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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头看着眼前精致熟悉的小别墅,陆敏之有些迷茫的压了压头上的帽子,也不知道搭错了哪根筋,买个菜怎么走到了这里?
他穿着黑色的风衣,带着很不搭的鸭舌帽,手里拎着装满了青菜的菜篮子,眼巴巴地望着别墅里面,看起来傻里傻气的。
一辆黑色的轿车从他身后缓缓驶过,停到了不远处的雕花镂空的大门外。
陆敏之寻着声音望去,一个高大挺拔的男子从后坐下来,一个娇小可爱的女人紧随其后从另一边下来,然后走到男子身边,自然的挽起他的手臂。
陆敏之愣愣的看着姚烈,心中五味杂陈,姚烈依然英俊绝伦,一年的时间没让他的外表发生任何变化,再看那年轻漂亮的女人,陆敏之不得不承认,两人确实很登对。
黎叔从副驾驶的位置上下来,看到陆敏之显然一愣。
陆敏之面无表情的摸了摸心脏的位置,转身走开,心中为仍然看到姚烈心动不已感到不齿。
被人这样盯着看姚烈怎么可能没有发现?
他转头对上一双情绪复杂至极的眼睛,脚步不自觉的就要往那边挪去,他看不到那人的全貌,可是仅仅看到那个瘦削的身影就让他心跳加速。
黎叔拉住了他:“少爷,老爷子正等着你呢!”
姚烈向着那边望了一眼,那个身影已经走出很远了,最终他收回了脚步,却挣开了明一一挽在他胳膊上的手:“走吧。”
陆敏之边走边从口袋中掏出手机,熟练地按上几个数字,拨出去。
等那边接了电话,陆敏之才冷冷道:“老爷子,我是陆敏之,你说过,如果我离开姚烈,你会给我一些补偿。”
“阿烈已经结婚了。”
陆敏之轻笑:“这我当然知道。”
电话那边,老爷子摩挲着手杖上面打磨的光滑的龙头,沉默一会儿,问道:“好吧,你想要什么?”
“……钱。”
陆敏之挂了电话,看着手掌中用了四年的银色手机,因为定期包养,这只手机现在看起来还像新的一样。
陆敏之轻轻抚摸着上面一个又酷又可爱的小陶人手链,眼中闪过一丝不舍,但是很快就被一抹决然取代。
陆敏之将手机连同挂链顺手塞进了路边的垃圾桶,嘴角扯起一抹讽刺的笑:“拜拜了您呐!”
作者有话要说:_(:з」∠)_再也不虐之之了,真哒!!!
☆、第六十九章
陆敏之陪着陆琰小公主睡了午觉,然后吃了下午茶,把小公主交给保姆照看,这才开车从普罗旺斯他们居住的小别墅到了城中的一家老酒馆。(.. )
对了,陆琰就是肖遥的女儿,因为她从小就认了陆敏之为父亲,所以干脆跟着陆敏之姓陆。
四年前,陆敏之带着肖遥和小公主跟着宋成去了美国,在美国住了一年才来了肖遥心心念念的普罗旺斯,这一待就待了三年。
陆敏之将在这里买房子剩下的钱大部分都投到了宋成的公司,每年都能得到不菲的分红。
生活稳定下来之后,陆敏之在一家网络公司里找了一份工作,做回了上辈子的本职,他还是挺开心的。
因为表现的不错,不到半年就从小职员升职到了技术部小主管,管理着十来个人,工资也长了一倍。
以前只要对着计算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升职了接触的人接触的就多了,最起码每星期的例会能见到公司的oss一面。
陆敏之的顶头上司也从一个中年胖男人变成了法国青年小帅哥。
公司里亚洲人很少,比陆敏之长得帅的就更少了,在西方人眼中东方人有一种十分吸引人的神秘美感,所以小帅哥就这么被陆敏之吸引了。
法国人都比较浪漫,小帅哥也不例外,尽管他是个同性恋!
小帅哥每天给陆敏之送玫瑰花,送巧克力,当着公司部门所有人的面毫无顾忌的向陆敏之求爱。
在别人眼中这些都挺浪漫的,但是陆敏之完全没有这种文艺细胞,他对玫瑰花无感,对巧克力无爱,当着许多人的面求爱的的行为在他眼中也相当傻逼。
那小伙子长得倒是挺好的,陆敏之就是受不了他总爱玩儿浪漫的性格,看起来虚浮不踏实,更重要的是外国佬真的不是他的菜。
陆敏之拒绝多次,小伙子依旧我行我素,完全把陆敏之的拒绝当成了害羞,因为他听说中国人都比较保守,喜欢欲拒还迎!
陆敏之不胜其扰,最后只好辞职不干了。
后来肖遥也出去工作了,陆敏之不放心把才不到两岁的陆琰交给外国保姆,索性也不出去工作了,就在家里当起了全职奶爸。
陆敏之在看孩子的间隙也会做一些兼职软件开发的工作,也能卖些钱,不过这点钱他并不看在眼里,也就是个人兴趣。
肖遥最近爱上了红酒牛肉,陆敏之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给她做一次,家里的红酒没有了,陆敏之这才出来买。
陆敏之刚来普罗旺斯的时候着实被这里大大小小的酒馆坑了不少钱,后来慢慢的,终于被他找到了一家价格物美价廉的小酒馆。
陆敏之熟稔的和中年店老板打了招呼,闲扯了几句,买了红酒,顺便从他们家买了一些葡萄酒和松露巧克力,陆琰小朋友爱吃松露巧克力,不过陆敏之不敢给她多吃,怕吃坏牙齿。
夏季的普罗旺斯十分炎热,现在离夏天好有些日子,天已经开始热起来了,傍晚的时候总算清凉许多。
普罗旺斯无论什么时候都不会缺少游客,陆敏之总是在这里看到许多外国人,虽然对他来说,除了黄种人,白人和黑人大部分都长得都差不多,但是他还是能听出他们的语言的不同的。
当然,在这里也能看到一些说着中国话的老乡,陆敏之每次听到乡音都感觉十分亲切,在这里除了肖遥,没人会跟他说中文,就连陆琰,在大环境的影响下,和他说话时总是中文中夹杂着英语或法语,甚至有时候还会混杂着当地的俚语。
陆敏之坐在外面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发呆,等着老板给他装好酒拿出来。
陆敏之总是爱发呆,他以前没有这个习惯,自送换肾之后他就添了这么个毛病。
以前听说器官移植的病人痊愈后有些人会染上器官提供者的一些习惯,据说一个美国心脏移植成功的女人痊愈后,突然间就爱喝啤酒了,她以前完全对啤酒没感,而将心脏捐献给她的那个人是个啤酒迷。
陆敏之想,说不定他身体里这颗肾的原主人就是个爱发呆的家伙。
陆敏之眼神没有焦距的看着一个穿着白体恤、牛仔裤、带着鸭舌帽、背着照相机的东方女孩越来越近。
那女孩子十分大方的坐在了陆敏之对面,眼神中闪着兴奋地光芒:“请问你是陆敏之吧?”
“嗯?”陆敏之回过神来,有些迷茫的问,“什么?”
女孩看起来二十多岁,陆敏之看到她突然想起和逍遥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肖遥当时也是这种惊喜的表情。
不知不觉已经过了十年了呢!
“你一定是陆敏之,Rising成员之一的陆敏之。我刚刚还以为认错人了,幸好我多看了几眼,要不然就错过了!”女孩趴在就关窗户上用英语喊道,“老板,能借我一支笔吗?”
酒馆老板迷茫的看着她,耸耸肩摇头表示自己听不懂。
陆敏之好心的帮他们翻译,老板十分友好的将他记账用的签字笔从窗口递出来。
小姑娘千恩万谢的向老板道谢,然后期待的看着陆敏之:“男神,能给我签个名吗?当年我和我姐姐都非常喜欢你!”
陆敏之一愣,被认出来已经很意外了,没想到还有人向他要签名。
陆敏之失笑:“我已经不是明星了,再说,我是个同性恋,你难道不应该唾弃我吗?”
小姑娘露出一口亮晶晶的小白牙,笑的特别甜:“我不歧视同性恋,再说,现在都什么年代了,国内已经有明星公开出柜了!”
陆敏之听了心中实在不是滋味,这才几年,国民思想已经开放到了这种程度,要是早几年,他何至于灰溜溜的逃出国?
陆敏之一手支着下巴,一手拿着笔虚空划了一下,笑道:“你想签在哪里?”
女孩被他这个慵懒帅气的笑容迷翻了,差点激动的尖叫出来,扯下系在腰间的米白色外套,铺展开:“签这里签这里!”
陆敏之在她外套上龙飞凤舞的签上了自己的大名,笑着说:“好几年没写过了,有点手生,凑活看吧!”
女孩爱不释手的抱起外套:“没有没有,还是一如既往的气势恢宏,反正我也看不懂写的啥?”
陆敏之也笑了,确实,明星的签字都是设计过的,虽然看上去好看,但是能一眼认出来写的啥的还真是不多。
女孩眼中闪着兴奋和小心翼翼,晃了晃手中的照相机:“男神,跟我合影一张吧!”
陆敏之一如既往的好说话:“行啊,跟美女合影,我的荣幸。”
和可爱的小姑娘分开后,陆敏之开车回家。
一推开门,一团粉红的小肉丸子像个小炮弹似的冲过来,陆敏之赶紧放下手中的东西接住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