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这个数字很好。剩下的,就他自己来,刚好十万,像征着爱情长长久久的十万。
嗯,他也有做这种蠢事的时候。但,谁让他对他的桃花起了yi望呢。
何衍朔想着不由得摇了下头,笑了笑。
“好。就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至萧听了愣了下,但还是点了下头。
还在他可接受的泛围内。不过,那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这个数目怎么听着那么别扭啊。
难道,现在流行这样谈生意吗?
好在这时服务员送上了他们刚才点的东西过来,“两位,请慢用。”边说边把东西放到桌子上去。
“两位,还要点什么吗?”
“不用了,谢谢。”何衍朔把那份以棕色饼干为底的点缀着点点红色的曼越莓饼干微微的推向至萧的那一边。
“试下,这饼干还是可以的。”
“谢谢。”至萧倒底是拿起饼干,尝了口。酸酸甜甜的曼越莓配着酥酥脆脆的饼干外壳,很不错。
但是,他还是喜欢布朗宁。所以,他只吃了一块饼干就不再动它了。
转而用勺子专注地挖着布朗宁来吃。
巧克力色的布朗宁,点缀着点点核桃碎。虽说外表不太好看,但却是美味的很。
布朗宁蛋糕(BrownieCake),蛋糕中的一种经典款。
至萧很喜欢的一款蛋糕。因为吃起来时,带着一点点巧克力的苦,一点点奶香和清甜,一点点酒香,还有那不知到什么时候吃到的核桃碎。
很像他和那人上辈子的感情经历。
有着不能对外人说的苦涩,有着两人独自相处时的甜美,但又让人沉醉其中,不愿清醒,时不时的生活又会给两人带来别样的惊喜。
布朗宁这个叫法来自于它的英文原名browniecake,取的是它的谐音。也有叫它chocolatebrownie(巧克力布朗尼)的,因为它一定是巧克力口味。
布朗尼蛋糕属于重油蛋糕的一种,但它和一般重油蛋糕的区别在于通常较薄且较结实,不像普通蛋糕那样松松的,上面还会放杏仁或核桃等坚果作装饰及调味,通常比较甜。
当然,如果想吃苦一点的,可以不放糖。
不过咖啡店的布朗宁一定是不会做出改动的,绝对会以再经典的款献上给顾客的。
所以,至萧吃到的布朗宁是最原汁原味的。
说起布朗尼,它有个很有趣的故事呢。
据说有个胖胖的黑人嬷嬷系着围裙,在厨房烘培着松软可口的巧克力蛋糕,结果居然忘了将奶油先打发,而意外做出的失败作品,这块原本要丢掉的蛋糕,老妈妈一尝,居然十分美味,布朗尼蛋糕这个“可爱的错误”就这么成为美国家庭中最代表性的蛋糕了。
被送上来的烘焙好的布朗尼散发着阵阵香甜,一室的巧克力的芬芳滋盈,心情也被温暖着舒展起来。
很好吃。没有别的形容,真的。只有简单的这几个字,至萧想这已经足够了。
皱皱的结皮包覆着柔嫩湿润内里,冰藏的口感更触动深藏的味蕾。
这味道已经拥有打动至萧为它评级的条件了。
没错,在这里,至萧的另一个身份是老饕。且是在老饕中彼负盛名。
他给评好的食物,一定会在吃货界中掀起一阵波动。
说起来,他本来也不知道老饕中会有一个这样的默认规则的。
一切都要从他刚重生在这个世界时开始说起……
作者有话要说: 我胡汉三又回来了,啊哈哈哈!
大吃货帝国的公民们,你们在哪啊,作者菌表示没有看到你们哦。
求留下各位吃货的爪印,作者菌才有动力更新下去的~~
☆、第十一章回忆过去
至萧初初来到这个世界时,什么也不懂,但他对吃的很执着。
那天,他又趁着何爸何妈不注意的时候跑了出去……
他也不知道,当时他为什么会找到那条街。
热热闹闹的人群,一水儿溜开的店面,全都是吃的。
还有的档主在店铺里边卖边讲解这些食物的故事。
卖馄饨的就边卖边叨叨着:“天山曲曲奥云吞,蜀地抄手鄂包面。三鲜香菇猪肉笋,夏至的面儿来冬馄饨。”
这话的意思就是说,馄饨在天山一带叫曲曲,羊肉馅的;到了南奥,就叫云吞,猪肉馅儿海鲜馅儿的都有,经常就着面一起煮,就成了云吞面;蜀中一带叫抄手,多种食材做馅儿,有时候还会干撩出来炸,蘸酱吃;鄂州一带,都管它叫包面,有驴肉馅儿和牛肉馅儿的。不过这馄饨啊,吃起来最考究的还是江浙一带,三鲜香菇猪肉笋,说的就是馅料。
卖灌汤包的老板就大声呦呦着:“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这灌汤包啊,吃的时候要轻轻提,慢慢移,先喝汤,再吃皮,一口吞,满口香。”
并在那里细细的说明灌汤包根据流派不同,有十六褶,十八褶,二十六褶之分。中间间或提几句灌汤包的故事。
还有卖快炒菜的就自创了一首打油诗:“五香酱爆圆白菜,酱汁过油酱香飘;白菜裏酱味道鲜,根儿脆来叶儿甜。丝瓜香菇炒熏干,丝瓜去筋软又滑;香菇去根汤汁肠,熏干去腥赛熏肉。”
卖甜品糕点的也不甘示弱:“鲜虾甜酒酿了喂。江米糯米拌酒糟,虾热汤滚一遭。金丝蜜枣蛋一个,鲜虾酒酿甜又香。”
……
看着眼前这样那得情景,至萧有点馋了。
伸手摸一摸衣袋,再摸一下,没有。
在伸手找一找背包,还是没有。
看来是他出门太急了,忘记带钱包出来了。
但他现在饿了,这如何是好啊……
能看不能吃,这对货来说是一大挑战。
好在至萧想起来了他的那本家传菜谱,不知道可不可以用其中的某一道菜谱来和换采他所需要的食物。
但是再想一想吧,毕竟是家传菜谱,用它来换是不是大材小用,就像杀鸡用牛刀一样。
可如果不换的话,他拿什么来换取他想要吃的那些食物……
至萧再三考虑,还是不告诉别人菜谱了,他亲自上场做一遍比较好。
就算别人想学,也要看人跟不跟得上他的速度。
嗯,就这么办。握爪。
#萧萧,你的节操呢?被狗吃了吗#
对,就是被狗吃。
在大吃货帝国公民面前,任何阻碍他去吃的事情,都是他的阶级敌人。
所以至萧义无反顾的走向了离他最近的那个汤包店铺。
“老板,你们这里招聘厨师吗?”为了吃他的这张脸可真是豁了出去。
看,这么没皮没脸的事他都做来了。
至萧自嘲着。
那穿着玄黑色的唐装的老板看了至萧一眼,“小伙子,你确定你能做的了厨师吗?”
看这小身板瘦的,风一吹都能被吹走了。
再看那娃娃脸,嫩的,都不知道他有没有成年。
再说,一般有真才实料的厨子都不会就这样的出来找工作的。人家都是要老板三请五聘,八抬大骄的请过来的。
“做厨子可是很辛苦的。”老板接着道,“别到时候哭着喊着要走。我可先说明了,要做就得老老实实的待在这里。”
“你,可要想清楚了。”
至萧听了,有点急。
“老板,那你们这里招聘兼职吗?我只要包吃就可以了,但我只做今天一天。”
至萧的鼻子用力的嗅了一嗅,好香啊!
好饿啊!!!
那老板听了至萧这话,更不乐意了。嘿,我还不想招你呢!给我提的什么条件啊。
有饭店是这样招厨子的吗,厨子的手艺好不好,就是一家店的兴亡之处。
“小兄弟啊,真不好意思了。我们这里不招做兼职的厨子,只招做兼职的服务员。如果你要做就过来吧。”
老板不耐烦了,一叠声的说完,也不等至萧回答,就转身走了回店铺。
至萧愣了愣,服务员?是他所知道的那个油嘴滑舌,但又背弓曲膝的店小二的那个吗?
他有点不乐意做这个,不是看不起别人,他就是想找一个厨艺有关的职位来做。
但眼前的老板,显然不想再听他说什么了。
至萧无奈。只好转身向下一店铺走去。
……
但无奈的是,他连试几了几个店铺都是碰壁的。
只好不再找店铺了,转身向那街边的小吃档位走去。
至此,至萧明白了一个道理。
大的饭店都是有厨子的,不可能再招聘一个不知来路的新厨子进去,要是招了这不是分分钟得罪大感的节奏嘛。
但愿那些小吃档位可以招聘他,他实在是太饿了。
就随便找了一间,不再挑剔着顺心意的来。
但他挑挑选选,最终还是选了个做红豆火腿蛋卷的。
红豆火腿蛋卷做起来不难。
首先用葱香鸡蛋搅拌好,做成大张的蛋皮,在蛋皮上铺上一层红豆沙,然后排上煮好的火腿,将蛋卷卷起来,切成小段。这蛋卷就完成了。
当然,你想吃别的味道的,也可以将红豆沙换成你喜欢的那样食物。
做出来的火腿蛋卷金灿灿的,透着点红豆沙的红。金中带红很是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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