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找找没说话,如今他已经没有退路了,跟着谁都一样,只是能让吴墨用身体来套住对方的组织,能好到哪儿去?
徐老大溜了,溜得特别迅速,连这些孩子一个都没带走,仓库里站着五六个男人,中间围着一满头银发穿着唐装的老头儿,“我就说,徐大那脑袋,怎么可能让你们几个小的逮住?你们还不信,怎么样,这回打草惊蛇,下回想找他可难喽!”
仓库里的小孩儿一个个靠成堆儿,聚在一起,茫然地看着这群新来的人。
“是,您老料事如神,那这帮小孩儿怎么处理?”
“交给警察,咱们可没那功夫当雷锋。”
说着那老头儿走到余找找身前,拍了拍他的肩膀,“小孩儿,跟我们走吧,你这手艺,荒废就可惜了。你不想找到徐老大么?不想给熊子报仇么?”
第3章
综上所述,余找找是个不折不扣的倒霉蛋儿。爹不疼娘不爱对他来说都是种奢侈的幸福,在他这短短十几年不幸的人生中,熊哥是他唯一能够想起的好人。
想报仇吗?想,也不想。
不想是因为懦弱,没胆子杀人。想是因为,他不报仇,活着除了活着,就什么都没有啦!
人活着,有牵挂才有奔头,没有奔头……人就完了。
十五岁的余找找跟着盗贼走了,从偷普通人变成偷小偷。这是项高难度的技术活,他跟着盗贼帮闯南走北,颠沛流离。
余找找丑啊,即使少年雨后春笋般抽苗发芽,他脸上那道疤却永远不会变,走哪儿都能成为焦点,迎接着人们的好奇,然后是怜悯,或者鄙夷。
他不善言说,同样也没人愿意跟他说话,久而久之,说话这项人类的基本性能竟然被他遗忘,攒着力气每天爬墙打把式,练就了一副出手如闪电的小偷绝活。空的时候就跟着字典认字读书,偏偏看的都是内里深奥外表苦逼的世界名著。讨厌自己憎恶上苍,成了个沉默文艺的愤青。
少年渐渐长大的过程伴着满腔满腹的愤世嫉俗,等他把愤世嫉俗转化成不露声色的铁石心肠,他终于有能力脱离团伙单干了。
二十二岁的余找找被分配到南方的一个小城市,生平头一次理发,老太太开的店,整个过程絮絮叨叨,余找找闭着嘴,老太太很热情,但眼神儿很有问题,愣是没看出剪刀底下的头是一小伙儿,把他当成了个害羞寡言的姑娘,剪了一头过肩的半长不短的头发,刚好还真能遮住右半边儿脸上那条疤,十五块钱剪一次,临了老太太不忘说:“姑娘,下次再来啊!”
他戴上帽子架上眼镜,回到他租了刚一个月的房子。
这是个新小区,拆迁房,环境不错且每个房间都有窗户供他跑路。
刚开始这里住的都是老头儿老太,可随着他的入住,小区的新住户也多了起来。这里离美食街比较近,所以新住户都是美食街上班的服务员,男男女女的小年轻,一到上下班儿小区里就吵的人头疼。
余找找冲了个澡,收拾好家伙式儿,装好书包,两点钟,他也要开工了。
六月的南方午后有些炎热,即使大太阳当头空气也依旧潮湿,他站在厨房的水池边,从四楼的窗户里向下望。他得等到人少了才能下楼。
但是今天老天爷似乎看他不顺眼,楼底下打情骂俏的小年轻,家长里短的老头儿老太,满院子疯跑的乐哈哈的小孩子,追着小孩子疯跑的小哈巴狗。
狗吠声、哭闹声、家庭妇女扯着嗓子据理力争的方言,还有年轻男女哎哎呦呦的嬉闹声。
一帮子人聚在楼下,偏还就在小区大门口附近,余找找烦死了,烦的一脑袋汗,正当他用那血海深仇的眼神儿盯着人群时,突然他对面的窗户传来一声咚响,猛地从窗户里探出个人来,“妈勒戈壁的,都他妈吵个屁!老子还他妈睡觉呢!再吵老子撕烂你们的嘴!”
余找找挺讶异地瞅着那人,他都来了一个月了,还从没见过对面有人住呢,一直以为那是个空房。
他不近视,隔着老远瞅见那人一身油光泛亮的肌肉,看不清五官,只能看清那人浓黑的眉毛和闪闪发亮的眼睛,迎着热辣辣的阳光,像两盏黄色的小灯泡般从眼眶里闪着两簇小火苗。
楼下的小年轻明显不乐意了,朝楼上喊了句:“大白天的还不许人家说话了呀,你睡觉就得让我们闭嘴啊!管天管地管得着拉屎放屁么?”
那人回身从窗台上拿了什么东西,还没等余找找看清呢,只见那人胳膊一抡,空中闪过一道锐利刺眼的光,然后“咵嚓”一声,那小年轻脚边碎了一地的玻璃渣子,那人指着那个小年轻叫嚣:“再他妈说一句老子让你这辈子拉不出屎来,不信你他妈试试!”
这人吼的中气十足,声音洪亮又透着点儿沙哑。余找找看他一动不动地瞪着那个小年轻,小年轻碍于他那不讲理的逼人气魄,嘟囔了两句跟身边的姑娘走了。
等余找找再回过神对面的窗户已经恢复原样,死气沉沉地合着反射着阳光。
小区里的吵杂声变成窃窃私语,连狗都会看人脸色,吐着舌头哈嗤哈嗤喘着气,默默躲进了犄角旮旯里。
登鼻子上脸这个真理,人畜通用。余找找想,看样子人就不能有好脸色。
这年头讲究人脉,似乎为了把人多力量大发扬光大,连小偷都有了帮派。余找找蹲在树荫底下,盯着大厦门口两个不起眼的中年人。
小偷看上去跟正常人没两样,分辨小偷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看眼神,东张西望目露贼光的,除了心里有鬼就是精神有病。
太低级,余找找站起身,远处一个小偷从一姑娘口袋里顺了五十块钱,刚放进包里没等乐呢,立刻从四面八方涌出五个男的,把那慌神的小偷包圆了,其中一个壮汉冲上来一个熊抱把他扑倒在地,接着就是一阵拳打脚踢。
那小偷是个三十多岁的成年男子,没留胡子干干净净的,就是瘦得皮包骨,此刻被人反剪胳膊按在地上,周围聚集的人群齐刷刷地盯着他。他也不吭声,也不挣扎,双眼放空,脸上透露出一种茫然跟惶恐。有个男的在他腰上用力踩了脚,拿着警棍戳着他的脸,“诶小贼,再跑啊,再跑啊你倒是!”
这些人不是警察,他脸上为民除害了的洋洋自得跟小偷脸上认命的悲哀对比强烈。
周围的妇女打着遮阳伞,男男女女啧啧感叹,余找找附近的一个女人小声对旁边的人说:“作孽哟,可怜又可悲,你说好好的人干什么不好,非当小偷。也不想想他的儿女以后怎么见人,啧啧,作孽哟!”
余找找对此情此景没什么感概,他也没时间去考虑这小偷背后的故事,功夫不到家,被逮了活该。
但是他确定这个小偷不是徐老大的人,徐老大手下的扒手,诸如徐二跟熊哥,都是这行里个顶个的好手。就连当年刚被徐老大捡回去的自己,也是经过训练才给放出去上工的。徐老大才不会收这些不入流的小罗罗。
一个月了,余找找在这个城市里寻找了无数小偷,就是没寻到看得过眼的。
徐老大走的是歪门邪道,他那脑袋也是山路十八弯。小七年愣是东躲西藏,表面上是遍地开花哪儿都有他,实际上茁壮如野草,最多弄死他几个手下挑他几个贼窝,不等春风到,自己就吹又生了。
余找找又跟了几个小偷,但都是一无所获。等到后半夜,他收工回家了。
凌晨两点,井一路幽深而寂静。一排枝繁叶茂的桂花树被孑立的路灯照出深重的阴影,支棱着树杈吐露潮湿,他那小区陷在黑暗中,小区里用来照明的零星灯光如同鬼火,阴暗又诡异。
余找找闷头走着,然而这普通的黑夜突然被一声拖长尾音的狗叫声撕破,凄厉如同狼嚎,沙哑的仿佛要嚎断气,且难以气绝地在空中久久缭绕不肯消散。
“嗷——”
余找找被这狗叫声嚎的一哆嗦,脚步一顿怔了下,随后纳闷儿地朝小区里走去。
刚转到门口就看到楼下聚了一大堆人,男女老少全都有,一个个义愤填膺地朝着楼上指指点点。
他顺着他们指点的方向望过去,只见今天下午破口大骂的那个男人站在四楼的阳台上,啃着苹果时不时“呸”地往楼下吐口水。再仔细看,就看到灰色墙壁上高高挂起的大喇叭,那个让人抓心挠肝的狗叫,就是从那喇叭里传出来的。
“有没有公德心啊?让不让人睡觉了还?”大妈一说。
“可不是嘛!个臭流氓,没有素质,你爹妈没教过你做人的道理啊?大晚上我们一家老小全被他吵醒了!”大妈二说。
周围骂声不止,一瞬间所有人都在那个男人的陪衬下、登上了高素质、高品德的制高点,张牙舞爪披头散发地讲述着做人的根本。
那喇叭明显老旧音质不好,粗噶的狗叫声经它传递出一种沧桑,又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地吊着一口气,随时会破音,“汪…啊呜嗷——汪汪——啊呜嗷——嗷——”
余找找身临狗哭狼嚎之境,这声音仿佛如刀的北风冲击着大脑,不仅狂狷地无人能挡,更是任性地欢畅淋漓,堪称世间第一把嚎丧的好嗓。
终于,在余音袅了一分多钟后,这狗哭声停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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