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辞上楼换工装。
任思凯去排队买了一份早餐,然后找了一个显眼的地方坐下来,这样宋辞在大厅走动的时候他一抬头就能看到他。
宋辞换好工装,下楼刷卡上班。
在十点钟之前大厅只有他一个人。
擦桌子,扫地,拖地,清理洗手间,收餐盘,不时还要帮顾客跑腿拿纸巾和番茄酱,宋辞忙得脚不点地。
任思凯看在眼里,疼在心里。
宋辞这么辛苦,他特别想帮忙,可又不想惹宋辞不高兴,只能干坐着。
作业就摊开在面前,可任思凯看都没看一眼,视线片刻都没从宋辞身上离开过。
即便是穿着难看的肯德基工装,宋辞依旧是闪闪发光的,衬得周围的一切都黯然失色。
他的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都牵动着任思凯的神经。
任思凯承认,宋辞让他迷恋,随着相处的时间越久,这份迷恋就越深重,已经到了让他害怕的地步。只是短短几个月,宋辞已经在他心里长成了一株参天大树,根须深深扎进了他的血肉骨髓里。宋辞不费吹灰之力的完全占领了他,他满眼满心全是宋辞,全然没有自己。
毫无疑问,他是快乐的。
但与快乐并生的,却是惶恐。
任思凯心里清楚,宋辞并不像他喜欢他那样喜欢自己。或许在不久之后的某一天,宋辞就会和他分手。一想到这种可能,他的心就会不可抑制的痛起来。他不能和宋辞分手,他不能没有宋辞,因为他会死。为了不让这种可能成真,他拼尽全力的努力着。他想要跟上宋辞的脚步,和宋辞一起上实验班,以后还要读同一所大学。他必须和宋辞并肩前行,只有这样,才能永远和宋辞在一起。只有这样,他才有活路。
不远处的两个女生一直在和宋辞搭讪,一会儿指使他拿纸巾,一会儿又指使他拿番茄酱,然后趁机和他说几句话。
任思凯竖起耳朵,听到其中一个女生在向宋辞索要手机号。
这也太明目张胆了吧?他这个正牌男友还在这儿坐着呢。
任思凯真想走过去一把搂住宋辞然后对那两个女生毫不客气的宣示主权,可终究是没有勇气。
紧接着,他听到宋辞说:“对不起,我没有手机。”
女生不死心的问:“那q-q总有吧?”
宋辞说:“没有。”
女生大概也觉得不好意思了,没有再追问什么,宋辞转身走了。
等宋辞走近他所在的桌子时,任思凯笑着冲他竖起大拇指。
这会儿不忙,宋辞便走过去,在他身边站定,看了一眼他面前摊开的习题册,说:“两个小时,你一个字都没写。”
任思凯急忙拿起笔,笑着说:“我现在开始写。”
宋辞说:“我还有一个小时休息,你把面前这页题做完。”
“做完有奖励吗?”
“请你吃午饭。”
“好!”
任思凯没用一个小时就写完了,当然,正确率是不能保证的。
他去了一趟洗手间,然后坐等宋辞休息。
没多久,宋辞刷卡休息。
因为中午的用餐高峰马上就要到了,所以他的休息时间只有半个小时。
他带着任思凯来到了肯德基旁边的一家小饭馆,点了一份最快的凉面,任思凯和他一样。
等饭的时候,任思凯问:“是不是经常有陌生人找你搭讪?”
宋辞说:“没有。”
任思凯怀疑他连什么是搭讪都不知道,于是说:“如果再有人用乱七八糟的名义找你说话,不用理会他们,遇上厚脸皮要手机号、q-q号的,就说没有,如果他们还纠缠你,就说你已经有男……不,就说你已经有女朋友了,知道吗?”
宋辞微微一笑,说:“知道了。”
凉面很快端上来。
味道并不怎么样,但两个人还是将就着很快吃完了。
宋辞抽出一张纸巾擦嘴,说:“老板,买单。”
任思凯怎么可能让他买单,没等宋辞把钱拿出来,任思凯已经把钱塞到老板手里了。
宋辞说:“说好了我请你吃饭,让我付。”
任思凯示意老板找钱,然后说:“等你发工资了请我吃顿好的,怎么样?”
“好。”宋辞说:“但你不能再抢着付账。”
“一定。”
出了小饭馆,走两步就回到了肯德基。
点餐台前已经排起了长队,正在前台配餐的领班看到宋辞进来,忙说:“宋辞,吃完饭就提前上岗吧!”
“好的。”
宋辞刷卡上班,和另一名员工一起负责大厅。
任思凯用习题册占了座,所以依旧回到老地方坐好,在人声鼎沸的餐厅里努力集中精神学习。
高峰期在两点左右结束。
宋辞把所负责区域的卫生仔细打扫了一遍,又在老员工的指导下刮了大门的玻璃,然后在度过了相对清闲的一个半小时后,在下午三点准时刷卡下班。
宋辞去换了衣服,出来找任思凯。
任思凯盼这一刻已经很久了,早已收拾好书包站在门口等着他了,见他走过来,便笑着说:“走吧,去我家。”
宋辞说:“时间还早,我可以先回家洗个澡吗?头发也被帽子压变形了,而且身上有味道。”
任思凯说:“好,听你的。”
两个人便一起回宋辞家。
宋辞不好意思让任思凯站在小区门口等自己,只能让他跟着一起进了小区。
上楼,开门进屋,宋辞打开空调,说:“你坐一会儿,我去洗澡,很快。”
任思凯说:“哦,好。”
任思凯有些拘谨的在桌前的椅子上坐下,看着宋辞打开衣柜找衣服,又看着他拿着衣服出去,这才放松精神,打量起所处的房间。
房间干净又整洁,陈设也很简单,床单被罩都是朴素的纯色,整个房间最亮眼的颜色应该是窗台上那盆茂盛的绿萝了。
任思凯站起来,在不算宽敞的房间里走动。
流动的空气中到处弥漫着宋辞的味道,让任思凯有些迷醉。
衣柜的门没有关,里面整齐的挂着衣服,除了校服基本是黑白两色。
任思凯不由自主的伸出手,取下宋辞的校服,凑到鼻端,深呼吸,淡淡的清香涌入鼻腔。他情不自禁的把校服抱在怀里,就像在抱着宋辞一样。
和宋辞在一起这么久,他们就连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拥抱都不曾有过。
在一起的第一天,宋辞就明确的说过,他不喜欢肢体接触,所以任思凯从不敢主动触碰他。
回想起来,至今为止,他们两个之间最亲密的接触也只有两次,一次是宋辞向他告白那天那个主动而短暂的拥抱,另外一次是从明珠影城回来那天晚上宋辞从背后搂着他的腰,甚至还把脸贴在他的背上。
除此之外,宋辞一直都是冷淡而疏离的。
任思凯是极度渴望和宋辞亲近的。
青春期的男孩,正处于最躁动的时候,怎么可能不想和喜欢的人牵手、拥抱、亲吻?
但任思凯不想冒犯宋辞,不管有多渴望,他都不会主动碰宋辞一根手指头,甚至连意淫都不曾有过。在他心里,宋辞是这世上最干净的存在,不容任何亵渎。他愿意等,等宋辞全身心接纳他的那一天。
任思凯把宋辞的校服挂回衣柜里,然后关上了柜门。
他走到窗边,顺手拿起喷壶,给绿萝浇水。
水珠挂在翠绿的叶子上,在阳光下折射出晶莹的光。
任思凯看了会儿窗外的风景,觉得宋辞快洗完了,便回到原位坐下。
果然,刚坐下没多久,宋辞推门进来了。
任思凯顿时怔住了。
刚刚洗过澡的宋辞实在是太……太好看了。
他想不出华丽的形容词,就是觉得好看,无与伦比的好看。
宋辞下身穿了一条黑色五分裤,露出白皙修长的小腿;上身穿了一件长袖白衬衫,袖口卷上来,露出一小截手臂,衬衫的下摆塞进短裤里,修饰出劲瘦的腰身。
明明是再简单不过的打扮,可穿在宋辞身上,却觉得如此出众,让人移不开眼睛。
“等着急了吧?”宋辞说:“我吹干头发就走。”
任思凯把目光从宋辞身上收回来,说:“没事,还有三个多小时呢,不着急。”
宋辞拿出吹风机,插上电,站在窗口背对着任思凯吹头发。
任思凯再次看向宋辞,将他的每一个动作都尽收眼底。因为逆光的缘故,宋辞整个人都笼罩在光圈里,耀目极了。
宋辞偏头时,任思凯可以看到他的侧脸,美好的就像一副画。
任思凯悄悄拿出手机,打开照相机,偷偷把这一幕定格。
宋辞很快吹干头发,换上鞋,又从抽屉里拿了两张百元大钞,然后和任思凯一起出门。
电梯里,任思凯闻着宋辞身上好闻的味道,忍不住问:“你用的什么牌子的沐浴露?真好闻。”
宋辞如实说:“舒肤佳。”
任思凯心想:我也要把沐浴露换成舒肤佳的。
出了小区,宋辞要往公交车站走,任思凯不同意,坚持打车。
任思凯说:“天太热了,去挤公交的话肯定要出汗,你的澡不就白洗了吗?听我的,打车吧。我家离这儿不算远,而且这会儿不堵车,顶多也就是个起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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