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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地芬诺酯片 完结+番外 (凝咽1981)


书名:复方地芬诺酯片
作者:凝咽1981
文案
复方地芬诺酯片
是药三分毒,既能治病也会成瘾。
平凡受被温柔攻拯救,拿对方当做解救自己的药丸,
一旦成瘾,难以救治。
短暂的相处爱上了你,却用漫长的时间了解自己。

通俗版:
受爱上了攻 攻却不认为这是爱情
因为误会好几年没见
最后久别重逢 破镜重圆的故事
有虐有甜有狗血
(其实我说我是想写报告文学你信吗?)


内容标签:因缘邂逅 虐恋情深 破镜重圆

搜索关键字:主角:向冬晨,周泽亚 ┃ 配角:向浩淼,徐洁,宋辉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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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向冬晨从招待所出来的时候外面的阳光刺得他直睁不开眼,摸摸上衣口袋,只有五块钱了。寒风一吹,脸色煞白,鼻涕也流了下来,他站在路口,踌躇了一会,进了药店,买了一瓶复方地芬诺酯片,三块九。
  出了药房的门,打开盒子,随手倒在手上,数也不数有几颗就往嘴里倒。小小的白色药片没有热水的滋润顺着喉咙困难的往食道跑,有些干涩。过了一会,面色才缓和一点。
  拖着轻飘飘的身体回了出租屋,堂哥向浩淼就睡在狭小的,勉强可以称为是客厅的地方。他踢开向浩淼挡住房门的身体,倒在凌乱的床上,闭上眼睡了过去。
  睡梦中的片段总是断断续续,时而身处疾飞的车上看窗外风景,时而在深深的水底浮沉,时而在冬夜的巷子里彳亍…
  睡着的人可以自由的飞,睡着的人不容易流泪。他不想醒,却还是在夜幕四合的时候睁开了眼,面对空荡杂乱的房间,心中怅然。一天之中醒来的时刻想到的第一个人,是心中最挂念的人。此刻向冬晨想念周泽亚,无比想念。
  苍白的手抓起床边一本破旧的杂志,翻开到已看过多遍的那一页。一张照片在杂志的最上面。照片里是以斜侧面的角度拍摄了一条门庭若市的大排档,袅袅的热气能看出是冬天,但那吃大排档的人不拘小节把酒言欢的样子却让人觉得分外温暖。照片下小小的一行字“暖人心腹作者:周泽亚”。向冬晨摸着那小小的三个字,想起以前的种种,笑了。
  向冬晨从小时候就是个很平凡的人。
  长得很平凡,丢人堆里就找不着了。单眼皮,薄嘴唇,额头上偶尔会冒一两颗痘痘,皮肤却算白净,笑起来的时候右边脸颊会有一个酒窝,看起来很乖巧。身子很单薄,总让人觉得病怏怏的,个子也不怎么高。
  他的家庭也很平凡,甚至可以说不算好家庭,他从小记不得妈妈长什么样子,只在懂事后听周围的那些老邻居说生下他没几年之后就跟一个有钱人跑了。冬晨不恨也不怨,有些事本来就不是自己可以做主的,尤其是出生。所以向冬晨从小就和堂哥还有爸爸,三个人住在一起,向浩淼虽不是他的亲哥哥,又比冬晨大四岁,但从小也是没爹疼没娘爱的孩子,因而三个人在一起,倒也凑合。
  他们住的地方也很平凡,叫螺丝巷。那巷子就跟螺丝一样小,所有邻居都抬头不见低头见,巷子里也没出过什么人才,和他本人一样的平凡。
  可能是与家庭的教育有关,向浩淼从小上学就是插科打诨,初中毕业之后直接辍学了,跟着巷子里一帮同样没什么前途的孩子在外面混日子,也不知天天忙些什么。那时候向冬晨看着心急,但自己的父亲却一直没有刻意的阻止过什么,他总说: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活法,该怎么样的就怎么样,只要不杀人犯法就行。
  向冬晨虽然乖巧,但在学习上真的没什么天赋。高中磕磕绊绊的上完了,家里也没钱给他花钱买大学来上,所以早早的入了社会,没什么稳定的工作。做过服务员、卖过假烟、送过牛奶…拿着那些微薄的工资战战兢兢的过日子。
  上帝垂怜,在向冬晨这样一个平凡的人生中,总算发生了不平凡的事情,认识了一个让他生命不再平凡的人。那是很久前的一天了,那时候刚刚入冬,整个天空都灰蒙蒙的,让人提不起精神。
  那年他二十一岁,正是最好的年华。向冬晨在一家服装店里卖衣服,因为自己的老实本分,所以这家服装店的老板还算喜欢他,向冬晨也在这里呆了算是比较长的时间。
  这些日子他忧心忡忡,因为父亲的肺痨已经很严重,在医院的隔离病房里苟延残喘。
  生老病死本来就是不可逆转的事情,而他之所以这么烦是因为父亲说自己快死了,想死之前再看他们兄弟俩一眼。偏偏几个月前向浩淼为了赌钱偷了人家的自行车,在警察局被父亲保释出来的时候不认错,嘴上很硬。跟父亲吵了一架,一气之下走了,到现在人也不见影。自从向浩淼辍学之后,离家出走也不是一两次,时间长的一两年也有过,因此冬晨才会这么着急,他不知道这次堂哥会过多久才回家,他怕爸爸等不到那一天。
  “冬晨,又发呆?老板叫你拿一件小号的衣服呢!”杨琳拍了拍正在发呆的向冬晨,小声的提醒道。冬晨回过神来,应了一声赶紧去仓库拿衣服。而进了仓库却又发现自己根本不知道要拿哪件衣服,他站在仓库门口,心里烦闷极了。
  杨琳走了进来,找起了衣服,一边蹲着身子找着,一边对向冬晨说着:“还在为你哥烦?他不是应该和强子在一起么?你去强子那里肯定能找到他。”杨琳嘴里说的强子是一个邻居,从小就和向浩淼臭味相投,俩人小偷小摸的事情做了不少,向浩淼也只能住在强子那里,向冬晨清楚,可是……
  “可是强子哥搬家了…我一个月前就去过,那房子换人住了,我不知道他们在哪里。”说着,眉也紧紧的纠在了一起,很苦恼。因为他经常躲债躲警察,电话号码也是固定几个月就一换,现在更是找不着了。
  “唉,估计打麻将又输了,躲人呢吧。肯定能找到的,别急了。”杨琳也很清楚向冬晨的烦心事,只好以这样无用的话来安慰他。冬晨听了只是微笑点点头,他自己也毫无办法。
  过了一个小时杨琳下班了。他们俩是两班倒的,自己是男的,所以都是晚班。坐在店里的椅子上,不禁又心不在焉起来。过了一会,手机响了,一看号码,是杨琳。接了电话。
  “喂?冬晨啊,你在店里吧?我跟你说你别走啊,我一会过来!”就这么没头没脑的说了一句就挂了电话,那焦急的语气让向冬晨也跟着紧张起来。
  过了不到半个钟头,杨琳就风风火火的进来了。“啪”的一声,扔了一本杂志在桌上,向冬晨拿起杂志,是一本挺有名的半月刊《光与影》,摄影杂志,杨琳是在学摄影的,在店里打工,所以这个杂志她每期都会买。但向冬晨不知道这个有什么能令她这么着急回店里。他看看杂志,再看看杨琳,投向了不解的目光。
  杨琳喘了口气,似乎来的时候很赶,然后二话不说就快速的翻了起来,接着停了下来,把杂志转个方向,指着最上面的一张照片,只说了一个字“看!”
  向冬晨看了那张照片,拍的好是好,但只是一条大排档的夜景。他更不解了,抬起头,说“什么意思?你请我吃东西去?”
  “你猪啊!你看这是谁?!”杨琳戳了一下向冬晨的脑袋,芊芊细指指着照片上角,那排大排档的最后面。向冬晨再仔细看了看,照片里的不是别人,正是向浩淼还有强子!俩人正吃着街边便宜却容易满足人食欲的烧烤,向浩淼手里拿着一瓶啤酒,那样子看来已有三分醉了。
  向冬晨激动的抓着杂志站了起来,问“这是在哪里?!”
  “我哪知道啊…我只是看着这张照片,就知道你哥肯定在这里。因为他那种人只会赌钱,那么懒的人,一定在离家最近的地方吃东西,所以这照片上的地方一定是强子现在住的地方,换言之,就是现在你哥住的地方。不过,我真的不知道在哪里。”杨琳如实的说出自己所想。向冬晨抓了抓头,他烦躁了,看着照片里的向浩淼却不知道他在哪里,这真让人着急!
  “你别这么急好不好!我们直接去找这个拍照片的人问不就行了嘛!”杨琳又白了向冬晨一眼,他这人就是这样,一急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杨琳你真是太聪明了,不愧是大学生。”向冬晨茅塞顿开,夸了她几句。
  “行了吧你!别给我戴高帽子,不就是想我下午帮你代班吗?行了,你走吧走吧,如果来得及帮我带一份三鲜砂锅回来,我晚上不想叫外卖了。”
  杨琳说话的时候,向冬晨已经低头看过了杂志上编辑部的地址,不远,就在市中心。“行行行,一句话!我走了。”向冬晨推开门,嘴里说着话人已经加快速度往车站跑了。运气真好,才到车站就赶上了一班公车。
  三站路就到了。向冬晨又看了看杂志上的地址,自己认识,是一个A级写字楼。离车站只有五分钟的路程,但自己的脚步却慢了下来。进去之后如果跟前台说找摄影师人家给进吗?
  慢慢吞吞走到了写字楼的楼下,从外面朝里看,大厅装饰的金碧辉煌,他踌躇着,站在门口没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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