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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谍]拯救/好一朵美腻的白莲花 (钟晓生)


  这家伙是当地的民兵,这些民兵们自发组成了一支抗击日军的队伍,几十个人,没有炮,手里拿的装备是自制的土枪和捡来的步
  枪。打仗的时候国军们占了主战地,他们就在一旁挖了条壕沟协助,在他们的能力范围之内打得十分凶猛。国军的士兵不敢靠近他们,也没有人强行抓他们来参军,虽然他们没有说,但是人们都怀疑——他们身上有点红。
  虽说现在国共合作抗日,但是人们心里还是有些顾忌,怕万一沾上了以后会有麻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还是躲得远点好。
  但是顾修戈手下的士兵们没怎么躲,因为现在他们的长官就坐在那里和民兵的长官们说笑。
  黑狗问那个来讨子弹的家伙:“有烟没?”
  那家伙忙道:“有,有!”他从身上摸出一个烟管子,点上以后递给黑狗。黑狗接过烟管,拿了一串六点五毫米弹径的子弹给他,那人接过以后忙道:“谢谢,谢谢。”
  黑狗抽了一口烟,立刻被呛得咳嗽起来。那烟实在太浓了,呛他的眼泪都快出来了。
  田强抢了过来:“来来来,我也吸一口。”洗完之后,同样被呛得泪流满面,“哎妈呀,你这里面装的是什么烟啊!”
  那家伙笑着说:“土烟,是有点呛,你们抽不惯。”
  黑狗以前不是没抽过土烟,他跟着黄三爷混什么烟没抽过,不过这一管子烟感觉里面装的根本不是烟草,而是潮湿的稻草。他本着聊胜于无的念头又抽了一口,呛得耳鼻眼都通畅了,于是他泪流满面地把烟管还给那家伙:“谢谢你,我不抽了。”冲着这两口烟给他留下的阴影,他觉得他的烟瘾可以完全地戒了。
  就在这时候,突然只听轰的一声,一发炮弹朝着他们打了过来。黑狗他们立刻趴了下去,那个来借子弹的民兵还愣愣地站着,被黑狗扯着双腿摔进战壕里。
  “砰!”炮弹爆炸了,激起一阵尘土。
  日军又开始冲锋了。
  顾修戈匆匆忙忙跑了回来指挥作战,那个民兵就趴在战壕里跟他们一起打仗。
  这一次日军打的是声东击西的仗,正面试探性攻击,却派了一支小队从侧面摸过去捣乱,被顾修戈看穿了,那一支小队的人都成了送上门来的点心。
  那民兵看见倒下的日军身上背的枪,眼睛都亮了,要跳出战壕去捡,黑狗和田强连忙把他拽了回来。那家伙指着掉在地上的枪说:“好枪!”
  黑狗说:“有命用的才是好枪!”
  没想到他们
  压住了这个家伙,那边民兵阵营里又跳出两个家伙去捡枪。他们原本手里没有枪,或者枪支匹配的子弹已经用完了,因此只能干看着,现在枪都送到门口了,他们连命都不要就去捡了。
  过了一会儿,日军的攻击被打退了。
  战斗的时候有一枚流弹飞进战壕里,从黑狗肩上飞过,在他肩上削掉了一块皮。战斗结束后他把衣服脱了检查伤口,伤口并不深,只是伤了点皮而已,在战场上甚至不能称得上是伤。不过很巧的是,他伤的地方正是他在叶荣秋肩上咬出伤口的位置。于是他低下头,亲了亲自己肩上的伤口,好像透过这个伤口亲吻了叶荣秋的身体一般。
  “哎妈呀!!”田强受不了的搓着胳膊。黑狗的动作已经很恶心了,然最让他无法忍受的是黑狗的眼神居然还带着点迷醉,他崩溃的大叫道:“恶心死了!太恶心了!你干啥呢你!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黑狗不在意地笑笑:他有些想叶荣秋了。
  这时候叶荣秋正在仓库里看书。他突然觉得肩上的伤口有些疼,于是把书放下,扒下衣服查看伤口。过了一会儿,他用嘴唇贴了贴黑狗留下牙印的位置,就好像在跟黑狗接吻一般。他也想念黑狗了。
  
第六十七章

  由于顾修戈指挥得当,在瑞昌的日军始终无法向前推进,双方在瑞昌僵持了足有十多天。
  由于补给充足,顾修戈打的不再是消耗战,因此他的野心也逐渐膨胀,不再满足于巩固防线,而开始算计着该如何把日军打回九江对岸去。
  叶荣秋那里的进展也非常快。十天的功夫,费恩豪森填鸭似的给他塞了一堆东西,他只讲笼统的概念,而复杂的计算则丢给叶荣秋自己去研究,叶荣秋晚上没有弄明白的地方白天还可以再来找他解答。十天过后,费恩豪森对于叶荣秋的表现非常满意。他说:“以前我十个月也不过学这些内容罢了。你非常聪明。”
  叶荣秋腼腆地笑道:“那是因为长官教得好,何况现在和以前怎么一样。”
  费恩豪森叹了口气:“中国人都是很聪明的,可惜很多人的聪明没有用对地方。”
  叶荣秋好奇地咦了一声。
  费恩豪森拿出一把冲锋枪来,问叶荣秋:“这是我昨天拿到的。你认得这枪吗?”
  叶荣秋摇了摇头。这段时间来他已经看了不少枪,不过大多是外国枪,这把枪看起来是中国制造的,他翻了下枪身上的标志,是山西出产的。他摇了摇头:“没见过。”
  费恩豪森说:“你们中国人管他叫山西造。阎锡山的山西的工厂仿造的美国M1928式汤姆逊冲锋枪。你看他对原来的汤姆逊冲锋枪做了什么改造?”
  叶荣秋拿出轻武器图鉴来翻了翻,对照着手边的真枪说:“枪管加长了,长了将近一倍,枪径增大了。”
  费恩豪森点头:“枪径增大了,弹径也增大了。弹径十一点二五毫米。”
  叶荣秋惊讶道:“十一点二五毫米?”
  费恩豪森说:“这种枪在晋绥军里很常见,但是在其他部队里就很少见到了,就是这个原因。冲锋枪有效射程短,射击精度差,使用寿命短,在外国的军队里装备的并不多,但是它近距离火力大,中国人很喜欢用,它适合中国的战场。阎锡山故意让人把子弹造成十一点二五毫米,除了山西,哪里都不产这种子弹,他的枪,只有他的兵能用。他把这种枪送给别人,子弹打完了,就没有了,除非别人和他合作。可是现在山西被日本人占领了,工厂没有了,现在中国的军队里其实还有几千支山西造,但是没有子弹,都成了废铜烂铁。”
  叶荣秋沉默。
  费恩豪森说:“中国人很聪明,你们之中也有厉害的人,学识或许不比我少。你们仿造了很多各个国家的枪械,按照你们的需要进行改造,在中国的战场上,用你们改造的武器比直接用我们德国、美国造的武器还管用。但是很多人把这种聪明用错了地方。中国人,不该输给日本人,你们有那么大的国土,那么多人,那么多年的文明。我想,最后如果中国战败了,肯定是败给了你们自己。”
  叶荣秋缓缓摇头:“不会败的。确实有人把聪明用错了地方,但是那只是一小部分,也有很多人在努力保卫我们的国家。”
  费恩豪森叹了口气:“你们的政府,打中国人的时候倾尽全力,打日本人的时候却有所保留。我也希望中国能赢。”
  叶荣秋走到窗口边上,凝视着黑狗他们所在方向的天空,坚定地说道:“一定会赢的。”
  顾修戈在瑞昌绞尽脑汁地布置着他的计划。现在他们两个团的兵力和日军的兵力相当,如果不主动采取进攻的话就只能耗着,耗到日军有援军来为之。日军的援军一来,他们的形势就会立刻变得糟糕,再也没有机会想反攻了。所以要趁着现在,拼尽全力的发起一场总攻,只要能在援军来之前把日军的这一个兵团吃掉,那么就能把防线推回去,推过九江,防守就能轻松很多。
  顾修戈和刘文郭武商量这个计策。郭武表示反对:“太冒险,我们两方兵力相当,谁先进攻就一定吃亏,胜的概率有多少?就算能打赢,牺牲也一定很大。”
  刘文一向对顾修戈言听计从,但是这一次他在沉默了半分钟以后也表示了反对:“我不赞成打这一仗。”
  顾修戈冷笑:“牺牲?等到日军的援军来了,他们打过瑞昌,打到武汉,到时候牺牲的是一个团?一个师?还是几百万老百姓?”
  郭武说说:“一定要打,那就请师部增援,不能拿弟兄们的命去垫。”
  顾修戈嗤笑:“师部增援?你觉得师部会给我们增援?那些家伙眼里根本没有我们这点人!只有我们自己去争,打给他们看,我打赢一次,他们看不见,打赢两次,他们看不见,我把日军一点一点吃掉,他们早晚能看见!”
  刘文和郭武惊诧地看着顾修戈。刘文不习惯反驳顾修戈,但他还是委婉地说:“我觉得——不该打。”
  郭武沉默了很久,问道:“团座,你是为了什么要打这场仗?”
  顾修戈瞪起眼睛:“为什么?打鬼子还要问为什么?”
  郭武毫不畏惧地瞪了回去:“我不要听冠冕堂皇的话。团座,我觉得你有点变了,你为了要让上峰注意到你,去打这种……这种仗?”
  顾修戈用一种可笑的语气说:“哪种仗?危险的仗?你告诉我哪一场仗不危险?”
  郭武说:“自寻死路的仗。”
  刘文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看着顾修戈,三个人陷入了僵持。顾修戈有些烦躁,探头往后看了看,大叫道:“王栓儿,你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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