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他们仅存的物品衣物。他们辨别出其中一具尸体的身份,是东南亚一带赫赫有名的毒枭,东南亚最大的龙头庾柏凉死后,手下势力被瓜分,其中分得最大一块蛋糕的就是如今这具残缺不全的尸体。
四面佛——这个名字凉飕飕地窜入心底,毒舌一样嘶嘶地吐着信子。
紧接着,他们就遭遇了一场丛林战,对方似乎把他们当成了别人,火力太猛,几乎是压着他们打,子弹贴着头皮乱飞。无线电里突然出现一个嘶哑的声音,“老马,是我。”是方牧。
若不是情况不合适,老马简直想破口大骂,“方牧,你他妈在哪儿?”
无线电那头还来不及说话,就传来一阵密集的子弹声,老马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等了一会儿,枪声安静下来,方牧喘着气的声音再次响起,“我没事,老马,里面有一份大礼送给你,法提麦,你们一直追踪的恐怖分子头子,他身边除二十个信徒外,还有一支国际雇佣军,我已经解决了他们的狙击手,但我怀疑可能有另一个狙击手。法提麦的手下不足挂齿,要注意的是那支雇佣军,不是一般水平,我已经跟他们正面交过火,小心,操!阴魂不散。”
无线电里又传来一阵紧接着一阵的密集枪声。过了很久,方牧的声音才再次响起,严重失血让他身体发冷,声音也有些飘忽,“在这种时刻,看到这么漂亮的夜空,值了。”
老马一愣,下意识地抬头,被密林遮盖夜空露出一角,月亮皎洁,却挡不住星辉灿烂。老马刚想骂方牧发什么神经,这种时刻居然还有风花雪月的心情,就听见无线电那里静静的有些不同寻常的声音,“唉,忽然有点想我家小崽子。这么一刻,觉得那几年时光真是跟偷来的一样。”
老马来不及说话,就听方牧已经恢复了正常声音,“行,就这样吧,我还有点私人事情要处理。”
老马头皮一炸,知道他口中的私人事情是什么,立刻严厉地说道:“方牧,你给我听好,不许私自行动了,等着跟部队汇合,四面佛不是你一个人的事!”
“就是我一个人的事!”方牧的声音出奇的冷静,“如果我不亲手解决了他,我永远别想睡个安稳觉。”
“方牧,我知道你觉得他变成这样是你的原因,但是我告诉你,你不该这么想……”
方牧打断他,“没什么该不该的,方敛就该死吗?”然后,他就单方面关掉了通讯设备。
老马再见到方牧,是跟四面佛一起,那个几乎被妖魔化的男人并没有三头六臂,他很年轻,甚至称得上漂亮,眉心一点嫣红的胭脂记的让他看起来有点雌雄莫辨。脸色是一种不正常的苍白,看起来身体并不好的样子,但是双目充血,整个人呈现一种癫狂状态。
已经是强弩之末的方牧将刀尖插进他的前胸,使劲儿往下压,一点一点压进他的胸腔。那个男人却丝毫不惧地紧紧盯着方牧的眼睛,咧开嘴角,露出一个令人胆寒的扭曲的笑,他伸出一只手用力地抠挖着方牧被子弹射穿的伤口,张开嘴一口咬在方牧的颈部大动脉上,鲜血从他的嘴角溢出来……
那场面简直像现场版的《行尸走肉》,老马的心一颤,一枪打在男人的眉心,男人双目圆睁,却丝毫没有松口,老马一脚踢在他身上,试图将他踢开,男人却死了都不肯放过方牧,纹丝不动。还是后来的一个队员,上前用力地将掰开了两人,才发现男人的手指已经生生地穿过了方牧的肩头,挖下了一块肉,而他的嘴里还含着从方牧颈部咬下来的一块肉。
那时候的方牧,已经濒临死亡。
雨还在下着,两人都没有要躲避的意思。老马伸出手指指了指天上,说道,“上面要调我过去,估计就是下个月的事。”
方牧一愣,随后咧嘴一笑,“那恭喜啊,高升啊。”
“屁!”老马笑骂一句,“我们这样的人,离开第一线,就是生命的结束。”
方牧浑不在意,“你年纪也大了嘛,就当颐养天年,以后跟领导搓搓麻将,喝喝小酒,搞好关系,以后下面的小崽子们提起来那也是上面有人的。”
老马锐利的眼神落到他身上,“你呢,有什么打算?”
方牧挑挑眉,吊儿郎当地说:“我?没什么打算。”
“我走之后,我的位子要有人来接,你想向上面推荐你。”
“别,”方牧赶紧摇手拒绝,“我废物一个,部队肯白养我已经够浪费粮食的了。”
方牧自己知道自己的事,那次战斗,他受了那么重的伤能捡回一条命已经是老天保佑,况且他的左眼被弹片划伤,如今视力下降得厉害,已经回不到自己的巅峰状态了,他自己也有点意兴阑珊。
老马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总之,你好好考虑。”
方牧跟老马分手后,一个人慢慢地溜达到墓园,这个建立在基地的墓园都是纪念在历次任务中牺牲的战士,一眼望过去,全是齐齐整整林立的墓碑,碑与碑之间种着松柏,青翠长青。方牧走过千篇一律的纪念碑,最后在一块石碑旁坐下,掏出烟,点了一根,悠悠地抽了几口,就将烟供在了碑前,自己望着前面发呆——雨中的军事基地,没有平日里的冷硬,空旷的训练场上一个人也没有,显得有点寂寥。
方牧有点茫然,不知道何去何从。
34第二十四章
“方牧,来——”前面有人影晃动,外面日光倾城,百年香樟撑开巨大的树冠,饱满的汁液香气,廊檐下有僧人,无所聊赖的样子,怔怔望着午后静穆的庭院。
“方牧,来——”少年执着地在前面唤他,他踏进幽暗的大雄宝殿,殿内光线昏暗,肉眼可见的灰尘在从交织的阳光中纷纷乱乱地飞,巨大的佛像雄踞殿内,俯视芸芸众生,有一种时间空间都无涉的永恒质感。
佛前香烟袅袅,少年的身影像虚空中的尘埃,在阳光碎影中,以一种美轮美奂的姿态拜倒,额头平贴于地,双掌相距六寸。他匍匐的姿态卑微而虔诚,那一瞬间似乎能照见前世今生所有来路。
他无动于衷地站立于一边,既不过分贴近,也不疏远,像一座旷古不言青铜战士。少年抬起头,看见他,蓦地一笑,霎时间,苍白的脸,精致的眉,乌沉沉的如同子夜一样眼,过分红润的唇,以及眉心那一点朱砂,全部舒展开来,清到极致,也艳到极致,有直击人心的力量。
“方牧,你信佛吗?”
“不信。”
“我信。”
“方牧,来,来!”少年紧紧抓着他的手,朝楼顶跑去,因为太焦急太紧张了,手心湿漉漉的,都是汗。交火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震得整幢房子都在微微摇晃,光影混乱。
楼顶直升机巨大的引擎声暂时掩盖了越来越密集的枪声,旋翼带起的巨大的风刮在人身上,几乎让人站立不稳。
“方牧,来!”他语气迫切,拉着他向直升机奔去。
他不动,望着少年,眼里是磐石一般的冷硬和坚定,也有他不懂的歉意和难过。
少年着急地转头,迎上他的是方牧手中的枪,黑洞洞的枪口稳稳地对准着他的眉心。
他不懂,脸色苍白,双眼茫然。
火车隆隆地在田野间飞驰,车上人不多,大多在闭目休息。方牧趴在桌上,只露出一个黑色的脑袋,狭小的空间让长手长脚的他显得特别委屈。对面的位子坐了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皮肤黝黑粗糙,指甲剪得马马虎虎,有些地方还藏着污垢,从包里拿出炸鸡和汉堡,大口大口地吃起来。
食物的香气让方牧醒了过来,他自臂弯间抬起头,双眼一时有些茫然,坐火车的感觉总是不那么让人舒服。大约方牧的目光让人感到不舒服了,对面的小伙子显得有点局促不安,推推桌上的汉堡,邀请方牧,“大哥,吃肯德基不?”
“不用,谢谢。”方牧冷淡地拒绝了。
小伙子不再坚持,吃得狼吞虎咽,边吃边问方牧:“大哥,你上哪儿啊?”见方牧不回答,他自个儿起了话头,“大哥你哪儿人呐,我河南的,河南龙门,龙门石窟你去过吧,老有名的咯……”年轻的小伙子显得热情单纯,却又有些粗鲁无知。
方牧站起来,去车厢连接处抽烟,天气有点阴霾,太阳被挡在厚厚的云层之外,他的心也有点无处着落。火车途径一个小站,作短暂停留,方牧从车窗望出去,看见石刻的站牌名,是一个叫逍林的小地方,距离那个三年未见的城市大约八十公里。
老五打开门,看见门外的方措有点意外。方措并没有跟老五迂回,进了屋坐下,开门见山道,“孙叔,你能借我点钱吗?”
老五有些吃惊,三年来,这还是方措第一次开口向他求助,心里竟有点隐隐的高兴,毫不犹豫地说:“行啊,你要多少?”边问,边在心里琢磨着,方措也大了,会不会是开始交女朋友了——如今女孩子年纪轻轻却都势利得很,一年这个节那个节,哪个节男朋友没尽到心意就能立马跟你拜拜。想到这儿,心里面直痒痒,有种自己儿子终于长大成人的成就感,恨不得将自己一身的经验一股脑地塞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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