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爱后动物性感伤 Human Nature (Honk Shon)
- 类型:现代耽美
- 作者:Honk Shon
- 入库:04.10
顾若不受控地躲在街巷里偷哭。这是他今天第十八次被拒绝。每个店长看他的表情都是对一个小屁孩的不屑模样。每次问及顾若有什么工作经验时,顾若只能挠挠头说没有,当顾若急忙想补充他在学业上的一些成就时,他们都是不耐烦地挥挥手打断他,说:“我们不在意这个。”
当以前的付出都被一概否决时,未来会变得特别不确定。一直笃定的东西都被人用手碾碎了,还有什么能逃得过现实的摧残呢。
所以……顾若跟池森的感情又能熬过多少煎熬呢?
熬不了多久的。顾若对视着同样写着仇恨在脸上的池森,恨意暴露无遗。凌乱的房间与所有怨恨都差不多,没有征兆地开始,没有预期要结束。过去让它过去吧,每一个重蹈覆辙的背后都是罪恶的深渊,总期盼着靠回忆过活,却始终没料到让自己死去的正是一点一滴的曾经。
爱得差不多该收手了,就要有勇气抽身离开,是自己执迷不悟,也是对方百般挽留。谁会执意而为,谁会悔不当初,谁会肆无忌惮。想从头来过,却发现来不及再爱过,以前的努力收不回来,未来的不敢再踏出。曾经要有多勇敢,现在就会有多想往后退。爱是相对的,一直都是一方拼命扯,绳子终究会有一天断掉,结局则是双方的惨痛。
过去让它过去吧。顾若依旧没开口,只是眼眶早已泛红,泪水逼近眼角。从没想过会有一天连回忆的权利都要被剥夺,如果不能爱了,就让自己携着记忆逃跑也好啊,如今过去的滞留让自己只能静待于原地,哪怕火舌燎着自己双脚亦不能撒腿逃跑。它没给自己回忆的权利,却也没给自己逃走的权利。
什么时候爱都沦落为一种权利了。爱不爱得起是能力,爱不爱得到却成了权利。那恋爱中的人们又应该承担起什么样的义务呢?可是如果处在热恋的人们都必须做什么,必须不能做什么,是不是就会变了味。
爱情一直都那么复杂么?
第11章
池森是火做的吧。顾若想。
从人类第一次发现火后,火就以各式各样的姿态与人类共存着。只不过它没生命,人们难以用什么矫揉造作的词汇去称赞它。越是稀松平常,人们越不愿意花多的时间去留意它们。爱多了就没了开始的怦然心动,作爱多了就没了开始的羞涩冲动。如果火一直那么珍贵,没那么容易得到,会不会它更让人看得起。可是,如果太难遇得到,会不会自己就永远要错过了?
火被视作太阳。可太阳这么遥远,火就近在咫尺。爱情那么遥远,可熟悉的脸孔就睡在枕旁。每亲一口都要抱着视死如归的决绝。谁都不知道哪天就引火上身,烧成灰烬。尽管知道下场,但不能逃避。用失去去换可能性,实在太不划算。赌局都开了,就不要畏惧输多输少。最怕的就是勇气。
普罗米修斯偷走圣火是为了给人类,即使他被绑在高加索山脉上也只是因为宙斯对他的越轨行为大发雷霆。火在里面,终究只是个催化剂,从来没有闪亮登场过。可顾若把池森这把火偷走,仅仅是因为这把火是池森。他爱的是他本身,不是任何附加于在他身上的东西。游戏里总会有玩家,如果爱上的不是游戏,而是玩家,那过程就成了折磨。得到手的总会与不属于自己的有差距。
“北风已经开始把湖水吹凉,虽然还要不断地再吹几个星期才能结冰,湖太深了。当我第一天晚上生了火,烟在烟囱里通行无阻,异常美妙,因为墙壁有很多漏风的缝,那时我还没有给板壁涂上灰浆。然而,我在这寒冷通风的房间内过了几个愉快的晚上,四周尽是些有节疤的棕色木板,而椽木是连树皮的,高高的在头顶上页。后来涂上了灰浆,我就格外喜欢我的房子。我不能不承认这样格外舒服。人住的每一所房子难道不应该顶上很高,高得有些隐晦的感觉吗?到了晚上,火光投射的影子就可以在椽木之上跳跃了。这种影子的形态,比起壁画或最值钱的家具来,应该是更适合于幻觉与想象的。现在我可以说,我是第一次住在我自己的房子里了,第一次用以蔽风雨,并且取暖了。我还用了两个旧的薪架以使木柴脱空,当我看到我亲手造的烟囱的背后积起了烟怠,我很欣慰,我比平常更加有权威、更加满意地拨火。”
当池森把身上的外套披在打冷颤的顾若身上,当顾若哭得全身发哆嗦时池森死死把顾若抱在怀里,当两人全身赤裸还没开始寻欢作乐或者事后温存时池森不吝啬地把整个身子都给顾若抓牢,火会烧得更旺。靠得近就会得到温暖,靠得太近就会失去抵抗。
池森从不知道他的胸怀有多可怕。一旦抱紧,什么道理都会狗屁不通。在火面前,人们都是原始的,本能的,平时的伪善与造作都被撕裂成片。可惜爱情从来就不靠天赋,逻辑定理在它面前往往显得苍白无力。凭直觉就好,不要思前顾后,算尽心计最后只能把自己赔进去。跟池森在一起再聪明也没用,只有赌运气,才能让他欺哄自己一次。
谈场恋爱都要天时地利人和,如果一直万里无云,没了天雷滚滚,怎能生起那一簇火。恋爱得要有多难谈。只是惊鸿一瞥,足以让少女迷恋上年轻的武士,害怕再也见不到所以穿起同他一样的上衣,最终死在不切实际的幻想之中,而夙愿缠在了上衣中。当这件振袖和服一次次让少女惨死于相思病后,火想要吞噬和服,却反而吞噬了整个江户。
那顾若对池森的爱,何尝不会引起一场伦敦大火?烧过后或许还能笑着说把黑死病全阻挡在外,因为躲在缝隙中的老鼠们难以逃生。可那些不洁即使烧得一干二净,那在一起的痕迹又要如何是好。自欺欺人总不是办法。要么认命,要么送死。选哪个都没有比较好不是么?谈了恋爱还想要全身而退,抹抹嘴当一切都没发生,还可能么?
人们总爱纵火烧掉所有,可是化成黑烟萦绕在心头又能比当初好多少。谈了恋爱就要自欺欺人,输了恋爱还要自欺欺人。似乎人们的推诿总是让人不禁怀疑人们究竟有没有他们想象中的那么聪明。诸葛亮能借东风又怎样,人们怎么可能谈得十全十美,万事俱备永远不可能。可人们还是想要掐指一算,总以为能法外开恩,耍着小聪明,最后落成了笑柄。
一场火怎样,烧个几天几夜会怎样,爱不爱得到死不死得去又怎样?飞蛾扑火是出于本能,而他爱池森,则是他犯贱,是他受虐,是他心甘情愿。他不放下他手中的刀,就像他熄不灭胸腔中的怒火。当初爱是因为被温暖,如今恨是因为被烧毁。
那池森呢?他有没有被自己的面目吓一跳?他有没有被自己的所作所为伤害到?他有没有一丝愧意和来不及说的对不起?
屋外已是一片通亮,火在杂草丛生的庭院里蔓延,当初的爱有多浓,如今黑烟就会有多浓。不知是顾若先放的火,还是池森先起的火,或是他们一起燃起这团火。爱不爱得到会怎样,大家一起共赴黄泉不都挺好。如果当初爱得那么深刻,就不会害怕死时多么惨烈。
顾若已忍不住失声痛哭。火已按捺不住烧得更旺。
如果池森爱的还是水做的自己,如果自己爱的还是火做的池森,如今走到这番田地又是因为什么?如果大火能吞没所有污垢,把沾到不属于二人头发的池森的衬衫烧毁吧,把二人不曾喝过的酒瓶烧掉吧,把二人不曾抽过的香烟烧尽吧,把所有欺骗谎言都化成灰烬吧。
爱不爱得到没关系,最怕爱到最后才发现自己还在对方早就离开。
第12章
池森忘了跟顾若说,水有时的温柔足以让入水者溺毙。从顾若轻易敲开他的生活后,他知道,他总有一天会在池中溺毙。最可怕的还是自己选择这个下场。
池森不敢问顾若那天为什么会跟他搭讪,究竟是一时兴起,还是蓄谋已久。池森说不清顾若表示出想要跟他朋友时是什么样的感受,他没有想象过,也不敢想象。谁要相信这种小说式的剧情会发生在现实中,顾若这样高高在上的人跟自己说话就是屈尊纡贵,带着同情和怜悯。池森不相信所谓的“同理心”,谁会穿别人的鞋告诉别人是什么感受,能做的无非就是说“你脚真他妈臭”。对,真他妈臭。
池森最恨的就是这种好学生端出一副姿态似乎很同情底层人民的模样。感情从来不是靠同情就能理解,就算理解了,那又怎样,不是自己永远就不会揣摩到所有念头。烟圈一点点上升,迷住了双眼,眼前的顾若也不真实。
池森今天莫名的火气大,跑来顶楼抽抽烟喝喝酒,可没想到会遇到顾若。遇到就算了,可他万万没想到顾若会死缠烂打贴上来。胃开始一收一缩,果然冰镇啤酒喝多了还是不好。池森心里太多心事,只有用醉意才能粉饰太平。水蓄多了总要有个缺口溃堤才行,就怕有人把手指塞进洞里。
(河蟹)
或许一开始对顾若的感情就错了。池森用力放下手中的啤酒瓶。是自己一时冲昏了脑,是自己一时耐不住寂寞,是自己一时心肠软了,才会让顾若有机可乘。池森自我安慰这并不是推卸责任,他懂一个巴掌拍不响,可他难以压抑心中的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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