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奈之下,我试着在网上发布平面设计的信息,开始了一段内心焦灼的日子。每天,我都会坐在电脑前盯着□□,稍有风吹草动便跟打了鸡血一样。不过,我这只是个人兼职,业务量还是不够。
获得毕业证第三天的一大清早,我还没有睡醒。罗光厦打来电话,他开门见山,由于我走得仓促,很多交接不是很清楚,所以我需要回到公司。
王嘉明见我出现在办公室,惊呼:“你又回来上班了?”
小慧也跑了过来,像看见稀客一样看着我。他们还是那么友好,可是仅仅几天不见,却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我笑了起来,说:“你想的太美了,我只是走的太匆忙,有些事情没交接明白,罗总让我回来一趟。”
“那你现在干什么呢?”小慧问道。
“我现在做主要的工作,就是……”说道这我故意停了下,王嘉明和小慧一脸期待。我继续说道:“就是找工作了!”
“卖了这么半天关子,就告诉我们这个破事。”说完,他们扭过头去,假装不在理我。却看得出来,他们见到我还是很高兴的。
办完交接,已是下班时间。王佳明笑着说:“一起吃个饭吧!正”
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于我们一行几个人欢乐的一边盘算着吃什么,一边蹦跶出办公楼。在办公楼外,罗光厦站办公楼前,负手立于车子之畔,说道:“听说你们几个叽叽咕咕的要去吃饭,为什么不叫上我?走吧,我请客!”
说罢,他把我几个塞到他的车上。开着车子转了几圈后,我们最终停在了一家“自古以来就是串”的烧烤店门口。
吃饭时,我们七嘴八舌的聊着。他们十分关心的工作,不停的跟我打听。却对我和程子初之间的过节当绝口不提。片刻后,我想明白了。真正的朋友有永远担心的是你,才不管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我把最近面试中的种种和他们统统讲了一遍,罗光厦长叹气,说:“白一城,你有考虑过以后吗,广告这个行业传播太迅速了。”
我不服气的说:“他们不用我,我就自己干!”
说到这里,好像有个事情蠢蠢欲动的声音在心底不停的呐喊“我要自己干!”,那个声音叫做“梦想”,在梦想的感召下一个计划在我心里诞生——低格设计工作室。
我有些兴奋,一时喝的有点多。回到家后,林豫正半躺在沙。上,我坐到他身边,兴冲冲的对他说:“我很开心,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
“不告诉你!”
“那你还说!”
“因为我要故弄玄虚!”说完,我干脆起身,翻出纸笔打开台灯,写下那个关于“梦想”的企划书。在那盏昏灯下,我开始了梦想的启程。当我终于梳理明白我的思路后,已是半夜了,悄悄的挤到床上。林豫忽然张开眼睛,吓了我一跳。
“你没睡吗?”
他幸福的笑着:“没有,看你高兴,就不那么困了。”
幽光照进来,林豫笑容如旧。恍惚间我好似明白一件事情,这么多年来林豫始终是我坚固的陪伴。只是很多年后,林豫却永远的离开了我,当我带着灰色的心情,翻开他的日记时,他曾在日记里这样的描述那个晚上:
他正在全神贯注的写着什么,第一次见到他那么认真,那么忘我。
他一定不知道此刻我正在偷偷的看他,看着昏黄的灯光下他的背影。
还有什么彼此刻更有意义!笔尖划过纸面,簌簌的声音那样好听,
这一刻,期盼上天给我一个永远。
可惜,世事不尽人意,上天没给他一个永远。或许,这就是对我最严酷的惩罚。林豫离开的三年里,无数次的挑灯夜战,无数次的深灯夜读,恍惚间他还在身边。可是我放下书本后,之间身旁只有自己的身影映在墙头。
我爱你,三个字。林豫从未对我说过,可却用尽了所有的生命诉说了有关爱的奥义。他把密密麻麻的心事深深藏在心底,倾尽一生来奔赴这场来不及的爱情。只是,当时的我浑然不觉。
当我明白一切的时候,却只留下无尽的悔恨汇成无尽的苦海,没有边际。
写完那个企划案,我依旧是一个没有工作的穷光蛋。闲逛中,我看见某个小型超市招聘导购,于是一股脑的冲了过去。说是导购,其实就是杂役。卖货、搬货、盘点、防损什么都干,每天起得特别早,晚上比林豫回的都晚。
林豫不止一次的追问我到底早干什么,只是我小小骄傲的自尊心让我选择缄口不言。
八月伊始,林豫的索纳塔终于修好了。偶然的一天里,他误打误撞闲逛到我工作的地方。见到正在汗流浃背的从货车上搬着啤酒的我,二话没说他拉起我,用命令的口气说:“跟我来,有事。”
大街上,我嬉皮笑脸的说:“林公子,又有什么幺蛾子了?”
“跟我回家。”他说着,只见他眼睛有些红。说完,拉着我向家里走去,“跟我回家,我养你!”
片刻后,我捏着他的脸,说:“别闹,我要上班了。我要自食其力,况且也不能一辈子让人养。”
“白一城,你听好了,我养你一辈子!”他心疼的说着,脸几乎拧成一块,而是我却开心的笑了起来。
八月的太阳绽放着从未有过的绚烂光芒,天空一片晴朗。在喧嚣的尘世中,林豫站在我的对面,对我着那些只有他才会说的话。那一刻,心里幸福的滋味从来没有过。我应该给他一个拥抱,就像他曾经抱住我那样。可是,我却只知道站在原地傻笑。
半晌,我对他说:“我记住了,等我老到动不了那天,就去找你养。”
说完,脚底抹油——溜了。
自那以后的很多天里,林豫再也没出现我的工作单位。我猜,他是害怕看到我上班时候烦累的劳动。
每天下班大汗淋漓的回到家,林豫会马上从冰箱里拿出水果,之后拿着电风扇来给我吹。忽然有一天,林豫放下电风扇后,坐在我身边把我紧紧的抱在怀里。他安安静静的把握抱在怀里,一言不发,沉默了好久,好久……
我被他弄得有些莫名奇妙,过了好久我热得推开他,才看见他一副几欲流泪的表情。
我诧异地看着他,他勉强的扯出一个微笑。他说:“都怪我,我没能照顾好你,你都晒黑了。”
我眨巴着眼睛对他说:“黑了,才有男人味。”
之后,站起来摆出一个夸张的姿势。他被逗笑了,把我按在沙发上,郑重其事的说:“我这有十万块钱,要不你拿去做点什么吧!”
说着,他把银行递给我。我忽然有些感动,十万块,该是他手头所有的继续吧。
我看着他,摇了摇头。他却径自把□□硬塞到我的手里,说:“密码是你生日,明天你就把工作辞,拿着这笔钱自己做点什么,这是命令!”
一时间,我的心里感动如涌。我极力控制住自己的眼泪,把□□塞进他手里,说:“这钱你先留着,等有一天我们一起创一番事业,好不好?”
他面色不悦,推开我摊在沙发靠背上,跟我赌气。我紧紧靠在他身边,点了一支烟,缓缓的问:“林豫,你为什么对我这这么好?”
他说:“没有为什么,因为你是白一城。”
他说着,眼眸中闪烁着坚定的光。那时候,他二十一岁,我二十三岁。如今,我二十七岁。多年的时光如曾经的枯枝湮灭在秋风之中,最终化作黄沙漫漫无边无际。可是,林豫说话时的神情,我依然记忆犹新。
曾经有一个人毫不犹豫把他所有爱给了我,只是因为我是白一城。
黄沙蔽日云欲催,
长歌当哭泣玉碎。
三生天机窥破后,
徒留孤城语迟微
☆、第二十三章
白一城,一个孤独名字,仿佛白茫茫的雪原上,一座寂寞的空城。很多年前,林豫曾对我如是说。说这话时,是深秋的一个黄昏。
那个黄昏,我牵着昂立徘徊在楼下,心中怅然若失。夕阳西下中,微风从耳畔吹过,带着微冷的气息。秋天不知不觉中到来了,疾风劲草、西风吹冷。
树叶渐渐的泛黄,随西风飞离枝头。每一片叶子,都是远行在外的游子,它们带着枝头的祝福,随西风飞向远方,可最终是要尘埃落定,停止漂泊。
忽然一个词浮在心海深处,落叶归根。枯叶尚可归根,而我呢?只不过一个丧家之犬。
还记得,每年这个时节,父母都会回到农村收割成熟的玉米。在没有搬到城里之前,我会做好饭菜,坐在场院里将玉米码成整齐的垛,等着他们回家。
那时候,简单而快乐。每天最幸福的就是,在太阳即将下山的时候,看着父母坐在拖拉机都会从远处的大地里,载着满满的收获行驶在回家的路上。
回到家后,父母都会也顾不得一天劳作后的疲惫,兴奋的细数着当年的收成。
那时候,我十二岁,林豫十岁。那时候的我还在小学,未曾认识褚浩,自然也不认识栓子。而林豫比我低一个年级,个子没有我高,瘦小枯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