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肉丸子仰起脑袋可怜巴巴的看着陆敏之:“爸爸,吉米的尾巴又掉了!”
陆敏之抱起她,用法语对她身后的保姆说:“雅克林太太,请将这些东西拿去厨房。”
陆敏之板着脸对小女孩说:“琰琰,你又不听话,不是说不能拽着吉米的尾巴到处跑吗?”
吉米是一只布偶老鼠,尾巴长长的,陆琰最爱拽它的尾巴,可怜的小老鼠尾巴已经掉过好几次了。
小女孩似乎一点都不怕陆敏之,伸出胖胖的肉爪子没大没小的扯着陆敏之的脸:“之之爸爸,扮黑脸是女强人的事情,你的本分就是好好照顾我,然后哄我开心!”
陆敏之:MD
这个家里,肖遥上班,陆敏之在家看孩子,有一次陆敏之戏称肖遥赚钱养家的女强人,自己倒像是个吃软饭的,结果被这小丫头听到记住了。
肖遥对陆琰管束很严,小丫头最怕她妈妈生气,因为会受罚,有时候还会挨揍!倒是陆敏之总是宠着她,就算做错事也会先跟她讲道理,不会动手,她一点都不怕他。
身后的门再次被打开,肖遥进门看着站在门口的父女俩:“怎么不进去?”
“爸爸出门刚回来。”小胖妞扭啊扭,从陆敏之身上滑下来,跑到逍遥身边:“妈妈,我帮你拿包。”
肖遥摸了摸她的发顶,低头亲了她一下:“乖!”
小丫头一脸认真地看着两人:“爸爸妈妈,我有礼物要送给你们!”
陆琰从小口袋里掏啊掏,掏出两只扣在塑料外壳中的两只戒指,黏在一张小小的卡片上。
塑料外壳黏的很结实,小家伙抠了半天没抠出来,似模似样的叹口气:“爸爸,你帮我。”
陆敏之打开,一大一小两只不锈钢的圆环戒指,做工很粗糙,卡片上用十分魔幻的法语单词写着“魔幻婚戒”,一看就是哄小孩子玩儿的。
小家伙拿过戒指先给陆敏之带上一只大的,再给肖遥带上另一只,认真的说:“这个是我最喜欢的卡卡脆里面的奖品,雅克林太太说,婚戒就是要一只戴在妈妈手上,另一只戴在爸爸手上,然后爸爸妈妈就能永远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啦!”然后拍拍自己的小胸脯,“当然还有他们的小公主!”
陆敏之和肖遥对视一眼,都有些哭笑不得。
不过,还真没办法和一个四岁的小孩子解释,他的爸爸妈妈其实不是夫妻!
作者有话要说:_(:з」∠)_喵的,码字龟速,……
小胖妞在向大家招手:球留言,求收藏!
☆、第七十章
傅博懒散的坐在沙发上,看着办公桌前看都不看他一眼认真办公的好友,撇撇嘴不满的说:“好歹我百忙之中来看望你,这就是你的待客之道。”
姚烈头也不抬:“要喝什么叫助理给你弄,要是没事找事,出门右转,出去的时候记得把门带上。”
傅博站起身,走到办公桌前,拿出手机点了几下,找出一张图片,伸到姚烈眼前晃了一晃,嘴角噙着一抹似笑非笑:“哦~那这个我就……”
只见姚烈慕的瞠大眼睛,猛地站起身,把身后的座椅差点带翻,一把夺过手机,手激动的有些轻颤。
“这照片哪里来的?”
那是两个人的合影,男人高挑英俊,带着温和有礼的笑容,女孩灵动可爱,笑容甜美可人,夕阳洒下余晖,给整幅画面蒙上了一层朦胧温暖的薄纱。
傅博这时候还在拿乔,仰头看着天花板,吹着口哨就是不搭理他,姚烈眼睛都急红了,拽着他的前襟,将他拉近,狠狠的瞪着傅博,恨不得立刻扒开他的脑袋亲自找出照片的来历,吼道:“快说,这照片是哪里来的?”
傅博像是被掐了脖子的鸡,被勒得直翻白眼:“妈的,你……你先放手!”
姚烈慢慢松开手,呼吸有些紊乱,尽量让自己镇定下来:“说吧。”
傅博得了机会立刻退后两步,离姚烈两步远,弯腰咳嗽起来,心里有些后悔,妈的,这个死小子真是魔怔了,一听到跟陆敏之有关的消息整个人都疯魔了,哪还有平时的死气沉沉?
真不知道一个男人有什么好的,姚烈竟然被他迷得三癫五倒的,都这么多年了还念念不忘。
傅博有些可怜起明一一来了,多漂亮善解人意的一姑娘啊,姚烈一恢复记忆就和她离婚了,而且还是为了个男人,想来她心里定然不好受的。
不过,那也就一点怜悯罢了,再多就就没有了,毕竟他的朋友是姚烈,无论他觉得姚烈怎么不靠谱,也比那个女人要亲近的多。
姚烈不停地催促道:“你快说啊!”
傅博在姚烈的瞪视下,慢条斯理的整了整衣服,然后走过去:“电脑给我。”
姚烈让出地方,傅博坐过去,先了自己的微博,姚烈皱眉道:“你等微博干嘛?先干正事行不行。”
傅博白了他一眼:“你有点耐性好不好?”
傅博微博,用鼠标点了几下,终于找到了一条微博:“啧啧,这年头同性恋都这么受欢迎。”
【你们猜我在普罗旺斯遇到了谁?我的男神——陆敏之,你们还记得他吗?天呐,他还是那么帅气迷人,而且人也和以前一样温和平易近人,不但答应给我签了名,还跟我合照,幸福死了,幸福死了#如果他不是同性恋,我一定要嫁给他#。】
下面附上的照片俨然就是傅博给姚烈看到的那张。
女孩的堂姐是个着名插画家,看到这条微博的时候顺手转发了,堂姐的粉丝十几万,接着转发,这个插画家恰好有那么几个同样很出名的画手朋友,同样转发,然后再被粉丝转发,不知不觉就这么扩散出去了!
这条微博评论过万,转发量已经达到了几十万,被人遗忘多年的陆敏之再次被人们提起。
陆敏之在娱乐圈里混了五年都没上过微博热议,没想到时隔四年,他都不混娱乐圈了反而上去了!
不过姚烈在意的显然不是这个,他脸上扯开一个僵硬的笑容:“原来他在普罗旺斯。”
姚烈从来没想过失去记忆这么狗血的事情会发生在他身上,失忆?或者说催眠!
是的,催眠!
秃鹰佣兵团里有一名十分厉害的女催眠师,姚烈曾经不止一次和她并肩作战过,他们的任务也因为这名催眠师的存在,难度降低了很多。
他亲眼看到过某个小国的重要领导人在高低警惕的情况下依然被轻而易举的催眠,问什么说什么。
可是,他没想到有一天,那个人的催眠术会用在自己的同伴,用在他身上。
催眠术对于越是心志坚定的人起到的效果越小,所以他们选择了在姚烈最虚弱的时候动手。
姚烈去南美帮助师父训练新团员,危险性并不高,但是没想到师父会再次邀请他执行新任务。
他曾经犹豫过,任务中受伤是家常便饭,他不想因为这个让爷爷和陆敏之担心。
可是师父亲自邀请,让他狠不下心拒绝。
姚烈从小被扔到佣兵团里训练,师父虽然严厉但是却教会了他很多东西,每次他受伤都是师父亲自给他上药,给他无声的安慰,对一个从小缺乏父爱的孩子来说,那个人就像是父亲一样。
还有一点大概就是身体里的冒险因子作祟了,姚烈从十八岁成年之后离开了佣兵团,回家后,每天都生活的安逸舒适的环境里,这种突如其来的冒险机会很容易就挑起了他的兴趣。
他们这次的任务是辅助一个南美的小国的部队完成对一个大毒枭的围剿,这种任务在佣兵团里危险评定等级中只能算是中等,算不上多危险,姚烈没犹豫多久就同意了。
任务完成得很顺利,却没想到在回程的路上,整个队伍遭到了仇家的截杀。
雇佣兵就是拿人钱财与人消灾的行当,只要出的起钱,什么任务都接,其中自然不乏杀人买命的勾当,佣兵团也因为这样结下了不少仇。
任务完成后,大家的装备都消耗的差不多,在面对这中同等级的佣兵团的的截杀中,应付得极为吃力,只能狼狈逃窜。
混乱的枪战中,姚烈身上擦伤无数,最严重的一处便是头上的撞伤,回到大本营时,他的整张脸都已经被血染红了,意识也越来越薄弱。
再醒来时,姚烈就忘记了许多事情,并且身边多了一个女人。
明一一是师父的女儿,算是姚烈的小师妹,不过,她并不是一个雇佣兵。
师父的妻子在一次仇杀中受到牵连死亡,师父不忍心女儿也同样下场,从小便把她送到了纽约,由她的姨妈抚养,远离危险。
师父每年都会去看望她,大部分时间会带着姚烈,姚烈平时训练很枯燥,难得有这么好的放风的机会,自然不会错过。
明一一乖巧听话,性格温善,再加上是师父的女儿,姚烈一直把她当成小妹妹宠着。
姚烈醒来后,脑海中就增加了和明一一相恋的记忆,那些记忆就像是生硬的图片,像在他脑海中放映着的幻灯片,更像是看到了别人的事情,他完全不能感同身受,他的感觉还停留在十年前,自己把它当成小妹妹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