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下载尽在 】
《好一朵美腻的白莲花/[军]糟蹋白莲花什么的最喜欢了!》作者:钟晓生
文案
黑狗本是重庆地界上一个杀烧抢掠无恶不作的小混混,
他本以为自己这一辈子只会害人,不会救人,却没想到一颗炸弹将他的人生完全改变了。
是救一个傲慢清高的大少爷?
是救一个从没打过仗的军人?
是救一百万平民老百姓?
还是自己腐朽的灵魂被拯救?
这是一个从痞子到英雄的成长的故事
本文又名《我与高岭之花的一生》《践踏白莲花什么的最喜欢了》《我的白莲花男友》《我与高岭之花不得不说的故事》《小混混和大少爷》《白莲花人人得而糟蹋之》《拯救》
内容标签:民国旧影 军旅
搜索关键字:主角:钟无霾,叶荣秋
编辑评价:
黑狗是重庆地界上一个无恶不作的小混混,跟着黄三爷混日子。黄三爷看上了傲慢清高的叶家少爷叶荣秋,他也跟着欺负这个在他眼里冷艳高贵的白莲花。
他本以为自己这辈子只会害人,没想到日本人在重庆上空丢下的炸弹改变了这一切。国难当头,他和叶荣秋在这乱世之中会有怎样的纠葛……
这是一个痞子在乱世中成长为英雄的故事,文章以抗日战争为背景,大气深沉。人物性格生动,黑狗粗俗的痞子范儿,叶荣秋冷艳的白莲花范儿,都被刻画的淋漓尽致。
就是这样的俗人,在国仇家恨中,慢慢成长,改变着自己、爱人、国家的命运。
第一章
黑狗坐在马路牙子上抽烟,他的正对面是一个高门大院——那是重庆的布匹商人叶向民叶老板的家,叶公馆。黑狗脚边已经有七八个烟头了,这昭示着他究竟在这个地方坐了多久。
街上很热闹,最近尤为的热闹,因为国民政府把首都迁到重庆来了,各路人马像潮水一样涌进山城重庆,整个城市鱼龙混杂,倒也比从前多了几分热闹和生气,但这种生气之中又掺杂着死气,鲜活而又沉闷,扭曲。这是一种无法解释的矛盾——因为这一年是1937年。
一个穿着补丁短打的十四五岁的男孩怯生生地走近黑狗,试探地捡起他脚边的一个烟头,然后立刻退开一步,等待黑狗的反应。黑狗只是看了他一眼,并没有说什么,默认了他的行为,于是那男孩又重新靠了上来,蹲下身捡地上其他的烟头。
黑狗知道这些人是做什么的。他们捡了别人丢掉的旧烟头,将里面剩下的烟丝取出来,用卷烟纸重新包裹,然后廉价贩卖。
在那男孩捡起第四个烟头的时候,黑狗出其不意地伸脚踩住了那男孩的手,张嘴吐出一串叫人听不懂的话来:“so no tabako i kura desuka?”
男孩被他问得一愣一愣的:“啥……你说啥子?”
黑狗道:“i kura?”
男孩又愣了一下,表情变得十分惊恐,小小的身躯颤抖起来:“你、你、你是日本人?!”
黑狗用力吸了口烟,朝那男孩一喷。浓烟喷在男孩的脸上,男孩立刻流着眼泪咳嗽起来。他用力拔出自己被黑狗踩住的手,烟头也不捡了,连滚带爬地向后跑去,一边跑一边恐惧地地喃喃着:“日本鬼子来了……鬼子来了……”
黑狗哈哈大笑。他喜欢看别人惊慌失措的表情,这让他感到愉悦。因为他自己很久没有体会过这种感情了。因为他丢失了他的灵魂。
捡烟头的男孩离开后,黑狗又重新点了一根烟,继续盯着对面的大门。
没多久,大门开了,从里面走出来两个年轻男人,走在前面的约莫二十来岁年纪,肤白无髯,相貌清秀英俊,身材高挑瘦削,穿着笔挺的西服;走在后面的那个三十来岁年纪,穿着长袍马褂,亦步亦趋地跟在年轻男子的背后。
黑狗等的人出来了,于是他掐灭烟头,双手插进兜里,吊儿郎当地穿过马路,在距离那两个男人三四米距离的地方停下。
穿着西服的年轻男人看见他,一张俊脸黑成了炭:“又是你。”
黑狗对他歪着嘴痞痞地笑了笑:“叶二公子中午好,我替黄三爷问候你。”
这位叶二公子就是叶向民的第二个儿子叶荣秋,今年二十二岁,在重庆的这些公子哥里是出了名的清高和傲慢。曾有位和叶家有生意往来的香港商人说过,叶二公子的笑容就像香港的雪,生平能见到一次就已是荣幸。而黑狗口中的黄三爷,则是重庆地界上的一位大佬——如今重庆市数一数二的大佬。
其实说起来,叶家早在清末的时候就已在重庆的商圈里崭露头角,生意做的最大的时候整个四川省的布商都要唯叶家马首是瞻,然而民国之后因为当家人一些错误的决断,又逐渐没落了,尤其近些年时局越来越差,生意也越来越难做,叶家如今的铺子只剩下二十年前的十之一二,收入不过勉强维持着上等人的体面罢了。而这黄三爷与叶家正正相反,听说他年轻的时候还在叶家做过小工,他是这十年里才出头的,并且迅速崛起成为了重庆的大佬——叶荣秋是顶顶瞧不上这位大佬的,因为他认为黄三爷发的是国难财。越是乱世,烟酒赌博的生意就做是好做,多少人倾家荡产贩儿卖女就为了换那一口大烟的快乐,而政府分身乏术,腾不出手去管这些家伙。因此黄三爷靠着这些勾当当上了呼风唤雨的人物。
叶荣秋瞧不上黄三爷,可偏偏黄三爷很瞧得上叶荣秋。许是坐的位置高了,眼界也变得高了,多少投怀送抱的美人黄三爷都不肯要,偏偏就看上了难啃的硬骨头叶荣秋。
是的,他看上了叶荣秋。黑狗第一次听见的时候可觉得新鲜:男人也能看上男人?墙上凿个洞也能杵,为啥非得杵男人的屁股眼子?
黑狗是黄三爷的一个得宠手下,他在这里,就是黄三爷派他来的。黄三爷让他看住了叶荣秋,把他每天做的事、去的地方、见的人都汇报给自己,如果叶荣秋和什么人太亲近,不管男的女的,黑狗都可以用三爷的名义给那人点教训,让那人从此再也不敢在叶荣秋面前出现。
如今黄三爷坐大了,想在重庆活下去的人都得畏着他,叶家也不例外。他想要叶荣秋,不管是生的熟的,完整的还是零散的,勾勾手指就能办到。可他偏不,他要一点一点的打散叶荣秋的傲骨,直到他心甘情愿地跪在自己脚边做自己的禁脔。
而他之所以派黑狗来执行这个任务,因为他觉得黑狗是最适合的人选。黑狗就像他的名字一样,他是一条恶犬,而且是野生的藏獒,他凶狠、不通人情,对于任何事情都漫不经心,他没有执念,从来没有见过他为了一个人、一件东西而上心过。
看得出叶荣秋已经很生气了,但是他的涵养让他克制着,恶狠狠地剜了眼黑狗,就坐上了已在路边候着的黄包车。
黄包车起驾,叶荣秋不紧不慢地在后面跟上。坐在车里的叶荣秋余光瞥见后面那个晃晃荡荡的身影,用标准的重庆话小声骂道:“龟儿子。”
黄包车在一家茶馆门口停下,叶荣秋走下车。茶馆的门口有一个卖报小童正在吆喝:“大事件!大事件!战场前线情报!上海沦陷!部队征兵征粮!支援前线!”
叶荣秋用力地皱了下眉头:“连上海也沦陷了?”他掏出一个铜板,从卖报童那里接过报纸,进了茶馆,往楼上雅间去了。黑狗没有跟上去,在茶馆前坐了下来,又点上了一根烟。
今天叶荣秋约了一位老同学在茶馆里见面。这位老同学名叫冯甄,是叶荣秋难得看得入眼的人。冯甄家境平庸,但是文采斐然,在大学时曾是诗歌社的社长,叶荣秋很欣赏他写的诗。两人约好了今日一起吃晚饭,冯甄会带上自己最近的诗集,再顺便聊聊最近发生的国家大事。
叶荣秋到的时候冯甄还没有来,于是他拿出在楼下买的报纸看了起来。
战报其实只占了版面很小的一块,如果有捷报的话倒是可以占一整个版面,可惜没有胜仗——从战争开始到现在,连连败退,几乎没有打赢过一场仗——哪怕是小小的一次交火。
叶荣秋看得气闷,随手将报纸丢到一边。老同学不来,他没有事可做,便胡乱地想起了心思。
他想起了自己第一次遇见黑狗的情形。
那是两个月前的一个晚上,他和朋友在火锅店里吃完火锅,走到楼下,他的脚夫拦住了他,示意他晚一点出去,因为门口有人正在闹事。
两分钟以后,外面的动静平息了,他在仆人的保护下出了茶馆,看见外面令人惊心胆战的狼藉景象。闹事的一共有六个人,其中五个人都如同烂肉一般躺在地上,满地都是血,有的人头脑还汨汨往外冒血,让他疑心这些人是否都已经死了。只有一个人还站着,那人靠在墙上,一只手里提着一根沾满鲜血的钢棍,另一只手里捏着一根烟,时不时吸一口,然后长长地吐出一口烟。
仆人小心翼翼地护送着他走进那人所在的巷子,从那人面前走过的一瞬间,他侧目看了那人一眼,这才发觉那人脸上身上也全都是血。然而那人的表情很安逸,眼神空洞麻木,仿佛他身上的血不是他流的,地上躺着的人也不是他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