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MIX/混音人生 完结+番外 (孙黯/少年黯)
- 类型:现代耽美
- 作者:孙黯/少年黯
- 入库:04.10
我敲打着键盘,佯作不以为然地耸耸鼻子,“是啊,怎么了。”
“行行,小崽子,哥就等你飞黄腾达了,”他这才露出些许赞美之色,尽管我知道他不是认真的,“别忘了哥们儿这群受苦受难的老百姓。”
宅男酒足饭饱,叼了根牙签,他的目光却飘忽而深远,有种世外高人的味道。我知道他在看门外一个穿超短裙的大姐姐,我见过她两三次,每次的衣服都不重样,唯一的共同点就是短和露,她给拐角一家亮着粉红色小灯泡的按摩房拉客。
“人是要有梦想的嘛,”宅男叹了口气,用混合着烟草和机油味的大手揉我的脑袋,“姑娘也好钱也好,总得有个盼头,不然可怎么活下去啊。”
第8章
初中的第一场期中考试,我学习上的缺陷以相当糟糕的方式暴露了出来——严重的偏科。
严重到哪种程度呢。
语文和英语两门接近满分,历史地理政治也尚可入眼,物理化学生物吊在及格线上摇摇欲坠,数学则是凄惨的垫底。
垫的还是全班的底。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我因为喜欢上了说唱,在英语上极其下功夫,收效显著;另一方面是对理科实在提不起兴趣,我难以抗拒数学课上阵阵袭来的睡意,物理化学之流背背公式好歹能拿个基础分,而对于号称照猫画虎就能求解的计算题,我是没有一点头绪,选择题连蒙带猜,命中率也是可怜。
我多少有点歉疚,尤其是当夏皆在家长会后回来、反过来安慰我的时候,那种无法回应对方期待的歉疚感更盛。
因为我打心眼儿里不在乎,不在乎成绩不在乎排名不在乎他人的眼光,每天塞着耳机做作业,两耳不闻窗外事,这才是我真正觉得惭愧的。
必须做点儿什么改变这种现状。
单科小测成绩下来的那天,十三岁的我有生之年第一次被触发了对人生的思考。
放学后,我和李谦蓝行至护城河上青灰色的石桥,他校服外套搭在肩上,纯白色T恤服帖的勾勒出后背的弧线,他撩起衣服擦了擦脸上的汗,不以为意地,“让你同桌教你啊。”
——哦,差点忘了,年级第三就坐在我旁边。
我并不了解乔馨心这个人。
她肤色很白,穿衣打扮干净讲究,像个一丝不苟精密周转的机器,日常生活里好像没有任何多余的节目,听课,学习,看书,课间会趴在桌子上闭目养神,不跟那些话很多的女生一起结伴上厕所,偶尔被老师点起来回答问题,嗓音透着一股病态的空灵。
虽谈不上拒人于千里,不易接近也是肯定的。
可我从小到大有过深入接触的女性也只有我妈而已。
这个岁数的男孩儿女孩儿是很爱起哄的,但凡谁想要搭讪和示好,大家便会对这种心知肚明却不宣于口的“禁忌”表现出一种别扭的期待;若是班里真有那么几对“谈恋爱”的,那就天天都是现场直播,舍己为人地丰富大家的课余生活。
所以尽管我想说的是“你能给我补习数学吗”,也像是可笑的告白一样开不了口。
不过很快我发现,我们俩有个难得的共同点,就是在晚自习塞着耳机做题。
这原本是不被允许的,学校曾明令禁止各种电子产品的携带——当然是没用的。每个学校都有自己一套条条框框的规矩,但还是能被机智勇敢的同学们钻空子,毕竟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而晚自习就是大家解放自我的时刻。在老师看不到的地方,聊天的,看课外书的,吃东西的,传纸条的,玩手机的,甚至还有在后排打扑克的,白天在老师面前的一派沉沉死气荡然无存,好像天一黑就现了原形一样。
连乔馨心这样的好学生都会一边听歌一边学习,像她这种教科书般的优等生,已经算是很出格的事情了。
也就是这一天,老师布置了必须要在晚自习结束前完成的作业,并请了课代表去讲桌上坐镇,谁写完谁才能回家。庞大的习题量惹得人心惶惶,聊天的没工夫聊了,打牌的没心情打了,一时间教室里只剩下奋笔疾书的唰唰声,听得人心里发慌。
乔馨心依旧塞着耳机听歌。
然后还是全班第一个交的作业。
在一个我认为正常人难以企及的时间段内,她搁了笔,摘下耳机站起来。
全班人的脑袋都跟向日葵似的围着她转,时不时还听见窃窃私语声,我几乎可以想象到谈论的内容和语气。可我的关注点是她放在摊开的书本上的两只耳机。
黑色的索尼,看上去价格不菲。
由于周围过分安静的缘故,近距离下的我听到喇叭里传出高昂而激烈的破碎声,好像硫酸一样带有某种诡谲的侵蚀性,听得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乔馨心交了作业从讲台上下来,她伸手把及肩的黑发挽到耳后,面孔清秀,步伐从容。
等到她落座,我想都没想就无比自然地问出口,“你听的是……摇滚吗?”
教室的白炽灯下,她缺乏血色的手伸展开了搭在书页上,闻声微微侧过脸,烟灰色瞳孔落拓的望着我。
我竟然从中看到了一些慑人的冷光,比沉默更惊心动魄。
“是Acid Rock,迷幻摇滚。”她轻声说,“还有黑金属。”
——那之后的许多年,我在想要了解一个人的时候,都必定要听听他耳机里的秘密。是情歌还是民谣,是乡村还是朋克,音乐是人心的横截面,剖开他的爱他的痛,他的追求他的过往,他所有不可言说的暴虐与温柔,只有喜欢的歌绝对不会说谎。
我全都听得见。
第9章
期末前的最后一次数学测试,我以险险超出及格线五分的战绩获得了阶段性胜利。
这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
万众期盼的周五下课铃打响之后,我把卷子折了两折夹进数学书里,整理好课桌和书包,一抬头,已经有两个人在外面等我了。
——从我这个角度恰好看得到靠在墙上的乔馨心,她深蓝色的手提书包背在左肩上,双手插在稍长的秋装外套口袋里,让人觉得她可能很冷。她一句话都不说。
而她对面的李谦蓝,自打站在了门的另一侧,俩眼珠子在就奋不顾身的扑在了人家身上,又不敢看得太放肆,情到浓时反而也说不出一句话来。
走在他俩中间的我也着实不算个适合谈笑风生的对象。
所以就是三个闷逼。
“……”
事情本来不是这样子的。
一个月前,李谦蓝听说我成功抱到了学霸的大腿,愤愤不平的表示这也行?“女神也太过容易攻略了,花式搭讪到这儿完全派不上用场啊。”
“排除我是用美貌征服她这一点,”我说,“我数学是真的差,实事求是。”
他闻言沉思了半晌,“……不然我下次英语交白卷吧。”
我难以抑制内心的鄙夷,朝他翻了个空前绝后的白眼,“你不如当着女神的面把自己腿打断,她还可以去医院照顾你。”
这下李谦蓝也沉默了。
我怀疑他真的在考虑这件事的可行性。
我痛恨在他缺少智慧的情况下还如此没有勇气与魄力,于是自作主张的同时把俩人约出来,到了学校外面一家很受欢迎的小店里一起吃甜点。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我已经能和乔馨心像普通朋友一样正常交往,起初她除了在每堂数学课课后给我讲解知识点以外,并不做无趣的寒暄——而这正和我心意,我也不跟她说废话,顶多偶尔聊聊音乐。
据说她父母都是老师,母亲教舞蹈父亲教音乐,含金量相当高的双亲组合,还有个哥哥也是在读艺术生。在这样富饶的成长环境下,她也走音乐道路是毋庸置疑的,然而超出所有人预期的是,她抛弃了最符合形象的古典音乐,迷上了摇滚。
包括我也为这种和本人相距甚远的爱好感到惊讶,细细想来,却觉得十分有个性。
她待人也诚恳,做事认真,只是言语不多,现在专注于面前的一份芒果班戟。我脑袋空转着,看到这家甜点店的老板走到我们桌前,往对面的墙上张贴着什么东西。
店老板是个二十多岁的大学生,穿涂鸦图案的T恤,染了一头姹紫嫣红的头发,正吹着不成调的口哨,将一张海报铺展开。
我注意到身旁俩人现在跟我一样,都抻长了脖子去看那卷起的边角逐渐露出来的大字。
“乐队个演。”
李谦蓝“啊”了一声,转头看我,“你听过这个乐队么?”
我摇摇头,而我身边的乔馨心点了点头,“知道。”
她放下勺子,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抽出一张湿巾擦拭手指,做了个“多谢款待”的手势,说,“是这边的地下摇滚乐队么?”
这次接过话头的是年轻的店老板,他转过身来神采奕奕地一拍巴掌,“嘿!这你们也知道啊!”
我对这个领域知之甚少,没什么插嘴的余地,只得低头继续对付剩下半杯冰淇淋球,耳边还听着他们的对话。“就明天晚上,在四号大街的破晓酒吧,因为是组队的周年庆所以不收门票,八点开始……不过你们几个小孩子嘛,建议找个大人或者结伴儿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