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孩童“快点哦!不许骗人”的说辞和嘟嘟囔囔的抱怨声转变为“嘟嘟”的忙音,沈文若才切断了电话。见他笑着摇了摇头的无奈模样,朱裔脱口而出:“我送你。”
在这句话说出口的刹那,朱裔就后悔了。毕竟,作为完全不算相熟的人,这么说怎么都显得有些自来熟了。然而,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朱裔也没本事长上四条腿把那句话抓回来塞回肚子里,只能加上一句解释说明:“我开车来的。这里到维亚花园,开车应该只要一刻钟就行了。”
谁知道沈文若倒是半点不客气,笑着道谢:“好啊!那麻烦你。”
在陪同沈文若将试卷送入院系之后,两个人肩并肩地走在校园的小道上,往停车场的方向走去。缓缓飘落的雪羽,轻轻覆在外衣上。直到两人钻进车里的时候,朱裔一手打开暖气,随后自然而然地伸手拍了拍坐在副驾驶座上的沈文若,将他羽绒服上的落雪掸落下来。
面对他的笑容和一声“谢谢”,朱裔才意识到自己的这个行为似乎又有些“自来熟”。在发动车子的刹那,一边转动方向盘倒车,朱裔一边找出了合理化的解释:也许是他被沈文若“自来熟”的风格所传染,也许是先前那些抬杠的部分让两个人熟识了些。
总而言之,从今往后,朱裔与沈文若两个人,算是认识了。
第2章(1)
更新时间:2014-02-15 15:00:02 字数:5681
加上这一天,朱裔总共见过沈文若三次,每一次都让他产生一种“一惊一乍”的感觉。比如说最初由“懒散人士”转变为“难缠业主”,又或者第二次见面时,由“纨绔子弟花花公子”转变为“名不副实的大学教师”。所以,这一次,朱裔已然提前给自己打下了预防针。
然而,自从见到沈文若之后,朱裔就似乎不断身体力行地表现出“失策”这个词的具体含义。他原以为,在校园中听到沈文若接下电话的时候,那个“原来这家伙已经结婚有孩子了”的念头,已经是预期之中的“乍”。可当他跟随着沈文若到达对方住所的时候,才知道那不过只是作为开胃头菜的“惊”。
原本预计一刻钟的车程,却用了四十五分钟才得到解决。并不是朱裔料错了路程,只是他漏算了一点——虽然不是周末,但是这个平安夜的晚上,肯定不会畅通无阻。一路从繁华闹市穿过,当车辆驶进小区的时候,已经是九点多了。
沈文若看了看手机时间,咋了咋舌“哎呀呀”一声。见他无奈又好笑的神情,朱裔本着“送佛送到西”的难能可贵的善心,向沈文若问了单元号,并把车一直开到了公寓楼下。谁知道,“西天”漫漫路,却似乎并非在此终结——
摘下安全带,长发青年竟然没有即刻下车的打算,而是偏头望了过来,“喂,你还没吃饭吧?”
“……”朱裔沉默,花了一秒的时间进行分析之后,开始怀疑这是一种变相的邀约。但是称不上“相熟”的关系以及对方不照常理出牌的种种行为,又让朱裔怀疑,或许对方只是一句单纯的询问罢了。
见朱裔不说话,沈文若笑了笑,“哈,反正我上去还是得做饭,不如一块儿解决了吧,也算谢谢你送我回来。”
朱裔终于确定这句话的确是一种邀约,但这非但没让他有种与对方渐渐相熟的友情的滋生感,反而让他觉得异常诡异。这家伙,见谁都那么自来熟么?才刚刚算认识的人,就邀回家,这应该说是“待人热情”的好,还是“神经大条”的好?
就在朱裔在心中对新结交的友人暗暗吐槽的时候,沈文若打开了车门。这个动作让朱裔松了一口气,以为对方已放弃了邀请。可下一刻,沈文若却是径直按开了门边上的按钮——
缓缓开启的车库大门,让朱裔连拒绝的话都说不出口了,只能驶入车库当中。
前灯照亮了地上的一颗篮球。沈文若悠闲地走过去,一脚将篮球踢至墙角,随后打开了白炽灯。朱裔这才看清楚,这里已经不能算是车库,而是个小型篮球场。
在里墙的墙面上,钉着一个不到两米高的篮球架。一眼瞥见墙边那一截已经被棉布裹好的管道,朱裔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一天沈文若会要求处理这个问题了。
怕小孩玩起球来撞到管道?这个认知让朱裔对沈文若的评价,有那么些许的改观:这家伙看上去一副玩世不恭的模样,但有些事情,还算是上心上意。
停好车,朱裔跟随沈文若的脚步往车库外走,不可避免地看见两边堆积起来的生活杂物——堆得最多的是饮料瓶子,也不见收拾,就那么歪歪倒倒地散在墙边。有几个落得远一些,扁得也更厉害一些,不难想象出是给小孩子踹着玩的。
靠近门口的墙边,还贴着一个长颈鹿形状的、用于测量身高的画片。不同颜色的水彩笔,在长颈鹿旁边的读数格上,留下了五彩缤纷的颜色。朱裔瞥了一眼,最高的一格画在一米三的位置,这让他暗暗有些吃惊。
看沈文若的年纪,他的孩子最多三四岁吧——他能有那个基因,生出个这么能长的小鬼?
这个疑问在沈文若打开房门的时候,得到了完美的解答。从门后蹦出来的小鬼,“哇唬”一声扑上沈文若,然后得意洋洋地甩起了手中已然画上了乌龟的课本。
朱裔终于意识到,这才是那个“乍”。这个怎么看都有八九岁左右的小鬼,让他在震惊之余,不由得挪揄了一句:“难道你还未成年就搞酒后乱性闹出人命?”
“哎呀呀,”沈文若一手按住小鬼的张牙舞爪,一边偏头冲他笑笑,“听你这么一说,朱裔,看来你挺有经验嘛。”
朱裔无言地指指小鬼,意即“事实胜于雄辩”。而到了这个时候,小家伙才察觉文若身后还有个不认识的大叔,在愣了一秒之后,立马规矩起来,赶紧把画了乌龟的书藏在身后,瞪大了眼睛看着朱裔,乖乖巧巧地喊了一句:“叔叔好。”
如果不是先前早已领略这小鬼魔音穿脑恐吓的厉害,面对这么个表现得挺懂事的小孩,朱裔还真要以为是沈文若积了大德、歹竹出好笋。然而此时的他已然能够透过现象看本质,于是忍不住牵扯了嘴角,暗暗好笑。
在以一句“你好”作为应对之后,朱裔没有更好的说辞。缺乏与小孩相处经念的他,根本不知道该如何与之进行对话。幸好小家伙黏着沈文若,挪着小步子把那本惨遭毒手的书塞到不起眼的角落,然后就跟在青年的旁边,帮着他翻拖鞋。
沈文若将两只颜色不一样的拖鞋丢了过来,笑着说了一句“凑合一下吧”。可悲的是,对于这种“凑合”,朱裔还不得不以“谢谢”作为回答。
按照沈文若所指的方向,朱裔走到客厅,在沙发上坐下。而沈文若则自顾自地钻进厨房,开始张罗去了。小鬼则跟在他身边偷偷咬耳朵,可惜一句“文若文若,那个是什么人”还是传入了朱裔的耳中。
朱裔有些好笑,瞥了一眼先前小鬼藏尸——不,藏书的地方。只见几个沙发靠垫之下,隐隐约约露出一张被画了八字胡的脸来。也幸好关汉卿原本就长着的大胡子,给染成满脸的络腮胡之后倒也没有什么特别的违和感——当然,这是在忽视了刻意添加的眼镜和额头上闪电标记之后的结论。
环形的节能灯,将白色的光芒撒在整个房间。除了茶几上散落的糖果之外,客厅里还算是整洁,只是整体显得太卡通,却没有女主人的风格。从机器猫的闹钟,到贱狗的面纸盒,旁边矮墩墩的甜甜圈型的小沙发上,躺着一只软趴趴的加菲猫。
在看见桌子上一大一小两只一模一样的印着小虎猫的马克杯之后,朱裔渐渐确认:这间屋,的确没有所谓的“女主人”。
然而,浅薄的交情不容许他说出“孩子他妈呢”这样的疑问。在静静等待了一会儿之后,小家伙迈着小短腿跑出厨房,又在接近他的地方,换成了规规矩矩的步子,以亮晶晶的大眼望向他,“叔叔……”
还没有产生身为长辈的自觉的朱裔,忍不住伸手摸摸小鬼的脑袋,“叫我朱裔就好。”
谁知道小家伙咧嘴一笑,转头“哒哒哒”地跑回厨房,一边跑还一边喊:“文若文若!你猜对了!他真的让我喊‘朱裔’哎!”
“……”望着小鬼跑进厨房的背影,朱裔突然有种被设计的感觉,这让他不禁产生一种“走进去好好教训一下这一大一小”的冲动。然而片刻之后,理智便告诉他,自己并没有那个立场。
果然是被那家伙的自来熟传染了!朱裔不禁扯了扯嘴角。自嘲之余,随手翻起了茶几上的一本小学三年级的历史课本,并不意外地看见了戴着蝙蝠侠面具的孔夫子孔圣人。
在约莫二十分钟之后,沈文若终于端着饭碗出来,并招呼他开饭。然而令朱裔万万没想到,在一张小小的餐桌之上,竟然也给分出了等级差异——并且其天渊之别,有如刚才历史课本上看见的两个阶级:奴隶与奴隶主。