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玉书也在注视他,脸上几乎没有表情,等他噼里啪啦地说完,才说:「你好像对我有意见。」
带了几分磁性的男中音,让人听着很舒服,不过令人惊艳的不是沈玉书出众的相貌跟嗓音,而是气场,他身上有种玉石般的温润感,却不像玉石那麽冷清,这样一个有质感的男人,假如换做在现代,是可以轻易被推崇为偶像的。
侍应生遗憾地想——这家伙明明可以靠脸吃饭,却偏偏去做条子,真是暴殄天物。
他摇头否定,「没有,我不过是说有人穿了龙袍也不像太子。」
「这句话用在你身上再合适不过了,」沈玉书反将一军,「你也不是侍应生。」
陌生人都走光了,侍应生也没再继续做戏,笑眯眯地打量着沈玉书,说:「我当然不是,你是什麽人,我就是什麽人。」
「你说什麽?」
「哈,你警察不当,玩起coser了,不过呢,你这个民初风格的扮相还真不错,没想到你抓贼厉害,演起戏来也有板有眼的,老实说,你是什麽时候到的?不要告诉我你是为了救我跳下高楼的,我不会为此感激的……」
一段话说完,换来的是沈玉书更加阴沉的表情,侍应生噗嗤笑了,伸手拍拍他的胸膛。
「不过看到身为帅哥的你肯奋不顾身来救我,我会为此而感激的,沈傲……」
「你知道偷窃该当何罪吗?」
突兀的询问打断了侍应生的话,他漂亮的丹凤眼眯了眯,又重新端详沈玉书,笑了起来。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麽,但我知道了另外一件事。」
——他认错人了。
虽然这个男人跟沈傲长得很像,但靠近了细看,就会发现他们的气质不尽相同。
沈傲刚硬冷峻,这一点两人可以重叠,但这个人的气质中还有一份温润的书卷气,大概是这个年代的人才会拥有的气韵。
早知道这人不是沈傲,他就不出手相助了。
介於沈玉书带给他某种危机感,侍应生说完,向他做了个优雅的退场礼,就要离开,沈玉书叫住了他。
「你准备拿着别人的钱包离开吗?」
「别人的钱包?帅哥你大早上就在说梦话吗?」
沈玉书踏前一步,逼近侍应生,侍应生只好後退,顺便把托盘放去了旁边的架子上,向沈玉书做出耸肩微笑的动作。
无视他的潇洒动作,沈玉书说——
「通常侍应生是左手托盘子,右手倒饮料,但你却是右手托盘,左手倒饮料跟偷钱包,并且速度非常快,由此证明你是左撇子;你手指颀长白皙,应该没做过什麽苦力,但你的气质又不像是富家小开,而且指上有不少老茧,说明你是靠这双手吃饭的,并且常在客轮上混迹,因为这里有很多肥羊供你赚钱;你会不少简单常用的外语,可见你除了用手偷窃外,还常用脑子;另外,你喜欢黑色、蓝色、红色,还有好色。」
听着沈玉书的话,侍应生依次看向自己的手掌跟衣着。
正如沈玉书所说的,他的指尖上有老茧,手帕是浅蓝色的,手腕上戴着宽型的红色装饰皮带,皮带系在衬衣衣袖下方,没想到沈玉书的眼睛这麽毒,可以从细节上推断出他的喜好。
最後听到好色二字,他终於忍不住噗嗤笑了。
「喜欢美好的事物是人类正常的生理反应,谢谢你对我的推理,不过虽然你很想把自己演绎成福尔摩斯,但我不得不遗憾地告诉你,许多地方你说错了。」
「你也知道福尔摩斯?」
沈玉书惊讶地看他,脸上初次流露出冷峻之外的其他表情。
这反应直接得可爱,像童稚的孩童,反差太大,侍应生被弄愣了,半晌才傻傻地点头嘟囔。
「这话应该换我来说——原来福尔摩斯在这个年代就已经很出名了。」
沈玉书的童稚表情很快就收敛了,换回最初的无表情状态,冷冷说:「总之你偷了别人的钱包,这种行为是不对的,马上还给人家。」
「你是指那个粗鲁无礼的洋鬼子吗?」
「他是否粗鲁不是你可以犯罪的理由。」
「神经病。」
他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这种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了,侍应生懒得再跟沈玉书搭腔,转身去拿托盘,准备离开。
谁知他的手刚伸过去,就被沈玉书攥住了,顺势往前一推,把他推到船舷上压住。
「疼疼疼,手快断了……」
沈玉书不理会侍应生的大呼小叫,按住他,伸手去摸他的口袋,侍应生马上改叫:「非礼啊,强暴啊,救命啊……」
「如果你不想招来巡捕,就闭嘴。」
侍应生翻了个白眼,闭上了嘴,改为靠在船舷上,吹着口哨看海景。
沈玉书在他的口袋里翻了半天,什麽都没找到,他又去翻侍应生的其他口袋,也是一无所获。
「翻够了没有啊先生,我的胳膊都麻了。」
懒洋洋的嗓音,完全没有做坏事被抓包的心虚感,反而是沈玉书变得急躁——东西找不到就等於说他推理错了,但他相信自己的直觉,这个侍应生绝对不地道。
沈玉书搜着侍应生的裤子口袋,趁机观察他的发色。
他在伦敦学习西医,有时候会参加屍检工作,所以学过一些推理知识,但即使如此,他还是无法判定这种奇怪的发色是怎麽弄出来的。
他听说过染发,但侍应生的发色很自然,像是天生的,可是发根又是黑的,让他实在想不出原因,忍不住凑上去嗅了嗅。
侍应生发现了,却一动不动的任由他摆弄,反而是经过的乘客纷纷投来奇怪的目光,有些人还指指点点,露出厌恶的表情。
沈玉书这才发现他们姿势的微妙,急忙放了侍应生,向後退开。
手臂重获自由,侍应生靠着船舷转过身来,笑眯眯地对他说:「这要是换了以前,我一定告你非礼。」
「我只是在搜赃物。」
「那你搜到了吗?」
沈玉书的表情有些尴尬,侍应生又笑道:「想学福尔摩斯,你再打回重练几年吧。」
他脸上堆着笑,眼神却异常冰冷,沈玉书注意到了,直觉告诉他赃物还在这个家伙身上,只是自己没找到而已。
侍应生拿起托盘离开,海风吹来,拂动他的制服,更显得身形削瘦颀长。
在沈玉书看不到的地方,他收敛了笑容,低声说道:「我的身分,就算是福尔摩斯在世,也推测不出来的。」
海风将这句话吹到了沈玉书的耳中,他默默注视着侍应生走远,半晌回过神,突然感觉不对,急忙去摸口袋。
糟糕,他的钱包不见了!
担心自己记错了,沈玉书又去摸其他的口袋,却都找不到钱包,他这才反应过来——侍应生有没有偷洋人的钱包尚待别论,但绝对偷了他的钱包,就在他靠近搜身的时候。
「可恶!」
沈玉书气极反笑,冲着侍应生离开的方向追了过去,可是已经晚了,在甲板上休憩的人越来越多,早已看不到那个人的去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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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沈玉书到处寻找窃贼的时候,侍应生已经去了甲板的另一头,左手伸到托盘底部。
那里有个带磁铁的小皮带,钱包被皮带卡在托盘下,侍应生收了磁铁皮带,又单手灵活地打开钱包,取出里面的大钞,接着随手往外一抛,钱包就落进了海里。
他的动作做得很自然,在往前走的时候,事情已经做完了,所以周围虽然有不少人,却没人注意到这一瞬间发生的事情。
收好钱,侍应生端着托盘走进船舱客房,在确定没被跟踪後,他掏出钥匙打开其中一扇门,进去後,将门从里面反锁上,放下托盘,这才长吁了一口气。
当年师父没说错,做他们这行的人外有人,所以永远不可以轻敌,他刚才就是小看沈傲……啊不,是长得像沈傲的那个人,才差点中招,还好他机灵,否则後果不堪设想。
如果他这个二十一世纪的国际神偷在九十年前的时空里阴沟翻船,那他还不如当初直接坠楼死掉呢。
侍应生脱下制服上衣,丢去一边,坐到窄小的床铺上,透过旁边的小圆窗,看向外面一望无际的海水。
可以临窗看海景,这一间算是比较高档的客房,但是对他来说,海景还不如手机吸引人。
侍应生拿起枕旁的爱疯手机,在手里摆弄。
这是他爱用的手机,里面有很多实用的功能,但悲剧的是,在这个没有充电器没有合适的电源插座的地方,就算他有爱疯789也没用。
因为他现在在一九二七,在距离他原来的时空整整差了将近九十年的民初!
不错,这位侍应生不是别人,正是本故事开头出现过的,我们的主角苏唯先生。
「唉,连上网都不能,老天爷你是在玩我吧?」
长叹一声,苏唯把手机一丢,仰头躺到了床上。
随着他的躺下,床板发出咯吱咯吱的颤音,他像是没听到,扯出颈上的怀表,弹开表壳,看着上面的时间发獃。
——不管遇到任何突发状况,都要保持冷静,因为最糟糕也不过是一失手,二被关进监狱,到不了死人的程度,只要不死,就总有希望。
幼年时师父的教诲划过脑海,相信师父在教导他的时候,一定没想到还有第三种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