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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 (藿白)


  “呵呵……”他在我身后笑了两声,有些嘲弄。
  他依旧出现在洪都新府,只是不再难为我,其他少爷见状后,这个包厢暗里也分成了两股势力,第一股是先哥的,第二股是我的。先哥的势力依旧很大很明显,而我的……倒“低调”的很。他们这群人之前捧先哥就没捧得那么厉害,现在也是几个人坐在一起聊天,只是和我坐的更近了些,有时候也会和我说两句。我觉得他们来我这里有一大部分是因为黑子的原因,因为黑子虽然明面上保持中立,但他还和我同吃同住,每次在洪都新府还总和我坐在一起,跟我聊天,这就是说明“他是站在我这一边的”。
  我还是根基不稳啊……
  想要根基稳,最好的方式就是被包Ι养。曾经有些人想包Ι养我,可是我没答应,我宁愿出来接流水的客人,也不愿意让自己傍一个靠山。那是最后走投无路的做法,因为对于我来说,那太过于耻辱……
  因为,我不想,用这样的钱,养他……
  即使,我现在做的,和被包Ι养,实际上没什么两样……
  ……
  包厢内一片狼藉,酒与水果和各种工具散了一地,很多人浑身赤Ι裸着,笑声放Ι浪,一个铁桶在他们脚下踢来踢去,铁桶内传来阵阵兴奋的叫声。
  铁桶盖子合的很严实,盖上有三个小孔用来透气,也就是说桶中是个封闭而黑暗的空间,里面的人在未知的环境下Ι体验碰撞和旋转,从中获取病态的满足与刺激。
  这场派对里,我是主,其他两个少爷是保镖,而剩下的那些客人,全是我的奴。这里除了我们三个少爷穿了衣服,剩下的皆裸。
  他们脑袋上带着狗头面具,身上绑着各种各样的“刑具”,下部还放了跳蚤,他们听我号令,听我惩罚,等我给他们奖励。
  我特别恶心接这种客人,故每次脸绷得都很紧,对他们也没什么好脾气,可就是这样,他们才越有为奴的感觉。你越是强势,他们越对你卑躬屈膝,他们喜欢贱到骨子里的感觉,期待并且享受那种小心翼翼的对待主人,讨好主人获得他们的“怜爱”的方式。
  我说:“这里,我为王者,尔等皆为我奴。”
  他们纷纷跪下,爬到我脚边,想去舔我的脚。我一阵恶寒,一脚踢开一个人,那人顿时酥软,在地上癫痫,兴奋不已。
  他们愿意为我为奴为俾,他们等我的赏赐,赏赐“黄金”和“圣水”。
  第一次接这种客人的时候是和黑子,他做的像模像样,而我却受不了他们的媚贱落荒而逃。吐完之后我再回来,看到黑子坐在皮凳上,几个奴儿纷纷爬过来,聚在他身边。他冷面将其中一个人一脚踢开,然后又用鞭子抽打其他人,此为□□。他们颇为享受,叫声……很贱。
  除了贱,我实在找不出别的词语,我接受不了这种方式。
  黑子站在椅子上当面放水,下面的人兴奋的叫着,张嘴去接……他们说:“谢主人赏赐圣水。”
  我又一次吐了。
  黑子说他特别喜欢接这种客人:“平时他们就不把我们当人看,好不容易有把他们放狗虐的机会,多爽啊!”
  后来几次也是黑子陪着我,我每次想走他都拉住我,低声道:“这种活又不用逼着自己喝酒陪笑上床,而且你不是要钱么?这个赚的很多的。”
  我留下了。
  ……
  这次黑子不在,只有我自己。我挥着皮鞭抽打他们:“快踢!我看谁偷懒!”
  他们嚎叫着,脸上却是一种十分享受的表情。最后铁桶“咣”的一声撞在墙上。我走过去,他们要跟过来,我回头冷冷的看了他们一眼,他们这才不动。
  我把桶盖打开,告诉蹲里面的胖女人:“滚出来。”
  她谄媚的笑,可是身体实在太肥大,居然卡住出不来了。她努力挪动着身体,肉和铁桶发出摩擦的声音,憋了一头汗愣是没出来。她真是有些急了,可是又没办法。
  我居高临下的看着她,眼里不带任何温度。
  她说:“主人……”
  她努力挣扎,可还是纹丝不动。
  我见状,吩咐一个“保镖”去取一瓶油过来。
  油取到了,我把擦了油的手插到她的肉和铁桶之间涂抹,以做润滑作用。全部涂抹完也花了很长时间,我告诉她:“自己转圈出来。”
  她不动,我把她的头发薅起来,顺时针的拧起来,拧到一定程度,她的头也往右转。她叫疼,我说:“疼就自己转松了。”
  “是,主人。”
  把她弄出来之后,看她浑身晶亮的肥肉……虽说看习惯了,但是还是觉得很恶心。
  又玩了几轮,最后的赏赐也是要有的……
  接这种活如果想多赚钱就必须得做Ι爱,同时虐这么多人还得把他们虐爽了,真的特别熬人。出来的时候我觉得特别累,也特别恶心,但是唯一能补偿我的就是钱了。
  先哥也正好从他的包厢出来,他问:“累了?”
  我没理他。
  他抓住我肩膀,问:“你就这么烦我?”
  “你还要我说多少遍?”我无奈的问他。
  他说:“别做了,跟我过吧。”
  好笑。我甩开他的肩膀然后大步往前走。
  我心里很清楚,他并不喜欢我,他只是想玩玩,他的誓言都是在放屁。我们两个人,不一样。其实很多人都是很随便的就可以说出“喜欢”,两个人在一起可以吃饭出游甚至上床,可是他们没有感情。别说是他不喜欢我,就算是他真的喜欢我,我也知道,我爱的人到底是谁。
  他看着我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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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47

  两个月了,李瑾泽还是没醒,院方已经确定是植物人了。我为他办了转院手续,那是一所专门治疗和护理植物人的医院。那的设备很好,护工也是医院分配,可以说是只要送去病人和钱,剩下的就不用你操心了。
  他的眼睛睁开了,目光低垂,黯淡无神,手有时会摆动几下,好像在告诉我他还活着。
  还记得他刚睁开眼的时候我惊喜的心脏差点停止跳动,欣喜万分的叫来医生,可医生说这是植物人的正常现象。我仿若头上被泼了一盆凉水,那种感觉,失落至极。
  医院推行“温情疗法”,就是要家属常与病人沟通,以此唤醒他们。我每次去看他的时候都穿的很精神,把自己弄得很好看,因为他会看到的。
  我相信他在听我说的话,他也在看我,他的心没睡,他只是无法表达自己的想法。
  我正为他擦身子,他的腿轻轻动了一下。我问他:“你是不是告诉我,你在陪着我呢?”
  他的腿还是在动,我笑了一下,轻声说:“好啦,我知道了,我会坚持下去的……你也要坚持,快点好起来……”
  心中又想起那句:他现在这样无忧无虑的多好。
  我晃晃脑袋,然后继续为他擦身子。
  ……
  一天,典立分派完客人后对我说道:“明天不用来包厢了,晚七点直接去朴序斋就行。千万别晚。”声音很小,很低。
  “嗯。”我点点头,然后出去了。
  有客人会玩CD,就是男扮女装,他们还会把这种男人带到街上。
  女侍者帮我戴好假发又帮我化了个妆,然后又为我选了一条黑色的半身裙和黑色高跟鞋和肉色丝袜和丝巾。最后帮我弄好胸垫才离开。
  我站起来,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果然这一打扮后看不太出是个男人。我骨架不似他们那般粗大,肌肉也不如他们发达,所以穿上这身还是挺和谐的。只是这个高跟鞋……我曾经练穿高跟鞋走路,吃尽苦头的回报是走起来很好看了,但是我实在不爱穿它,因为脚累。
  我穿上高跟鞋后身高直逼一米九,而那个男人也不过一米七多一点,所以这一搭档逛街还真是挺显眼的。
  他送了我些东西,然后我们又去酒店,他上我下。
  工作完毕,我穿好衣服后离开,谁知先哥正往酒店走,旁边还有一个女人,她是水云间的小姐。
  先哥是做这行的,刚看到如此高大的“女人”肯定会看出来不对劲,他多看了几眼,然后说:“阿汶。”
  我囧,不理他,继续往前走,高跟鞋蹬在地面上“噔噔”直响。
  他又说:“你这样也挺好看的,今晚和我走吧。”
  “……”我转过身,与他平视,甚至还稍微高他一些:“你搞不定我。”
  “……你不试试怎么知道?”
  我呵呵一笑,道:“你走吧,她要等不及了。”
  他回头看了一眼,道:“行,那我下次再来找你。”
  这就是他的“喜欢”。
  黑子先我一步到家,看到我这样子早习以为常。我把高跟鞋甩在一边,把假发摘下来,然后整个人歪在沙发上。我说:“高跟鞋明明是男人发明的,但是为什么男人穿着这么累呢?”
  黑子帮我把鞋收拾好,道:“因为人家穿的是男鞋呗。”看我昏昏欲睡的样子,他赶紧拍了拍我,道:“把脸洗了再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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