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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2的报恩 (天瓶座)


  安嘉冕瞥了刺猬头高中生一眼,自顾自走路没有搭理。
  
  哪晓得刺猬头厚着脸皮追了上来:“等一下学弟,自我介绍一下,”说话间低头朝懵懂的卷毛狗眨了下眼,“我叫任海,你的这只狗应该是我家走丢的。”
  
  阿彻听到任海的名字,不禁激动万分,嗷嗷地叫起来:“你真是任海吗?!”
  
  任海冲他别有深意地笑笑:“这是我从老家灵犬镇带来的狗,一身卷毛,我一看就认出来了。”
  
  这下阿彻确定这人就是任海无误了,艾玛总算找到组织了!
  
  安嘉冕低头看着兴奋地摇着尾巴的史丢比,沉吟半晌:“你怎么证明这狗是你的?”
  
  虽然这少年比自己矮了一个头,但气场却很强悍,不过任海也早有准备:“这狗叫滚滚,我只要发个指令,他就会在地上连续打五个滚。”
  
  阿彻愕然地张大嘴,你就不能想个好招吗?
  
  任海蹲下来,笑道:“滚滚,GIVE ME FIVE!”
  
  阿彻只好认命地在地上打起滚。安嘉冕沉着脸目视小卷毛团着身子往左边滚了三下,一屁股撞到电线杆上,又只好往右边再来了两下,最后晕头转向地站起来。
  
  任海抬头看安嘉冕:“怎么样,学弟,这下能确定是我的狗了吧?”
  
  十四岁的少年抿着嘴没有说话。
  
  任海站起来:“狗走丢了是我的疏忽,这段时间多谢你照顾他,”说着从裤兜里摸出钱夹,掐了三百块,笑嘻嘻地递过去,“一点心意……”见对方一点没有要接钱的意思,那硬邦邦的姿态让他有点伤脑筋,“你要是喜欢我们家滚滚,要不改天……”
  
  “别开玩笑了,我不喜欢。”
  
  “啊?”刚刚还一直不出声不出气的,这回打断得也太神速了,任海愣了一拍,“那,这狗我就带走了?”
  
  安嘉冕弯腰抱起错愕的金毛小狗,任海以为对方要反口,却没想到安嘉冕直接将狗塞到他怀里:“抱着他走。”说罢转身离开。
  
  阿彻在任海手臂里呆呆地望着那道白色菱纹毛衣的背影一路走远,消失在街角,心里很难过。在他原本的计划里,是要为安嘉冕拿下比赛冠军,然后再在某个晚上一个人悄悄离开的。你不会看着我走,我也不会看着你走,等你醒来我就不见了,就像一个梦一样,那样多好。
  
  不能陪你一起拿到全能犬的比赛冠军,真的很抱歉……
  
  “你也没受伤啊,为啥要我抱着你走?”任海翻来覆去检查了一下狗崽,将阿彻放在地上,见小狗崽望着安嘉冕离去的方向出神,耸耸肩,“就那种富三代少爷,隔个两天就把你忘光了。”
  
  阿彻低垂着头:“安少爷救过我的命……”我还没来得及报答他呢。
  
  “要不是你提醒他,他早就挂彩了,你以为他真能干得过四个歹徒啊?”
  
  “安少爷是跆拳道冠军!”
  
  “是是是,你家安少爷最厉害。”任海抄着手臂看着一脸认真地捍卫着前主人威名的小狗崽,“走吧,别看了,以我的经验,你家安少爷现在已经一个电话打给他家的管家狗腿什么的,让去买一只纯种金毛来补偿他的损失了。你以为他真把你当回事啊。”
  
  阿彻不这么想。安嘉冕是除了贺兰老师和小修以外对他最好的人,他怎么都会记得,如果将来有机会报恩就好了。唉,想到这里不由有些垂头丧气,他这辈子要报的恩太多了,剩下大半辈子啥也不干,就报恩了……
  
  至于任海是怎么找到他的,原来是有一次去导盲犬训练中心看朋友时碰巧从一只小拉布拉多嘴里听说有只金毛犬在找他,后来找去流浪动物收容中心,才得知他被安嘉冕收养了。
  
  要接近这位金贵的少爷可着实费了他一番功夫,好不容易才在全能犬比赛这天找着机会,却没想到撞到绑架事件,还好他及时报了警。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啊?”任海低头问。
  
  “汪汪!”我叫阿彻!
  
  “这名字是贺兰霸给你取的吧?”
  
  “汪汪汪!”摇尾巴。你怎么知道是贺兰老师给我取的?
  
  “这种一听就像打了个喷嚏的名字除了他谁还取得出来?切,那家伙也好意思让你叫他贺兰老师啊?”任海摇着头撇撇嘴。
  
  “这是好名字!”狗崽子气鼓鼓地道。
  
  “我给你换个名,叫英俊大郎怎么样?”
  
  “汪汪!”不怎么样!
  
  “那小不点二郎?”
  
  “汪汪!汪汪!”不要拿我的名字开玩笑!
  
  “叽叽有型?”
  
  “汪汪汪!!”我真生气了!
  
  .
  
  任海住在友谊大厦的单身公寓里,一室一厅,家里乱得堪比狗窝,不过对阿彻来说,能洗热水澡的地方就是天堂。四个多月总算能够舒舒服服泡个热水澡了,变身成人的狗小子屁股上裹着一块浴巾屁颠屁颠地跑出来。虽然回来的路上任海已经听阿彻说过人化不彻底的事儿,但真见到那两片湿哒哒的狗耳朵和浴巾下甩来甩去的狗尾巴,还是笑得差点把泡面打翻在地上。
  
  “我靠,你这耳朵漏风不?哈哈哈哈……”
  
  “憋条的时候记得要把尾巴抱紧了啊,哈哈哈哈……”
  
  阿彻没理任海的嘲笑,捧着热乎乎的方便面坐到桌上,埋头苦吃起来。安嘉冕虽然对他挺不错,但喂他吃的都是冷冰冰的狗粮,好久没吃热乎的东西了!
  
  “喂,英俊大郎,我先给你提个醒,”任海拉过一张凳子,坐到餐桌对面,瞅着一张脸都快埋进碗里的狗小子,“你不要以为在庚林市找人很容易,这城市比你想象的还要大,很大很大,你懂吗?”
  
  狗小子嗯嗯呜呜地点着头,片刻都舍不得从方便面中钻出来。
  
  “另外,你在我这里不能白住,你得缴伙食费,懂吗?”
  
  还是嗯嗯呜呜,小家伙吃得飞快,方便面纸碗越拿越高,没一会儿就拿碗底冲着他了,任海对着碗底重重咳嗽一声:
  
  “你的小修……”
  
  狗小子耳朵一抖立刻放下碗:“小修怎么了?!”
  
  任海瞅着嘴角全是油渍,两只眼睛亮晶晶的狗小子,那条毛茸茸的金毛尾巴在身后摇来摇去。特么只有小修两个字你才听得进去是吧?!
  
  “你准备花多久时间找小修?”任海问。
  
  这问题阿彻还没想过:“一年!”
  
  “一年找不到呢?”
  
  “两年!”
  
  “两年也找不到呢?”
  
  “三年!”
  
  任海算是服了,靠在椅子上直接问:“十年也找不到呢?”
  
  狗小子这才踌躇地放下纸碗,十年啊,他有记忆的日子全部加起来也没有那么长……小男孩认真想了想,皱眉道:“那就到找到为止。”说罢又捧起纸碗大口喝干净汤汤水水。
  
  任海无话可说了,这泡妞把妹的决心简直要令无数男同胞汗颜啊。不过话又说回来,这小修到底能美若天仙成什么样啊,瞧把这小色鬼惦记得……
  
  阿彻三两下把纸碗舔得干干净净,这才放下来,跳下椅子:“谢谢招待!我去睡觉啦!”说着高高兴兴溜到沙发上,哪晓得刚蜷下去尾巴就被粗暴地一把提起来。
  
  狗小子痛得嗷嗷直叫,捂着屁股:“你别逮我尾巴啊!”
  
  任海就改揪狗耳朵:“谁在招待你啊?这碗泡面五块钱,要记在你的账上,还有你睡我的沙发,一晚上也是五块钱,你现在账上的余额是多少?”
  
  狗小子扭着脖子喊:“十块!十块!”
  
  “十你个头!”任海给了狗小子一个爆栗,“你吃我的睡我的你倒还赚钱了?是负十块!”
  
  “我会打扫房间!我还会洗衣服!”
  
  “那还不够,明天我就帮你找活儿干!”任海这才松了手,看着狗小子苦着脸揉着狗耳朵,琢磨着要到哪儿去给这童工找个不违法的活儿干。


☆、26·缘分这件小事

  就这样阿彻在任海的单身公寓里落了脚,开始了与在灵犬镇时截然不同的生活。为了缴生活费,每天早上天不亮小狗崽就得起床帮任海挨家挨户送报纸,送完报纸回家打扫卫生洗衣服,冲个热水澡再去超市买日用品,中午前还要记得打电话订外卖……两个月下来,这些事阿彻已经做得得心应手了,当然,偶尔也会发生一点意外……
  
  “喂,是肯德基宅急送吗?请给友谊大厦16-1送一份……噗——汪汪!汪汪汪!”
  
  “喂,喂?客人?”
  
  ……
  
  把任海交代的活儿干得差不多了,接下来的半天就是狗崽子的自由时间了。每天下午他都会到附近的小学去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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