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便不是荆卓明的示意了?
我又问:“是俞槊要我走?”
“不。”何黎摇头,“是我。”
早在三年前,我就知道,何黎此人,非常不喜欢我。至于为什么不喜欢,我懒得管,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他和我其实无甚关联,如何看我并不重要,总归给他收拾得服服帖帖、不至于找我茬就行。
但是现在,我却慢慢明白了其中原因。
我指着自己的眼睛,问:“你一直都知道?”
何黎静静地看着我,脸上不见任何表情,甚至没有丝毫的疑惑。
我得到了答案。
他不仅给出了回答,还慈悲为怀,为我为数不多的尊严留了余地。
我挥了挥手,示意他滚出去。
无奈何黎不甚配合,只杵在原地:“老大和愈少的羁绊,并不是您的两年可以斩断的,三少,何不走出荆家,放自己一马。”
我抬头,与何黎对视。
现今我才发现,何黎乃是个厉害角色,善用言语,杀人于无形。
看来,当初那只杯子,果然该砸得再重些。
我盘算着手头有没有称手的东西,何黎却先退开一步:“三少,要是同意,半个月后老大的生日晚会上,我安排你走。”
愤怒和痛楚焚烧,一如初遇那次,我的攻击毫无章法。
他轻而易举地控制住了我,作噤声状:“安静,安静点。”
随后,慢悠悠拿出一只装有透明溶液的小瓶,在我面前,将那片皮肉丢了进去。
“只要我活着一天,我就记挂你一天,然后念着念着,我们就都老啦。到那个时候,我再看到这个纹身,会觉得我们真的相爱了好久好久。”
脑海中这句话无限回放,但那个象征却消失了。
没有了。
我眼睁睁地,看着那块皮肉被丢进瓶子里,变黑、变小,直到腐蚀得干干净净。
什么也不剩。
我不知道他可以这样残忍,他亲手将我的全部抹杀得干干净净。
我拼命挽留,留不住三年前的荆卓明。
只留下浑身丑恶的伤口。
我不可置信地盯着他看,纵使有再多话想问,到了嘴边却只剩:“为什么?”
为什么?
其实我又何尝不知道,是因为不爱了。
爱情的力量如此奇妙,能使人变得温柔,更能使人变得残忍。
荆卓明嘴角见血,目光残忍如实质刀刃,将我掼到床上,覆身,疯狂地吻我。
没有温度,没有感情,只有碾压般的掠夺。
我肝胆俱裂,后知后觉。
“滚开!滚!”
天旋地转,被翻身朝下,被肆无忌惮地享用。
反抗无效。
无处可逃。
身后的躯体火热,化身利刃,割得我血肉模糊。
曾经有多温暖,现今就有多残忍。
我感觉不到痛,什么痛都比不上心口那块,被硫酸一滴滴,慢慢腐蚀。
太绝望。
我放声痛哭。
“荆卓明,你不能这样对我,你怎么能这样对我……”
时间是空的。
发泄的过程被无限拉长。
我哭到最后,哑了声音。
荆卓明得到了满足,他贴近我,在我脸上轻轻落下一个吻:“我不需要你的刻骨铭心。”
一语锥心。
碎了。
什么都碎了,拼不回来了。
我茫然躺在床上,茫然看着他穿好衣物,走出门。
一切止于此。
我重新回到了小黑屋,得到了尴尬身份应得的尴尬对待。
奇怪的是,一日三餐却一顿不少,样样精致有心,依旧一天二十四小时被医师围着转。
我花了整整九天整理好思绪——
我对荆卓明曾有种依赖,那种依赖建立在感情基础之上,故而,我总觉得他不可能、不能伤害我。
其实反过来想一想,这又是什么道理?我和荆卓明现今是什么关系?真要算起来,连陌生人都比不上。
我若是落到仇敌手上,受到的折磨定比割块皮肉要重得多,一路走来我方束珺什么样的伤势没见过,何曾吭过半声?
反观现在,荆卓明区区一刀,我却哭到不像样子。
何其狼狈,实在是不像话。
想通这点,顿时对自己愤然。
不像话的我用过早餐后,有人敲门,不等我应,人已经进来。
是何黎。
方方正正的脸上,一贯的面无表情,左侧脸颊上多了道疤,看上去上次伤得颇为惨烈。我这才想起,上次虽然是我无心之过,却实在是下手过重。
看这架势,该不是寻仇来了吧?
兀自胡思乱想间,何黎关上门,大步踏到床前,问:“三少,您想走吗?”
走?走去哪里?
我不做反应。
“愈少爷是在老大身边长大的,这次愈少爷回来,我不希望他再出什么事。而只要三少您在,不确定因素就太多了。”
我点头,以示赞同:“不过,不确定因素太多,又是个什么意思?”
作为荆卓明手下最受信任的手下,何黎的话,是否出自荆卓明的授意?
何黎虽是个不苟言笑的老实人,但此刻却更显得像个聪明人,稍作思索,丢下一句模棱两可的回答:“最近发生的一切,都已经超出了我对老大的了解范围。所以我觉得,您该走。”
如此,便不是荆卓明的示意了?
我又问:“是俞槊要我走?”
“不。”何黎摇头,“是我。”
早在三年前,我就知道,何黎此人,非常不喜欢我。至于为什么不喜欢,我懒得管,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他和我其实无甚关联,如何看我并不重要,总归给他收拾得服服帖帖、不至于找我茬就行。
但是现在,我却慢慢明白了其中原因。
我指着自己的眼睛,问:“你一直都知道?”
何黎静静地看着我,脸上不见任何表情,甚至没有丝毫的疑惑。
我得到了答案。
他不仅给出了回答,还慈悲为怀,为我为数不多的尊严留了余地。
我挥了挥手,示意他滚出去。
无奈何黎不甚配合,只杵在原地:“老大和愈少的羁绊,并不是您的两年可以斩断的,三少,何不走出荆家,放自己一马。”
我抬头,与何黎对视。
现今我才发现,何黎乃是个厉害角色,善用言语,杀人于无形。
看来,当初那只杯子,果然该砸得再重些。
我盘算着手头有没有称手的东西,何黎却先退开一步:“三少,要是同意,半个月后老大的生日晚会上,我安排你走。”
☆、chapter11
离荆卓明的生日还有八天时,我心里差不多已经有了计较。
一旦做了决定,心中悬石总会落下,故而我该吃吃,该睡睡,活得异常悠闲。
直到第十天,一众医师闯进了我的领域。
我被摁在床上拆了石膏,腿不能弯,仰躺着观察天花板,顺带被医师们观察了整整半天。
从中午一直到傍晚,期间没有动过分毫。
我总觉得膝盖里埋了一颗毒瘤,只要稍微一动,毒液就会流经全身将我腐蚀,故而全身僵硬。而愈僵硬,又愈觉得那群医师是在对着副尸体忙来忙去。
有什么可研究的?忙活到最后,还能还我一条健全的腿不成?
庸医一群。
耐心消磨殆尽之前,紧闭的房门被打开,一套西装被送到了眼前。
据说,是荆老大送给方三少的新衣。
银灰色,配米色衬衫,加一条墨绿色的领带,质地非常不错。
我不甚理解。
阶下之囚,终日空对四壁,哪里需要这套新衣?
打量完衣物,我得空打量起送衣服的孩子。
也不过八、九岁,憨憨厚厚,低着头绞着手,显得异常紧张,见我看他,更是一副快哭了的样子。
我方知,我这般凶神恶煞。
孩子哆哆嗦嗦,递出领带:“三少,您,您请。”
眉宇间,竟有些何黎的影子;手足无措的样子,却比何黎可爱了不知几倍。
我饶有兴致,问:“你怕我?”
孩子憋红了脸,捏了捏拳头,转头看向那群庸医,眼中惊惧不作丝毫掩饰。
我哑然,而后失笑,吩咐庸医们快快收尾。
一众医师很快离开。
果然,医师们走了,孩子也恢复了正常,眨巴着大大的眼睛看着我,说话也利索了很多:“三少,您试试看,合不合身。”
我依言,换上了这套西装。
途中,不知是心理原因,还是腿脚弯曲不得,着实费了好大的劲。
荆卓明曾经说过,我是他见过的穿西装穿得最好看的。
不知道,现今再次穿上西装,却又是何种狼狈相。
孩子盯着我看,半张开了嘴巴,也不知道在惊讶什么。
我试着向前走。
一段平坦无比的路,走得坎坷不已。
孩子那双眼睛里,也渐渐溢满了可惜之色。
并非我观察人仔细,而是这孩子的眼睛太过通透,能让人轻易看出他的所思所想。
我看着那双眼睛,晃了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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