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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风水师 (蜀山客人)


穷奇是中国神话中的四大凶兽之一,抑善扬恶的凶神,它的大小如牛、外形似虎、披有刺猬的毛发、长有翅膀,穷奇的叫声像狗,靠吃人为生。

凌风看着虽然被童子尿浇过的穷奇煞物,虽然一时之间还缓不过来,但靠近之时还是明显的感觉到煞气之重。

“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人将这个东西埋在一个普通的小巷子里面,那里也没有什么特殊之处。”钟子恒百思不得其解,这个让那个小姑娘鬼上身的东西,以这个东西的威力,绝对不止鬼上身这么简单,如果只是这样的话,随便的摆个聚阴阵就好,为何要把这个东西摆在那里?如果是为了让的威力提升,最好的地方莫过于阴煞之地或者说是乱葬岗等地,那些地方阴煞之气才是最为丰盛之地。

“好了,先不要考虑这么多。”凌风照例从夹子里抽出一张符咒,念动咒语便贴在了穷奇上,只见煞物摇摇晃晃的剧烈颤抖,像是个人被关押起来很不服气一般抗议着。

“还是个烈性子。”凌风笑了笑,比起青龙宝剑,这东西就像是个孩子,不足为惧,又贴了一道符纸后,穷奇这才安稳下来。

“这个东西并不算什么太厉害的东西,”凌风说道,“当然也算是一件难得的极品镇煞之物,你将它驯服之后,它也可以成为你们钟家的一件法宝。”

镇煞之物与煞物其实并没有大区别,一个是被驯服后吸煞镇煞,一个是没有驯化,野性十足,无论是谁都会凭借着本能进行攻击。

“这东西本来算不上什么非常厉害的东西,只是它埋得时间久远,还有地方比较特殊,产生了一定的灵性。”凌风解释说道,“如果没有猜错的话,你说的那个小巷子几百年前大约是个庙,还算是个香火旺盛的庙宇,这个煞物大约就是在建庙之时埋下去的,作为镇庙之物存在。”

有的地方讲究风水镇压,例如法门寺地宫里存在佛骨舍利。

这个东西大约是那个时期埋下去的,凌风能感应到这个穷奇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除了煞气十分纯正,还有丝丝的庙宇之气,也就是香火之气,是人们长时间供奉产生的神灵之气。

这也就是为什么煞气这么重,那个小姑娘却只是鬼上身一般迷了心智,这么久的时间还有一线希望。

庙宇供奉之后,这个穷奇虽然煞气十足,又吸取了人们的香火之气的供奉,灵气与品阶上升,也隐隐不与普通人太过为难,但出现如果是术士等气息不同于常人的人,这个煞物也就不那么客气,直接攻击,穷奇作为四大凶兽,又岂是弱旅?攻击性十分强悍。

庙宇也存在争夺香火之事,大约建庙之人也是想到了这一点,所以才会用凶兽穷奇作为镇压庙宇之物。

“我想这个小巷子不远处应该还有个庙宇。”凌风说道,香火争夺数百年,这个穷奇还是这么尽职尽责的维护着曾为庙宇镇压之物的本职,不得不说,这个东西做为钟家的镇宅之宝绰绰有余。

“我看这个东西浇了你弟弟的尿,也算是与他有缘,把这个东西交给你弟弟就好。”数百年未出世,一出世就遭到了这般待遇,也算是有缘了。

虽然这个缘有点匪夷所思。


☆、第111章

知道这个穷奇煞气归自己所有时,钟子瑜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后悔,后悔撒这么一泡尿了。

钟子恒倒是很高兴,自己有一个法器跟家族拥有的意义完全不一样,这样子瑜在他们钟家的地位也会相应提高,而不是看在自己的面子上。

钟子瑜在捉鬼上也算是个难得的天才,虽然比起自己略显不如。有了这个东西,即使是家主也不得不对他刮目相看。

“每一个煞物都有自己的驯服方式,当然最广泛的是直接打服它,还有一种是蜜罐法。”打服它是一种用自己的实力将它收服,这对有实力的术士们来说是最长使用的,还有一种是蜜罐法,那就是给它好处,或者给它输入元气让它依赖,带它去各种元气、灵气、阴煞气充足地方,在吸收之前滴入自己的鲜血,也是能够使煞物慢慢认可,这是温和之法。

“当然,如何驯服还是看你的了,相信你能摸索到自己的驯服之法。”凌风温温笑了笑。

看着地上黑黝黝不晓得用什么材质雕刻而成的穷奇,心里十分复杂,又涌出一股战意,就不信自己会驯服不了这么个东西!

SH市的内部斗争也算是进入了白热化,京城多家势力同时进入,顿时SH成了高层人士关注的焦点。

关于文化民俗被拆除已经成了板上定钉的事情,即使是封国正再怎么不乐意也成了事实。

顾啸云也对这个京城各大势力来SH市十分不满,为了及早将这群大神送走,顾啸云与封国正和沈家秘密达成了协议。

论起人脉,谁的人脉比得上顾啸云?地下王国的帝王,黑道的老大,在道上谁不给三分薄面?有了顾啸云的全力相助,赵家在SH市陡然越发艰难起来。

不管这些风风雨雨,第二年的七月过去后,凌风顺利的考取了京城大学,封邵也低分掠过考了进去。

沈穆自然是十分高兴,原本打算去香港的凌风为什么会突然不去还是因为师父的劝阻以及景岩师兄的相劝,因为二师叔已经不在台湾了,因此线索还需重新找。

当年是因为傅家的破坏,但,如今看来幕后的黑手不止傅家一人,定然还有其他人在暗中操作,至于是谁,他们还是不得而知,但能跟傅家拉上线的大约也是京城的高官了。

所以凌风一方面是因为念书,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查清楚二师叔到底被弄到哪里去了。

此时台湾与大陆还没有密切往来,所以,还是无法真正的到达台湾去寻找,只能得到片言片语知道些事情内幕。

沈穆为了给他们接风,特意去定了四九城里最好吃的一家老字号饭店,凌风与封邵欣然前往。与沈穆一起来的还有自己的三个舍友,分别是钟子瑜、梁东东、宁安。

钟子瑜早是见过凌风的,所以倒没有大惊讶,梁东东与宁安则不一样了,沈穆的长相已经算是难得的好看了,现在他们才算是知道什么叫做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凌风长的精致,气质优雅宁静,眼神平和,看不出丝毫的倨傲,一举一动之间,都十分引人注目,又无法让人心生邪念。

封邵长的精致却带着娇气,一看就是被精养的,白嫩嫩的皮肤,眼睛大大的,眼神十分灵活,一进门就四处打量,滴溜溜的乱转,身上穿着合身的休闲小皮夹,看起来十分时髦。

果然,什么人交什么朋友,长得好看的也是要扎堆生存的。

看看这一屋子的帅哥,再看看自己与梁东东,像是个跑错天鹅堆的野鸡,十分显眼,进来的服务员们眼睛都不够看的不知道该看哪个,无论是哪个都让人脸红心跳的。

“赶紧吃!”宁安推了把梁东东,慢条斯理的吃着,决定化悲愤为食量,拼命的吃回来自己的羡慕嫉妒。

凌风很少沾酒,沈穆叫人换来了果汁,都是鲜榨的,又细心的夹了鱼肉与虾肉,“这家的海鲜十分美味。”越是美味的地方,尤其是这些老字号,一般情况下,都是要排好久的队才能预定下一桌,沈穆知道凌风考上后,就早早的开始预定。

“我在学校附近买下了一个小公寓。”沈穆一边给凌风夹东西吃,一边说道,“军训完了之后我们一起住进去好吗?”

“嗯?”凌风十分惊讶,“怎么想到买公寓?”

“没什么。”沈穆微微笑道,当然他才不会说是自己想要跟他一起住才有的这个说法,“大一住宿就好了,大二以后我也打算去学点其他东西,要是在宿舍住的话会打扰到大家,自己也很不方便。”

“再说,你要是想练功也需要安静,我们正好可以节约点钱,住到一起,有什么事情也好关照。”沈穆太了解凌风了,说道节约钱,他一定会心动,“再说我也吃不惯食堂的伙食,我们要是住进公寓也可以做饭吃。”

凌风想了想,沈穆说得对,既可以省钱又可以吃到可口的饭菜,“好。”

沈穆闻言,自然是十分高兴,接着殷勤的给凌风挑鱼刺,去虾皮,凌风向来是习惯了沈穆的服侍,而其他人却十分别扭,这个沈穆还是那个温和的贵公子吗?怎么能这么用这么优雅的动作去伺候另一个人呢?虽然这两人长得都好看,画面也十分温馨美丽,心头的怪异感却总是环绕着,又不好妄加猜测,想来这两人大约是关系很好罢!

凌风吃到八分饱后,沈穆这才停下自己开始专心的吃,凌风有点小愧疚,自己也不小了,怎么能让比自己小这么多的孩子一直给自己拨虾肉自己还吃的心安理得想到这里,自己也拿着筷子小心的帮忙挑着鱼刺,虽然动作看起来不大熟练,一会儿功夫就将一块鱼肉戳的稀巴烂,沈穆还是一勺子挖过来吃的很香甜。

封邵自从坐到桌子上,凌风就不理会自己,十分抑郁,不过很快就跟梁东东打成一片,梁东东说话直,也是个农村的孩子,十分质朴,对农村孩子而言,上树掏鸟蛋、下河摸鱼、抓知了、半夜捉青蛙熬汤喝,无论是哪一种都让这个打小就在城市里长大的封邵羡慕不已,一会儿宁安也加入了话题,三人小团体顿时聊的兴高采烈,因为说话,三人还时不时的干一杯啤酒,喝的十分畅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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