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在维果总分榜上留下一个高高在上的背影。
总积分排行第一,空置多年都没遇到榜分敌手。
第一个目标是书法考级。
在京都书协考得现场,软笔非转业七级。
是命题考试,要求用楷书和其他书体写一首七言诗或短句,他选了最擅长的隶书,不算难考。
他写楷书较弱,所以起笔很快收笔更快,快得像游龙闪电,这让字形略紧,但好处是字形不会散架。墨迹来不及晕染地轻重不分就挥洒完毕。
书:天下英才出我辈,何者不服?
构架很稳,更应该说僵硬。可句子很狂,容易让评审人被话意冲击,忽略字体的过于谨慎。
——属于投机取巧的伎俩,但胜在实用。
书写隶书时,他神情完全放松下来。
提笔潇洒肆意,落笔随心所欲,笔势力更是信手拈来。整个人成竹在胸,也就有闲心布局,在纸上起笔的位置,笔画粗细,字体大小,字与字的间隔,怎么赏心悦目怎么来。二十八个字,写得犹如闲庭漫步,挥笔如泼墨,轻重缓急,横竖撇捺,一泻而出。
当他盖上画龙点睛印章,其他人还在埋头思索。其中一个奇葩的参考选手因为不满意墨色,而用研磨石墨兑水调配了半个小时才满意,大部分人看他的表情都像看一个不小心跑错地方的病人,就连付丞雪使用的墨汁也是商店统一调好的瓶装产品。
150分钟他只用了30分钟,没有草稿,分数最高。
考取另一个证书,是在拜访侯庭雍家发生的。
院子是独门独户,位置有点偏,下了车要走好一段时间,邻居都隔了十几米,很快他就知道了原因。刚走到墙根,耳边就响起飞禽走兽的叫声,无孔不入,简直能把人吵疯。
多日不见,侯庭雍忧心忡忡地坐在院子里,长吁短叹。
“门口的大黄狗等谁呢?蹲那一动不动,望眼欲穿的样怪可怜的!”
侯庭雍正一肚子委屈难过想要抒发,恰巧付丞雪递上话头。
原来是丢了狗。
二哈和大黄是对双胞胎兄弟,从小一个窝长大,一个盆吃饭,一个缸子洗澡,一条马路遛弯,感情好得不得了。付丞雪抬眼一扫,就在大厅墙上看见不少两狗的亲密合作,互亲互咬交换口水,抱着睡觉,打着玩闹,前天傍晚,带着俩狗遛弯。
他看见有人跳广场舞,浑身一震凑了进去,摆摆手让两狗撒丫子自个跑去玩,反正都认得路,从小遛到大。
没一会儿,突然听到林子里一阵激烈的狗吠,来自大黄。等赶过去,白狗二哈弟弟就没了。也不知道是发生了什么,就见黄狗在林子里无头苍蝇一样奔来跑去,叫得声嘶力竭让人心酸,侯庭雍当下就贴出寻狗启示,两天了也没个影,黄狗虽然被牵回了家,仍然痴痴等在门口,哪怕叫回来,一不留神又跑出去。
也不跑远,就在门口等白狗回家。
回家就被哥哥批了一顿,可问黄狗也问不出一二三来。
可巧,付丞雪就派上了用场。系统自带猫狗大语种词典的语言翻译软件终于有了用武之地,付丞雪询问了黄狗,才发现原因很简单,是遇到贼,看白狗二哈膘肥体壮长得俊,偷走卖掉。
犬类的视网膜只能分辨少数色彩,如不同色阶的灰,深浅不同的蓝靛紫,对于光谱中的红绿等高彩度色彩却没有特殊感受力,所以也没法好好分辨出盗贼当日的着装,和开走的面包车的颜色。但俗话说;猫找八百里,狗找一千里。不仅指认家本领,也指狗的记忆力。
狗的记忆力在某方面薄弱得过分,在某些方面又很强。
付丞雪拿出十个数字让黄狗辨认。
黄狗不知车牌号的重要性,所以只认出几个,还有可能记错,但狗的听力嗅觉都相当敏锐,让灰猫入侵监控系统,排查了当日公园附近的路段经过的面包车,找到号码类似的,就带着黄狗挨个去查看,从车主引擎发动的声音辨别,终于在一条宠物黑市找到被锁在笼子里待售的白狗二哈。
也是因为这事,付丞雪在侯庭雍的建议下考取了驯宠师牌照。
狗类专业证,猫类专业证,还有一张业余鸟类证书,小气的系统只给了杜鹃鸟小语种翻译词典。
史上最小驯宠师,要不是这个圈子太冷僻,肯定又是一串热门头条。
付丞雪现在把大部分精力放在学习上。
信力资源的减少让他缩短了登陆系统的次数,大多在造梦空间预习初中课本。
他的最终目的是走上娱乐帝国金字塔最顶尖的位置——所有来自其他的荣誉都是短暂的,为了给他的人生事业增加一串一串璀璨的饰品,而这饰品,不能遮掩佩戴者本身的光辉。
很多时候想法的转变都是灵光一现。
——就像苗美丽再次去世的时候。
作者有话要说:
☆、——023——
苗美丽是在春天去世。
这是他人生经历的第二次车祸。
4月5日清明节早上,付丞雪眼皮跳得飞快,像乌鸦的羽毛煽动在眉骨,有点不好的预兆。跟在李律和苗氏身后,去陆家村给前年车祸丧生的死者祭拜,是苗氏提议的。
三人坐上公交,右边的单排。
车一路行驶。
靠近人字路口时,心跳得飞快,胸闷,呼吸急促,逐渐靠近的交汇点正是前年车祸地点。之前也路过几次,不知为何这次如此古怪,他干呕几声,李律转过头来,“是不是晕车?”说着,帮忙打开窗户。
风灌进耳里的瞬间,让他身体一凉,突然想到,前世苗氏去世,正是清明这天,还不及深想,下一秒——轮胎摩擦公交的声音响起,一辆大卡拦腰撞上车身,正是苗氏的位置。
当场死亡。
除此之外,满车无人受伤。
那一刻他想到了“命”。
在玄术的角度命里有无都是注定。
一个人的重生到底能不能逆天改命——他还是前世的他,之前混得穷困潦倒,仅凭借回到过去就可以改变么?他一直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但是是真得知道吗?
最开始想当明星,是因为陆绅。
想让那个不知道在哪个角落的男人看见他星光璀璨地出现在电视里,为抛妻弃子追悔莫及。想出人头地,用最快的捷径。
他一路向前,一路失去,直到蓦然回首,一无所有。前世他打着伞站在李律的墓碑前,雨水把下山的路冲刷得更加泥泞,茫然地看着头顶乌压压的云,笑的角度都像在哭……若不能出人头地,他之前为此失去的种种,岂不是白白付诸流水?
让人生变成彻头彻尾的悲剧?
举着伞,看不到雨停的迹象,不愿在墓地过夜,只能一脚深一脚浅地走下去,他走过的路就像他的人生,已无别路可走,唯剩坚持。
承认错误就是否定了自己。
他那时可怜地只剩自己,所以不能服输,才会画地成牢,输得一塌糊涂。
他到底想要的是什么?
当明星。
明星又是什么?
在封建社会,被称为伶人、戏子,地位低贱。新世纪后,大小两块屏幕让戏子们翻身,好像全天下最流光璀璨的一面都给了这群人:潮流引领者,时代风尚,标杆,偶像。许多人记不得默默奉献的科研人士,却能记得一部狗血肥皂剧主演,许多人叫不出年年一度的十大杰出青年,却能把明星的脸当连连看完成通关。
曝光率让娱乐圈变成了比皇宫都复杂的染缸,可以一步登天,挖空心思步入围墙,往上爬。
勾心斗角,追名逐利。
他要得,难道也是这些?
像大多明星的一样,挥霍生命最璀璨的年华,就为了供养那些吞血肉吐良心的水蛭,用华衣包裹住腐烂的身体,被追捧成为荣耀痴狂的瘾君子,享受着被世界瞩目的风光,一日日面目全非,随时光湮没。
难道他付丞雪营营汲取的,就是这么点萤火之光?
不!!!
——不是。
他想成为最皎洁的月亮,最炙热的太阳,最独一无二的光辉,而非流星闪过的花火。
花火——光辉一刹,本质空虚。
现在的明星多是包装过的饭食,有速食快餐,也有精心烹制的满汉全席,烹饪的方式就是炒作。饭食再精美,本质也是五谷轮回后被排除的渣滓,所能提供的,也不过是闲暇中时光走过的会心一笑,终被岁月杀得不成模样。
古人都知色衰爱迟,靠脸取胜并非长久之计。
一个绝世美人老去,能对着满脸皱纹欣赏出逝去的美貌需要天赋异禀,大多人会把用于追忆的时间消耗在年轻稚嫩的小鲜肉上。
许多人记不得十年前、二十年前、半个世纪前的某个去世明星,却在使用电灯泡摄影机时,记得上世纪有一个叫爱迪生的发明家,当被《傲慢与偏见》的达西迷得神魂颠倒时,记得上上个世纪有一个叫简奥斯丁的女士。
两者的区别,在于:
存在的价值。
一个演员值得夸誉的不应该是整过多少刀,交过多少男女友,傍上多少导演富商,名气有多大,而是在于演员的本分:他的演技,他的敬业,他的作品,他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