不定是真爱。
徐书易把他带进房间,容鹤的目光快速在房间里转了一圈,发现连窗户锁都是指纹的。他有些泄气地垮下肩膀,身后忽然想起徐书易的声音,把他吓了一跳。
“在琢磨怎么逃跑?”
容鹤回过头,徐书易只开了四周一圈黄色小灯,屋里半明半暗,气氛诡异。他狠狠吞了口唾沫,干笑:“您不是要买巴拉拉牛头吗?怎么把我带到这儿来了?说起来您真是识货,那可是世界上仅存的巴拉拉牛头,据说把牛头挂在卧室,每天睡前和起床后对着牛头大喊‘巴拉拉能量注入’,可以长生不老,得道升天!”
徐书易微笑:“容鹤,你真是……”
“是刘进宝!”容鹤一本正经地纠正,“先生,我不知道你说的容鹤是谁,但我是刘进宝。”
徐书易一脸“我就看着你扯淡”的表情:“容鹤,你接着装。”
“我真的是刘进宝!”容鹤能怎么办呢?他也很无奈啊!心一横,脚一跺,他豁出去撒弥天大谎,“先生,我不知道你口中的容鹤是谁,事实上,我失过忆。大约三年前,我出了一场车祸。”
徐书易一边饶有兴致地听他扯淡,一边步步向他逼近。这使得容鹤不得不向后退去,同时脑中快速编造一个看似逻辑正常的故事:“车祸对我的记忆产生了永久性的损伤,醒来的时候,我在里约的医院里,根本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到医院来的,也不记得把我送到医院的好心人,我甚至把自己是谁都忘了,只知道自己中文说得很流利,大约是个中国人。出院后我一文不名,所以给自己取了刘进宝这个名字,希望自己多赚点钱,日进斗金。如果像您所说,我跟容鹤长得一模一样,那么我们可能是一个人又不是一个人。我的意思是,我是刘进宝,一个崭新的人。您跟容鹤有过什么纠葛我不清楚,也不应该由我负责。他欠了您的钱?我劝您还是算了吧,毕竟他已经死了。就算您不开心,也不应该向我——一个完全不记得过去的、崭新的人索要,他以前造的孽跟我无关,您说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