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兄,我走了,你放心,我会自己去医院的。”
这看起来肯定是李冬行的语气,程言略微放心,自己去了学校。
上午做完实验,程言去小红楼张望了下,李冬行不在。他想着可能是医院人多耽搁,没往心里去,又晃悠回了生物楼。
直到傍晚程言准备回去的时候,依然没找着李冬行。
他感到情况不妙,连忙问穆木:“冬行呢?”
穆木最近在赶论文,人也有点稀里糊涂:“好像没见着啊。”
程言紧张起来:“他一天都没来?”
穆木想了半天点点头,回头望了眼李冬行的桌子,困惑地说:“怎么东西都变少了……”
那张桌子收拾得干干净净,书都还在,按大小顺序排成一排,就是少了平时放在右手边的几本笔记。
程言一言不发地转身就走。
穆木在后边喊:“怎么回事啊,你们吵架了啊?”
程言没功夫回答,一路小跑着往家里冲。
推开李冬行那间屋子的门,他扫了一眼,就什么都明白了。
餐桌上放着一串钥匙,应该从早上就在那里,可惜程言当时急着出门,压根没看见。
程言握着那串家门的钥匙,脑子里空空的,闪过一个念头。
这下麻烦大了。
☆、四个人格(十一)
程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李冬行打电话。
并不意外,电话关机了。
他放下手机,去厨房里给自己倒了杯凉水,一口喝干,脑子里也冷静了下来。程言告诉自己,首先,这事还没那么糟,就算知道李冬行可能有点毛病,但也不意味着他不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其次,从早上那条短信来看,至少从这间屋子里走出去的人还是很正常的,应该就是李冬行自己。
但他还是忍不住去想,万一呢?万一李冬行出门之后,一个人走着走着,突然之间那个叫郑和平的人格又冒了出来,觉得程言昨天说的话没什么道理,还是一门心思想着去死,那怎么办?
李冬行的命只有一条,这事可万一不得。
程言把水杯一搁,冲到楼下就打了辆车。
人丢了是他的责任,要不是昨晚他教训的那一通,郑和平未必就会受到刺激。因此,他必须把人给找回来,有什么话都说说清楚,否则真出了什么事,他一辈子都没法心安。
这事先不能和徐墨文说,也不能告诉穆木,程言坐到了出租车里,想了想,自己只有一个地方可以去。
他又到了昨天那工地里。
这会正好是换班的点,工地里只有稀稀拉拉十几个人,大多都在收拾东西。程言一走近,就有人冲他挥手,不让他进去。
“喂,那个谁,没瞧见这里是工地?”那人喊完瞅了瞅程言,愣了下,“妈的,咋又是你?”
晚上光线暗,程言靠声音认了出来,喊话的就是昨天那工头。
他跨过一地砖块走过去,问:“见到李冬行了么?”
工头不迭摆手:“没没没,人你都带走了,我们哪里敢再收?工资算好了,你弟弟哪天过来哪天结,这活是不会再劳他干了。”
他这反应也不奇怪。一见程言穿着举止,就知道条件不错,无论如何都不像会有个要出来搬砖讨生活的弟弟。工头准是怕李冬行是想着出来体验生活的大学生,或者更麻烦,是打算来深入报导工地环境的记者,无论哪种他们都避之不得,经过昨天那一出后,一定只想痛痛快快地甩了这烫手山芋。
程言本来也没抱着会在这里找到人的希望,就是想死马当活马医,再多套套话,又问了句:“那你知道他可能去了哪里么?”
工头莫名其妙:“你是他哥,你不知道他去哪里,我哪会知道?他就在这干了没几天,我们是干活,不是在谈心。走走走,给我走,别杵在这,碍事。”
他说着推了程言一把,在灰衬衫上留了几个黑乎乎的指头印。程言皱了下眉,没说什么话,转身走出工地,在附近小卖部买了两包软壳中华,又走回了工地。
工头正在指挥人调脚手架,一转头看见程言,往地上啐了口:“他娘的,咋的阴魂不散了就?”
程言跟没瞧见似的迎了上去,脸上堆起点讨好又谦逊的笑容:“大哥,我也是没办法,你看我弟和我闹情绪,非要玩什么离家出走,这会找不到人,家里都急疯了。您看看,他这两个月在您这儿干活,总有点说得上话的朋友吧?不知能不能出出主意,帮帮我这个忙?”
还没等工头开口,他先把手里的烟塞到了人家手里。
工头摸到了中华,嘴里说着:“拿回去,这里规定不许抽烟。”手指却捏了好一会,像是确定了牌子,这才作势往程言手里推。
程言心领神会地凑过去,把两包烟塞进工头外套兜里,小声赔笑说:“工地里不能抽,可您总有回家的时候。”
工头砸了咂嘴,斜了程言一眼:“看不出来,还挺上道啊。”
程言继续堆笑:“我弟之前全赖您照顾。”
话都捧得这么高了,工头再不表现表现大约也过意不去,他一边把那两包烟往兜里揣得更严实了些,一边扭头过去高喊了声:“老于,过来下!”
头顶半空中有个人应了声,慢慢地从脚手架上下来,一瘸一拐地走到两人跟前。
工头一指程言:“这人是那姓李的小孩的大哥,想打听点事,那小孩之前不是跟着你干的么,有什么知道的都跟他说说。”
说完他就先走了,走之前还冲程言咧了咧嘴,哥俩好似的搭了下程言肩膀,又留了个灰扑扑的手印。
程言面不改色,冲那叫老于的工人喊了声:“于哥。”
老于是个干瘦的中年男人,听程言一叫,脸上浮起点不好意思,说:“还是就叫咱老于吧。你真是冬子的大哥?”
程言毫不露馅地点点头。
老于有点好奇地打量了他一下,像是恍然大悟了似的,憨憨地笑起来:“咱就说嘛,冬子看着就像个大学生,跟咱很不一样,这不还有个这么俊的大哥,一看就也是文化人。”
一听他叫李冬行小名,程言就觉得这事有戏,赶忙说:“于哥知道冬行一般有什么常去的地方么?”
“咱想想,想想啊。”老于皱起眉头来,一边嘴里絮絮叨叨着,“冬子真跟你闹别扭了啊?他看着真挺乖的。不过也是,都没怎么听他提过家里的事。”
程言随口说:“一点小矛盾,孩子大了,总有自己想法。”
他面上镇定,心里打鼓。幸亏听郑和平的意思,李冬行和舅舅一家关系一般,估摸着也不会同旁人聊起家中情况,不然他这西贝大哥怕是要穿帮。
老于果然没瞧出来他的破绽,一拍脑袋说:“我想起来了,他在咱们这一周干四天,另外还有一天会去餐馆洗碗。他跟那老板关系不错,不回家的话,说不定会去那待着。”
程言赶紧问:“那餐馆在哪里?”
“路不大好找。”老于比划了阵还是放弃了,“反正下班了,要不咱带你去?”
老于这般热情,程言倒是有点过意不去,路过工地外的小卖部时,又想给他买包烟,结果被拒绝了。
他意志很是坚定:“咱不抽这玩意儿,费钱,还讨媳妇儿的嫌。”
说完他又拒绝了程言打车的建议,找出了自己的坐骑,一辆褪了一半色的深红色电动车。
程言不得不坐上了这头上了年纪的小毛驴的后座,一路颠着走街串巷。
老于说话虽然慢了点,但其实挺能聊的,没几分钟,程言就知道了他结过两次婚,头一个媳妇因为嫌他断腿又没钱,扔下两岁娃跑了,现在这个媳妇比他还大了五岁,就是人特别好,肯跟他吃苦。
至于他那条腿,是二十来岁时候刚出来打工,在工地里被掉下来的钢板砸的。
“咱算是命好的,当年村里头有个跟我差不多大的小伙,跟咱一块出来闯生活,没过几年在干活时摔下来,听说当场脑袋都开了。”老于说着捶了下自己那条伤腿,哑着嗓子笑了几声,“咱还是命好,命好。”
他那两声命好,听在程言耳朵里,简直像莫大的讽刺。
只是因为别人丢了一条命,他只丢了一条腿,就能知足了么?
可这就是有些人过日子的方式。如果再不往好的地方想想,可能这日子就一天都过不下去了。
程言不仅不觉得这可悲,反而觉得这男人在笑的时候,干瘪的身躯都高大了些。
人活着,就是要活出个姿态,苦不苦,别人说了不算。
老于又扯了点别的,说到现在这份工,话里全是对那工头的感恩戴德。他说自己瘸了条腿,除了这工地,很多地方都不敢用他。这份工给的钱又挺多,能让他给儿子攒够明年上小学的钱。
程言忽然有点明白过来。对有些生活都成了问题的人来说,这工地安不安全,工头是不是个贪小便宜仗势欺人的混蛋,又都有多大关系呢?
毕竟这已经是他们能找到最好的解决问题的方式。
小毛驴载着他们左拐右拐,绕到一家农贸市场的后头,钻进一条窄巷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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