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只犹豫了几秒钟,然后中气十足的应下了,理所当然的样子真像是勉强答应了我的说法。
明川虽然是一个小城市,却一点都不落后,尤其是这里的人大多数都喜欢吃喝,网罗着各方的小吃,不过我也不是很喜欢不干不净的吃食,也没有带他过去。
他倒是对这里挺好奇的,如我所猜测的那般,似乎是第一次来到这里,虽不是事事好奇,眼中却也明亮几分,被夜间的昏黄路灯一照,更是处处透着光彩,璀璨夺人。
只是他不愿再搭理我了,我也不是那没事乱找事的人,就这样一前一后领着他到了那家店面,离得不远也不近,从商城的南门往里面走,在一条不太宽敞的巷子里。
也不是有多出名,只是我爱喝粥,她家的粥煮的又香又很甜罢了,店面也干干净净的,很容易让人生出些好感。
店是半自助式的,去买餐劵,用餐劵点餐,多余的再退回去就是了,他大爷似得等着我将饭端过去,倒真有点让我赔罪的意味来了,不过看他好奇的东张西望,我倒是隐约猜出了一些。
大概是没有服务员招待,这位大少爷不会点单罢了,以我平时吃的再增加一份,满满的一餐盘炒菜,加上几个馒头和两碗热气腾腾的南瓜玉米粥。
荤素搭配,菜籽油炒的西芹色泽看起来格外的不错,翠绿翠绿的很是引人食欲,我也有些饿了,递给他一双筷子正打算要开吃。
那位大少爷就有些呆愣的接过筷子看着面前的东西发呆,学我的样子拿捏着筷子夹菜,那么别扭的姿势也不知能不能夹的住,不出我所料,那块西芹在筷子间挣扎的摆动了两下子,终于是支撑不住又掉进盘子里去,我看着他的表演,又试了两次还是没能夹起来。
“你不会使筷子?”这绝对没有嘲笑的意思,我只是有些奇怪罢了,这么大的人连筷子都不会使用,平日里吃饭还等着人喂?
那人像是会错了意,恶狠狠的瞪我一眼,用力将筷子摔在桌上,好在周围也没有多安静,那瘦弱的一次性筷子也翻不起多大的浪花,那凶狠的目光在我看来,也是欲盖弥彰可爱的紧。
我忍下笑意,起身从消毒柜里去找了个长柄铁勺子来,递给他,人还满脸不情愿的接过去,勺子倒是比筷子好使一点,偏淡口味的菜也没有再引起他的不满,就连那便甜的粥也被他津津有味的喝的一点不剩。
盘子倒是不用收回去,我用剩下的餐劵换了一瓶酸牛奶给他,过后又有点尴尬,往常和书墨一起来,她倒是很喜欢喝这个,剩下的餐劵都会换成酸奶,多余的就带回家,这下意识的习惯也真是可怕。
好在这大少爷理所当然的收取惯了,也没有发表任何异议,出了门就摸不清东西南北。
以十点下晚自习的时间来看,这个时间点还早的很,我既不想先回家,也不想回学校去。
“你应该还在上学吧,怎么,不用去补课吗?”难得他还知道晚上有补课的说法。
“你呢?又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个小城市里?不是本地人吧?”在一起呆了这么长时间,我们竟然彼此不知道姓名不知道各自的底细的在一起闲聊。
“我还真是第一次来到这里。”他似乎是弯了下唇角,我虽然看不太清楚,不过能听出来,大概心情不错。
“偷跑出来玩的?”我总是下意识先给他安一个任性妄为的富家少爷的头衔。
似乎对我这样的说法很不满意,他哼了一声竟然也没有反驳。
我一下子就心情很不错:“不如我带你逛逛这里,我虽然呆的不久,对这里也算是很熟悉的。”
他停下了脚步,看我一眼又笑了一下,这次是出了点声音的:“你这人脾气真怪。”我心想你才是脾气怪呢,任性又胡来,不过我就是对付这样的人有的是招数。
“那好吧,你什么时候下课?我去你学校找你,在此之前呢,你要把姓名学校地址哪个班级通通告诉我。”他扬起下巴,尖俏,连婴儿肥都隐去了许多。
“沈书钰,一中高二A班。”我与他对视一眼,笑道:“你还没有说你呢。”
他撇了撇嘴:“傅见琛。”
后来想了想,我真是笨的可以,我只当他是哪家离家出走的任性少爷,却从来都没有深究过,究竟是谁家的。
☆、陈年旧事〈三〉
那副画最终挂在我卧室的门里,正对着我的床,即便我不需要时常刻意看着,偶尔扫上一眼,也是能尽显眼底。
傅见琛应该也看过了吧,不枉费我仔细在边缘画上一层厚厚的浅色颜料,只要是按照我合上的痕迹再打开一次,总会有些痕迹的,哪怕他掩饰的很好。
他没有让我等上太久,几乎是第二天的下午,就出现在一中的一栋教学楼前,门口虽然有门卫在查,凭借他的小聪明应该也是很轻易的就能进来。
许是知道自己在这个小地方似乎有些鹤立鸡群,穿的也是简简单单的白衬衫休闲裤,就连鞋子也是许多同学都会穿的球鞋,戴着顶白帽子,单单是往那里一站,就显得与周围人不一样。
我不止一次有这种感觉,我纵然心胸开阔些,却也不得不承认,人与人就是存在本质上的差别,这和出生有极大的关系。
比如傅见琛能听得懂我说话,却听不懂明川其他人的话,因为我说的是地地道道的B市话。
我的母亲从小教我们的话,她怕我们的口音会被这里的人传染,所以即便是在外面,也不许我们说明川的方言。
甚至每年寒暑假也都会带我们去B市,小住些时日,在我觉得,B市话就是我的语言,而我和傅见琛所说的,是同一种语言。
即便是放学了,也还是有不少同学自觉的留下来再加一节自习课,像我这样的一到点就离开的人在一中真不是很多,所以在看到傅见琛似笑非笑看我的眼神时,莫名有点心虚的一笑。
明川其实并不很大,闹区加在一起也不过两三处,倒是分布在各个角落,因此一次性也没法全部看完,更何况是熟悉这个地方,坐车远不如步行来的有意思些,索性一路走走停停说说话,一条人民路也很快走到了下一个转弯口。
傅见琛似乎对那一片尚未拆迁的古巷挺有兴趣的,或者说,是对那面被蔷薇灌木丛覆盖的墙面。
越是常见的花卉越是生命力顽强,它们比不上那些名贵的需要精心侍弄的花种,一点阳光,一场雨,一个支架,花开时节便能爬满整个可供它生长的地方,胜在繁密,清香扑鼻。
“也不知道这里还能保存多久,这些古巷,这些青石板铺成的道路,其实以前我从未走过,所以才觉得它是极具诱惑的存在,有些东西毁坏了就再也无法存在了。”傅见琛其实并非表面那般不学无术,只是他所学的,和我们大多数人都不一样罢了,甚至是许多人一辈子都不用学习的。
“我倒是知道几个不错的古街小巷,现在还没有开发出来,去的话虽然麻烦了一些,但景致倒是不错,大概要一个礼拜的时间。”我状似不经意的随口一提,他先是一愣,随即摇头。
他这是拒绝了,我说不出心理什么滋味,只是下意识一笑,也不再说话。
傅见琛突然狡黠一笑:“你站在那个位置看一下。”我有些奇怪,那个位置曾经站过的人被我整整观察了一下午又作进画里。
我站了一下,除了能看到面前一面完整的青墙爬上的绿色藤蔓之外,什么都看不到。
“或许是光线不太好吧。”傅见琛耸耸肩也没有刻意的再多说什么,反而这种轻描淡语的态度,总让我觉得自己错过了什么,记下了那个位置,却没有再多站一会。
古巷的光线一般是从正午到晚上,旁的时候是看不到太阳的,许是被旁边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遮盖的严实。
傅见琛要比我小上一两岁的样子,性格又有些刁钻,对着他比对着书墨都要麻烦,却不知是不是从小对着任性的书墨习惯了,他说什么我都会下意识的迁就一下子。
刚开始我并没有觉得有什么,那日周末,是一周唯一不上课的完整的下午,我们在明川最东郊新建造起的公园里踏青,这个时间,正是百花齐放的季节,处处可见开的满地的野花。
听听虫鸣鸟叫,就连空气都觉得比在学校时要清爽几分,傅见琛见人家卖冰糖葫芦的就指着要吃,离我们所处地要绕大半个湖,虽然也没有多远,只是到底不是娇滴滴的女孩子。
后来我们并排坐在假坡上的凉亭,他美滋滋的咬着没有去核的山楂眉头不自觉的酸的一皱又毫无犹豫的往嘴里塞一边模糊不清的道:“我就是随口一说。”他这随口一说让我整整绕了一圈七八百米的湖。
我也并未恼羞成怒什么的,云淡风轻的看了他一眼,倒是他难得的不好意思起来,眼珠子一转,举着那还剩下好几颗裹着红彤彤的糖稀的山楂:“给你吃这个。”吃了一半的他倒是好意思再送出去,一副莫大恩惠的样子。
我一直不是很喜欢偏咸偏辣偏酸的东西,一直觉得那些东西不仅会刺激我的味觉连带着胃都要不舒服一阵,在一起吃了这么多次饭,想必他也能察觉的出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