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之以桃 完结+番外 (莎普爱思滴眼睛)
- 类型:GL百合
- 作者:莎普爱思滴眼睛
- 入库:04.09
那天天气很好,初春的微风像少女的手掌一样柔软,天蓝得快要流下来,小别墅里的桃花开得粉雾一片。
大人们端着酒杯,正经或者装着正经地四处交谈。
真无聊啊,我想。真虚伪啊。
为什么他们明明心里带着憎恨,还能这样笑眯眯地去跟自己讨厌的人推杯换盏、称兄道弟呢?假如换做是我,我一定——
“你好。”
身后传来了一声轻轻的呼唤,是我很陌生的声音。我好奇地转过去看。
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这是我的第一印象。
高挑纤细,肤色瓷白,嘴唇是淡淡的樱色,带着温柔的笑。
我注意到她的眼睛有一点不一样,不是中国人常有的黑色或褐色,而是一种很清透的浅浅的颜色,在春日的阳光下像一块流光溢彩的琥珀。
或许她有一点外国血统……我看着她比常人稍高一些的眉骨,心想。
“你好,我叫谭明梨。”
她含着笑朝我伸出手。
三
这就是我第一次见到谭明梨。
在这之前,我从来没见过她,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名字却常常会钻进我的耳朵。爸爸说她是他大哥的女儿,也是谭家这一辈的长女。
如果要按旧时侯的做法论起来,甚至还是嫡长女。
爸爸在家里一边焦虑地吸烟,一边这样低声念叨。
他一转头就看见了刚刚拎着铲子从花园回来的我,一下子沉下脸来。
“你看看你穿的是个什么!”
他迈过来几步,抬起手,似乎想指指我,但又找不到下手的地方,不得不收回来。
“你就不能学学谭明梨?”
他恨铁不成钢地说。
那时谭明梨刚刚回来半年,却已经在谭家蛮出名了。温柔漂亮而又聪明知礼的年轻女孩谁都喜欢,爷爷更是曾笑着说过她像年轻时的自己。敏感的人不能不为他这句话下隐藏的意思而骤然提高警惕。
她甚至可以自由出入爷爷的小别墅——她刚一回国,爷爷就给了她一把那座小别墅的钥匙。
这叫爸爸嫉妒而又愤怒。
他反反复复地对我们说,就连他进那座小别墅都要提前好几天通报,但是爷爷却一下子那么轻易地就将钥匙给了出去,给了一个比他小不知道多少岁的小女孩。
“一个……小女孩!”
他说这个词的时候会后仰一点身子,叉起腰,带着不可思议和嘲讽惊叹的语气,好像这是什么极其滑稽的大事。
我不喜欢他这种语气,皱起眉想躲避开来。
我想他忘了一件事,他的女儿也就是我,也是个小女孩。
可能在他眼里小孩不算人,女孩也不算人,那么两者加在一起,又“女”又“小”者,则就更加地不算人。我想。
这大概就是他不论怎么样都一定要个儿子的原因。
四
不知道为什么,我从见谭明梨的第一面起不喜欢她。她太得体,又太完美,看起来像个假人,所以我觉得她很装。
她那时刚刚回国,西式作风还很浓重,中文说得不太好,口音很僵硬,而且还往往会说得太过书面化,比方说道谢时,她会郑重其事地慢慢说“十分感谢”。
她发不出来“谢”字的这个“X”的音,最后讲出来会更近似于“射”。
于是我跑过去故意逗她玩儿,在她面前大声地学她说话的口音。
我那时是谭家的孩子王,大家都听我的话,而且大人们或多或少都不太喜欢谭明梨——她回国之后光芒太盛,叫很多人都感到不安。
大人们对我们的行径看在眼里,但是并不制止,甚至有的还会在私下隐隐鼓励,而更多人只是带着一种看热闹的冷冷的笑在远处自顾自地看,看谭明梨怎样丢丑。可我那时并不知道自己给他们当了枪使。
总之,在谭明梨面前,我趾高气昂,我耀武扬威,我张牙舞爪,我渴望她对我生气,最好要我们两个鼻青脸肿地打一架,这样我才觉得满意。
但是不论我多过分,她还是不动怒,看起来还是那样平静,最多偶尔淡淡地笑一笑,也就过去了,半点也不在意。
这让想看热闹的大人们失望之余更加心惊,也让我有一种拳头打到棉花上的无力,同时也因为她的云淡风轻而感到不被当回事的愤怒。
我记得我做过的最出格的一件事是我弄坏了她常戴的一块表,我看她平时很用心地擦拭它,以为她对那块表十分心爱,所以打算通过这样让她生气。
不过我本来没有打算弄坏它的,但那表的零件太精细又太脆弱,等我回过神来,它已经停在我手里不走了。
我直到那时才觉得害怕。
这下闯祸了,我想。谭明梨一定会发火的……我也觉得这次我太过分了。
我是一个有担当的人,所以我决定我要留在犯罪现场等着她来,并且如果她骂我我也不还嘴。
不一会儿谭明梨就来了。但她居然没有生气,只是接过那块表细细地看了看,然后将零件收拢好。
“喂——”
看她要走,我才急了,终于忍不住开口叫住她,“你……你都不生气吗?”
我从不叫她姐姐,只叫她“谭明梨”或者是“喂”。
“我有钱,我给你赔。”
我别别扭扭地昂起脸,说。
“没关系,不用。”
她很淡地笑了笑,摇摇头说:“本来也不是什么多重要的东西。别放在心上,明卿。”
很奇怪的一件事是,谭明梨只比我大三岁,但她叫我“明卿”时莫名其妙地有一种宽容的、长辈特有的语气。我不喜欢她这种语气。
我表示我一定要赔,拉着她不让她走。
我虽然不是好孩子,但也不算太坏。我知道弄坏别人的东西是要道歉赔偿的,但是对着谭明梨我又道不出来歉,只好给她赔钱,这个不能再少。
谭明梨被我拉住,一时半会走不了。
她似乎很轻很轻地叹了一口气,温和而又无奈地看着我。
我忽然觉得她这样的眼神很熟悉,熟悉到叫我有点不舒服。我皱着眉转头就走。
走出好几步之后,我才想起来那是什么眼神。
我七岁的时候曾经养过一只白色的小博美,小小的一只,非常可爱,她有小型犬的通病,情绪总是很激动,喜欢发脾气,但我还是喜欢她。有一天我放学回来发现她打碎了我最喜欢的航模,那个时候,我就是用这种眼神看着她的。
我应该觉得生气的,但我忽然没有力气再跟谭明梨生气了。她太过温柔宽容,让我觉得自己又幼稚又愚蠢。我决定我以后不再讨厌她了。
其实谭明梨好像并不喜欢那块表……过了一会儿,我又想。
真奇怪,她好像什么都不喜欢,甚至也不怎么喜欢她自己。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人。
我于是又觉得她有点可怜,决定自己以后要对她好一点。
五
上高中那年,我妈妈死掉了。
她身体一直都不太好,因为一直生不出来男孩打过好几次胎,落下了后遗症。
爸爸堂而皇之地把他外面养的情人带到了家里,妈妈这才知道丈夫原来还有那么大的一个私生子,她本来就在断断续续地生病,这下像是被抽了主心骨一样,彻底倒下了。
在她临终前一晚上,我曾经跟她说过一会话。
她那时已经病得意识都不太清楚了,形销骨立,身上各种管子,但见到我时还在强撑着微笑,看上去很有精神。后来我想,那大概是回光返照吧。
“明卿……”
她轻轻地叫我。
我咬着牙擦眼泪,模模糊糊地答应了一声,紧紧地捏住她的手。我感觉她的手瘦得硌人。
“别难过……明卿。”
她又叫了我一声。
“人总会死的……”
她温柔而又虚弱地笑,柔声说:“我只是稍微比别人死得早一点而已。”
我再也忍不住了,哭着说:“那为什么死的人是你不是我,也不是我爸爸。”
明明该死的是他才对,该死的人是他,这样才对。
这老天是个什么老天,这道理又是个什么道理。
她便极宽容地笑。
过了一会儿,她轻轻地摸了摸我的头,说:
“你不要跟你姐姐争,你争不过她的。她是个好孩子,我看你不如跟她好好的……知道吗?”
妈妈说的是谭明梨。
那时她刚刚高中毕业,爷爷将她带去京城赴宴,她在宴会上极出众,如明珠似皎月,一出场就光彩夺目,又有赵鸿梁的赏识为她扬名,几乎所有人都确信她就是下一任谭家的继承人。
我说“知道了”。
她又说:
“也不要恨,好吗?明卿?”
我没说话。
怎么能不恨呢?我恨得要死。
我恨爸爸,恨爷爷,恨整个虚伪的、丑恶的谭家,恨得心头淌血,恨得肝肠寸断,她叫我怎么能不恨?
妈妈宽容,可我不宽容,我从来就不宽容,我只知道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血欠下的债叫血来偿还。
“以后有机会的话,离谭家远一点吧,越远越好。这个地方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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