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铃铃——
放学铃响起,金毛小狗躲在校门口的电线杆后,一眨不眨地看着鱼贯走出的学生。
城里的学校里学生们都穿统一的制服,他今天蹲守的这间小学女孩子们都穿黑色的小西装和灰色的百褶裙。
狗崽子想象着小修穿着小西装百褶裙,提着小书包朝他走来的样子……天啦,那得多漂亮啊,想着想着狗脸蛋就微微一红。
唉不对!小金毛赶紧甩甩脑袋,要好好看不可以分神!
看着小伙伴们结伴放学,一路有说有笑,阿彻又羡慕又期待,眼睛滴溜溜扫着每一张面孔,小尾巴转啊转,他的小修在哪里呢……
直到夜幕低垂,最后逗留在操场的几个学生也离开学校,头顶是乌鸦嘎嘎飞过的叫声,一坨鸟屎落在沮丧的狗崽子脑门上。
今天还是没有找到你呢。在电线杆上蹭掉鸟粪的小卷毛在心里沮丧地说。
不过不打紧,庚林市的小学这么多,光是中央区就有六十多所,中央区还是庚林主城三区里最小的,他已经打好主意,每周蹲守一间学校,一间都不放过,总能找到的。
下周的目标是这一所,路过铜锣街时,阿彻停下脚步,望着学校的大门歪着头想,这所学校的女孩子们都穿水手服,小修会不会也穿着水手服呢?
狗脸蛋噗呲又红了,穿水手服的小修一定比美少女战士还漂亮,但是裙子不能太短啊,那样不安全……
就这样一周一所学校,成了阿彻雷打不动的功课。
汪汪!11月11日,明天的目标是背带裙小学!
小小地脑补了一下小修低下头扣背带的样子,长长密密的睫毛低垂着,一缕头发从耳鬓垂下来,好看死啦!
任海半夜出来小解,茫然地看着在沙发上乐得直打滚的小狗崽。这狗家伙似乎都不用吃饭,光靠意|淫小修就能活得很好了……
汪汪!11月18日,明天的目标是女子体校!
小修穿着白色排球服,绑着小马尾跳起来扣球的姿势真是不能更可爱!
任海看着抱着沙发垫从沙发上一骨碌滚下来的卷毛狗,狗东西滚下来时砸翻了地上的蚊香,一搓卷毛刺溜就这么被烧没了,任海瞠目结舌,这都没醒,妥妥的一眼误终身的节奏啊……
.
这样不知不觉一年过去了,阿彻第一次在城里过了传说中的圣诞节,大清早醒来兴奋地去翻放在沙发上的袜子,抖来抖去结果里面只钻出一只蟑螂……
慢慢又过去了一年,左邻右舍都熟悉了这个总是戴着一顶鸭舌帽,汲着拖鞋在楼道里啪嗒啪嗒跑来跑去好像整天都很忙似的小麦色皮肤的小男孩。
一晃整整三年过去了,阿彻变身的时长已经从最开始的每天一小时延长到现在的每天两小时,如今他可以坐车去更远的上城区的小学了。
虽然一直没有找到小修,但是至少确定了小修不在中央区上学,已经是不小的胜利。除了每周五天去学校蹲守,周末的时候阿彻还会去书店看书。灵犬族的孩子从小就在村子的学堂里接受教育,而他因为不能人化没法去学堂上学,一直以来都是贺兰老师在家里教他认字算术,如今贺兰老师不在,他只能靠自己。任海十五岁时离开灵犬镇,最不济也接受过初中程度的教育,他不想变成灵犬族里唯一的文盲狗。
书店有几个店员很不喜欢他,每次他坐在地上看教科书看得正专心,就会有店员用拖把来赶他。十岁的阿彻总是被从这边书柜赶去那边书柜,又从那边书柜被赶过来。有一次他算一道很难的几何题,眼看就要解出答案了,店员的拖把又扫过来了。
这次阿彻没让开,蜷着膝盖坐在地上,全神贯注在草稿纸上验算着。
“起来!我要拖地!”女店员不耐烦地道。
阿彻这才抓着草稿纸站起来,往一边挪了挪,拖把又一下打在他腿上,很痛的一下,狗小子弯腰捂着腿,愤愤地道:“那边明明还没拖啊!”
“我就要拖这边了怎么着?”女店员抄着拖把往前一划,阿彻跳脚闪开,拖把一下划到别人的裤腿上。
女店员张大嘴抬头看向被自己误伤的客人,俊美高挑的白衬衫少年停下脚步,低头看着自己被弄脏的裤管。
虽然只穿着再简单不过的白衬衫和牛仔裤,但一眼看上去那范儿就是很不一般。女店员忙要说对不起,白衬衫的美少年顺手从书柜上拿了一本小学教辅,弯腰在裤管上拍了拍,很轻的两下,有种别人学不来的优雅。女店员目瞪口呆,却又没法发作。
“这本我买了。”白衬衫少年微笑着拿起那本教辅,他的微笑没有进到眼睛里,有些凉。
女店员这才忙不迭地道着歉。
而阿彻在一旁整个人都看呆了!虽然时隔三年,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安嘉冕。
他长高了很多,发色还是很淡,那份优雅比起当年来更有距离感了,是天才和高贵叠加的距离感,尽管他穿得就像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十七岁少年。
阿彻也想说一声“对不起”,还没张开嘴,安嘉冕就跨过拖把径直离开了。
狗小子心情复杂地望着背着三叶草的背包走向收银台的背影,脑海里又浮现出十四岁的少年靠在窗边拉小提琴的侧影,想起巴赫的无伴奏小提琴组曲,想起一身白色击剑服,势如破竹的西洋剑少年……三年了,你又拿了多少个冠军,多少个第一名呢?柜子上的小提琴和花剑你还有再拿下来过吗?
其实想想挺奇怪的,这座城市好像真的很大,大到他花了整整三年的时间都没能找到小修,可是好像又挺小的,转个背,就又见到了安嘉冕。
狗小子看看外面的天色,时间也差不多了,把书放回书柜,拍拍裤子准备回家。
“小弟弟,你等一下!”
走到收银台时,收银员姐姐忽然喊住他。阿彻有些窘迫,心说不会以后都不许我来看书了吧,却见收银员姐姐从柜台下拿出一本教辅递给他:“刚有个大哥哥让我拿给你的。”
阿彻瞪大眼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是那本安嘉冕用来拍过裤管的教辅,而且居然和他刚刚在看的是同一本。
狗小子揣着书跑出书店,熙来攘往的商业街上早已不见了白衬衫少年的身影。
某一刻,步行街上的灯呼啦全亮了,再过几天就是国庆节,连行道树上都挂满了彩灯,阿彻抱着那本教辅站在星星点点华灯初上的街头,他来庚林市三年,每天只是忙着找小修,从来没有发觉这座城市这么美好过。
不是因为霓虹,是因为有美好的人,才会显得美好。
.
那之后过去两个月,阿彻照例每天早起送报纸,背着一只小邮差包穿家走户。丁先生家的《日报》和《经济报》,嘿咻,搞定!韩小姐家的《都市热报》,嘿咻,搞定!王大婶家的《庚林时报》……
咦?
狗崽子正要把《庚林时报》塞进门缝,冷不丁看见报纸最后一版上的头条新闻,蓦地怔住。
《世界全能犬大赛昨日落下帷幕,十七岁少年率爱犬史丢比首次参赛夺冠》
新闻还配了一张照片,绿茵场上,半蹲着的安嘉冕揉着大金毛的脖子面向镜头。
小金毛一屁股坐在楼梯道上,安嘉冕的人生真是太凶残了啊!他决定要去做的事,一定会做到,简直就像月亮绕着地球转,地球绕着太阳转,永远不会有意外。
阿彻盯着那张报纸发呆,报纸上的画面好像忽然动了起来,俊美的少爷揉揉大金毛的脖子,在四周如潮水的闪光灯下朝他转过头来:“史丢比,想找到小修,只需要记得一个字,GO!”
没错!这就是无所不能的安少爷给他的启示!小狗崽叼着报纸精神抖擞地跑下楼梯,哎呀不对!又吭哧吭哧跑上楼,这是王大婶家的报纸!
☆、27·小修
庚林市是靠海的城市,但是海滩一直不成气候,直到阿彻十六岁那年,政府才把海滩作为旅游景点重点规划。这年夏天的海滩那叫一个人气爆棚,热火朝天。
阿彻搬完一箱冷饮,抬头抹了把汗,白色沙滩上到处是穿着清凉的男男女女,游泳的,冲浪的,晒日光浴的,好不热闹。而他大概是这里唯一穿着长牛仔裤,戴着太阳帽在海滩上跑来跑去的人。
任海和兄弟在海滩合伙开了一家冷饮店,准备趁旺季赚它一笔,阿彻入夏以来每天都在这里打工,反正暑假学校都放假,他也没处去找小修。
想起刚来庚林市那会儿,任海问他要是十年找不到怎么办,那时他还觉得十年很遥远,可是一眨眼,他都已经十六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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