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他,像李貅,这样的人,常常会陷入一个误区。古人说曾经沧海难为水,他们从小就活在沧海里,见过最雄伟的风云,最广阔的天地,做的是国计民生的大事,继承的是世代簪缨的大家族,一辈子注定不平凡。所以别人生活里的风浪,在他们看来根本就是波澜。
他们很容易不把别人当回事。
不是恶意,不是刻意,他们也不是坏人,就是没办法把别人当回事。因为在他们看来,那本来就不算事儿。
电影里有句话说,人生三重境界,见自我,见天地,见众生。
他们见过自我,见过天地,却不懂众生。
这世上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像我一样,平平凡凡地活着,按部就班地出生,读书,工作,拿一份薪水,做着或简单或复杂的工作。芸芸众生,生老病死。
那些在他们看来无比渺小的规则,恰恰就是我们整个的人生。他们从没过过这样的生活,怎么会懂地铁上互相依偎的刚毕业的小情侣,怎么会懂夜市摊上顶着寒风卖着廉价衣服的小商贩,怎么会懂拖家带口在棚户区里相依为命的农民工。
我站在他们那个世界的边缘,偶尔窥见声色犬马,但终究只是偷偷看了一眼。
灰姑娘也好,爱丽丝也好,午夜一到,兔子洞一关,马车变南瓜,我有我自己的生活,承认或不承认,我都只是一个平凡的实习生,他却从舞会上追出来,问我为什么不陪他玩。
我该怎么回答他呢?
我见过李祝融的工作,无数人眼巴巴等着,他一个决策,下面的人都得动起来,尽心尽力地做事,但最终成败,还是在他那个决策的对错上。
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
他们是最顶尖的劳心者,决策者,各自把守一方天地,工作时长并不多,然而成败只在一举。所以那个位置很孤独。
但我的工作,大部分只是无意义的重复,取证,上庭,打完之后,又是一个案子,生活里的纠纷,财产,仲裁。
道不同不相为谋。
但他大概不是这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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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跟我说:“但是你下班之后都很累了,而且你还有别的朋友,我只有趁你上班来找你了。”
说完他还一摊手。
我无奈地笑了。
“没关系的。”我跟他说:“你随时都可以来找我,只要不是工作时间。”
就算知道他话里下了套,我还是心甘情愿钻进去。
他在挽回,我知道。
他不希望我有别的朋友,不希望我业余时间和别人玩到一起,他想要随时过来找我,他最近在做很重要的事,所以压力很大,我看得出来。
他和宁越分手,努力让我的房子变得舒适,然后住进来,他甚至还跑到我工作的地方来。
他还能怎样挽回我呢——作为一个朋友。
是我自己贪得无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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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大概已经快放下了。
就做他的朋友好了,他累的时候可以来找我,不累的时候,他自然会去外面精彩。我不在乎,不嫉妒。
终归不会是我的东西,强留着,又有什么意思呢。说出来他也许会可怜我,也许会迁就我,但那终究不是爱。
我要的只是他的爱,得不到,就不要,斩断自己多余的心思,做他最信赖的一个朋友。
我会保守住这个秘密,把它埋葬在过去的时光里,和那个年幼的许朗一起,彻底埋葬,天长日久,总有一天会忘得干干净净。
我会努力工作,努力赚钱,让自己变成强大的人,强大到有足够的时间让自己支配,去陪伴他。
我会做他的朋友,陪着他走过他波澜壮阔的人生,或高峰或低谷,沮丧或得意。我会一直陪着他,就像他曾经陪着我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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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罗熙问我,暗恋是什么感觉。
我说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现在想想,大概饮的不是水,是冰。
冰冷的,锋利的,一路血肉模糊地吞下去,冻得心脏都快裂开了。就算做梦的时候,想起他不喜欢你,还是会隐隐作痛。他是我喉中鲠肉中刺,永远不能言说的名字,天长地久的一道暗伤。
但是那有什么关系呢。
只要你吞下去,就没人知道是冰了。
☆、偷欢
整个夏天,郑敖都和我呆在一起。
平时他也忙,偶尔凌晨两三点才回来,自己用钥匙开了门,一句话不说,坐在阳台上吸烟晒月光。碰上周末,他多半会腾出时间,我也不再抓准一切机会加班,厨房里的东西添得越来越多,冰箱藏塞得满满的,王朗最近突然开始研究起古代的菜式,按着随园诗话里的菜谱一个个做下来,常常搞到一些珍贵的食材,默不作声,叫人送到这边来。不知道是不是他吩咐的,送东西的人也不跟我说话,放下就走。
郑敖还是挑食。
夏天本来就胃口不好,他又忙,偶尔还要飞去出差,瘦了一圈,脸颊都凹下来。我有时候也试着做点新菜式,打印出来贴在厨房里,偶尔一张混进了文件里,苏律师上班时间走过来,一言不发地扔到我桌上。
我知道苏律师对我有点失望。
但我以后的日子里,能和郑敖这样像家人一样相处的日子,并不多了。
夏日的晚上,暑气尽散,打开阳台的门和厨房窗户,穿堂风吹得人遍地生凉,坐在阳台上看月光,半天不说话,他吸他的烟,我修剪我种的花。我养了几棵不那么好活的花,照着园艺书上的步骤给它们修剪枝叶,希望它们多开一点。植物真是好东西,只是长在那里,整个阳台都有了生气。
有时候,我也有错觉,仿佛我们是同居的情侣,最亲近的人。在我把洗衣篮里他的衣服一件件晾好的时候,在我接到他电话说会晚点回来的时候,在我半夜醒来,看见他睡在我旁边的时候。那时候我常觉得心里有东西在默默融化。
但是,他偶尔领口的一点香水味,手机上亮起来的某个陌生的名字,还有王朗对我莫名的敌意,都会提醒我,这只是我的错觉。
七夕的那天晚上,银河很漂亮,我种的花已经在阳台围栏上站了一排,枝叶的影子婆娑,茉莉花香萦绕。我蜷在椅子上,他靠在单人沙发上,我们都喝了点酒——我自己酿的米酒,甜得很,后劲很足。杯子里的冰块悄然融化,飞星暗度银河,月光照在他脸颊上。他嘴角噙着笑,眼神温柔得像月光,安静地看着我。
我忽然想起四个字:浮生偷欢。
这是我偷来的幸福,过一天就少一天。我这样惴惴不安,又这样沉迷。
他却这样坦荡,下班解开了衬衫扣子,松松垮垮地在家里晃,洗澡的时候让我递浴巾,接电话的时候端着酒杯对我笑,眼睛里仍然是浪子的习气。
只是我不再奢望了。
他偶尔也会有所察觉,在我平静地把他带着香水味的衣服洗干净的时候,在我接到陌生声音的电话也若无其事递给他的时候,他会若有所思看我一眼。
有天晚上,他忽然叫住我:“小朗……”
“怎么了?”
他看了我一眼,摇了摇头:“没什么。”
我猜到他想说什么,因为我确实是变了。他不习惯也好,我已经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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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只有这些了,我仍然对他很好。
有时候我也会自暴自弃地想,就算他不喜欢我,我也对他这样好。他凭什么要喜欢我呢,凭什么要放弃那么广阔的森林呢。
好在我也渐渐放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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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我回了一趟家。我爸爸让我回去的。
走的时候郑敖很不高兴,当时是早上六点,天蒙蒙亮,我站在穿衣镜前面穿衣服,他闭着眼睛从后面摸过来,把下巴搁在我肩膀上。
“怎么不多睡一会儿?”我一边打领带一边问。
“好烦,睡不着……”郑敖闭着眼睛在我肩膀上抱怨,手在我身上乱摸,摸到我腰。
我本能地一缩,他靠了个空,大概醒了,睁开眼看了我一眼,昏昏欲睡地站在那里。
我伸手揉了揉他头发。
他清醒的时候我是不敢这样做的,他绝对会借着这理由把我头发揉成鸡窝。
“你在家好好呆着,我晚上就回来给你做饭。”
他也不知道听到没有,蔫蔫地垂着头。
“今天要上班吗?”我一边问他一边拿外套。
他拖住了我的手。
“别玩了,我说了回去吃早餐的。”我跟他讲道理。
他用力一拖,我整个人都栽了过去。
早晨的光线温暖明亮,他只穿了一条睡裤,露出修长结实的上身,头发乱乱地垂在额前,眼神慵懒,视线像是在看着我,又像是穿过我眼睛看到更深的地方。
这么近的距离,他说不定能听到我心跳的声音。
在我镇定下来之前,我已经推开了他。
“快去睡觉,我天黑之前就回来。”我几乎是从卧室里落荒而逃了。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总觉得听见了他恶作剧得逞的轻笑声。
跟他住久了,越发发现他像是某种大型猫科动物,看起来温顺慵懒,却总在你放松的时候露出锋利獠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