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么是善良过度的圣母,要么是脑子不正常的疯子,要么……
“你就那么喜欢我?”
黎秋呆了呆。
阿九散漫的啃着苹果,“如果不是喜欢,我实在找不到更合适的理由解释你的态度,就算一个人的脾气再好,也很难不计较得失的做到这一步。”
“对不起。”
“哈,原来是喜欢加上愧疚吗。”
“我不该……在你失忆的时候离你而去,让你一个人孤零零在这里,不管不顾。”
“因为以前的我很差劲,叫你避之不及?”
“不是,”黎秋不安的挤出两个字,默默拽紧床单:“我对你有愧疚,是因为你之所以会受伤失忆,全是被我拖累。事故发生后,我把你送来泰和医院,医生告诉我,你醒来后可能会失去记忆,当时我想……我想……如果事情能够重来,你一定很后悔认识我,所以我才在你醒来的时候离开了,不告而别。”
“既然如此,为什么你最后还是来找我了?”
黎秋的嘴唇绷得紧紧,不住的挣扎,阿九奇怪的看过去,黎秋只得低低交代:“……因为我见到你在饿肚子。”
“噗!”阿九没忍住,直接笑了出来,结果越笑越夸张,笑倒高处前仰后合,差点没笑出眼泪。
“阿九……”黎秋局促不安。
“哈哈哈哈……我相信了,我相信了,你的确是我最喜欢的类型。”
听到这样堪称表白的笑弄,黎秋不自在的飞红了脸颊,只盼望走廊上千万不要有人经过,目睹到这里令人尴尬的一幕。
好不容易止住笑,气氛也就彻底缓和了,整间病房都充斥着暖人的温度。
阿九给黎秋披上一条薄毯,继续自己未竟的苹果大业,也陪着他。黎秋犹犹豫豫的坐起身,只觉得薄薄的脸皮被外头的太阳晒得滚烫滚烫,怎么样都不自在。
阿九不知道从哪搞来了一堆苹果,紫红紫红的,厚皮白瓤,吃起来口感极差。黎秋怔怔的看了一会儿,试着伸出苍白的手掌:“我帮你。”
阿九挑挑眉,把啃得歪七扭八的苹果放在黎秋手心,黎秋又找来一把水果刀,就着残缺的果肉一点一点削起来。
黎秋的手很好看,骨节分明而柔韧,因为卧病的关系,染了一层淡淡的白皙,握起银锡的水果刀时,赏心悦目。
随着刀光缓缓递进,深红厚实的果皮被一点一点削落下来,长长的一条,工整又好看。
黎秋就这样咳嗽着,坐在病床上认真的削苹果,果衣剥落后,他便就着手掌一切,将苹果一分为二,再分为四,入口大小正合适。
“尝尝看,这样味道就好多了。”
阿九默默咬了一口,去掉干厚无味的果衣,果然是平时吃到的甘甜好滋味。黎秋见他喜欢,又拿来一枚苹果,继续给他削皮。
阿九出神的望着病床上的人,忍不住想起藏在自己口袋里的那盘光碟——重症病房24小时的监控录像里,有一个人就是这样日夜不离的坐在他的床边,为他擦洗身体,为他削洗水果,为他照顾打理。然后又在他病情好转的前夕,突然的消失不见。
毫无疑问的,那个人就是他的恋人。
而那个人,就是眼前的黎秋。
阿九心头忽然涌上一股难言的悸动,冲病床上的人张开手臂:“过来,让我抱一抱。”
黎秋虽然惊讶,但还是顺从的放下苹果,任由对方圈住自己渐渐放松的身体,完成一个生硬却完整的拥抱。
“不行,还是不行,我对你的身体还是没有任何记忆。不过这不要紧……”阿九用鼻子深深嗅了嗅,又是那股似有似无的茶香,淡薄却细腻缠绵。
“没有记忆,我就再创造一次,这一次,我一定不会再忘记。”
黎秋犹豫了一下,试着将手放上阿九的后背,轻轻点头。
“嗯。”
第6章 同居?
两天后,一辆小车屁颠屁颠的开往黎秋的单身公寓。
黎秋的发烧在第一天就好了,若不是阿九执意拉他拍片检查,他根本不会在医院耗费那么久的时间。说来也是奇怪,他明明得的是发烧感冒,可不知道为什么,阿九却很执着的要他检查全身,结果真的发现身上多了好几片淤青,不知从何而来。
黎秋想了想,大约是晕倒时摔在地上落下的,阿九不说,他只能自己瞎猜测。
今天是周末,市区里人多,小车堵在路上走走停停,阿九两臂交叉在脑后,坐在副驾驶上悠哉悠哉。
“你这小车挺不错的,我以前坐过吗?”
“还没有,这是第一次。”
“是嘛,那我更要好好体会体会。”阿九支起身子,环视车内的环境。黎秋的这辆车是奇瑞的旧款,内仓空间不大,大概平时经常运送茶叶的缘故,满车都是浓厚的茶渣味儿。
阿九瞅着瞅着,就凑到了黎秋的脖子上,黎秋正在开车,只能怕痒的抖抖肩膀:“阿九,你在干嘛。”
“我怀疑你平时是不是都用茶叶泡的澡,身上都带着一股茶香味儿,第一次见面时我就闻到了。”
黎秋自己也闻了闻,“味道很重吗?”
“怕什么,我又没说不喜欢。”
黎秋心里一跳,小心翼翼向旁边看去,可惜说完这句话的人却好像没事人一样,重新枕回座椅,优哉游哉的打起盹儿。
黎秋所租住的公寓是一座二手商品房改装的,面积不大,住一两个人刚刚够。黎秋打开门,把阿九迎进屋,后者一脸新奇,笑眯眯的审视这间干净雅致的小公寓。
“左手是厨房,右边是厕所,客厅后面还有一个小阳台,可以晾洗衣物。”
看得出,黎秋是一个爱干净的人,虽然独居,家里却打扫的一尘不染,衣柜中的衣服按照季节顺序叠的整整齐齐,桌几擦得光洁发亮。而且因为工作的缘故,黎秋的家中收藏着不少干茶叶,封装在晶莹细长的玻璃瓶里,宛如昂贵的陈列品。
走了一圈,阿九停在卧室门口,独居的人,床自然也只有一张。如果只是普通的住宿朋友,那打个地铺自然不成问题,可他俩的关系……
黎秋来到阿九身后,轻轻咳了咳:“床很大,你要是不介意的话……”
阿九配合的接住话柄,笑道:“我怎么可能介意,这里比大街上好千百倍,谢谢你的收留,黎秋。”
同居,似乎就这样顺理成章的定下了。
第二天,黎秋拉着阿九去了一趟附近的商场,给他购置了不少衣服和日用品。阿九的身形比黎秋整个大了一圈,而且腰细腿长,标准的衣架子。用黎秋的话说,这样好的身材,如果随随便便套上一件不合身的衣服就太可惜了。
接着,黎秋又带阿九去自己的茶庄和附近的街道转了转,帮助他熟悉现在的工作与生活。
“如果你将来想找工作,可以来我的茶馆帮忙,我一直在考虑雇一个助手,现在想想,雇别人还不如雇你,这里工作不忙,还能有钱拿,平时没几个顾客上门。”
阿九抠抠眼角:“说起来,你就没有怀疑过那天买礼盒的老头?”
黎秋呆了几秒,不高兴的扭过脸:“……那个老人果然是你啊,我早该想到的。”
“开个玩笑,我还是第一次尝试,易容挺好玩儿。”
黎秋叹气道:“不是第一次了,你从以前就是个易容高手,看来失忆都没有影响到你的水准。”
“是吗,我居然是个易容的高手?”
“嗯,过去的你很少拿真面目示人,如果不是这回重伤住院,恐怕连我都不知道你真正长什么样子。你扮什么人都扮得很像,老人啊青年啊,声音也会变,体态动作都模仿的惟妙惟肖。”
“频繁改变面貌,说明我这张脸可能不适合曝光……但是这么一来,岂不是没人能分辨出真正的我了?”
“唔,你以前告诉过我,你在易容的时候,总会保留两个特征永远不变:一个是你的眼睛,一个是你的耳钉。”
阿九挑了挑眉,他的黑曜石耳钉隐藏在碎发之下,一般人很难发觉。
黎秋解释道:“眼睛就不用说了,心灵的窗口,何况你的眼睛很特殊,说独一无二也不为过。再有就是你的那双耳钉,好像是某种罕见的矿石吧,也很难造假。自然而然,慢慢的眼睛和耳钉就成为了你身份的证明,无论你易容成什么样子,只要你出示这两点,大家就知道是你了。”
阿九眯起眼,“换言之,只要我彻底改变这两点,我也就不再是我了。”
黎秋微微惊讶,不知道他这话打的什么主意。
“有意思,有意思,我开始有点好奇我以前的职业了。”
黎秋不禁诧异,“怎么,你现在才开始对自己的来历好奇吗?这些天你一直没问过,我还以为你有意不想提起……”
“一个人的来历和出身没那么重要吧,”阿九笑着关上车门,悠闲的躺倒在座椅上,“我比较看重眼下所做的事情,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英雄不问出处。万一我以前是个无恶不作的混蛋,那记忆恢复了岂不是更糟糕,到时就连改过自新的机会都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