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死了以后我跟咱妈讲了,我说是说无所谓,跟她没感情,实际多少有点儿怨她。当晚她喝了不少,问我拿了钱接着出去花天酒地,我还以为老太太心理素质真这么强呢,谁想到第二天就死了。葬礼还没办,我来问问你什么意思,这葬礼要不要办?”
金酒十低下头,片刻后从鼻子里发出声蔑视的轻哼,拿过她放在桌上的烟盒,刚抽出来叼到嘴边没来得及点呢,又被亲姐用那只骨瘦如柴的手给拦住了。
“能少抽就少抽吧,我不要求你戒掉,我自己都戒不掉,主要这东西害人不浅,有人抽了六七十年啥事儿没有,有人抽个三五六七年就一命呜呼,死在这上面。就比方说我吧,昨天给食一报仇时不小心给人捅了刀,去医院一检查,肺癌。”
金酒十点烟的动作陡然僵住,脸上的表情如同窗户上的冰花般刹那凝结,呆呆看了她半晌,那张与他相像的脸上一如往常地带有无所谓的邪笑,说什么严肃的事情都像是拿来骗人的鬼话,一点儿不正经,她从来没有正经过的时候,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从来不发火,从来不动手打人,一出手必要死人,而后麻烦就解决了。
让人又爱又恨,又怕又敬,什么对她来说都是无所谓的。可正是她这种无所谓的态度,让金酒十的心里翻天覆地的焦躁、恐慌,揪心的几乎喘不过气,觉得亲姐这一生白活了,因为没有让她在乎的,又心疼得恨不得扳住她的肩膀大喊大叫,叫她对自己负点责任。
“什么表情?”金酒九呼噜着他的后脑勺,拍了拍他僵硬的脸,“我还没死呢,约了一个星期后手术,请了国际顶级的医生主刀。合该我命好,前儿中了一刀才顺带检查了身体,不然非得等晚期才有感觉,那样就彻底没治了。这回医生说了,1期患者五年生存率是百分之七十,也就说我活个五年没问题,再过五年,我也四十了,能活我肯定不会寻死,折腾折腾,扛到四十五应该没问题。要是活不了,你也别给我办葬礼了,一辈子看那帮虚伪小人的嘴脸,都看腻了。
也别给我立墓碑,我怕人家刨了我的坟,把我的骨灰拿来喂狗,这事儿你不就干过嘛……开玩笑,你瞪什么眼睛?到时你就把我的骨灰给九一,”说到这儿她还对九一笑了下,“以后不用给我烧纸上香,我不信那套。咱们姐弟一场,在这个家里,亲情是很鲜少的稀罕东西,到底亲情是什么,不到要死的时候咱们都没感觉,非得到人死了,才知道哭几鼻子抱怨一下,怀念一下,感慨一下和后悔那么一下下。
也不知道咱家种了哪门子的降头,一家五口,没一个会好好说话,都妄图拿冷冰冰的脸去暖别人凉了的心,于是活着的时候都在较劲,临死既暖不了别人也安慰不了自己,一个死的比一个惨,一个走的比一个凄凉。我也是昨天知道妈死了,才突然意识到,我心底里对这个家是有感情的。不然不会非要住在那栋破楼里,眼巴巴等着你们回去,自以为是的把自己推到咱爸的位置上,以为自己是一家之主,管得了你们,罩得住你们。
实际我谁也没照顾好,只能把你们一个个都送走,送走了……才知道自己好自由,好他妈的难受。
所以我挺感谢你的,酒十,你没干这行,我很开心,这个家里,也就你还有点儿人样。你和那个崽子,别管外面的糟心事儿,也别管我。
姐但凡能有一口气在,绝对不会走在你前面,让你体验一回送走全家人的滋味。但我要是没熬住,劳你受累,该哭就哭,哭完了,牵着你的伴儿,好好过你的小日子。记住了么?”
“记不住。”金酒十别过头,孩子气的说了这一句。
亲姐在后头发出一串轻笑声,“记不住,是打算永远怀念你姐我吗?”
“谁要怀念你?”金酒十又转过头对她吼了句,对上亲姐那双狭长的眼睛,一瞬间看到那对黝黑的眼眸如同深潭般幽静,纵容又宠溺。这才意识到不管自己怎么看她,亲姐从来都像看小孩儿似的看待自己。
他很想抱一抱她瘦削的肩膀,用她冰凉的手擦去自己眼底的热泪,作为一个比她小几岁的弟弟,真正在她面前当一回小孩子,却又不自觉地憋回泪光,又像堵门板似的站到她跟前,夺走她手里的烟,“爸妈和食一怎么样我不清楚,我只知道我还活着,人活着,心就是热的,你要是觉得冷,我陪着你。不管你是想住在那栋老楼还是住在哪儿,有我在,你的家就还在。”
金酒十感觉这话有点儿矫情,因此说起来语气也是硬邦邦,说完就顶着他苦大仇深的脸走掉。
金酒九被弟弟别扭的性格逗得笑了好一会儿,笑到中途止不住咳嗽起来,旁边的九一拢起她的长发,熟练地给她扎了个马尾辫。金酒九抬头去看,应上九一波澜不惊的双眼,她又对他笑了,九一只牵起她的手吻了吻她的指尖,继而掀开衣摆,把她冰块儿似的手塞进了衣服里,贴着肉暖起来。
第59章 九爷
金酒九的衣柜里一水儿的大衣,春夏秋冬,各种布料颜色,各种款式,清一色过膝。她穿外套只穿大衣,不管什么款式吧,看得多了总还是有些单调。
作为一个女孩子,金酒九小时候还是挺知道臭美的,她妈天仙小扒扒就臭美,自然也把这基因遗传给了她。金酒九喜欢穿纯色的裙子,其实也喜欢带花儿的,小家碧玉,温婉柔和,春天般的感觉。但不知为什么,她从小穿带花儿的衣服就有种违和感。长大后想想,估摸自己起小就有独霸天下的气质,春天不起来。
又因身高在那儿摆着,隔三岔五要捅个人打个架之类的,还是大衣合适。系上扣子可当裙子,解开扣子方便行动。
九一初次见到金酒九,是在朝鲜的平壤火车站,一个寒冷的冬天泛起薄雾的清早,金酒九在两位朝鲜军人和两个手下的陪同下,着一身黑大衣踏下蓝皮火车。
她那一头长发略显凌乱的随意之态,里面是纯白的鸡心领布衫,下着一条皮裤,和一双尖头的漆面短靴。
风采过人,爽俐的令人眼前一亮。
一面朝他们走来,大衣的衣摆一面在她身后摇曳,那步伐比之世界名模还要落拓不羁,到了近前率先朝他前面的理事长伸出手,笑容得体,“金理事,好久不见。”
金理事是个积压颇深的老军人,对她却满脸和蔼,
“金小姐,您请。”
九一起初觉得这位金小姐大概当过兵,走路的姿态像,又不那么像。给人一种非常怪异而又神秘的感觉。后来理事长向她介绍自己时,这位金小姐才正眼看他。
就那一眼,九一就知道这个女人是杀过人的,应该说是杀惯人的。那种怪异的感觉就来源于此,气质里透着股邪性劲儿。看人的眼睛柔和明亮,可是那眼神非同一般,因为但凡见到陌生人,正常人免不得要稍微打量下对方的穿着和容貌。
这位金小姐则不然,精准地抓到你的眼睛,丝毫不飘忽,也不带有一分好奇,单纯的对视,绵里藏针似的,让人倍感压力的同时不敢打量她,甚至忘记她到底长什么样,就记住了那双眼睛。最多两三秒,露出个友好的笑容,继而毫不留恋地移开目光,该干嘛干嘛。
九一作为理事长的贴身保镖,也是见惯大人物大场面的,同行里的女同志,也接触过不少。可唯独这位金小姐让他难以形容,硬要说,那大概是武侠小说里专修魔功邪术、且还修炼到高深莫测的那类人。
她是大财阀,万恶的资本主义家,她的随行人员至少带了两箱子美金,具体要买什么,九一的身份不配知道。可他知道大人物们对她趋之若鹜,她对大人物们客气而礼数周全,一天行程结束,她说:我再考虑一下。
一堆人簇拥着她走到酒店门口,理事长把他推上前,“金小姐在平壤的一切所需,我这位下属会全权负责。”
九一当时很纳闷儿,自己又不会说话,和她这种人打交道,难道不该派一个精于人情世故的行家吗?又或许,理事长对这位金小姐另有其他安排?
平壤作为朝鲜的首都,城市面貌很干净,街道宽阔但车流稀少,自行车是人民的主要交通工具,包括整个城市的出租车在内,汽车数量还没有中国的一个三线城市多,值得一提的是,这里的汽车多数都是中国产。
夜晚的平壤因为电力短缺陷入黑暗,因此金日成和金正日时刻有光照的画像尤为显眼。
九一习惯这样安静的平壤,可是他听说中国城市的夜晚是非常繁华的,从后视镜里瞥一眼金小姐,发现她正对着领导人的画像招手示意。
也许她这么做是出于敬意。九一这样安慰自己。
到达平壤最好的羊角岛饭店,九一将金小姐三人送到房间门口,等人进去后他并没有离开,在金小姐的房间门口守了一夜。
第二天,他带他们去平壤的几处旅游景点转了转,幸而金小姐没有拍照留念的习惯,免去他要查看照片是否合乎要求的麻烦。
第二天晚上,这位金小姐终于露出她爱找麻烦的一面。正在门口站岗的九一被突然打开的房门惊了一下,他眼前首先映入金酒九的“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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