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秋天去买自行车,就是现在流行的捷安特,能变速的那种,一拧把就能换链条,和郑修去市场上挑了一辆,标价1099,老板人蛮客气的,我说要不凑个整卖我吧,他答应了,然后不知道当时脑子里在想什么,数了1024元塞到他手里……后来郑修就老是拿这事笑我……”
“咳……”一旁的罗爸爸终于绷不住脸,假咳着笑起来。
子昕苦着脸抱怨:“那破车买回来以后我就没好日子过了,天天掉链子,经常换挡的时候就卡住,果然不应该赶时髦……”
“哈哈哈……”
“啧,有那么好笑吗。”青年摊着手,满脸无奈。
“你这傻小子,真是没救了……”
“老爸,现在开心了吧,对,笑一笑多好。”子昕走过去,揽住父亲的肩膀:“不要生我气了好不好,我可是难得牺牲自己娱乐大众的……”
后者渐渐止住笑,才说:“九二年你突然宣布毕业后就整个失踪,知不知道我差点急疯了……”
“对不起……”
罗辉两只手分别捏起子昕脸上的肉,往两边轻轻拉了拉,看到儿子的脸蛋在自己手里变成可笑的样子,但眼底深处却陪着小心,像一只怕被主人抛弃的小狗一样可怜兮兮,一瞬间,他感觉自己就像是回到了很多年前,他抱着小小的,小狗一样的子昕坐在漏雨的房间里,绞尽脑汁编着可爱的故事说给他听,终于,小孩含着手指安心地闭上眼睛,长长的睫毛罩下浅浅的淡影,而他,心里想着战争,想着军队,想着数字与公式,想着同事们仓皇惊措的脸,想着冰玉挺着大肚子,艰难地弯腰挖野菜的样子……那时候的他就这么听着从房瓦间的缝隙里滴落下来的雨水声,眨眼就过了一夜一夜……
“‘昕’这个字呢,好。黎明将至,天光渐晞,是谓拂晓呐。和你的‘辉’相映成趣……”
“好,听你的……”
“所以,一定要带着他守到天明呀……”
“我们一起……”
“恐怕做不到了……”
“谁说的……”
“对不起……”
天知道他有多怕听到这三个字。
罢了,他对子昕重蹈自己覆辙的选择,除了生气、心疼和无奈之外,又能怎么样呢,毕竟,是做父亲的啊。
“说吧,你的ID?”
“Octo……”
罗辉咽了咽口水,良久才吐出两个字:“……你狠!”
子昕摸摸鼻子,决定扯开话题:“话说回来,老爹你本来该有功勋的吧,有没有想过回到中|央去继续任职,应该会很顺遂吧?”
“……还是算了。现在只想太太平平过日子,如果让中|央知道了我的行踪,相信在我就任之前,就要被米国安插在华国的眼线发现,一刀杀掉了……”
“呃……我刚还想说这事可以拜托宋老师来做,他在国家科研领域德高望重,一定能好好安排你……”
“就是不能让他知道,”罗辉心有余悸地摇摇头:“其实我年轻时候和他有过几面之缘。他是个顽固的老好人,一片爱|国之心让人佩服,虽然学术水平登峰造极,但一直以来都是在象牙塔里生活,对特工啊间谍啊之类黑暗面的东西懵懂无知,还好当初他一来环江我就从你口中知道了,然后有意识地躲开他,要是让他发现,我们的安逸日子估计也到头了……”
“怎么会这样?”
“我估计他不会甘心放我在外,一定会把我的消息上报给中|央的。”
“也对,宋老师的确是那样的人……”
“小心驶得万年船啊。”罗辉说。
“……还有什么想问的吗?”行初突然停住脚步,侧过身来直面郑修:“我猜,你今天特地约我出来走这么远的路,不会只是想问这些东西。”
“呵……戚行初,你还是挺聪明的。只可惜,我们之间只有你死我活。”与此同时,郑修也不多啰嗦,右手伸进外套内袋里,竟是掏出一把手枪,直直指向戚行初,枪口距离对方仅仅十多英寸的距离,毫不犹豫地扣下了扳机。
“虽然有点想谢谢你在重生之初对罗子昕命运的改变,但接下来,他的人生有我一个就够了……”
一片乌云被夜风吹来,遮住了漫天星光,村落的灯火已经遥不可见,也或许是时间已晚,昼出夜伏的居民们都已经入眠,而村子深处的一栋房舍内却始终亮着灯。一群栖鸟从树林里拍打着翅膀飞起,啾啾地叫着划过天际。
“……小心驶得万年船,的确说得没错,不过现在已经今非昔比了。”提到这个,子昕毫不犹豫地出卖了某人:“行初哥也是黑客,就是那个盗走‘328名单’的Elmo。老爸,或许你也在他的那份名单上呢,要是真这样的话,就再也不用东躲西藏的啦,就像我,FBI失去了我的绝大多数行踪线索,只要平日里小心点,我就能像普通人一样轻松地在阳光底下生活。”
“Elmo……”罗辉再次给自己定定神,他差不多已经麻木了:“……的确听说过那个疯狂的名单,全球影响力前328名的黑客才能被记载。拥有名单,就等同于拥有对这328人的处置权……那样的一群人啊,每个拿出来都是惊天动地,啧……”
“前328,爸爸肯定也能排到。”子昕讨好着说,至于是拍在马腿还是马屁股上就不知道了。
“是的,在四十多名的位置。”门口传来戚行初的声音。
“只要名册在我手里一天,你们就是自由的。”他走进屋子,边说:“拷着名单的芯片自带硬件数据再生程序,从网络上入侵FBI只能做到拷贝而无法将位于FBI的数据彻底删除,所以当初直接从空军基地带走刻着名单的芯片,目的一个是为了通过它来找到子昕,另一个就是为了销毁他的行踪资料,不过当时时间仓促,名单数据库被整个加密了,我就只能暂时把全部的名单打包一起带走,想不到如今倒是一箭双雕,也帮到了罗叔叔。”
“是啊是啊,”子昕赶紧向老爹推销行初牌好运小天使:“要是早知道他94年末就拿到了名单,这后来的几年我还用得着跑么……”
这时候郑修正从屋外进来,听到子昕的话,脚步不由顿了顿,原本就不好的脸色愈发难看。
☆、第七十九章
无论两人各自心里想着什么,可在听到下面的安排时都不由得一个踉跄。
“……你和你爸,”郑修指指自己:“……于是我和那家伙睡一起?”
“没错,有什么问题吗?”
“和他过夜我会做噩梦的……”行初说。
“你以为我乐意?!”
“那你们说,谁和我换?”子昕问。
……这真是个好问题。
两只对视一眼,良久之后才默默扭开头,憋屈地什么也没再说。
村子的入夜不同于城市,那是彻彻底底的宁静了,远方的田地里,夜行小动物悉悉索索地摸爬着,间或两声不知名怪鸟的啼鸣,却没有城市的汽笛或者电子设备所带来的喧嚣。
灯是那种最老式的黄色灯泡,床头拖着一根小捻绳,拉一拉就能随意开关,被子八成新的样子,纯棉布做的,有点儿发硬,带着洗后的干净味道。这是个处处透着清贫的地方,但显然被主人家打理得很用心,并不会让外来者觉得难以接受。
床真的不大,两个大小伙子并排睡上去,木架子就发出一声弱弱的哀鸣。
屋里没了别人,郑修也就没必要再装,他稳了稳身体,免得自己从床上掉下去,手向行初摊开:“还我。”
行初倒也没为难他,手一翻就把枪递了过去。郑修接过来,掂量了下,眉头困惑地皱了皱,调出弹匣打开一看,容量六发的弹匣里静静躺着五发子弹。
“……你到底是什么时候动的手脚?!”
行初将后背靠在枕头上,回道:“你为人谨慎,通常情况下枪不离身,只是手枪是不能进水的,所以只能在你洗澡的时候悄悄做点小动作。”
“你怎么会知道我带着枪?”
“知道你带枪……呵,上一世有不少追捕你们的探员死于枪下,那时候的子昕脚上有伤站立不稳,难以承受使用枪支所造成的后坐力,那就只有一个可能——佩枪的是你。”
顿了顿,他又转到似乎无关紧要的话题上:“火车站遇到的混混会使军体拳,一开始没有多想走为上策,后来结合罗子昕他父亲说的话,也能猜到一二——越战逃兵的后代,越过边境线落草为寇,以前也曾经听说过,这里确实是乱啊……”
“没错,把你带到远离村子的地方下杀手,然后扣到那群军匪头上,死无对证。”郑修用一块无尘布把枪上的指纹擦干净,替他补全了没说完的话,就好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可你只抽走一发子弹,为什么?”
“因为你生性多疑。生性多疑的人往往固执,认定一条对的道理就会闷着头一直走下去,别的都不轻易相信。用枪习惯也是同样,即便重生,你也会选择一直以来用惯了的枪,两世加起来少说该有七八年的经验,要是我把子弹全部拿走,你只要一拿在手里就能感到重量不对……这样就不会和我走出来好好谈论些事情了,不是吗?更何况上一世从死去探员的身上取出的子弹是口径9乘19的巴拉贝鲁姆手枪弹——米国产的微声手枪,为了达到最高的消音效果,专业的微声枪都是非自动的,只能单发,打完一发就得手动退出弹壳然后重新装填,所以,只要取出一发就足够我在你重填下一发的时间间隙里制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