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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恋少女时 (林船)


因为我是来自未来的你,
所以.....怎么都该努力地去改变呀。
她等不及了,不能坐以待毙,出了一点差错,都会毁掉十五岁的未来。
突兀的铃声打断了短暂的温存,俩人同时看到了显示屏上来电名字,简莳滑向接听的同时,十五岁很不满地嘟囔出声:“不准接ψ(╰_╯)”
“简莳,你去哪里了?我一散会就发现找不到你了。”寂静的黑夜里温贤镐煞风景的声音异常刺耳,简莳无奈地看了一眼十五岁,把电话拿开了一点,手捂着听筒小声说道:“临时有点事,就离开了。”
看她遮遮掩掩,十五岁越来越觉得有什么,觉得不能再这么被戴绿帽子下去,于是就很作祟地,把手伸进了简莳的衣服里(ˉ(∞)ˉ)。
简莳:(#--)/.
十五岁活学活用,和面团一样轻车熟路地捏了一把,嗯,手感还不错!
简莳一巴掌拍到她脑门上:“你真是够了!”
温贤镐:“?”
“哦,我不是说你啦...”简莳离远了点,向温贤镐解释道,“是这样的,我跟简莳被困在附近的摄影棚出不去了,你电话打的正及时,快找人来营救我们吧..”
没想到简莳旁边还有别人,温贤镐本来有些不舒服,知道了是简莳是在跟十五岁说话,他心情也畅快起来:“嗯,你们在哪里?我就来。”
跟文怡说明情况之后,出于担心两人顺道一起打开了门。
然后就看见这样的场景
——之前惊艳全场的简莳此刻换成了灰T+长裙奇妙搭配,正苦口婆心劝说身着邪恶白衬衫的十五岁把拍戏用的斗篷当裤子穿。
这俩人玩的是哪一出啊...
注意到人来了,十五岁也顾不得FASION不FASION,夺过斗篷披在身上,顺便往后退了些,把简莳当成了天然遮羞布。
文怡看了看地上散乱的可疑礼服,再看了看跟简莳十分相像的少女,问了两个问题:“你们是什么关系?你们在做什么?”
“一言难尽...”简莳瞅了眼无地自容的十五岁,觉得有男人在场确实很不方便,“这位是简氏的大小姐,也是我...是我的恩人。”
换好文怡买回来的衣服,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个清楚,文怡幡然说道:“说起来我也见过小时候的她,只是没想到时光飞快,怪不得我第一次见到你觉得眼熟。只是你们两个也太搞笑了吧,怎么会把自己反锁在里面?”
“捉迷藏...”简莳随口互掐了个理由。
听到这里温贤镐哭笑不得:“你都这么大个人了,怎么还跟小孩子玩这些?”
简莳还没开口,见风头不对的小狮子就挽住了她作起了无谓的示威:“她也没有多大啊,我们十几岁的小女孩喜欢玩什么,你们二十多的猥琐大叔永远也不用知道?!”
说得好有道理,温贤镐竟无力反驳。
文怡若有所思地观察了一阵,下场的丹凤眼上翘,再舒张开来,产生了一个不太可能的猜想:“已经很晚了,要不然今晚就住酒店吧。简莳啊,我有些事情要问你,能抽时间过来一下么?”
一大一小两个简莳几乎是同一时间望了过去。

☆、第31章 会说话的牧羊犬A

短发的俊秀少女咬着笔头些微抬头,不知道是多少次偷看沙发上蜷缩成一个毛球看电视的黑白牧羊犬了。
“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啊?”没有逃过狗眼,奥巴马朝温笠榆凶道╭( ̄m ̄*)╮。
温笠榆刘海甩起一个好看的弧度,每个表情动作都像是用美图秀秀P过的一样不真实:“那个...你今晚可以不回去么?”
“不可以。”奥巴马冷漠地拒绝了她,温笠榆的玻璃心碎了一地,又听见它给了点甜头,“但是你早点做完作业,我可以答应你晚点回去。”
温笠榆听到这话,很开心地加快了速度,可嘴里还是在抱怨:“中文很难耶。。。”
奥巴马很顺溜地说道:“这是你的国语,我的产地也是英国,说的不一样很顺溜么?”
“你能一样呢么,你第一次跟我说话就是中文吧!”温笠榆回忆道,“而且你英语讲的超烂的。”
“NO,MY ENGLISH IS NO ..LAN!”奥巴马争辩道。
五点的钟声敲响了,温笠榆的作业还是没做完。
奥巴马把前蹄上的手表叼好,准备回家了。
温笠榆先一步关上门,但训练有素的牧羊犬还是没有避免地差点撞上:“你干嘛!”
“我没有别的意思。。你今天可以留下来吃饭么...我让厨师做了你爱吃的牛排和鸡翅。。”温笠榆嗫嚅,“就吃个饭,如果可以的话再睡个觉..我们都好久没有同床共枕了...”
“请你放尊重点!”奥巴马很有节操地朝他警告道,“你抱着我也没用,我是不会就范的!”
就这样,奥巴马被抱到了餐桌旁边,强行喂下了一口她最爱吃的哈吉斯,留下了两行感动的眼泪...
自从跟着十五岁,他已经很久没有尝试这样地道的英国料理了..
辣个永远有新宠的主人殿下,从来不会过问它这样一只没有地位的狗狗的感受,就知道给它难吃到发指的进口狗粮。
它怎么可能喜欢吃那么难吃的东西,简直非人类!
这样想着,奥巴马在温笠榆的抚摸下老泪纵横地把碟子舔干净了...
“你不吃吗?”吃完了,它看着温笠榆问道。
温笠榆摇摇头:“我不饿。”
奥巴马点点头:“那...再见。你揪着我的尾巴也没用,我不会就范的!”
温笠榆将它放到浴池里,撒上沐浴露,再用刷子清洗起它发亮的毛发:“你看你,我不在你身边,你洗澡都不用护发素的吧,那么漂亮的毛,都打结了。”
“啊喂,我自己会洗!你别碰我!出去!还有没有人权啊,我能爬进浴缸的!搓哪里呢你!这是什么东西!我过敏!阿嚏——”浴室里传来奥巴马的惨叫,但温笠榆都一一无视了,成功给它喷上了香水。
当天奥巴马花枝招展地回去了,正在敷面膜的玛丽苏翘着兰花指很精辟地点评道:“这是哪里来的吉娃娃?!我要不是人一定会被你迷死的!”
奥巴马最讨厌别人说它像母/狗,气得差点把玛丽苏咬成狂犬病。
夜里,它舔了舔确实被打理地柔软无比的狗毛,幸福地回忆起了那些往事....
它并不是一开始就会说话的。
被温父送给温笠榆的时候,它才6个月。可是纯种的基因和贵族式的养护使得它深受众雌性动物的欢迎。
温笠榆挑选了它,也正是因为它很好地继承了边境牧羊犬的那种强壮勇猛的领袖气质。
没错,它是一只公狗。
WENS是一个注重母系继承权的传统家族,
所以在商业金融方面很有成就的温贤镐,其实并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相反,他的存在完全是为了给亲妹妹温笠榆铺路。
这好像是自古传下来的老传统,说是清朝的时候有一个贵人相助,与老先辈立下的代代相传的遗嘱。
这也同样导致了WENS的少女们从小就被甄选出来,并不能像普通女生一样玩洋娃娃学绣花。
而是在兄长们的辅佐之下研读枯燥的政治商融从小当成男孩来养。
五岁的温笠榆看见了六个月的牧羊犬,眼里大放异彩。
虽然奥巴马照惯例案首挺胸气宇轩昂,可是那个穿着男式西装的短发小女孩看它的目光完全不是伙伴或者部下。
或者说,那根本就是捡到宝要马上收藏的狂喜。
奥巴马记得,温笠榆的母亲,也就是那个家族的现任继承人将属于这个家族的胸章挂在它的胸前的时候,很严肃地让它做好残酷训练的准备好保护主人。
浴室它时刻保持着戒备心,等待着小主人的命令。
它万万没想到,温笠榆中性的外表下,藏着一颗软到发腻的少女心。
课后闲时,温笠榆总会来被DIY成粉红色的狗屋找它说着每天的趣事:“布什,我教你写字吧,你看,这个是一,这个是二,这个是三...好想睡觉哦,在你这借个地方...”
又或者...
“今天学了击剑,手都磨了一层皮,好狠心的心哟~”哭啼啼诉说,也不管它听不听的懂。
奥巴马通常都是教训道:“这点小伤算什么,当年我在草原上,还与几只奶牛一起搏斗过!”
但是传到温笠榆耳朵里,这些训斥的“汪汪汪”总会异常动听:“呜呜呜,还是你懂我,知道心疼我,来,摸摸哒!”
谁要跟你摸摸哒了!
“布什生日快乐喔!快看我给你买了什么礼物!”一朵粉红艳丽的蝴蝶结被别在了它的尾巴上......
话说美国总统过生日,为什么要它遭这份罪?
偶尔带它出去遛两圈,总能听见别人夸:“好漂亮的哈士奇,萨摩耶,猫???”
奥巴马已经出奇地愤怒了!
它作为智商第一的狗,这样的宠物生活让它非常地没有尊严!
终于有一天,它找到万兽之王——传承了当初救了温家先辈恩人的后代记忆的藏獒。
说出了自己的疑惑。
藏獒很不理解奥巴马还有什么不满的:“温家给了你这个机会,不忍让你再风餐露宿,你一个女孩子每天打扮得漂漂漂亮亮的多好啊,还有什么不满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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