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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恋少女时 (林船)


奥巴马再一次愤怒地强调了它只是一只长得比较让人有打扮*的公狗而已!
万兽之王震惊了,可是货到付款概不退换,已经没有挽回的余地了,更何况卖狗的钱都已经被它烧在了各种百合小说上面,它根本赔不起,只好对奥巴马说道:“好吧,那你想怎么样?”
“我想跟她对话,让她坚强点,不要像个小女孩一样。”奥巴马一本正经地说着,它自幼辅佐万兽之王,狗是温氏的图腾,因此很清楚温笠榆作为继承人要承担的使命。正如它也自认很有下一任万兽之王的自由修养。
“不行,狗怎么能说人话呢,这太不像话了!科幻小说都不带这样写的!”藏獒说什么也不同意,把奥巴马赶了出去,“除非我死了,否则你休想成功!”
虽然被藏獒这样义正言辞地教训了,可奥巴马还是没有有放弃,它努力地学着温笠榆的发音,尽管每次都只能发出让人误会的“汪汪”,可它的骄傲让它始终相信有一天能说出字正腔圆的人话来。
黄天不负苦心人,终于有一天,
藏獒真的死了。
“兽王!兽王!兽王!你怎么了!来人啊,快来人啊!快拿AED过来和赶紧拨打120!”无论奥巴马如何地“汪汪汪”,也没有人能听得到它的呼救。
藏獒油井灯枯,在生命最后的时刻,于墙上洒狗血一笔一划写道:“凶手是...”
“你快写名字啊!我要给你报仇!”奥巴马义愤填膺地说道。
“算了...”藏獒实在是没有力气了,“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说...布什,我先要要把毕生功力传授于你,你切不可为非作歹!具体内容详看说明书,但其中有一项扭转时空的法力,你一定要慎用,否则...咳咳...否则...噗——”
藏獒的话还是没能说完,就这样血溅三尺惨烈地倒在了狗圈下血淋淋的“凶手是...”三个字下面。
奥巴马从此成了新的万兽之王。
它的生活并没有因此而产生什么太特别的变化,只是在心底暗暗发誓要查出凶手,为藏獒报仇。
所以它的话更少了,愈发地发愤图强,加强体制锻炼。
就算温笠榆再怎么把它当成芭比娃娃打扮它也不在乎了。
或许这也是一种超脱吧。
五年后,温笠榆十岁了。
奥巴马也出落成一个水灵灵的大狗,周边邻居多次提着公狗来要求配种都被他狰开獠牙残忍地拒绝了。
它的眼睛已经发红,可温笠榆还是很疼爱地抚摸着它的狗头说道:“布什,人生苦短,我不能养你一辈子啊...”
想到牧羊犬的寿命只有十多年,温笠榆就忍不住哭泣:“呜呜,你要是是人类就好了,就可以一直陪着我。”
“我就算是狗,也可以一直陪着你啊。”小主人哭哭啼啼已经见怪不怪了,奥巴马非常痛恨她这种永远长不大的小女生情节,“你有这个时间哭我,还不如滚回去多写点作业!”
“布什你好凶哦..我写就写呗..”温笠榆擦干眼泪走了两步,又猛然回头盯着那只狗,“你说话了?”
奥巴马顿时也很震惊:“我说话了?”
没错,它说话了。
但是牢记藏獒临死前的吩咐,奥巴马很有做万兽之王的自觉,所以温笠榆再怎么跟家人朋友强调它是一只会说话的狗,它都会很认真地“汪汪”叫几声。
但是不可避免的,它总是会时不时被小主人逼得狗急跳墙蹦出几句粗话。
温笠榆觉得自己真的是捡到宝了,于是对这只牧羊犬更加地喜欢起来。
喜欢的过分了,不知怎的就传到了温家长老们的耳朵里。
作者有话要说:发现没有这是童话故事的风格啊...

☆、第32章 会说话的牧羊犬B

一次家族聚会上,把狗带到餐桌上来的温笠榆成了众矢之的。
“笠榆,你最近好像有点不务正业。”率先指责出来的是温父,说完这句话,温父便用询问的目光去看温母。
温母劳累了一天已经很累,揉着太阳穴看着跟宠物很亲昵的女儿,并未觉得有何不妥:“笠榆还小,喜欢小动物正常,不能剥夺她的童趣,只要家族的安排的课程都去做了就好。”
外婆听了有些不满:“都把狗搬上餐桌了,这成何体统?笠榆将来是要继承家业的,把她惯坏了可不行。”
“妈,你们为什么就那样执着呢..我不是早就说过,笠榆单纯善良,真的不适合商场的复杂奸诈,而且贤镐那么有才能...”温母工作压力很大,这下也发泄了出来,“更何况那种传说的东西,为什么非要遵守呢,WENS就是太死板了生意才一直做不大...”
“大胆!你说的什么话!”外婆气得吹鼻子瞪眼,“你像什么样子?我说过好多回了!贤镐不行就是不行!你是要败光WENS的百年基业么!”
“妈妈,您别说了..我知道自己的能力,您别惹外婆生气了..”时年二十岁的温贤镐非常懂事地圆场,没有让争论恶劣下去,“外婆你也是..这只狗很可爱的啊,而且笠榆给它准备了专属的碗,并没有弄脏我们的食材,笠榆,快跟外婆道歉。”
温笠榆从小就很尊敬有本事的哥哥,加上他难得从大学回来一趟,很听话的把奥巴马抱下了椅子福身施了一个西方礼节:“是笠榆错了,外婆。”
外婆喝了几杯茶压压惊,怒其不争道:“小的没有大的一半懂事!我也总是在想啊,贤镐要是是个女的该多好啊...”
温笠榆不再想听唠叨,借口有事抱着还没吃饱的奥巴马就回房了。
反正她就是没用,就是比不上优秀的哥哥,可是她,也不想做什么继承人啊。
对着镜子摸了摸奥巴马可爱的狗头,温笠榆心理暖暖地想着,有一天我也想留着及腰的长头发,找一个自己喜欢的人,那个人要跟布什一样摸起来软软的,然后每个清晨深夜就让TA窝在我的怀里睡觉,睡到日上三竿也不爬起来,然后中午的时候一起吃饭,给TA推荐奥巴马最喜欢的英国料理。
温笠榆闲着想着就流着口水睡着了。
可奥巴马还饿着呢。
它从小对自己要求严格从未懈怠,特种兵式的锻炼要求它必须营养也得跟得上。
作为一只聪明的狗狗,它从温笠榆的被窝里滚出来,轻轻带上门下楼找吃的。
三步并作两步来到黑灯瞎火的厨房,奥巴马熟练地拉开了冰箱,选出几片剩下的肉块。
在冰箱蓝色暗光里,出于敏锐的嗅听觉,它迅速反应过来有人靠近。
“砰!”关上了冰箱门,奥巴马汗毛都要竖起来,蓄势待发地警示着黑暗中的某处,棕黑的瞳孔在夜色中森然发亮。随时准备出击。
“啪!”很快灯也没打开了,那种戾气也随着灯光消去,原来是听到动静的温贤镐,过来看看而已。
挺拔的青年脸上有温柔的色彩,看上去也是爱狗之人,比之温笠榆,这个人刚硬得体,确实比较有将相之才:“小狗,你是叫布什对吧?”
径直走过又从冰箱里拿出几片肉:“来,吃饱。”
“汪!”奥巴马的好感度蹭蹭地往上涨,它激动不已,觉得自己这样的良驹,一直等的也就是配上如此英挺的少将。
只可惜伯乐不会相人,生在女尊世家,把它送给了只会春江花朝秋月的草包。
“嘘,别在这里叫唤,会吵到别人。”温贤镐食指比在唇前,朝奥巴马招了招手,“走,我们出去吃。”
来到庭院的狗屋,温贤镐寻到一边崭新的狗链给它套上:“这天气还不错,我带你出去转转。”
奥巴马第一次套这些东西,有些不满,但还是没有说什么,或许这也是安全考虑吧。
高材生就是不一样``懂规矩。
路灯照耀下有许多认识的街坊邻居看见温贤镐,他都能用流利的英文与金发碧眼的洋人交流。
这就让只会讲中文的奥巴马更加崇拜了。
慢慢地走远了,行人也逐渐稀少起来。
温贤镐开始跟奥巴马单方面聊起了天。
“呐...布什真是一只特别的狗呢,怪不得笠榆喜欢你。”这话也说的不错,奥巴马“汪汪”符合了几声。
温贤镐高大的影子被拉得很长,越来越空旷偏僻的路途显得异常诡异:“说起来温家跟狗还真是有不解之缘呢,图腾也是狗..传说清朝的时候那个先人要是不被狗妖所救,我们温家也是要断后的...”
这些奥巴马已经听过无数遍了,所以也不感冒。它现在最想知道的是,它都要饿得前胸贴后背了,温贤镐是不是忘了要把肉给它。
“这也是应了那句古话,狗是人类的朋友...尤其是你这种军用犬,被当最贵族来宠爱也一点也不过分。”温贤镐停了下来,替奥巴马取下狗链,“只是不知道,你被当作宠物一样养了那么多年,是否还有纯种牧羊犬的体魄。不然我们现在就来测试下?”
奥巴马迫切地想要证明什么,温贤镐已经将手里的肉块扔进了不远处的胡同口里命令道:“上!”
像之前训练过的惯性,奥巴马纵身一跃跳了进去,完全没有意识到这是一个陷阱。
沉重的铁链“啪”地打下来,毫无防备的奥巴马背上受到重击,那块凌空飞起的瘦肉也跟着跌落下来,接着温贤镐手里寒光一闪,将早已准备好的尖刀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没入奥巴马的脖颈之间,皮鞋的底部用力踩在奥巴马的脸上固定住,有些嘶哑的声音失控地控诉道:“别开玩笑了,被狗所救,那种话,有人信?还当真理一样膜拜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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