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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之以桃 完结+番外 (莎普爱思滴眼睛)


  但我们都不后悔,谭明梨有赵光水,而我有整个世界等着我去探索。
  我叫谭明卿,我心想。
  谭明卿的明不是谭明梨的明,谭明卿是世界上最好的探险家。


第111章 道德
  一
  在知道赵董有个女儿的第三年,我终于在江城见到了她。
  不过我刚见到赵董的时候,赵董还不是赵董,是赵总,我也还不是廉特助,是廉克勤。
  这话说起来有点绕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第一次见到赵总的时候我二十三岁,刚刚大学毕业,刚刚进入失业。
  ——是的,我学的是哲学,还是西哲,毕业即失业。
  其实我是想深造的,可我考不起研究生了。不过还好我有先见之明,大二就考了教资,于是我打算到梅市的高中里去当老师,或者考个公务员什么的。
  上大学的时候老师开玩笑说,我们这个专业的学生在各行各业之中都有活跃的身影,我现在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我们都转行啦。
  但是很不幸,只招三个人,我笔试第一名,面试倒数第一,就这么落榜了。当时我失魂落魄大受打击,后来才知道面试的第一二三名分别是校长侄子、教育局局长孙女、某学科教研组长外甥。
  不过我当时不知道,我只觉得我无能。我想我要滚回十万大山里去了,而且我饿得要死,每天就看着捡来的饭店菜单吃饭,靠两个馒头度日,就着水泡开,慢慢地碎着吃。我管这叫合理的自我欺骗。
  不管怎么说,总之,我要离开梅市了。再在这荒芜无情的城市里待下去我怕我明天的底线再次下降,饿得绿着眼睛去割肾卖钱。
  在我临走的前一天,我随便乱投的简历有了回音,HR叫我去面试。那是个新兴的科技公司,听说老板是个京城来的漂亮女人。不过这跟我没关系,这些是我进公司之后听别人说,才知道的。
  我看着我租来的地下室桌子上的馒头屑,咬咬牙。
  那就先退票,再碰一次运气吧。
  火车票49.5,退票只返我44.5,他妈的狗崽种坑我五块钱。我一边这么想一边坐在椅子上发呆,等着面试。
  其实我知道我肯定录取不上,不过我就是不甘心,我发了疯,我想再在梅市多留一天。梅市这么巨大,这么冷漠,这么步伐匆匆这么永无止息,可我在这里觉得自由,从没体验过的自由。
  我喜欢自由,我需要自由。我不想回家,家里只有怯懦而又狠毒的父母,无能而又傲慢的弟弟,吃人的闲言碎语和无尽的引力,牵着我往下坠。
  就算我死在外面,我也绝不会再回家。
  我推开门进去,里面坐着个漂亮女人,抬着下巴,神情懒洋洋的,手指里夹着根细细长长的烟。
  我心里当时卧槽了一声:这公司挺有钱啊,HR都这么漂亮,啧啧啧。
  她随口问了我几个问题,就挥挥手让我出去。
  好吧,我就知道我没希望,真不知道我犯哪门子神经多留一天。
  但她忽然叫住了我,让我等等。
  她说:“你大学学的是哲学?”
  我说是。
  然后那女人就笑了。她说:“那我来考你几个问题。”
  我说行。我等着看这个花瓶能问出点什么民科问题。
  她问完了,我也答完了。她好像挺满意,我心里也挺惊讶。
  因为她问的问题很有水平,如果没有长年的阅读积累,根本都不知道她引用的话是谁说的。
  这公司真特么牛呀,HR都这么有文化。
  她收起烟,说:“最后一个问题。”
  “你理想中的雇佣关系是什么样的?”
  我思考片刻,还是说了实话:“你给我钱,我就什么都干,管你叫妈都行。”
  其实我后面还有一句话没说,她想包养我都行。不过我猜她不会这样做,一是同性恋相对来说比较少,二是我没有漂亮到需要人花钱来睡我。
  叔本华罗素算个屁,我要钱,没钱我饿得要死,回家的火车票都买不起,只要给我钱,我可以立刻毫无廉耻地把黑格尔从坟里骂得跳起来。
  女人惊愕地望了我一眼,随即非常愉快地笑起来。她朝我伸出她那好看的手,用她那好听的声音对我说:
  “你好,我叫赵之华。”
  二
  我就这么稀里糊涂的成了赵之华的秘书。
  啊不是,现在该叫她赵总了。
  宴会上觥筹交错,男人觊觎丑恶的眼神像毒蛇,嘶嘶吐出的信子盘踞在她腰间胸前,她视若无睹,仍旧笑眯眯地跟他推杯换盏。
  然后回家之后大吐特吐。
  赵总一醉就一塌糊涂,倒在沙发上,手背盖着脸,我木着脸把她拖去换衣服洗澡,在我放热水的时候,我听到她细若蚊呐的喃喃声。
  她说“爸爸”。
  我呆了一下,决定装作自己什么都没听见。
  不过不知道哪里有传言说,我们赵总其实身世很厉害,父亲是京城的一位不可说,赵总是因为男人跟家里闹掰,这才负气离开京城来南方创业的。
  我对此嗤之以鼻,半点不信。世上哪有这样的大傻逼呀。反正我觉得赵总不是。
  三
  然后赵总告诉我她是。
  那是在很久以后了,两年?三年?或许是四五年。我记不清。总之,赵总那时终于变成了赵董,我们公司在寸土寸金的梅市买下了一整栋楼来办公,再也没有男人敢在她的面前露出半点不尊敬的神色了,他们纷纷点头哈腰地讨好她。
  人们都说,赵之华是梅市商界的一只虎,跺跺脚梅市就要抖三抖。
  现在这老虎站在我跟前,一只手里夹着烟,另外一只手里拿着我的辞呈。这场景牵动了我的回忆,我觉得好像又回到好几年前还是赵总的她面试我的时候了。
  她沉默地吸完一支烟,说:“你为什么要辞职?你明明干得很好。”
  “是我给你的钱不够吗?”她问我,直截了当。
  我说不是。
  她问,那是为什么。
  其实我也不知道。
  那时候我是廉秘书了,沾了赵董的光,所有人都要叫我一声“廉特秘”,我已经有了很多钱,我有了房子,有了梅市的户口,有了几年前我大学刚毕业时想都不敢想的一切,如果现在我还想吃馒头,我银行卡里的钱取出来一点买的馒头可以从梅市铺到我老家门口。
  但同时我也觉得疲倦。
  跟赵董一样,我一身的病,挡酒挡出了胃病,眼睛有一次出去办事的时候进了异物,没有及时处理,后来总是迎风流泪,所以我戴了平光眼镜。
  现在赵董出头了,我也觉得自己可以走了,也没什么特别的原因。人有时候就是会这么贱,我也没办法。
  赵之华用她那好看的手压住了我的辞呈,沉吟片刻,说,既然你不想当我的秘书,那就当我的生活助理吧,怎么样?工资给你照旧。
  我很谨慎地问,那工作任务主要是干什么啊?
  她若有所思地吸了一口烟,耸耸肩,说,我也不知道,就,管我吃饭睡觉,叫我尽量少抽点烟少喝点酒这些,大概。
  我无语了。这他妈谁能办得到。
  赵之华转过身去,她看着窗外的高楼大厦,久久没有再说话。
  她忽然对我说,小廉,你知不知道,其实我还有个女儿。
  四
  在知道赵董有个女儿的第三年,我终于在江城见到了她。
  那时我已经当了好几年赵董的生活助理,每天都兢兢业业,并且被气得肝疼。因为赵董我行我素,完全不听我的,照样半夜喝酒喝得胃出血进医院。
  我给她提醒次数太多了她还会嫌我烦拉黑我。
  他妈的,气死我了!赵之华这个大傻逼!
  她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脸色苍白,见我来了,朝我笑了笑,伸出手说,小廉,有烟吗?
  我说有个头,你歇着吧。
  于是她就笑。
  我在病床边一边给大傻逼削苹果,一边心里长长叹了口气。
  赵董位高权重,并且非常孤独,非常寂寞。她需要外物来填补内心的空虚,这东西是什么不重要,或许是烟,或许是酒,或许是漂亮男人,也或许是漂亮女孩。
  她包养的那个漂亮女孩叫李润月。
  清纯又妩媚,嫩得能掐出水,看着赵董时眼睛含着不自知的爱慕和依恋。
  赵董自己没发觉,自从有了李润月之后,她脾气比之前好了很多,烟也抽得少了,说是怕给那女孩闻二手烟。
  她俩好像差的岁数挺多呀,我想。
  我再次叹气。
  算了,我管赵董喜欢谁呢,我是廉特助,只要赵董生活得健康规律一点,别说赵董跟年纪只比自己女儿大一点的小姑娘谈恋爱,赵董跟哈巴狗谈恋爱我都没意见。
  不过赵董忽然又心情不好了,她在某一天用一种跟我探讨哲学问题的口吻,严肃认真地询问我知不知道现在的年轻女孩喜欢什么东西。
  我瞧着她脖子上的吻痕幸灾乐祸,心想,你惨啦,你坠入爱河啦!哈哈!
  但是赵董某种意义上脸皮很薄,换句话来说,就是很要脸,大概我的幸灾乐祸表现太明显,她回过神来,恼羞成怒地叫我滚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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